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政治发展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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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 选题的意义

发展政治学作为当代政治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政治发展问题(尤其是欠发达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为研究主题,围绕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民主转型、如何实现社会稳定、如何克服政治腐败、如何化解政治危机、怎样完成政治文化改造等核心问题而展开学术探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政治发展问题开始引起我国学者的关注,国内学界对于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方兴未艾。进入21世纪以来,该项研究更是呈现出勃勃的生机与活力,散发出独特的理论魅力。作为政治发展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民族政治发展问题也开始进入国内学者的研究视野,初步形成一系列学术成果。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加强对于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有利于促进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社会和谐。

目前,国内有关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在民族政治学和民族理论的学科背景下展开。种种迹象表明,作为一种全新研究领域的拓展,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既有其深刻而严谨的理论逻辑,也有其直接而充分的现实依据。

(一)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理论逻辑

从研究理路来看,民族政治发展是“民族发展” “政治发展”和“民族政治”问题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很大程度上,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是上述三个领域问题研究的汇合和焦聚。

首先,是从“民族发展”研究进入“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民族发展是民族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在民族自身因素、民族所处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的综合协调作用下,民族自身的整个内部结构、素质和诸种外在特征以及民族之间社会关系的不断调整更新、协调适应,推进民族纵向质的演进和横向量的扩展……本质上是民族生存和演进的质和量的提高”张勇:《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与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的新发展》,载于《满族研究》2006年第3期,第5页。。有学者指出,“民族发展的基本内容包括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口等方面的发展”金炳镐:《论民族发展规律》,载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第8页。。由此可以认为,民族发展研究本身内在地包含了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政治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民族社会发展和民族人口发展等各个方面的研究。基于这一事实,民族发展研究至少内含着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其一,综合性研究。民族发展研究具有交叉性、跨学科的特点,要想对这一问题进行整体把握、全面分析,理应开展多学科、宽领域的综合性研究。其二,区分性研究。民族发展由多个不同方面构成,运用某个或某几个学科理论,专门针对民族发展的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比如针对“民族政治发展”进行的研究),从而把民族发展研究区分为不同方面的区分性研究。于是,当我们沿着“区分性研究”的方向去专门研究民族发展中的“民族政治发展”问题时,我们的研究视野也就从“民族发展”研究进入了“民族政治发展”的研究。

其次,是从“政治发展”研究进入“民族政治发展”研究。作为一种正向的政治变迁过程,有关“政治发展”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极具主观价值色彩。由此,政治发展成为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能够查到的具有代表性的中文解释就有30多种。参见李元书《政治发展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第3页。陈鸿瑜在《政治发展理论》中,对西方学者关于政治发展最具代表性的解释也列举了11种之多。参见陈鸿瑜《政治发展理论》,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第22~26页。目前,学界能够普遍接受的定义是认为“政治发展就是政治体系综合能力的发展。其中包括:政治合理性基础的扩大,政治制度化水平的提高,政治参与机会的增加,民主程度的提高,公民自由权利的保障和实施等等”燕继荣:《政治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299页。。这一概念认为,政治发展是以“政治体系”及其“综合能力的发展”作为研究本体的。我们知道,可以将政治体系的宏观架构大体划分成国际(国际政治体系)、国家(国内政治体系)和地方(区域政治体系)三个层次,其中的每个层次又可以粗略地划分为由“政府—市民社会—公民”构成的三级结构。而在纷繁复杂的现实政治生活中,从不同视角观察,政治体系还可以划分为基层政治体系、民族政治体系、集团政治体系等诸多类型。由此,当政治发展研究从“民族政治体系”的类型展开,从民族政治体系内的“政府—市民社会—公民”的三级结构介入时,研究民族政治体系及其综合能力的发展,就成为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应有之义。概而论之,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是政治发展研究的一个分支领域,而“‘政治发展’构成了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基本分析工具和研究范式”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305页。

再次,是从“民族政治”研究进入“民族政治发展”研究。从现实性上看,“民族政治是民族共同体或民族的代表围绕公共权力形成的各种关系和开展的各种活动”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35页。。同其他一切政治领域一样,民族政治也总是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从这一意义上看,发展与变化构成了民族政治的存在方式,其差别只是在于——不同形态的民族政治,发展速度有快慢之分、变化方向有进退之别。而研究民族政治怎样趋近于完善,怎样实现民族政治的发展和变迁,从而为民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则是民族政治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此有学者指出,“其实,‘民族政治的发展’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运用现代政治发展观观察和分析民族政治的产物”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305页。。同时,从学科建构的层面分析,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民族政治学“关注民族政治生活和政治现象的各个方面,并选择对民族和民族社会发展直接相关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周平:《民族政治学:研究对象、性质、特点及发展》,载于《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2期,第67页。。由此我们看到,在民族政治学学科框架的整体构架内,民族政治发展是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民族政治的发展本身,不仅体现着民族政治的本质、内涵和特征,也对民族共同体自身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民族政治学必须研究民族政治的发展过程,尤其是要研究在不同特定条件下民族政治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周平:《民族政治学:研究对象、性质、特点及发展》,载于《政治学研究》2003年第2期,第68页。

