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优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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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各种优势学说的认识与运用

一、遵循静态外生比较优势说

许多新古典经济学家都强调对静态外生比较优势的遵循,反对试图违逆静态比较优势的产业和贸易政策。比较有影响力的研究者有坎普(Kemp, 1960)、鲍尔温(Baldwin,1969)、克鲁格(Kruger,1984)等。坎普(Kemp, 1960)从学习效应的视角对幼稚产业保护中的“穆—巴标准”(Mill-Bastable Test)提出了批评。他指出,对于那些符合这一标准的产业,并不必然需要保护。如果企业的学习过程存在较强的技术和经验的外溢,可以通过保护给先行者以补偿;但是,如果企业的学习过程更多是内部的自我积累,则未来的潜在利润会诱使企业自发地进入该产业,而不必然要求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的支持。鲍尔温(Baldwin,1969)认为,进口关税的保护手段不仅会导致消费者福利的损失,并且由于获取知识困难、信息不对称产生系统性投资风险、劳动力流动导致培训成本无法收回等因素的影响,未必能够保证产业的顺利成长。克鲁格(Kruger,1984)则对有关批评性的意见进行了总结。

在现实中,H-O定理及其后续的衍生定理将抽象的比较优势原理具体化和可操作化,受到众多实践工作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青睐。根据这些理论,各国由于拥有不同的要素禀赋,因而形成了不同的静态生产比较优势。在国际分工中,如果各国发挥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不仅能够实现自身福利的最大化,而且能够实现世界福利的帕累托最优(Robinson,1956; Findlay,1970)。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不少发展中国家大量发展初级资源密集型和简单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放弃了对战略性产业的主动扶持,试图以此逐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特别是随着新古典主义的复兴和货币主义理论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末形成了新自由主义思想和“华盛顿共识”,将强调发挥静态外生比较优势的发展思路推向了顶峰。

新自由主义思想指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一系列理论,它们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所制定,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实施——在经济脆弱的国家,这些理论经常被用做产业结构的调整方案。其基本原理简单地说就是:贸易经济自由化、市场定价(使价格合理)、消除通货膨胀(宏观经济稳定)和私有化”(乔姆斯基,2000)。新自由主义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解释,集中在静态效率理论和对价格机制的关注。在新自由主义思潮中,充满具有完美远见的行为者,这些“完美经济人”通过在头脑中模拟各种博弈、考虑各种后果之后做出最优化决策。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新自由主义学者都同意这一观点,不少学者支持有限理性的假设,例如奥地利学派。但由于有限理性假设在具体经济分析中难以转化为模型或者数字,很多学者还是退而求其次,最终使用了完全理性的假设。另外,即使新自由主义学者不支持完全理性假设,他们同样也不会支持国家可以系统追求发展目标的观点。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看来,短期和长期的区别是没有意义的,只要价格机制合理,就不仅能够带来最优的短期分配效率,同时也能带来最优的长期分配效率。这使得发展目标的讨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让价格机制起主导作用,“获得真实价格”就是最好的发展政策。但是,对于何谓“真实价格”,张夏准(1999)敏锐地指出:“对新自由主义而言,‘真实价格’就是价格在完全不受管制的市场(国内和国际)上发挥作用。在国内,‘获得真实价格’意味着缩小国家对各种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干预。在国际上,这意味着开放贸易和遵循根据国家资源禀赋规定的比较优势。在实践中的结果就是,根据它们丰富的劳动力建议发展中国家专门进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放弃那些由于过去的政策而错误发展起来的资本密集型产业。”

“华盛顿共识”是基于新自由主义思想而形成的具体政策主张。它所开出的政策建议清单主要包括十点内容(Williamson,1990):①加强财政纪律;②把公共开支的重点转向更广泛的促进增长和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基础教育、基础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 ③改革税制,扩大税基和降低边际税率;④实施利率市场化并保持实际的正利率;⑤保持有竞争力的汇率;⑥实施贸易自由化;⑦对外资实施自由化;⑧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⑨放松管制,增强市场准入和促进竞争;⑩对私人财产权立法保护。这些方面可以概括为“三化”,即“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也可概括为四个方面的内容,即“自由化、私有化、政府作用最小化、财政紧缩政策”(张才国,2007)。

