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可欲之谓善
孟子尝曰:“可欲之谓善。”诚哉斯言!善与恶原本是道德善恶与非道德善恶的共同点,因而并不具有道德含义,而与好坏或正负价值是同一概念:客体有利于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符合主体目的的事实属性,叫做正价值,也就是所谓的善;客体有害于满足主体需要和实现主体欲望因而不符合主体目的的事实属性,叫做负价值,亦即所谓的恶。
如果一个人的欲望——如偷盗欲望——是恶的,那么,这个欲望的满足不也是恶的吗?确实,偷盗的欲望是恶的,它的满足更是恶的。但是,我们根据什么说偷盗欲望及其满足是恶?显然是根据社会和他人的需要、欲望、目的。偷盗欲望及其满足有害于社会和他人的需要、欲望、目的,因而是恶的。偷盗愿望的满足是恶,只是因为它阻碍、损害了社会和他人的愿望,而并不是因为它满足了偷盗者的愿望。就它满足了偷盗者的愿望来说,它并不是恶,而是善。更确切些说,偷盗愿望的满足既是恶又是善:对于偷盗者来说是善;对于社会和他人来说是恶。它对偷盗者来说之所以是善,只是因为它满足了偷盗者的欲望;它对社会和他人来说之所以是恶,只是因为它损害、阻碍了社会和他人的欲望。所以,说到底,任何欲望的满足都是善:可欲之谓善。
不过,善有“内在善”与“外在善”之分。所谓“内在善”(intrinsic good)也可以称之为“目的善”(good as an end)或“自身善”(good-in-itself),是其自身而非结果就是可欲的、就能够满足需要、就是人们追求的目的的善。例如,健康长寿能够产生很多善的结果,如更多的成就、更多的快乐等等;但是,即使没有这些善的结果,仅仅健康长寿自身就是可欲的,就是人们追求的目的,就是善。因此,健康长寿乃是内在善。反之,所谓“外在善”(extrinsic good)也可以称为“手段善”(instrumental good)或“结果善”,乃是其结果是可欲的、能够满足需要、从而是人们追求的目的的善,是能够产生某种自身善的结果的善,是其结果而非自身成为人们追求的目的的善,是其自身作为人们追求的手段、而其结果才是人们所追求的目的的善。例如,冬泳的结果是健康长寿。所以,冬泳的结果是可欲的,是一种善,是人们所追求的目的;而冬泳则是达到这种善的手段,因而也是一种善。但是,冬泳这种善与它的结果——健康长寿——不同,它不是人们追求的目的,而是人们用来达到这种目的的手段,因而叫做“外在善”或“手段善”。
相应地,恶分为自身恶与结果恶。结果是恶的东西,其自身既可能阻碍满足需要、实现欲望、达成目的,从而是恶的;也可能有利于满足需要、实现欲望、达成目的,从而是善的。自身与结果都是恶的东西,如癌病,可以名之为“纯粹恶”。自身是善而结果是恶的东西,一般说来,其善小而恶大,净余额是恶,因而也属于“纯粹恶”范畴。举例说,吸毒、放纵、懒惰、奢侈、好色、贪杯等等绝大多数恶德,就其自身来说,都是一种需要的满足、欲望的实现、目的的达成,因而都是善;但就其结果来说,却阻碍满足或实现更为重大的需要、欲望、目的,因而是更为巨大的恶:其净余额是恶,因而也是一种纯粹的恶。反之,自身是恶的东西,其结果既可能是恶,也可能是善:前者如癌病,属于纯粹恶范畴;后者如阑尾炎手术,可以称之为“必要恶”。
必要恶既极为重要,又十分复杂。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自身为恶而结果为善、并且结果与自身的善恶相减的净余额是善的东西”。这种东西就其自身来说,完全是对需要和欲望的压抑、阻碍,因而是一种恶。但是,这种恶却能够防止更大的恶或求得更大的善,因而其结果的净余额是善,是必要的恶。阑尾炎手术,就其自身来说,开刀流血、大伤元气,完全是一种恶;但是,它能够防止更大的恶:死亡。因此,阑尾炎手术的净余额是善,是一种必要恶。冬泳,就其自身来说,冰水刺骨,苦不可言,完全是一种恶;但是,它却能带来更大的善:健康长寿。所以,冬泳的净余额是善,是一种必要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