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儿童史(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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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制度与启蒙运动时期的儿童(1650—1800)

多米尼克·朱利亚

让·埃罗阿尔(Jean Héroard)记录了王储路易十三的童年,这部流传至今的作品并没有透露与路易十三同时期的无数其他儿童的任何信息。从三十年战争到启蒙运动的这段时间里,我们首先试图了解的是普通儿童的生活状况,他们的童年从双重角度来看均属于无言的历史,因为宏观来看,我们所要描述的儿童均来自那些没有任何书面记载的社会阶层。流浪的儿童和青少年之所以首先被着重指出,是因为他们是旧制度时期的主要社会特点之一,最贫困的百姓被迫定期为了生活而沿路乞讨,流离失所。然而,在政治、行政和宗教当权者眼中,这种流浪却成为一种罪行,因为从当时起,人们试图把“真正的穷人”或“知耻的穷人”与游手好闲者或罪犯区分开来。这种努力所伴随的就是一场大规模的入学教育运动。本文中所强调的是17世纪下半叶在法国创立的免费慈善学校模式,因为从其愿景与协调性来看,这种模式重点突出了精英人群面向普通大众阶层的“教化”举措,这种举措可以实现真正的对家庭的“管理”。这种管理与任何一种人口以及社会的限制、家庭生活和居住方式,抑或是各种人际关系准则都存在冲突:我们所能了解到的普通儿童的生活片段就表现出对这种强加模式的反抗,当如同“新希律王”一般的国王,更确切地说是其手下的巴黎治安警察胆敢绑架儿童时,这种反抗甚至可以发展为骚乱。

我们对资产阶级和贵族阶级儿童的童年的了解更为深入,因为它们留有书面记载。尽管幼年阶段他们确实是被托付给女管家或女仆,过了这一阶段后,兄弟姐妹彼此分离,一些前往中学,另一些在初领圣体前临时进入修道院,但他们的教育路线依旧呈现出非常个人化的特点。与此同时,我们也可发现一些令人深思的矛盾现象:家庭亲密关系的不断发展导致父母对子女教育具有了责任感,并对其实施更多(有时很直接)的监管;这种监管可以完全发生在家庭内部。相反,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对公立学校和拉丁语的厌恶以及对“针对多人的”教育的忧虑导致人们对私立寄宿学校的热情高涨,儿童满7岁就可以送到这些学校中。这种热情既与学校的严密监管(至少招生简章上这么写)及其对接纳人群的社会筛选有关,同时又和学校所提出的更加适合目标人群“情形”的现代而专业的课程设置有联系。