“华盛顿共识”出炉后,迅速成为拉美国家以及苏联及东欧国家进行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然而,实践中拉美国家的失败以及“休克疗法”给苏东国家带来的伤痛使得人们陷入深深的反思。例如,在许多拉美国家,原本相对脆弱的工业基础在失去政府保护和产业促进的情况下,迅速淹没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二战”以后,奉行“结构主义”并实行进口替代发展战略的巴西实现了年均6.78%(1950—1980)的经济增长;然而,转为信奉新自由主义后,它只实现了年均2.22%(1980—2003)的经济增长。作者根据Maddison历史数据计算,使用的是1990 G-K GDP购买力平价实际值。数据来源:Maddison A.Historical Statistics for the World Economy:1-2003 AD.http://www.ggdc.net/maddison/.如今,不少国家已经开始进行全面的反思。正如巴西总统卢拉于2007年12月7日指出:“在南美洲新自由主义的时代已经被抛在后面。”巴西总统称“新自由主义的时代已经结束”.人民网,2007-12-8.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7/12/08/002454904.shtml.

在我国,关于是否遵循静态外生比较优势的讨论,主要围绕林毅夫等学者所提出的“比较优势战略论”展开。

早在1994年,林毅夫等学者在剖析中国经济改革经验、比较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经济发展路径的基础上,提出了与“赶超战略”截然不同的“比较优势战略”(林毅夫等,1994a)。

比较优势战略论本质上是强调发挥基于要素禀赋的静态外生比较优势,这从林毅夫(2008)的一些论述可以看出——“我把促进发展中国家在每一发展阶段都遵循由其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进行产业和技术选择的一系列政策,称为比较优势战略”。同时,它又是一个超越国际贸易理论的全方位的经济发展战略——“比较优势战略只是借用了国际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的概念,实施比较优势战略并非一定要依赖于对外贸易。因为即使没有对外贸易,国内的生产也有一个技术选择的问题”(林毅夫等,1995)。

比较优势战略论认为,在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初始阶段,资本严重缺乏,这是要素禀赋结构的基本特征。在此条件下,奉行赶超战略并通过政府力量推动资本密集型产业优先发展,其结果只能是将有限的资本倾斜地配置到少数几个产业上,其他产业则得不到最起码的资本。结果,尽管通过扭曲价格和政府保护,扶持下的产业能够得以生存,但它们在一个开放的、竞争的、自由的市场上却缺乏“自生能力”;而未得到保护的产业则因为资本缺乏而无法正常发展,最终整个经济缺乏活力。此外,由于政府缺乏专业知识,在引进技术等决策上往往偏离当时的国情和人力资本状况,容易造成经济资源的浪费,并产生严重的寻租现象。在此基础上,比较优势战略论认为,经济发展不仅仅是打造几个强大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还要提高所有产业的资本密集程度,这又必须依赖于整个国家要素禀赋结构的提升。落后国家只有按照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发展,充分利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才能节约昂贵的资本,较快实现资本积累。当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国家的要素比较优势会从劳动转换为资本,实现禀赋结构的逐步提升。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发展,企业在进行技术和产业选择时,能根据反映要素稀缺程度的市场价格进行决策,从而促进市场竞争和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

在最近的10余年间,该理论得到一些学者的支持,并不断发展深化(林毅夫,蔡昉,李周,1994a,1994b,2002;林毅夫,2002;林毅夫,李永军,2003;林毅夫,刘培林,2003;林毅夫,刘明兴,2004;林毅夫,潘士远,刘明兴,2006;潘士远,林毅夫,2006;林毅夫,2008等)。但与此同时,国内学术界围绕比较优势战略论的观点主张有长期的争论,不同学者从国家安全需要和经济多样性(石中,1995)、比较利益陷阱(邱曼萍,陈洪斌,1998)、贸易条件问题(徐建斌,尹翔硕,2002)、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关系(洪银兴,1997,2002;马述忠,2002)、国际要素流动的冲击(洪银兴,2002)、比较优势的动态性(郭克莎,2003)、自生能力的决定要素(廖国民,王永钦,2003)、国际分工综合收益(曹明福,李树民,2005)等角度,直接或间接地对比较优势战略论提出了挑战。