通过图1的理想模型,可以更好地展现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理论逻辑。如图1所示,作为一种综合性、跨学科的研究,民族政治发展研究分别是民族政治发展和民族政治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民族政治发展研究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发展、它分别超出了民族发展、政治发展和民族政治研究的边界,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图1 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理论逻辑

(二)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现实依据

从现实依据来看,无论是国内层面的“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发展”,还是国家层面的“民族国家发展”和“多民族国家发展”,在对这些极具现实意义问题的解答之中,都内含着民族政治发展问题。

1.“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

立足于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中国现实我们发现,“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同样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而“民族政治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方面。一方面,就目前中国少数民族发展的实际状况看,这种发展具有不平衡性——有的少数民族总体发展水平已和我国的主体民族相差无几;有的则比较落后,不但整体发展水平落后于主体民族,而且面临着一系列的“社会—历史—文化”困境,更不用说还存在着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同一少数民族发展程度极不平衡的事实了。正是这种发展的不平衡性,才使得“少数民族发展”成为事关民族团结、地区稳定、社会和谐的重大政治问题。而且,民族政治发展可以为少数民族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营造发展的制度环境。因为民族政治发展意味着民族政治体系、政治形态更加适应民族社会的发展,能够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维护并实现本民族的利益诉求,促进民族共同体的巩固、发展和完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政治发展的少数民族发展是不完善的不全面的,甚至是难以实现的”周平:《少数民族政治发展论》,载于《思想战线》1997年第1期,第19页。

另一方面,这也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状况的好转和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当地各族人民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得以普遍提高的同时,也造成了民众之间的利益分化和贫富差距的扩大。由此,当地各族人民群众“有了进行利益表达、谋求利益实现的愿望……期望通过政治参与来影响地方自治机关公共决策的行为及结果,努力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于春洋:《略论利益分化对民族地区政治稳定的双重影响》,载于《学术论坛》2008年第7期,第135页。。民众的利益表达和参政议政的愿望必然会对当地的民族自治机关造成压力,促使其提高政治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和制度化水平,规范自身的政治行为;而民族自治机关的政治民主化程度提高了,也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正因为如此,“实现政治发展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步对政治体系提出的必然要求”方盛举:《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发展》,载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第76页。, “民族地区政治发展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治前提”肖陆军:《论民族地区政治发展》,载于《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82页。

以上,我们在中国的语境之下粗浅地讨论了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要想使这两个问题得以解决,就不能缺少民族政治发展的向度。然而还要看到,我们在这里借用中国语境来分析这个问题,其实只是为了让这个问题变得更加直观和具体——事实上,如果抽离中国的语境,而把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放置在当今世界多民族国家的视野之中来进行通约性的分析,情况也是相仿的。因为一般而言,多民族国家也都存在着一个或多个占国内人口比重较小的少数民族,也存在着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哪怕这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没有中国表现得这么明显。

2.“民族国家发展”和“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

如果我们把讨论的视野从中国转向世界就会立刻看到,“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构成了当今世界国际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主体。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国家形式,从民族政治学的视角出发,民族国家一般是指“由一个占全国人口绝对多数的主体民族执掌国家政权的主权国家,或者说,由一个主体民族控制国家政权的主权国家”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53页。;而多民族国家则是指由“多个民族主体或者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共同执掌国家政权(中央或联邦权力)的主权独立的国家”高永久等:《民族政治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第47页。。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今天,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呼声日益高涨、提高综合国力已成为世界各国所能达成的为数不多的共识的今天,无论是“民族国家发展”还是“多民族国家发展”,都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而且,两者的发展都内在地包含着“民族政治发展”。

对于民族国家而言,其国家发展和民族发展在很多方面是重合的,国家的政治发展也可以被大致认为是民族的政治发展。然而这样一种情况并不意味着民族政治发展成为可有可无的事情,恰恰相反,关乎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往往是在“民族”的旗帜下进行的。“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与国家有关的社会和政治运动可以不动用 ‘民族’的概念。……没有任何意识形态比 ‘为了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进步’来得更有号召力。”徐迅:《民族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第72~73页。由此,在民族国家,民族政治发展成为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而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多民族国家的发展都面临着一个如何把国内不同民族(族群)的民族(族群)认同整合到国家认同的问题。“当今世界绝大多数的多民族国家,其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不同于单一民族国家,存在国家疆界与民族边界的异质性,换言之,在多民族国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并不总是一致,他们之间存在着张力甚至冲突。”贺金瑞、燕继荣:《论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第5页。由此,多民族国家的“一体化建构”成为其民族政治发展的重要任务,而“它的实质是解决多民族国家内的不同民族(族群)超越民族底线的政治认同问题”沈桂萍:《对多民族国家一体化建构若干问题的思考》,载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第33页。。“如何正确处理民族异质性要素或差异性要素与国家统一性之间的关系,实现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的有效整合”高永久、朱军:《论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载于《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第34页。,就成为民族政治发展研究必须回答的问题。

