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物品理论
一 公共物品的概念
由于公共物品的范围难以明确界定,因此对公共物品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学术界公认的定义是保罗·萨缪尔森 (Paul A. Samuelson) 等对公共物品下的定义,他指出:“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曼瑟尔·奥尔森 ( Mancur Olson)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对公共物品做了如下定义: “任何物品,如果一个集团X1,…,Xi…,Xn中的任何个人Xi能够消费它,它就不能不被那一集团中的其他人消费。换句话说,那些没有购买任何公共或集体物品的人不能被排除在对它这种物品的消费之外,而对于非集团物品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美国学者布坎南在《公共财政》一书中认为:公共物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它的不可分性和非排他性。不可分性意味着一个灯塔可以由许多人使用,(而非排他性意味着) 排除服务的潜在使用者相对来说要付出很大代价,并且是无效的”。从这些定义可以看出,他们要么是从消费的角度出发来定义公共物品的,要么是从供给的角度定义公共物品,显然对一个物品的消费必须有相应的供给,因此,对公共物品的定义也应该从供给与消费两个方面来定义。
我国学者高鸿业将公共物品定义为: “通常将不具备消费的竞争型的商品叫做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和电视广播等等。”胡家勇将公共物品定义为: “公共物品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物品:①生产具有不可分性;②规模效应特别大;③初始投资特别大;④具有自然垄断性;⑤消费不具有排他性;⑥对消费者收费不易,或收费的成本过高……公共物品的主要特征是,消费的排他性、收费困难、自然垄断性,而且只要具备一个特征就可以称为公共物品。”这个定义主要是从公共物品的特点来定义公共物品的,难以揭示公共物品的本质含义。
二 公共物品的特点
对于公共物品的特点,不同的学者具有不同的认识,根据本书的需要,将公共物品的特点总结如下。
(一) 非排他性
排他性是指产权主体对非产权主体的排斥性,或者对产权的垄断性,也就是说,特定客体利益只能由特定产权主体享受,其他人均可被排除在外。排他性的实现必须能明确界定产权,如果产权不明晰那么排他性也就很难实现,即产权界定越清晰,排他性越强。非排他性是指某一物品的存在,不能排斥社会个别或部分消费者消费该产品。这种无法排斥有两层意思,一是无法排斥他人对这一物品的消费,即一个人在消费这类物品时无法排斥他人对这类物品的消费,而且,无论个人是否对这个物品支付了价格,他都能够消费这个物品 (如国防)。二是在技术上可以排斥他人但是是不经济的或者是与公众的共同利益相违背的,因此是不允许的。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决定了其不能通过市场供求机制来满足,因为,厂商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那么他要弥补成本就必须把那些不付钱的消费者排斥出去;公共物品如果生产出来那么任何消费者都可以在不付费的条件下消费,即“搭便车”。消费者的这种行为很可能导致厂商难以弥补成本,因此会导致公共物品供给的市场失灵。
(二) 非竞争性
竞争性是指消费者人数的增加或原有消费者消费数量的增加就会减少这种物品供他人消费的数量。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或消费数量的增加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公共物品的消费,即在公共物品数量一定的前提下,公共物品多分配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里所指的是公共物品的分配成本为零而不是边际成本为零,公共物品供给的边际成本仍然是正的,因为要提供公共物品就必须相应地耗费资源,因此,其边际成本必定是正的。因此,可以看出,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边际分配成本为零。即增加一个消费者或者个别消费者消费数量的增加,公共物品的供给成本不会相应改变。二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即在公共物品供给一定的前提下,每个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对其他消费者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造成影响。但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是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和空间性,也就是说,这是个相对的概念。比如,清洁空气,在过去清洁空气是典型的公共物品,但是当今由于污染的产生,清洁空气越来越少,因此要呼吸到清洁空气也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三) 不可分割性
公共物品是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和联合消费的特点,每个社会成员不管是付费还是不付费都可以享受该物品。由于公共物品是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所以不能按照“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来分配,同理不能将不付费的个别社会成员排除在外。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不同,私人物品可以根据个人付出的代价的多少来分配,使其消费与其所付出代价相应的物品;而公共物品则不同,每个社会成员不管付出多少都可以享受到等量的、相同的消费,各个消费主体之间对公共物品是无法明确划分界限的。因此,不能通过个人或者单个集体供给公共物品。
(四) 消费的强制性
公共物品是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那么个人、家庭或者企业就不能依据个人的喜好来消费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一经生产出来,全体社会成员只能被动地接受,没有选择的余地。换句话说,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能依据个人、家庭或者企业的个别付出来分配。
三 公共物品的分类
在经济学上,把供居民消费的产品分为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私人物品是指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公共物品由于其使用范围和使用性质的不同,一般将公共物品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纯公共物品是指在消费上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或者具有排他性但是是不经济的。如国防等。准公共物品是介于私人物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的种类也很多,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如公共牧场。二是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如城市用水等。三是存在拥挤可能的公共物品。如公路( 堵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