1. 流浪儿童

马路或城市街道上的流浪儿童是整个现代社会中屡见不鲜的现象,其中部分原因与导致生存难以维系的经济危机有关。我们在上卷已经提到老托马斯·普拉特(Thomas Platter l’ancien,生于1499年)的流浪生活。11岁左右,他从一直寄宿的神甫叔父(也是一位残忍的教师,经常对他进行体罚,让他像“被宰的羔羊”一样哀号)家逃离,离开了家乡瓦莱,和一群包括自己表哥帕乌鲁斯在内的饥肠辘辘的大学生一起,来来回回走遍了从卢塞恩和苏黎世到德雷思德和布雷斯劳的整个欧洲的大街小巷。在这个青少年群体中,小托马斯负责用投石块或木棒来猎获家禽(鹅和鸭),用乞讨和小偷小摸来维持大伙儿的生存。每次旅行都会打断他的学习进程,所以他也没学到多少东西,一直到20岁,他才在塞莱斯特的拉丁语学校中学会了阅读。1我们还可以举出另一个同时代的流浪儿童,马托斯·施瓦茨(Matthäus Schwarz,生于1497年),他的父亲是奥格斯堡的葡萄酒批发商,在市议会中也占有一席之地。8岁时,他寄宿在施瓦本汝拉山的一位常常“无缘无故、狠狠鞭打他”的神甫家中。为了报复自己所承受的非人待遇,他用一把砍刀将花园中“所有树苗”砍倒,然后“溜之大吉”。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在不同村庄里卖唱乞讨食物,还与碰到的放牧人讨价还价,以便能够“和他们一起放牛”。在《服装大全》(Le Livre des costumes)中,财力丰厚的“富格公司”(Fugger)的会计总管*对自己的个人生活做了总结回顾,描述了这段在田园乡村的经历。他对这18个月的自由流浪生活保留着美好回忆,例如衣衫褴褛的他用死老鼠去喂立在自己左手上的猛禽,书本散落一地,同伴们都为这一场景惊呆。2在荒年或传染病肆虐之年,流浪儿童的数量猛增,这些或因父母双亡而无人照料,或被父母抛弃,或离家出走的儿童到处流浪、乞求施舍,或为了生存而被迫行窃,有时甚至参与成人的犯罪。保存在博洛尼亚档案馆的1630年黑死病流行期间的大量诉讼案件可以证明这一点。12岁时全家死亡而成为孤儿的费拉莱·多米尼克·迪·文森佐(Ferrarais Domenico di Vincenzo)的故事就非常典型:有人建议一直在博洛尼亚大街上流浪的他到圣朱塞佩村的一个寡妇家做仆人,但被雇来播种和放牛的他却只在那里待了两周;随后他返回博洛尼亚,和两个男孩组成团伙,在他们的怂恿下回到他逃离的农场,偷了10块奶酪、8件衬衣、两双鞋和一些旧袜子。他后来被责以鞭刑和监禁,直到1630年12月15日才因看病就医而出狱,当时的他高烧不退,还因为鼠疫而患上腹股沟淋巴结炎。3这些逃犯在历史中少有记载,因为只有在他们被捕后,我们才能通过惩罚或救济档案对其有所了解。最近的研究表明,在现代,贫穷已不再被视为上帝挑选的标志,它逐渐被政府视为一种应当减少的社会危险,正如17、18世纪中不同的欧洲国家中越发详细的法律所表明的那样,监禁和劳改不断增加,流浪汉和乞丐遭到驱逐。我们知道意图让乞讨现象消失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它已经成为城市和乡村底层民众所熟悉的世界的一部分,衰老、疾病或残疾、只能依靠双手过活的人失去工作、家庭被死亡拆散或夫妇一方离家出走等都可能突然发生,这一切都是一种支离破碎的不稳定的平衡。18世纪的济贫院的乞丐登记册中有大量被父母抛弃的儿童,他们并非如让—皮埃尔·巴尔代(Jean-Pierre Bardet)和奥利维耶·法隆(Olivier Faron)仔细研究的出生伊始即被遗弃的婴儿,而是一些年龄为8岁、10岁或12岁的儿童,例如在1724—1733年间的圣艾蒂安慈善机构中,被收容的乞丐中有8.7%年龄在10岁以下,36.6%的年龄在10—19岁。4在下诺曼底大区的9个济贫院中,1727—1728年间收容的寄宿人员中年龄在1—14岁的超过50%;在巴约济贫院中,1724—1732年间30.3%的被收容者的年龄低于10岁,10—19岁的占1/4。他们其中将近一半(44%)是出于自愿,有的是自己到这些机构来,有些则是被父母送到那里;其他的孩子则是在马路边或街道上被骑警队所逮捕,这些孩子中有2/3来自城外,警察们无意让这些小男孩们随意游荡。5在所有这些案例中,家庭破裂所占的比重非常明显,在15岁以下的儿童中,只有11%父母均在,42%没有父亲,6%没有母亲,38%父母双亡。6对于亲自将子女送至济贫院的父母而言,在食品昂贵的时期,他们无力养活过于年幼而无法帮助补贴家用的孩子,济贫院因此是他们唯一的求助对象;几个月或几年过后,若年景好转,这些父母会尽力将子女接回家中。在农村,丧偶以及某些深受危机打击而变得极不稳定的职业(例如织工或农业短工)迫使人们流浪他乡,去寻找一些临时的活计,因此他们也无法照顾年幼的子女。7在这些导致不断流浪的原因之中,我们不能忘记与战争相关的迁移(例如17世纪末的帕拉蒂纳(Palatinat)),以及地域宗教化所导致的驱逐,对于后者,我们只需回想废除南特敕令所导致的后果即可。8有时儿童会主动离开其无法忍受的家庭,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在重组家庭中。例如13岁的尼古拉·鲁吉耶(Nicolas Rougier),他去世的父亲曾是圣日耳曼昂布尔博奈(Saint-Germain-en-Bourbonnais)的一位鞋匠,母亲后与一位住在讷韦尔(Nevers)附近的集市商贩结婚;1768年12月,他和表哥表姐们一起在奥科瓦苏地区瑟米(Semur-en-Auxois)被骑警队逮捕,当时他已经离开母亲的家两个月,因为他“有一个过于恶毒、无法与之生活的姐姐”;他之所以选择乞讨,是因为“乞讨总好过盗窃”。9还有许多被“遗弃”的儿童被济贫院或乞丐拘留所(1764年后)安置到一些农夫家中,或者一到能够学手艺的年龄(即11岁或12岁开始)就被送走当学徒。这些儿童常常选择逃跑,重归“自由”,走遍大街小巷或村庄,以乞讨为生。10