总之,从多民族国家内部来看,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是推进一国国内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从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国家形态——民族国家的角度来看,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更是促进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如图2所示)。

图2 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现实依据

综上所述,作为国内一种新兴研究领域的开拓,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既是民族政治学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是民族国家时代发展的呼唤。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学学科理论体系,加快我国的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全面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实现政治稳定及社会和谐等诸多方面,民族政治发展研究都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及强烈的现实意义。从其理论价值来看,为推进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有序开展和规范前行,需要建构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体系。本书力图建构该理论体系,为推进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拓展和深化奠定学理基础、廓清研究框架。同时,本书的研究对于建构和丰富中国特色的政治学理论体系也具有重要价值;从其实际应用价值来看,理论研究不是空中楼阁,必须以某种方式观照现实。本书试图建构一套具有较强解释能力和普适性的理论体系来为我国民族政治发展的现实服务。

二 研究的现状

在对本书的研究进行总体说明之前,很有必要就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及其进展情况做一简要梳理。事实上,如果没有这些研究及其成果的支撑,本书的研究就很难顺利开展。必须承认,国内外学界同仁的研究是极富启发意义的,他们的研究成果为本书理论体系的建构,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学术资源。

(一)国外相关研究评述

就国外相关研究而言,由于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将西方政治发展理论运用到民族政治现象分析的结果,由此,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就成为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理论范式和分析工具。该理论产生于“二战”之后,是为解决这一时期亚、非、拉纷纷独立建国的民族国家究竟该选择怎样的政治发展道路而兴起的一种政治理论。对于20世纪西方的政治发展问题研究而言,“大致说来,60年代的政治发展研究比较重视政治民主,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中期的政治发展研究偏向于政治稳定,而70年代中期以后的政治发展研究似乎更多地强调了二者的协调发展”姚建宗:《国外政治发展研究述评》,载于《政治学研究》1999年第4期,第85页。。政治发展理论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现代化理论和依附理论两大宏观理论,以及由危机理论、参与理论、文化理论、稳定理论、制度化理论和民主化理论等一系列微观理论构成的政治发展理论体系。到了20世纪60年代,随着政治发展理论的学科化建构,发展政治学出现。该学科在发展的早期“试图建立一个研究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和政治变化的理论框架。但后来知识界对现代化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提出了挑战,从而削弱了这一理想”佛兰西丝·哈葛扁(王正绪、方瑞丰译):《重访发展政治学》,载于《开放时代》2006年第4期,第90页。。此后,发展政治学在政治民主、政治秩序、公民社会、国家结构和政治发展失衡等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关发展政治学学科演进、研究视角以及政治发展理论的内在矛盾等问题的评述,参见本书第一章第二节“发展政治学: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学科借鉴”。——笔者注

(二)国内相关研究评述

1.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开创

就国内研究而言,最早注意到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学者是周星教授。1989年,周星在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政治民族学要论》中,首次提出了民族政治发展的问题;在这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周星出版了自己的学术专著《民族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在该书第三编“民族政治生活”中,列出了一章内容来专门探讨“民族政治发展”问题。在周星看来,民族政治发展“简而言之,就是民族政治生活的发展”周星:《民族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178页。。“民族传统政治”构成了“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出发点”,而“民族政治发展”就“意味着民族政治生活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过渡”。参见周星《民族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178页。在此基础上,周星阐述了民族政治发展是“以民族国家的建立为指向的”,其过程为“在民族政治生活中不断地进行从传统到现代的变革”,即“民族政治生活的世俗化”,其终极目标是“从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到平等,从民族的隔阂到民族的接近”等基本观点和主张。参见周星《民族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184~187页。

第一篇专门论及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学术论文,是周平教授撰写的《少数民族政治发展论》,该文刊载于《思想战线》1997年第1期上。在该文中,周平教授从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可能与现实、内容和形式,以及少数民族政治发展与少数民族发展的关系三个层面,讨论了我国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问题。参见周平《少数民族政治发展论》,载于《思想战线》1997年第1期,第14~20页。此后,周平先后在自己的专著《民族政治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民族政治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和《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中,设专章论及了民族政治发展问题。其讨论主要涉及民族政治发展的形成、走向、含义、整体性、基本内容以及发展中的各种陷阱等问题。参见周平《民族政治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第284~307页;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305~330页。近年来,贺金瑞教授带领其学术团队围绕“民族发展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这一命题展开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民族发展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论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多元一体”:中国民族利益协调论纲》,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论多民族国家协调发展的政治基础》,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等等。——笔者注;在高永久教授及其学术团队编著的《民族政治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中,也设专章讨论了民族政治发展的含义、目标、动力、形式及其现实选择等内容。参见高永久等《民族政治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第288~305页。这些讨论无疑是富有建设性的,可以认为,正是在上述学者的引领和推动下,国内有关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才从无到有、由少到多,逐渐发展起来。目前,有关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主要在其内涵和外延两个向度上进行着,学术成果不断丰富。

