人民调解制度延伸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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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人民调解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基础,它以说服的方式促使矛盾冲突的双方在争取或保护自己权利方面相互妥协,从而达成共识,是在公正、平等前提下达成的互谅互利。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摩擦不断出现,由此产生了形形色色的纠纷与矛盾。如果说“人民调解”是解决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那么,人民法院则是最后一道“盾牌”。因此可以说,通过人民调解疏导和化解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可以尽最大可能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解决纠纷与有效恢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

在当前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大调解体系下,为了缓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压力,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各级人民法院均在努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即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法院在纠纷受理前委托专门的资深调解员或者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直接由法院出具相关的民事法律文书,无须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经济、迅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平和化解矛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机制,因其调解的主体系受人民法院之委托,并以人民法院为后盾,所以,本质上还是从“司法调解”中衍生出来的一种工作模式。

然而,另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问题也不容忽视:虽然我国在不断加大人民调解的工作力度,但是,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诉求的不断多样化,很多当事人是以“冲破”或“绕过”人民调解这“第一道防线”方式,直接要将自己的诉求(不论是否能够实现)提交到人民法院,以期获得自己所期望的结果。在这种心理驱动下,人民法院再行“诉前调解”,往往不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同,甚至会引发对人民法院“有倾向”“和稀泥”等误解。

2007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经过与区人民法院认真调研,率先在全市范围内确立了在法院立案大厅内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模式。这个调解工作室,不受人民法院委托之限制,完全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直接延伸至法院内,第一时间接访当事人。几年来,调解人员除了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外,还适时给予及时的调解工作,这不仅在客观上缓解了法院立案窗口的压力,还受到了广大来访群众的认可,从而使“人民调解延伸至法院”这一工作模式得以成为定式。

根据“人民调解工作室”掌握的大量的一手材料,承蒙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刘艳云老师的高度重视,在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剖析后,历时一年完成了本书。

这本书,从人民调解的理论基础入手,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八年来的第一手工作数据,依次阐述了当前民间纠纷形势、当事人群体分析、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诉前调解中引入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的公信力、意义,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几个方面,均做了详细的论述。这不仅对提升我们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的意识有很好的帮助作用,还有一种积极的促进作用,必将给辛勤工作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的同志们一种全新的启示。

在此,感谢刘艳云老师为此付出的努力,感谢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并向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致以衷心的敬意。

会长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调解员协会

副会长

2014年7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