二、创造比较优势说

(一)早期观点

李嘉图提出比较优势原理之后,一些早期学者便试图跳出静态比较优势的框架,更加关注国际分工的动态长期收益,并基于此类研究支持一定程度的“逆比较优势”发展,这些早期学者被喻为“比较优势的创造者”(Creators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s)(Maneschi,1998)。

瑞伊(Rae,1834)从国家安全和贸易成本的角度,强调无论是否具备静态比较优势,国家都应当发展制造业。穆勒(Mill,1848)认为国家应当保护幼稚产业,并提出了判断幼稚产业的“穆勒标准”(Mill's Test),即是否具有外部经济效益。外部经济效益是指,产业能在关税、补贴等保护措施下继续生产,经过一段时间的成长最终达到先行国家的水平而自立,并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获利。幼稚产业保护是临时性的,一旦产业成熟便不需要再提供保护。后来,巴斯塔布尔(Bastable,1903)补充了保护的另一个标准:保护的累积利润应超过保护的累积成本。经济学界将这两个标准合并简称为“穆—巴标准”(Mill-Bastable Test),用于判断一个产业是否为需要保护的幼稚产业。

持“创造比较优势”的早期学者中,影响最为深远是应当是李斯特(Friedrich List)。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兴起,英国等先发工业国打着亚当·斯密自由贸易主义的大旗涌入德国市场,德国脆弱的民族工业遭受重大冲击。李斯特看到了简单开展自由贸易的问题,系统地提出“幼稚工业保护论”。他指出,斯密提倡的自由贸易,反映的是英国作为先发国的利益;德国需要贸易保护,因为它处在后发的位置上。如果按部就班跟着走,只能永远成为被掠夺的对象。他认为,在现代化的第一阶段,后发国可以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吸收先发国的生产力以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现代化的第二阶段,后发国大步追赶先发国,此时应像美、法那样采取保护主义政策,保护本国工业。在现代化的第三阶段,已成为先发国的强国,应仿效英国那样,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最高水平以后,再逐步恢复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所限制的竞争(李斯特,1961,1997)。可见,在李斯特的思想中,是否主要遵循静态比较优势,其关键因素在于国家的成长阶段以及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而绝不是机械的、一刀切地遵循、或者违逆。李斯特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德国、日本等国家的赶超历程,使它们先在保护主义的藩篱后面成长,强大之后又转而推行自由主义。

(二)发展经济学中的观点

李斯特之后直至20世纪上半叶,传统的资本主义强国日渐成熟,此时它们依靠推广自由主义思想和强调发挥静态比较优势基础上的自由贸易统治了世界经济体系。然而,两次世界大战、大萧条以及持续的贸易条件恶化使得不少发展中国家饱受磨难,它们逐渐对建立在发挥静态比较优势基础上的自由主义发展战略进行反思。在此背景下,发展经济学应运而生,并在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蓬勃发展。

发展经济学试图解释为何有些国家比较贫困,应当采取怎样的措施克服发展中的问题,实现工业化和赶超。艾伯特·赫希曼(A.Hirschman)、阿瑟·刘易斯(A.Lewis)、冈那·迈达尔(G.Myrdal)、劳尔·普雷布什(R. Prebisch)、马克斯·辛格(M.Singer)、保罗·罗森斯坦-罗丹(P.Rosenstein-Rodan)、罗斯托(W.W.Rostow)等发展经济学家提出了“不平衡发展理论”“二元经济论”“贸易条件恶化论”“中心—外围理论”“大推进理论”“经济成长阶段论”等著名学说。由于这些学说不同程度地鼓励国家积极推进工业化,因此可以看作主张“创造比较优势”。