2.有关民族政治发展内涵的研究

在民族政治发展的内涵研究方面,有学者就民族政治发展的定义、目标、主要内容、实践策略等方面展开了自己的探索,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关于民族政治发展的定义,周平教授指出,“民族政治发展,就是民族政治体系为了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而不断调整和变迁的过程”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307页。;高永久教授等人则认为,“民族政治发展是指特定的民族政治系统在历史发展中,结构渐趋区分化、政治文化渐趋世俗化、政治参与渐趋扩大化以及政治能力渐趋增强的过程。民族政治发展描述的是民族政治系统变革和调整的这种过程与状态”高永久、王转运:《民族政治发展的目标选择研究》,载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第2页。。不难发现,后者对前者进行了必要的限定和说明,认为只有具备“结构渐趋区分化、政治文化渐趋世俗化、政治参与渐趋扩大化以及政治能力渐趋增强”的“调整和变迁的过程”才是民族政治发展内涵。

关于民族政治发展的目标,有学者指出,“各民族在政治发展目标的选择问题上,应该结合本民族具体的历史、地理、文化状况以及政治、经济环境,选择适合本民族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政治发展目标及其道路”高永久、王转运:《民族政治发展的目标选择研究》,载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第1页。。在此基础上,该学者将民族政治发展的目标概括为具有普适性的5个方面,即民族政治权威的合理化、民族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民族政治结构的区分化、民族政治系统政治能力的提升和民族政治的民主化。参见高永久、王转运《民族政治发展的目标选择研究》,载于《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第2~5页。

关于民族政治发展的主要内容,周平教授认为主要包括民族国家或多民族国家的建立、政治生活的一体化、政治结构的合理化、政治运作的制度化、政治生活的世俗化、政治能力的提高及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等7个方面。参见周平《民族政治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第319页。

此外,贺金瑞教授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政治发展的实践策略问题。他撰文指出,“在现阶段,需要探讨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之间的安排问题,需要为适应民族关系良性发展寻求民族政治实践的策略”贺金瑞:《民族发展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16页。。在此基础上,他给出了设计民族发展正义与公平的政治制度考量维度;发展少数民族群体的差异政治权利;提高民族个体成员的社会化、公民化程度和政治参与意识;重视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在现代民族社会政治管理中的作用等4点颇具建设性的意见。参见贺金瑞《民族发展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16~17页。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虽然上述成果多是具有建设意义和开创性的,但同时这些研究也是零散的和不系统的,至今尚未出现全景式展示民族政治发展全貌的学理性成果,更没有形成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体系——而这正是本书力图完成的任务。

3.有关民族政治发展外延的研究

与此相对应,更多学者将自己的研究视域锁定在民族政治发展的外延上。目前,除去两篇关注国外(分别是马来西亚和加拿大)民族政治发展经验、启示与历史演进的学术论文外,其他研究文献大多把我国“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和“民族地区政治发展”作为讨论的重点。周玉琴的博士学位论文《当代中国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研究》,可以看成是在民族政治发展外延研究方面的一个阶段性总结。我们认为,尽管“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和“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含义有着相当的区别,但基于这种区别而试图把两者泾渭分明地加以区分,并因此把民族政治发展也划分为两种不同取向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在我们看来,两者的相同点要明显大于不同点,想要把两者截然分立的做法本身也是徒劳的和缺乏理论依据的。出于论述的方便以及侧重点的不同,在不同语境中选择使用不同概念,是目前很多学者普遍采用的方式。

有学者对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及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概念进行了说明。早在1997年,周平教授就曾撰文指出,“可以把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定义为少数民族整个政治体系随着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过程”周平:《少数民族政治发展论》,载于《思想战线》1997年第1期,第16页。。关于民族地区政治发展,也有学者指出,“所谓民族地区政治发展就是指我国民族地区的正向政治变迁,即现代化进程中民族地区政治关系的合理化和民族地区政治体系适应民族地区政治参与而产生的制度化并增强自身能力的过程”肖陆军:《论民族地区政治发展》,载于《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81页。。方盛举则认为,民族地区的政治发展是一种与国家政治体系取得一体化的发展,而不是孤立于国家政治体系以外的政治发展;民族地区政治发展应该首先表现为少数民族政治体系能力的发展。参见方盛举《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发展》,载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第77~78页。

有学者就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及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目标进行了讨论。马尚云指出,“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更加坚决地坚持和维护祖国大家庭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在现有的国家政治体系框架内,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同控制和管理国家政权以及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使各少数民族都能够在国家范围内与人数众多、经济文化发展较先进的汉族平等相处,共同发展繁荣”马尚云:《关于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思考》,载于《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第20页。。而对于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目标问题,有学者指出“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目标模式应该是政治稳定、政治效率和政治民主三位一体,相互耦合、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模式,不可偏废任何一方”方盛举:《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发展》,载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第78~79页。

