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4章 金色王国
在海洋深处,海风变得极为深邃。此处此时,自然之美充满人能感知的空间,美至极致的事物在空间中或有声或无声地延展,仿佛时间在此处不存在,世界只有眼前、耳边的海洋的美妙。
在海洋中,白厌沙面对的是天与海,而不是闹市中人五人六的人群。白厌沙一直认为,应当用一种方法把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人打趴下,然后用一种美凌驾于众生之上。他大概是受了刘子却的影响,颇有几分土鳖豪情。白厌沙还认识很多九大帮派的人,按照这些帮派的人的观点,要想整治世界,就要跟皇家铸造货币的机构联络,直接挪用造币机构的钱币。九大帮派的人都没有这样做,作为优秀的帮派,他们懂得人情世故、江山社稷、黎民百姓,于是没有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白厌沙曾听白龙帮的人说起过,白龙帮中有很多人想要整治天下。他们整治天下的手段众多,其中之一的方法便是经商。利用经商的手段,获取全世界一半的财富。对全世界的人而言,这样的手段是釜底抽薪。
前段时间,白厌沙是一名商人,他不光驾船贩卖货物,还开了一家果酒店,卖果酒。此时的白厌沙虽称得上是一名航海者,可他感觉自己更像一个亡命徒,逃亡在海上,无依无靠,随时有死亡的威胁。
中午太阳从一朵白云后出来将一片黄色铺洒在海面使得海面如梦幻般美好时,白厌沙抬起头、闭上眼,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给予他无限温暖,当他目视前方并且睁开眼时,海面上一大片的金黄色令他不再想继续往前,而是停下来享受此刻。迷幻的阳光已使他心醉神迷,不再有什么东西比阳光更重要,他遇到了最好的阳光。最好的阳光给了他最好的温暖,这温暖给了他无限的舒适。在无限的舒适中,白厌沙看到海洋上的金色在海水波动中起伏,金色忽然碎了,碎得好看,破掉的一片金色又突然拼接起来,形成好看的形状。在无限动人的阳光中,白厌沙沉醉在金色的王国。
以前白厌沙带学生外出写生,从大自然获取灵感。灵感是一种灵动的感觉,当时白厌沙要求学生用眼睛捕捉自然中的色彩,用心感知周围的一切。那时白厌沙强调自己对蓝色的喜爱,可今天白厌沙发现金黄色也很可爱。白厌沙确定,今日他找到了世界上最好的金黄色。
白厌沙一直是寻找颜色的人。采药师上山采药,白厌沙上山用眼睛采集颜色。采药者需要带采药的工具,而白厌沙什么物件都不用带,带一双眼睛就足够了。
此时白厌沙伸手入水中,手有海的温度和湿度,也有阳光的温度和亮度,这是一种混合的感觉。白厌沙一直持一个观点,那就是,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好的艺术是人体。因此人应当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身体上。身体的每一处,心的每一个活动,还有自身与外界环境的各种交流,如此种种,都带给人各种感觉。人的感觉是艺术。其实,一些文字、图画、声音、脑海中的片段,所呈现的都是各种感觉。人的视觉获取视觉信息,人的听觉获取听觉信息,人会获得各种感觉,这些感觉有的是人传达的,有的是自然传达的。外界传达的和个人获取的感觉叫艺术,所以艺术是很宽泛的。
此时的白厌沙,格外注意手中的海水和阳光,他的身体获得来自自然的感觉,他知道这是艺术的感觉。他此时不需要画一幅画来表现海水和阳光,也不需要用其他方式把自然景观定格,他只需要看着眼前的世界,听着耳边的声音,触摸着阳光的温度,就好。即便以后他画了一幅有关海水和阳光的画,他心里知道,自己触摸过的阳光和纸上的阳光是两幅画,而这两幅画,孰优孰劣,他心里清楚。
从早晨到中午空气一直很清新,阳光好,白厌沙在清新的空气中沐浴阳光时,看到远处有鸟在飞。这半天来,白厌沙连只鸟都看不见,现在他终于看到鸟了。鸟仿佛带给他希望,白厌沙判断前面有可登陆的地方。果然,过了中午白厌沙向远处瞭望时,他看到远处有一条隐约的线,那里应该就是可登陆的地方了。白厌沙欣喜,他加快船的行进速度。登陆线带给他希望,仿佛长时间航海的疲劳被一冲而散。
以前白厌沙在航海方面没有经验,对航海没有概念,现在他也谈不上有航海经验,但在航海概念方面,他至少在头脑中有了清晰的轮廓。
白厌沙在若烟城时,感觉世界就若烟城那么大,后来他被发配充军,去了趟幽州,这才感觉世界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大。此时白厌沙航行在海上,更是觉得世界大到自己难以想象。可能世界中还有更多的事物令其惊叹,在世界中探索的白厌沙忽然获得一种幸福感,因为他极有可能会去经历那些令他惊叹的事物。
以前白厌沙认为世界是单调的,生活是日复一日机械地做事。当时他对世界和生活的感觉很不好。那时白厌沙以为,人命由天不由人。而现在,白厌沙获得了自主性,他可以自主他的生活,而不是服从管理、遵从安排。
白厌沙在一片动人的金黄色中行船,他的木船乘风破浪,船后泛起的海水如碎银,破乱的阳光如碎金。白厌沙被周围的颜色感动,也被木船的游刃有余感动。此时,白厌沙终于发现自己找到了好的世界,这世界这般纯净,明媚得一尘不染,美得令人心碎。
白厌沙默默航行,他整个身心与世界融为一体。他的心随着天与海也变得辽阔,他发现,原来人的内心是可以辽阔的。此时,白厌沙发现了美,并与美同在。此时,他感觉周围的世界才是理想的世界,此时,他感觉这世界中的我才称得上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