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环境保护对策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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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动生态文明,促进和谐人居创建

(一)农村生态创建思路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原则,建立城乡全局生态环保规划管理体系、实现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共享。“十二五”期间,总结鄂州城乡一体化生态环保试点经验,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试验区、仙桃市、监利县、宜都市、大冶市、竹山县、竹溪县、房县等地区城乡一体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编制县域区域性垃圾处理场布点规划,开展乡镇区域性垃圾处理建设试点。

纵深推进我省农村环保“两清”(清洁种植、清洁养殖)、“两减”(农药、化肥减量化)、“两治”(规模化养殖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两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模式。加强四湖流域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启动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以集中连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优先保障乡镇、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种植和养殖业生产污染;严防污染源向农村转移,逐步解决农村工矿污染问题。到2012年,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梁子湖流域周边地区、黄冈长江生态文明带、鄂西生态文明旅游示范区等地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2013年到2015年,完成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等地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支持的地区,生态创建得到大力推进,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达到20%以上。

(二)开展村庄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程

1.主要思路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拓展当前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好历史机遇。村庄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种植业面源和分散式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以代表性的集中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点,以农村环保“四个两”示范工程为主线,即“两清”(清洁种植和清洁养殖)、“两减”(农药和化肥减量化生产)、“两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两创”(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

第一期(2012年)目标,利用2年时间,根据全省农村实际情况,集中治理291个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典型村庄,使其环境状况明显得到好转。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一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占农产品的比重不断提高,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第二期(2015年)目标,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力争使全省部分重点区域的村庄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重点整治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散养密集区畜禽养殖污染等,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建设生态乡村。

2.主要做法

总结近年来湖北省农村环保工作实践,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必须按照“统筹规划、梯次推进、示范引导、注重实效”的思路,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必须紧密依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合力推进,不可能仅仅靠环保部门包打天下。各级政府要成立领导机构,把连片整治提上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措施落实到位。要明确职责,建立环保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激励约束,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2)规划引领,科学推进。在深入调查和详细掌握乡村各类污染源状况的基础上,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科学制定规划。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重点选择工作起步较早、目前条件较好、资金配套充足、辐射效应明显的地区开展示范工作,决不能遍地开发、搞平均主义。

(3)大小结合,突出连片。示范地区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时,一定要突出区域连片治理的要求,做到“点面结合、大小结合”。既要开展环境污染严重村庄的治理,又要连片推进。确定连片治理的区域,要根据治理目标和区域的实际情况,既有几个、十几个村的小连片,也可以考虑多个乡镇的大连片。

(4)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农村环保涉及方方面面,农村地区又千差万别。连片推进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路线和处理方案。如村塆生活污水处理,应按照都市型、城镇型和乡村型的不同类别,分别采取进污水处理厂、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进行分散式污水处理。同时,为鼓励有条件的村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市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费返还的相关政策。

(5)整合资金,重点突破。近年来,由于国家“三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各类涉农资金逐渐加大,农村建设资金也得到突飞猛进的增长,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着力整合各类资金,合力攻坚,争取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在项目安排时,严格按照规划安排项目,力求少花钱、多办事,让群众在看得见、摸得着、受益多的变化中,理解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6)全民参与,强化监管。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知识进村入户,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环保部门还应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

3.重点区域

武汉:用3年时间,重点打造东西湖区四季吉祥和柏泉新农村、汉南区汉洪生态农业、蔡甸区318国道新农村建设组团、江夏区107国道沿线绿色家园生态工程、黄陂区湖北台湾农业创业园六指新农村、新洲区汪集街新农村生态家园等7个市级新农村示范片区。2012—2015年,再以街乡镇为建设单位,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整体推进12个街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荆州:①强化项目监管。将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的技术指导,积极推进和规范工程建设,加强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强现场监察力度,确保示范项目有效的实施;加强乡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和县级财政报账制,实行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开展项目监督检查。②打造环保工程亮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打捆”建设,确保农村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洪湖曹市镇锦绣梅园二期工程,将曹市镇吴口村、穴堤村2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集中连片实施,整合资金,突出效果,打造环保项目亮点工程。③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建立基层农村环境保护合作社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洪湖市在乡镇设立了3个环境监察机构,在乡镇企业、各行政村明确了环保协管员,并将在各乡镇、区、办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环保所。④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参与意识。广泛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生态水平,强化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逐步形成人人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及各级政府配套资金,进行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创建。到2015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支持的地区,国家级生态村创建率为20%,省级生态村创建率为35%;到2015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支持的地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率为15%,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率为20%。如武汉市启动了新农村建设的第二阶段——农村“新家园建设工程”,拟用3年时间,重点打造东西湖区四季吉祥和柏泉新农村、汉南区汉洪生态农业、蔡甸区318国道新农村建设组团、江夏区107国道沿线绿色家园生态工程、黄陂区湖北台湾农业创业园六指新农村、新洲区汪集街新农村生态家园等7个市级新农村示范片区。2012—2015年,再以街乡镇为建设单位,集中各方面的力量,整体推进12个街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黄冈市黄州区通过“星级农户”评选活动,培育和树立一批农村卫生管理先进典型,推进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农村环境建设目标

2015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率达到75%以上;湖泊、水库围网养殖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围网养殖及投肥养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380万个,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35%以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厕所普及率达到68%以上;农村危险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物等)安全处置率达到70%以上;每个市(州)建设1~2处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设1000个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见表5-1,表5-2。

表5-1 湖北省各市、州2010—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具体目标情况

表5-2 湖北省各市、州2013—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具体目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