确立发展目标之后,采取什么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即民族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问题,就成为一个必须加以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关于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问题,有学者指出,“当前这场少数民族所面临着的选择是在政治发展战略中将政治改革和行政改革何者置于优先地位的问题,行政改革优先发展战略通常被称之为 ‘集权——技术官僚模式’,政治改革优先发展战略则被称之为 ‘民主政治模式’。从少数民族政治体系自身的状况和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来看,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宜采用政治改革和行政改革并重的模式,既不是单独强调政治改革,也不是单独强调行政改革,而是将两者综合起来考虑”周平:《少数民族政治发展论》,载于《思想战线》1997年第1期,第17页。。另有学者认为,为实现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快少数民族政治发展应该做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实现少数民族政治民主化、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内容;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是我国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这是社会主义时期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目标所在。参见马尚云《关于少数民族政治发展的思考》,载于《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第22~23页。

而关于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问题,有学者指出,“民族地区的政治发展将突出地体现于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理顺权力关系,完善各项政治制度;二是有效提高政府能力;三是有效推进农村基层政治一体化进程,提高政治整合度;四是大众政治参与的发展;五是政治文化的变迁”周平:《促进政治发展 维护政治稳定——西部开发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发展和政治稳定学术研讨会综述》,载于《政治学研究》2001年第3期,第86页。。另有学者认为,“实现少数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是:以维护政治稳定为前提,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设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方盛举:《论西部大开发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发展》,载于《思想战线》2003年第4期,第23页。。肖陆军则从6个方面对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路径进行了说明。他指出: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改革民族地区党组织执政方式并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直接动力是有序扩大民族地区政治参与;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关键环节是严格实行依法治理;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大民族地区反腐力度;民族地区政治发展的现实课题是大力促进社会公正。参见肖陆军《论民族地区政治发展》,载于《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82~83页。

就整体而言,针对民族政治发展外延的研究尚未在国内学界达成共识性的观点和主张,缺乏研究的热点和焦点,我国少数民族政治发展问题虽然在事实上构成了该领域研究的重点,但其研究往往停留在政策解读和现状分析的层面,鲜有理论建树和实践指导意义——而本书的研究试图改变这种局面,从学理的角度建构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体系,为我国民族政治发展研究的深入和拓展提供理论支撑。

总之,有关民族政治发展问题的研究在理论界和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还有进一步提升的巨大空间,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族政治发展理论体系及研究框架,加强对于中国和当代世界的民族政治发展实践的指导和引领,是推进民族政治发展研究走向深入的应有之义。

三 民族的界定

作为我国民族研究领域中最为基本同时也是使用最为广泛的概念,“民族”一词的内涵相当丰富,外延十分宽泛,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多义性和含混性,在不同语境下可以指称不同的民族共同体。纵观现代汉语中所使用的“民族”一词,“既包括了国家—政治层面上的民族,也包括了历史—文化层面上的民族;既指原生形态的民族,也指次生、再次生乃至多次生形态的民族;主要是指单一民族但也指复合民族和民族支系;既指现代民族,更泛指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所有民族”何叔涛:《汉语“民族”概念的特点与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兼谈“中华民族”、“中国各民族”与当前流行的“族群”概念》,载于《民族研究》2009年第2期,第20页。。这一概念能够包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民族共同体内涵,凝聚不同存在形态、不同发展阶段民族共同体的共性,从而最大限度地适应不同学科对于民族和民族问题讨论的需要。然而,这一概念的含混性也直接导致表意的模糊与交流的障碍,特别是在与西方进行学术交流与话语衔接的时候,这一概念经常会被误读甚至误解。由此,“每个研究者在进行理论探讨和具体研究时,都必须事先对自己的研究对象(即民族)作一个界定,这是与前人文献和其他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学术对话的前提条件”马戎:《关于“民族”定义》,载于《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第5页。

基于上述原因,再考虑到“民族”不仅是本书的核心概念,它同时也构成了本书全部叙述的重心——归根结底,民族政治发展的主体是“民族”,本书所进行的有关民族政治发展的全部研究,本书的全部努力都是要去观照“民族”这一人们共同体。由此,我们在对已有不同“民族”概念进行简略回顾的基础上,试图对本书所使用的“民族”概念进行必要的界定。

(一)作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民族

进入近代以来,国内外很多学者都对民族概念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对于民族的发展轨迹及其历史演进情况进行分期,也是他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比如,阿德里安·哈斯廷斯大致将欧洲民族分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从5世纪到14世纪是第一个阶段,是“存在着大量地方的、并且其中许多是不稳定的族群阶段”;从15世纪开始是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已经能见到西欧绝大部分主要民族的存在”了;而随着18世纪晚期法国君主制的颠覆,民族发展到了第三个阶段,该阶段“开启了革命的也是民族主义运动的水闸”,进入由民族主义创造民族的阶段。Adrian Hastings, The Construction of Nationhood: Ethnicity, Religion and Nationali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112-119.苏联的大多数学者受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五种社会形态划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启发,主张“民族三分法”。即认为民族的发展经历了部落(原始社会)、部族(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以及民族(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三个时期。进而,又根据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方面的显著差别,而将民族划分为资本主义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