发展经济学对战后拉美国家以及中国、印度等赶超型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促使这些国家普遍采用了进口替代的发展战略。这种战略源自一种称为“结构主义”的信仰。根据“结构主义”,由于发展中国家内部存在市场的不完美性以及国际市场同样存在市场的不完美性,资源不能自发地从农业部门转向工业部门,除非有政府采取一定的政策鼓励它的实现。对于国内市场,结构主义者认为有两类内部的“不协调”因素会限制国家的工业化(Oatley, 2004),一是“互补性需求”的存在(是指除非大量的工业企业同时建立起来,否则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卖出它的工业产品),二是“货币外部经济”的存在(源自于市场的相互依存性。例如,钢铁部门的扩张会导致价格下降,并引致汽车工业产出的扩大。这种同时的部门扩张会增加国家的福利。然而,汽车企业的所有者不会选择扩大厂房,除非他确信钢铁企业会扩张从而带来更低的原料价格;同样,钢铁企业的所有者不会选择扩大产量,除非他确信汽车企业会消费更多的钢材)。结构主义者认为,解决这两种“不协调”并启动工业化,需要一种国家领导的“大推进”(Big Push)。对于国际市场,Singer-Prebisch假说指出,由于人们对初级产品的需求弹性较低,而对工业品的需求弹性较高,因此国家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发达国家进口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需求不会有较大增长,而发展中国家进口发达国家工业品的需求却会显著增加。这样,发展中国家将面临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趋势。在结构主义的作用下,拉美等发展中国家从一种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逐渐转化为一个全面的、系统的、由国家主导的进口替代战略。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该战略指导下的发展中国家多数实现了较为迅速的经济发展,不少国家的年均GDP增长高于同期发达国家。然而,从70年代后期开始,不少拉美国家陷入发展困境,到80年代更是深陷债务危机。在这一背景下,发展经济学广受批评,声音逐渐弱化,而“新自由主义”则日益兴起。

(三)现代内生和动态比较优势研究中的观点

在发展经济学由盛转衰之时,关于比较优势内生性和动态性的现代研究逐渐兴起。这一领域的学者们往往建议国家采取积极的经济政策促进比较优势的培育和形成。

基于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观点,克鲁格曼(Krugman,1984)证明通过积极的贸易政策可以使某个企业逐渐获得相对于外国竞争者的规模优势,布兰德(Brander)、斯宾塞(Spencer)、克鲁格曼(Krugman)等学者则提出了影响深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布兰德(Brander,1981)建立了一个两国、双寡头条件下的贸易模型,证明采用贸易政策能够使垄断利润从国外向国内转移。之后,布兰德和斯宾塞(Brander and Spencer,1983,1985)、布兰德和克鲁格曼(Brander and Krugman,1983)等对该模型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这一系列研究都说明,在一个真实的或者潜在的寡头垄断竞争中,国家可以发挥力量影响企业的战略性互动结果。因此,国家可以采用战略性贸易政策实现规模经济并创造垄断性的比较优势,提高国民福利。但是,这类政策也被一些学者批评为“以邻为壑”。

基于“干中学”的视角,巴德汉(Bardhan,1971)用严谨的数学方法研究了幼稚产业保护问题,得到了最优补贴程度和最优补贴时间的确定方法。克鲁格曼(Krugman,1987)通过引入边干边学研究了比较优势的动态演变,指出国家可以通过保护某个产业使其获得较快的生产率增长,从而培育比较优势。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Grossman and Helpman,1991b)指出,如果能够通过贸易政策促使发展中国家专业化生产具有边干边学潜力的产品,有利于实现比较优势的动态升级和产业发展。杨格(Young,1991)证明了五种贸易均衡,并从反面指出,如果欠发达国家将资源配置到边干边学潜力耗尽的部门,则意味着自由贸易条件下的增长率未必大于自给自足条件下的增长率,导致长期福利的下降。

基于知识生产和人力资本的视角,后文讨论的一系列研究表明,如果企业所从事的产业领域具有较弱的知识生产潜力和创新潜力、较低的人力资本积累潜力,则简单遵循静态比较优势就易于锁定在低水平竞争状态,不利于长期发展和福利增进。其政策含义是国家应推动知识生产潜力、创新潜力和人力资本积累潜力较大的产业的发展。

