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落实土质安全,保持农业持续发展
(一)转变发展方式,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及《湖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初步确定湖北省的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含铅蓄电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
因此要加大农村地区矿区和产业重金属排查力度,加大对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坚持以调结构、促减排为手段,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业领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淘汰推出工艺、设备、产品和企业任务要落实到企业,按期完成。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淘汰推出。改善我省农村地区土地利用规划调控,严格落实《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格禁止向氯化汞触媒项目、用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等办理用地相关手续。禁止将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向农村和不发达地区转移。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到2015年,全省共安排淘汰涉重金属企业或生产线项目28个。
(二)实施严格的重金属污染源监管
1.进一步摸清农村地区重金属污染情况
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深入开展污染状况评估,进一步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制定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加大实施力度。
2.加强污染源监管,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有毒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污染源对各类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制定环保处置预案、建设环保应急处置设施。
3.严格污染源监控和排污许可制度
坚决制止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全面排查重金属企业和尾矿库,从严查处一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高危企业。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含重金属三废排放,杜绝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废气不经治理和处置,任意超标外排。新建项目要按照标准建设尾矿库,加强环境安全监管。
(三)搞好重金属环境修复试点示范
1.加强重金属污染修复科技研究
加快研究和使用重金属污染扩散防治技术,农田土壤污染的生态修复技术,场地土壤治理技术和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技术,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开展基础调查。开展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健康风险评估,确定修复计划、任务、目标,分类制定修复技术路线。按照污染等级和危害程度,明确“优先修复名单”,制定中长期修复计划,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治理一个见效一个。
2.搞好重金属污染地区农村种植结构调整,综合防控土壤重金属污染
对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地利用方式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时必须进行重金属污染调查,建立档案。对于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部门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降低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风险。
3.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环境修复示范工程
开展重金属污染饮用水源地、工矿企业重金属的污染场地、重点行业大气重金属排放控制、重点湖泊、河段底泥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试点示范工程。着重解决重点工矿区、重点湖泊河段、重点土壤污染区等对人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力争到2015年,初步完成问题针对性强、技术涉及面广、经济适用的修复示范工程,带动技术研发和攻关。
(四)加强产品安全管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加强对尚未受到重金属污染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明确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监管。依法关闭和取缔保护区内导致水源地重金属超标的企业。对保护区外的上游污染源导致重金属超标的,切实加强监管,实施深度治理和回用。对重金属本底超标的饮用水水源地或短期内难以治理达标的,应实施应急居民供水,加强备用水源建设,加强受污染区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到2015年,实现集中饮用水源地主要重金属水质基本达标。
(2)开展农田(耕地)土壤、大中城市周边土壤、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加强重点区域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估。对主要农产品产地进行小比例尺加密普查,对农产品产地重点防控区域实施定点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档案,为农产品产地禁止生产区划分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摸清各类产地安全质量状况,进行产地适用性评估,完成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分类划分,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污灌区面积,严格污水灌溉管理,确保灌溉用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加强执法监管,依法禁止在受污染耕地上再种植食用作物。加强粮食蔬菜、肉禽蛋奶、水产品和饲料等重金属监测评估,并加强生产、流通、消费市场监管。
(3)鼓励绿色生产消费模式。禁止含铅油漆、涂料、焊料的生产和使用。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管理。严禁使用砷类农药,严格控制在食品及饲料中添加重金属添加剂。加强农村输出蔬菜、鱼类、粮食到城市的重金属污染监管。加强电气电子产品全过程管理。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认真实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加强电器电子产品使用重金属控制和管理。推进电子产品中重金属替代和减量技术研发、试点和推广使用。在荧光灯生产行业推广固汞替代液汞技术,减少重金属使用。明确生产厂商在电气电子产品使用、维修和回收的防控责任。鼓励建立回收网络,从消费角度入手加大产品重金属减量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