受到苏联“民族三分法”的影响,国内学界有关“民族分期”和“民族的历史类型”的主流观点,大都倾向于把民族划分为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比如,有学者指出,“氏族与部落(原始民族)、部族(古代民族)、民族(近现代民族)等,常被视为民族共同体形态的基本历史类型,这是因为它们大体上分别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缘故”周星:《民族学新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第26页。。另有学者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信息传递方式、族体内的社会阶级构成等方面的异同而对民族进行分期,“这一分期的级别名称是:部落或称原始民族,部族或称古代民族,民族或称近现代民族。三者又统称民族”欧潮泉:《基础民族学:理论·人种·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第205页。。如图3所示欧潮泉:《基础民族学:理论·人种·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第205页。

图3 “民族三分法”示意图

由此可以认为,原始民族是处于原始社会时期的民族共同体,在这一时期,逐渐产生了民族共同体形态的最初萌芽和民族共同体存在的最初历史类型,即氏族与部落。它们在事实上构成了民族共同体一切形态和历史类型的初始原型;古代民族是处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民族共同体,其典型形态是部族。部族是介乎原始民族与近现代民族之间的民族历史类型,是民族发展的中级形态;近现代民族是处于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时期的民族共同体,它的形成同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建立密不可分。一方面,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通过革命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割据局面,从而使得近现代民族得以形成;另一方面,民族国家的建立,也使得这一时期的民族共同体成为取得国家形态的近现代民族。

鉴于本书所讨论的核心问题是民族政治发展,而种种迹象表明,只有当民族发展到了近代,民族与国家政权才真正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民族的政治属性才真正得以凸显。由此,本书所使用的“民族”概念是用来指称近现代民族,而不包括原始民族和古代民族。

(二)作为不同表述单位的民族

如前所述,“民族”一词的内涵相当丰富,外延十分宽泛,在不同语境下可以指称不同的民族共同体。然而必须看到,“在 ‘民族’的诸多意义中,它首先体现为一个表述单位”彭兆荣:《论民族作为历史性的表述单位》,载于《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第137页。。不同的表述单位有着各自不同的边界,虽然这些边界并不清晰,更多时候它们是相互交错在一起的,但对于不同表述单位的区分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我们廓清本书有关“民族”概念的运用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混乱与误解。

归纳起来,民族主要在如下三种表述单位中使用,分别是政治性表述、历史性表述和文化性表述。

1.作为政治性表述单位的民族

回顾世界近代以来的历史不难看到,“民族”与“国家”这两个概念不期而遇,拥有了大致重叠的边界,逐渐发展形成当今世界最为基本和重要的政治单位——民族国家。正如有学者指出,“人类在历史上结成的稳定的人群共同体被当作民族,进而以 ‘民族’概念分析人类的群体现象,发生于世界近代历史上,并与民族国家的构建以及民族国家成为世界体系的基本单元的事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周平:《论民族的两种基本类型》,载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6页。。由此,民族也就获得了一种与国家政权密切相关的政治属性,作为政治性表述单位的民族得以确立。

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很多学者都把民族看成一种政治性的表述单位,并以此来对民族概念进行界定。例如,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主张如此界定“民族”: “它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limited),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6页。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认为,“‘民族’的建立跟当代基于特定领土而创生的主权国家(modern territorial state)是息息相关的,若我们不将领土主权国家跟 ‘民族’或 ‘民族性’放在一起讨论,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将会变得毫无意义”〔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第10页。。马克斯·韦伯也认为:“民族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概念,尽管民族与国家不尽相同,但只有与国家联系起来才能进行界定。”David Beetha, Max Weber and the Theory of Modern Politic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85, p.122.安东尼·吉登斯也给出了类似的民族界定,他指出:“‘民族’指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其反思监控的源泉既有国内的国家机构又有国外的国家机构。”〔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赵力涛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第141页。很明显,这些定义之中的民族是作为一种政治性的表述单位而使用的,是一种与民族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族,亦即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中的民族(nation)。

国内也有很多学者察觉到了民族的政治属性,并对此进行了讨论。比如,有学者指出,民族的政治属性“不仅表现在民族在既定政治体系中作为利益集团和政治压力集团的存在,而且也表现为民族社会内部的各种政治现象与政治活动以及民族在政治上要求统一、整合直至建立民族国家或者实现某种自治的倾向”周星:《民族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35页。;“近代以来的民族,都已是获得或正在获得自身政治权利的民族。这种民族政治属性的普遍化是近代以前的民族所没有的”王希恩:《“现代民族”的特征及形成的一般途径》,载于《世界民族》2007年第2期,第5页。;更有学者把民族分为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认为政治民族得以“形成和维持的基础力量是国家政权,因而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政治共同体”周平:《论民族的两种基本类型》,载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6页。

2.作为历史性表述单位的民族

路易斯·亨·摩尔根于1877年出版了自己的专著《古代社会》。在书中,摩尔根分析了人类社会从氏族、胞族及部落,逐步发展成为民族的问题。马克思在研读此书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有关民族产生的观点。后来,在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有关民族形成和发展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的论述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的观点,使得我们对于民族的认识得到了深化。进而,列宁指出,“要给 ‘没有历史的民族’找一个范例,是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的(除非在乌托邦中寻找),因为所有的民族都是有历史的民族”列宁:《编辑部对韦贴兰的〈民族问题和拉脱维亚的无产阶级〉一文的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列宁论民族问题》(上),民族出版社,1987,第308页。。在斯大林所提出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民族定义中,民族的历史属性也被表露无遗。斯大林指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3,第294页。