基于专业化分工的视角,国家不应当简单依据静态比较优势进行专业化分工,而是可以反过来先选择分工方向,再通过“熟能生巧”创造内生的比较优势。

除了上述主要视角外,伯利兹等(Brezis et al,1993)等学者还讨论了比较优势的逆转问题。根据“蛙跳”增长理论(Brezis-Krugman-Tsiddon模型),那些已经建立起一定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的企业,变革大多表现为在既定框架内渐进推进,它们受到沉没投资、制度刚性等约束,往往难以较快地采用新的技术变革;相反,后发国家则因为束缚较少,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通过采用新的技术超越先行国家,实现“蛙跳”式的增长和比较优势的动态逆转。

三、转化和发挥后发优势说

(一)后发优势的现实转化

后发优势本质上是一种潜在的发展优势,它转化为现实还需要一定的条件。为此一些学者专门研究了它的现实转化问题。

摩维兹(Abramovizt,1989)指出,后发优势转化为现实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后发国家与先发国家存在技术差距,后发国家具备一定的社会能力和制度支持,历史、现实及国际环境的变化为经济赶超提供机遇等。其中,社会能力是指通过教育等途径形成的不同的技术能力,以及具有不同质量的政治、商业、工业和财经制度。它与外在技术差距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经济追赶由潜在变为现实的复合因素。基于此,他提出了“追赶假说”的三个引申结论:

(1)生产率水平的落后使经济的高速发展成为可能;

(2)技术落后但社会进步的状态才能使一个国家具有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大潜力;

(3)经济追赶受一些特殊历史因素的影响,后者限制或促进了知识的传播、结构的调整、资本的积累以及需求的扩张。

艾肯(Elkan,1996)从全球化下的技术转移、模仿和创新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后发国家赶超先发国家的两个前提条件:技术差距足够小,具备足够大的人力规模。

我国学者侯高岚(2003)分析了经济趋同与后发优势的关系。他指出,新古典增长理论中的“趋同性增长”与后发优势理论所强调的“跳跃式增长”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后发展国家亦步亦趋的重复先发展国家的道路;后者则是跨越式的追赶。为了将后发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应使得后进国家在政府效能、技术水平、人口素质以及观念(储蓄观、生育观等)等各方面与追赶目标相适应。

在通过发挥后发优势不断实现“追赶”之后,如何完成最终的“超越”,一些学者对此也进行了研究。例如,前面所讨论的“蛙跳模型”就给出了一些回答。该研究表明,当发生大规模的产业革命和通用技术变革时,后发国家有可能采用先发国家因种种原因不愿采用的新技术,从而实现“蛙跳”般的跨越式发展。但是,这一状况的出现需要一些条件,包括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工资成本差距悬殊、新技术产生之初相对于旧技术缺乏效率、旧技术中积累的生产经验对新技术用处不大,以及新技术能够带来巨大的生产力提高潜力等(Brezis et al,1993)。我国学者陆德明(1999)提出了后发国家的发展动力转换假说。他认为,尽管后发国家可以通过“学习型追赶”缩小后发国家与先发国家的差距,但这样只能实现追赶,而无法完成超越。为了跨越这“最后最小差距”,后发国家的发展动力必须从后发利益驱动的引进学习转向先发利益驱动的自主创新。

(二)注重发挥技术和制度后发优势

在关于如何发挥后发优势的探究中,技术后发优势和制度后发优势是两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在我国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从技术后发优势的角度,施培公(1999)研究了模仿创新问题,指出后进经济体可以通过技术模仿和模仿创新实现技术进步。林毅夫(2003)也认为,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存在技术上的差距,除了自主研发之外,前者更可以采用学习、模仿、技术购买等成本较低的方式推动技术进步。