这些不上学也不工作、无信仰亦无道德的儿童的四处游荡让城市当局愈发难以忍受,因为这既是一种混乱,也是一种危险。大约从16世纪开始,公共救济体系的改革促成了最初的针对弃儿的教育政策:布施机构普遍为可怜的孤儿开设了济贫院,并在济贫院内部为学徒期之前的儿童提供宗教和初级教育。11但我们同样了解这些机构的失败,它们无力减少行乞和流浪者的数量。于是,随着17世纪禁闭政策的出台,新的教学法和修院宗教教育得以发展。从此上层精英阶层所考虑的就是通过两种主要的练习方式来对未开化的儿童进行文化教育,即反复灌输学习习惯,以及与教理学习相搭配的基础教育。街头流浪的儿童不就是游手好闲、蔑视宗教的“病菌携带者”吗?他们难道不应该和父母一样被关到济贫院中,从而去学习良好道德秩序的基本准则吗?12在这片与世隔绝的空间中,在济贫院自己的作坊(或“贫民习艺所”(Workhouse),或“管教所”(Zuchthaus))里学习技艺并不仅仅是治愈偷窃或贫困的解药,它也是忏悔、祈祷、灵魂重新得到拯救的过程。与此同时,同样被涉及的还有如何教育和如何管理。从1620年起,里昂慈善机构雇用了一位神父来对“被收养”的儿童进行教育,教他们“读书写字,对那些适合且有天赋的孩子,还要教他们拉丁语语法;同样还要向他们讲授教理,为其阅读和教授基督教义,每周三次”。13在巴黎,无论是收容那些父母被主宫医院(Hôtel-Dieu)所接纳的儿童的红孩子济贫院,还是接收弃儿的主宫医院,都向儿童传授基础知识,例如学习阅读、写作和素歌*。14英国的贫民习艺所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例如1685年,米德尔塞克斯郡的治安法官们掌控了1663年创建于克勒肯维尔郡(Clerkenwell)的贫民习艺所,并创办了一所“婴儿学院”(College of Infants),这里有一位负责每天念经两次,每周讲授一次教理和福音布道的牧师,一位写作教师,一位教男孩阅读、祷告和教理讲授的男教师,一位向女孩讲授同样内容的女教师,以及其他向儿童讲授各自技艺的不同行业的人。1702年,在教门大街由贫民行会成立的贫民习艺所中,有一位身为牧师的教师,一位写作教师,一位女教师,15位讲授不同技艺的手工业教师。15对于被送至这里的儿童而言,未来的学校的面貌与济贫院或贫民习艺所,以及禁闭场所没什么不同。然而,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这些举措只涉及儿童人口中很少一部分。从那时开始,限制或遏制流浪现象的运动在发展的同时,为最贫困人群接受教育所做出的努力不断增加也就不足为奇了。

实际上,支持禁闭举措和免费慈善学校的正是那些由官员和商人、贵族和法官所组成的最虔诚的社会阶层。同样的教育目标将分散的、局部性的创举统一了起来。无论是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形式而汇聚众多名流(最高法院成员、律师、商人、资产阶级、高中级神职人员16)的宗教圣事协会,还是耶稣会的圣母修会或雅斯修会的成员,这些将最虔诚的信徒或近似冉森教派的人员聚集起来的“信众集会”都是17世纪下半叶众多尝试的根源。17这些创举得益于捐赠者的慷慨布施从而在教区内部发展起来,这让如何评价其对目标人群的成败变得很困难。我们在后面仅会提及一些最稳定的举措的主要特征,它们超出了严格的地域范围,能够确保慈善事业的长期持久。