对于民族的历史属性,无论是西方的学者、苏联的学者还是我国的学者,都秉持一致的观点。民族作为一种历史性的表述单位,一直贯穿于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相关研究的各个领域,成为一种常规性的叙述话语。前文我们提到的“作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民族”,无论是哈斯廷斯提出的西方民族三阶段说,还是苏联及我国学者依据人类社会形态的更迭而给民族进行的历史分期,其实也是对于民族历史属性的一种典型展现。

很多学者在对民族进行界定、说明和展望时,都对其历史属性给予了充分的考虑,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回答。比如,菲利克斯·格罗斯(Feliks Gross)主张,“今天众所周知的民族(nation)概念,是个历史性概念,它出现的时间刚好是在18世纪,特别是19世纪王朝衰落之前”〔美〕菲利克斯·格罗斯:《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王建娥、魏强译,新华出版社,2003,第192页。。安东尼·史密斯认为,“民族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英〕安东尼·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龚维斌、良警宇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188页。。“没有对民族内在历史的足够理解,我们就会发现我们自己无法估量和判断在全球时代民族的未来发展”〔英〕安东尼·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123页。。我国学者也指出,“我们必须强调,在我国通用的 ‘民族’一词,指的是所有历史时期的民族共同体。这个民族或民族共同体正是民族学研究的对象”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第106页。

3.作为文化性表述单位的民族

如前所述,作为政治性表述单位的民族是在近代民族国家的构建过程中得以确立的。然而,无论此后民族的政治属性如何显露,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在民族国家构建之前的更长时期内,维系民族得以存续的纽带是其固有的文化属性;甚至这些拥有悠久历史文化积淀的传统民族(文化民族)在民族国家成为世界体系的基本单元之后,依然彰显出勃勃的生机与独特的魅力。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民族国家出现以前就已经长期存在的文化民族并没有因为民族国家和国家民族的出现而销声匿迹,相反,它们在民族国家的范畴内进一步活跃并引起世人的关注”周平:《论民族的两种基本类型》,载于《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7页。

同作为政治性表述单位的民族相比较而言,作为文化性表述单位的民族有着自身的特点:其一,它并不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而是拥有自身文化的深厚积淀及家族情感、宗教信仰等一系列维系纽带的民族实体;其二,它具有群众性、稳定性及时代性,并非为少数政治精英所独有或创构;其三,它拥有广阔的时空基础,融通和贯穿于本民族成员的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表现出丰富而独到的文化特质。总之,作为政治性表述单位的民族得以维系的基础是存在于现实或者想象中的国家,而作为文化性表述单位的民族得以存在的基础则是拥有家族象征结构的现实的族群(ethnic communities)。

有些西方学者是在文化属性上对民族进行界定和说明的。比如,菲利克斯·格罗斯指出:“无论如何,民族具有共同的文化和传统,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拥有共同的语言;而且,民族情感和认同是非常具有活力的,在危急关头,被政治诉求激活,民族情感往往更加紧密。”在此基础上,他还认为那些存在于欧洲国家之中的少数民族,实际是“在文化上不同于居住同一国家内的主体民族的人”。参见〔美〕菲利克斯·格罗斯《公民与国家——民族、部族和族属身份》,王建娥、魏强译,新华出版社,2003,第23~24页。被称为“民族主义之父”的赫尔德认为,民族是“一个文化实体。同一民族的人说共同的语言,生活在共同的地域,有着共同的习惯、共同的历史和共同的传统”〔伊朗〕拉明·贾汉贝格鲁:《柏林谈话录》,杨祯钦译,译林出版社,2002,第95页。。安德鲁·海伍德(Andrew Heywood)也认为:“民族是一个文化实体(cultural entity),是由共同语言、宗教、历史等共同价值和传统连接起来的集体,并且通常生活在相同的地域内。”Andrew Heywood, Political Ideologies: An Introduction,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2, p.141.

鉴于本书主要以民族政治学作为研究的专业背景,而“民族政治属性的命题,是民族政治学得以成立并展开研究的根本基点”周星:《民族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第31页。,因此,本书主要是在作为政治性表述单位的民族分界内来展开相关讨论。

四 写作的思路与方法

本书以对民族政治发展研究本身的思考作为切入点,通过对民族政治发展研究得以成立的理论逻辑、现实依据的分析,来导入“民族政治发展理论体系建构”这一问题。之后,本书将从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渊源和基本内涵入手,对于作为民族政治发展载体的民族政治体系的发展和作为民族政治发展主体的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这两个问题,进行较为详尽的分析和阐述。最后,本书将把民族共同体(民族)与民族政治体系的最高层次(国家)政治关系的协调与发展问题纳入讨论范围,步步深入、层层递进,逐步建构起民族政治发展的一般理论体系。

本书的研究,总体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事实与价值相结合的方法论原则,以民族政治学作为本书研究的专业背景,结合发展政治学的学科知识和理论,同时借鉴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进行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