从制度后发优势的角度,樊纲(2002)指出,落后国家可以从先进国家的发展和制度变迁中吸收经验教训,少走弯路,因此拥有制度形成方面的后发优势。杨小凯(2003)同样强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但他是从“后发优势”向“后发劣势”转化的角度进行讨论。他认为,后发国家进行模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模仿制度;二是模仿技术和工业化模式。由于模仿制度会触及一些既得利益,推行起来比较困难,因此后进国家倾向于首先模仿技术。但是,简单发挥技术后发优势,虽然短期内可以取得较好的发展,却可能因此而延迟制度变革,给长期发展留下许多隐患。他把这种由于技术模仿而导致的制度模仿延迟称作“后发劣势”,并主张后发国家应该由难至易,在进行较容易的技术模仿前先完成较难的制度模仿。对此观点,林毅夫(2003)等学者提出了质疑。

四、提升国家竞争优势说

根据波特(Porter,1990a)的研究,国家竞争优势形成的关键是优势产业的建立、创新和不断升级。在此过程中,企业界、政府界应当根据“钻石模型”的各个组成部分创造条件以提升国家竞争优势。

对于生产要素,波特主要考察以下细分资源类别——人力资源、天然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和基础设施。对于这些要素,可以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第一种分类是分为初级生产要素(Basic Factor)和高级生产要素(Advanced Factor)。前者包括天然资源、气候、地理位置、非技术工人与半技术工人、融资等;后者包括现代化通信的基础设施、高等教育人力以及大学研究所等。波特认为,如今初级生产要素对于竞争优势已不再重要,主要是因为对它们的需求减少,但供给量却相对增加,跨国公司可以在全球生产网络中比较容易取得这些要素。相反,高级生产要素则非常重要。企业要获得高层次的竞争优势,必须借助高级生产要素的力量。第二种分类是根据专业化程度分为一般性生产要素(Generalized Factor)和专业型生产要素(Specialized Factor)。前者包括公路系统、融资、受过大学教育而且上进心强的员工,它们可以被用在任何一种产业上;而后者则限制在技术型人才、先进的基础设施、专业知识领域及其他定义明确且针对单一产业的因素。波特特别强调高级生产要素和专业型生产要素对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意义。他认为,一个国家想要建立产业强大而持久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发展高级生产要素和专业型生产要素;反之,如果国家把竞争优势建立在初级和一般性生产要素时,它通常是浮动不稳的,一旦有新的国家步入同样的发展阶段,则本国的竞争优势就会消亡。高级和专业型生产要素通常是创造出来,而非自然形成,创造的途径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要素培育方面进行持续的投资。对国家而言,能创造这些生产要素的机制比拥有生产要素的程度还要重要。此外,国家竞争优势还可以从不利的生产要素中形成。人工短缺、资源不足、地理气候环境恶劣,乃至汇率上升等表面上看不利的因素,有可能刺激产业创新,成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而丰富的资源和廉价的成本则未必有利于国家实现竞争优势,反而可能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对于需求条件,波特主要强调国内需求市场。他指出,内需市场借着它对规模经济的影响力而提高了产业效率,但它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刺激企业改进、持续投资和创新。本国市场要产生国家竞争优势,需要具备三项特色:①市场需求呈现多样化;② 拥有内行而挑剔的客户;③本土客户的需求领先其他国家。此外,提前饱和的市场会给国内企业带来高度压力,迫使它们持续创新和升级,淘汰最差的企业,留下较强的本土企业,并逐渐向国际市场扩张。可见,从市场角度看,波特非常强调竞争环境对于企业创新的重要性。

对于相关和支持性产业,波特主要强调自上而下的扩散流程以及相关产业内的“提携效应”(Pullthrough effect)。在第一个方面,当上游产业具备国际竞争力时,将有利于下游产业在来源上具备及早反应、快速、有效率、降低成本等优点。本国供应商是产业创新升级的重要一环,供应商和下游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关系有利于共同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供应商会协助下游企业认知新办法、新机会和应用新技术,下游企业则给供应商提供新点子、新信息和市场视野,带动供应商的创新,培育新产品研发的环境。在第二个方面,有竞争力的本土企业,往往会因为产业价值相近、可以合作和共享信息以及在电脑设备和软件等方面得以互补等有利条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提携效应”。这种效应也会使得本地企业认识更多机会,并让有新想法、新观念的人有机会进入该产业领域。波特认为,要想成功培育一项产业的国家竞争优势,最好能先在国内培养相关产业的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主要建立在产业的创新能力或分享相关经验上面。