本书所使用的具体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本书将通过文献分析法来搜集、鉴别、整理相关文献资料,通过对于文献的研究、分析和梳理,形成对于研究事实的科学认识;本书将运用比较分析法来对当今世界主要民族国家的民族政治发展实践进行比较和分析,通过这种方法来达到认识客观本质、发现一般规律的研究目的;本书将使用规范分析法,规范分析本研究所涉及的问题与事实,对研究对象的运行状态做出主观价值判断,力求回答研究对象的本质“应该是什么”的问题;本书还将运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对于发生在历史和现实中的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政治体系发展和民族共同体发展的个案进行分析的方式,来佐证和延伸本书研究过程中所得到的一般性结论。

五 本书的结构与要点

本书由导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书选题的意义、研究的现状、核心概念“民族”的界定、本书写作的思路与方法,以及本书的结构与要点;结语则主要是对本书的核心观点进行归纳、提炼和升华。

本书的正文部分,主要围绕如下内容展开:

第一,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溯源。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体系不可能凭空产生,它是主观人为建构的结果;同时,建构民族政治发展理论体系的过程也不是闭门造车,说到底,这一理论体系是建构在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的。我们认为,这些可供参考和借鉴的相关理论应该包括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政治发展理论、西方民族主义理论、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和族际政治理论,等等。其中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经典作家有关民族政治发展的论述,以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为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建构提供了源源不竭的理论支撑;围绕政治发展问题而形成的政治发展理论,以及基于政治发展理论学科化发展而形成的发展政治学,构成了民族政治发展理论建构的学科背景;西方民族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为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相当广阔的西方视角;多元文化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为当代多民族国家民族政治发展提供了一种全新视野;而近年来逐渐兴起的族际政治理论,则成为民族政治发展的族际关系解读。显然,对于这些理论主张的梳理和总结,有利于我们提炼和建构起民族政治发展的理论体系。

第二,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内涵。我们认为,廓清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内涵是推进该项研究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廓清了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内涵,才有可能消除那些不必要的误读和争论,有关民族政治发展的各项研究内容才得以规范有序地进行。本书将主要从民族政治发展的概念、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内容和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模式等三个方面来概括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内涵。其中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分别是民族政治体系的发展与民族主体的发展。民族政治发展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分别是原生形态的民族政治发展模式,主要指原生形态的欧洲民族国家,如英国、法国等;衍生形态的民族政治发展模式,主要指衍生形态的移民民族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后发形态的民族政治发展模式,主要指摆脱国内封建统治和国外殖民统治的亚洲、非洲后发民族国家,如中国、尼日利亚等。

第三,民族政治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民族政治发展在本质上就是民族政治体系的发展,这是民族政治发展的根本反映。”高永久等:《民族政治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第291页。由此,民族政治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构成了民族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我们认为,民族政治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主要包括民族国家政治体系的发展、民族地方政治体系的完善和非国家形态的民族政治体系的兴起。就民族国家政治体系的发展而言,主要包括单一主体的民族国家的发展和多主体的民族国家的发展。此外,民族国家的自主性建设也是当今世界民族国家发展所面对的一个带有共性的问题;就民族地方政治体系的完善而言,主要包括民族地方立法体系的建构、民族地方政府能力的提升、民族地方行政组织的改革等方面;就非国家形态民族政治体系的兴起而言,主要包括民族政治社团的创建、民族村社政治体系的运行和政治性民族虚拟空间的出现等内容。其发展与完善的方向主要为民族政治社团政治参与的有序和有效、民族村社政治体系的良性运行,以及政治性民族虚拟空间秩序与活力的并重等方面。

第四,民族共同体的发展与瞻望。“民族共同体是一个生命过程,在同一个性质的社会里,不同民族发展并不是齐头并进的,而是具体地体现在每个民族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贺金瑞:《民族发展政治学的理论和方法》,载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第13页。我们认为,对于民族政治发展来讲,情况也是如此。民族主体(民族共同体)的发展与瞻望构成了民族政治发展的另一重要组成内容。民族主体的发展主要包括民族个体的发展和民族群体的发展两个层面。对于民族个体的发展而言,由于民族个体成员的身份包含国家公民身份和民族文化身份双重属性,前者是政治性的,后者是文化性的,因此不同身份属性下的民族个体成员的发展也具有不同的指向:国家公民身份主要是国家现代性的建构过程,而民族文化身份则多是表现为民族个体成员对自己的族群身份的认同。同时,如何实现民族身份与公民身份的统合,也是促进民族个体发展的重要方面;而民族群体的发展则主要包括族群的政治发展和族际的政治互动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有关联,又有分殊,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促进民族群体发展的应有之义。

第五,民族与国家政治关系的协调与发展。要想实现民族政治发展,除了促进民族政治体系的发展和现实民族主体的发展之外,还需要协调民族与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包括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民族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关系。怎样实现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协调发展、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协调共存、民族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协调统一,是第五章重点讨论的问题。我们主张通过“多元一体”的思路来协调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通过尊重与包容的方式来协调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通过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来协调民族发展与国家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