对于企业战略、企业结构和同业竞争,波特首先强调了本国竞争者的形态。他认为,国家环境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竞争形式,产业成功的前提是企业在善用本身的条件、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的同时,掌握国家环境的特色。一个国家的发展目标、企业的发展目标、个人的事业发展目标、民族荣耀与使命感以及投资人对企业和产业的忠诚度,都会影响产业的成功。进而,波特又一次指出了竞争的重要性。他认为,创造与维持产业竞争优势的最大关联因素是国内市场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从产业竞争优势的观点看,国内市场竞争对手之所以重要,并非仅仅因为他们激励了静态效率,更在于他们为企业改进和创新提供了原动力。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迫使企业竞相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服务、研发新产品和新流程,压力带来的忧患意识和超前欲望使得产业得以形成竞争优势。虽然国内竞争会造成一些企业破产、竞争者合并,但波特认为这整个过程其实是在洗练真正的强者。基于这些观点,波特认为垄断并非长久之计。

关于机会,波特认为它在产业成功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作为竞争条件之一,这一因素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它并非企业自身的能力,也往往不是政府所能影响。现实中,基础科技的发明创新、传统技术的断层、生产成本的突然提高、全球金融市场或汇率的重大变化、全球或区域市场需求的剧增、外国政府的重大决策、战争等事件,都可能打破原有的状态,提供新的竞争空间。国家如果能够重视引发机会的事件,就往往会先发制人,妥善应对问题。

对于政府,波特认为它既可能对产业竞争优势产生正面影响,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政府政策的成败效果,必须参照“钻石模型”其他关键要素的状态加以考虑。同时,在现代的全球经济中,简单以自由放任和干预划分政府角色已经不再适当。政府在一些领域需要加强,在另一些领域则要收缩。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对“钻石体系”的四个要素施加影响,从而增强国家竞争优势。针对“钻石模型”中生产要素,政府可以通过重视教育和培训、刺激研发、发展基础设施、开放资本渠道、提高信息整合能力等举措,培育本国的高级生产要素。针对需求条件,政府可以通过完善采购制度、规范产品和流程标准、作为挑剔的客户提出严格而先进的需求、鼓励优先进入市场和强调精致型需求、设立技术标准、利用对外援助延伸市场等举措,提升国内需求质量。针对相关和支持性产业,政府可以通过完善媒体政策、扩大和加强产业集群、实施区域发展计划等举措,扩展相关产业的国际市场和提升整体竞争优势。针对企业战略、企业结构和同业竞争,政府可以通过鼓励企业出口和建立主动的全球观点,影响个人、企业乃至高层管理者的目标,保持国内市场处于活泼的竞争状态,鼓励新竞争者的加入,推动旨在开放市场和取消不公平措施的正面的贸易政策等举措,影响企业的成立、组织、管理、发展目标及竞争方式。波特认为,为了避免阻碍创新和生产率的提高,政府不应当采取货币贬值这样的政策提升竞争力,不应降低安全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标准,甚至不应当企图管理产业结构或者保护某个产业。

波特还特别强调产业集群的作用。他认为,“钻石体系”的一个基本目的就是推动国家的产业竞争优势趋向集群式分布,呈现由客户到供应商的垂直关系,或由市场、技术到影响网络的水平关联。“钻石体系”的各个关键要素通过互动形成完整系统,是形成产业集群现象的关键原因。产业集群有利于产业克服内在惯性和僵化,破解竞争沉寂的危机,促使产业不断进行多元化尝试,加快信息流通和观念创新,加速高级生产要素的创造,提升上下游以及相关产业的扩散效益,产业集群是凝聚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波特的这些观点在国际和国内引发了产业集群研究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