2. 贫困者的入学教育:标准与实践

值得注意的是,最贫穷的儿童的入学教育是在“圣童耶稣”的影响下进行的,如同雅克·勒布伦(Jacques Le Brun)所描述的一样,18对圣童的崇拜在17世纪得到了巨大发展。1660年至1670年间,最小兄弟会的神父尼古拉·巴雷(Nicolas Barré)在鲁昂(Rouen)创办了许多慈善学校,随后又成立了一家“基督教和慈善学院”,他将这所学院置于男女教师所崇敬的圣童耶稣的庇护之下:

尽管上帝至高无上,他也乐于为其子女贬临人间。这就是为何他在预先确定圣子的命运时,想让后者成为人,更重要的是让其成为儿童;耶稣—基督曾说无论谁以他的名字接纳一位儿童,那么此人也会被耶稣接纳;他同样说过,人们如何对待最弱小、最贫困、最可怜的人,也就是如何对待耶稣。因此,凡是接纳了一位被抛弃的贫苦儿童的人,都会两次见到三位一体中的圣子耶稣;这也是这所学院最初也是最主要的意图。19

圣约瑟夫同样也曾接受过耶稣所举的范例的教导,“儿童的单纯与天真可以让学校的男女教师学会如何遵从这些美德”。20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Jean-Baptiste de La Salle)在关于1月6日“三王来朝节”的福音记述中向基督教学校修士会提倡进行灵修,他劝导修士们承认“耶稣就在这些你们要教导的衣衫褴褛的贫苦儿童之中,想要崇敬耶稣,就热爱他们吧;就如同三王一样,热爱贫穷,尊重穷人;因为负责教导穷人的你们应当视贫困为友人”。21

穷人教育扎根于宗教理念的同时,它首先是一项管理工作。对1664年被里昂大主教任命为教区学校巡视神父的夏尔·德米亚(Charles Demia)而言,“穷苦儿童的教育有益于公共秩序,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占绝大多数”。相反,在针对“里昂市长、官员和主要居民”的谏书中,他指出无知将会导致破坏社会秩序根基的游手好闲和放纵游荡:

没有教养的穷人常常沦为闲人和懒汉,他们只会在街头闲逛流荡,人们看到他们在十字路口成群结队,谈论一些低级话题,他们变得难以管教、放荡、嗜赌、不敬神灵、喜爱争吵;他们沉迷于酗酒、淫秽和偷抢。因此他们最终会成为国家最头疼、道德最败坏的人。如果刽子手的皮鞭、王族的苦役、司法部门的绞刑架不根除这些用毒液攻击世界的毒蛇,他们就会像腐烂的四肢一样最终侵袭整个身体。22

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认为:

对手工业者和穷人而言,放任自己尚无法从事任何职业的子女如流浪汉一样到处游荡是再普通不过的做法,他们也丝毫不想送子女上学,一方面是因为贫穷,交不起教师费用;另一方面是他们不得不离家去寻找工作,因此抛弃子女仿佛出于迫不得已。但这样的后果令人倍感遗憾,因为这些可怜的孩子已经习惯多年无所事事的生活,很难再养成工作的习惯。23

因此,由基督教学校修士会管理的免费学校的主要目标就是让儿童养成良好习惯,让他们整个白天都待在学校:学校每天早上七点半和下午一点开门;课程于开门半个小时后开始,每节课时长两个半小时;中间有午餐和下午点心时间。即便在学校的街道上,学生的外出也要受到教师的严密监管,目的是让学生在出门时“有序、谨慎而低调”,他们甚至被要求“走出学校时不得在路边随意大小便”,在回家的路上要两人一组背诵经文,有一些学生负责观察“后面的道路上发生的事情,尤其是许多学生居住的街道上”。24因此,慈善学校为城市的良好秩序做出了贡献。

然而,以前从未有过的新现象在于慈善学校的所有创始人依据“实用性原则”对教学内容的重视:他们注重儿童未来所必须掌握的阅读、写作和计算,仅通过这一事实,夏尔·德米亚认为“这些知识已经可以让他们掌握大部分技能,胜任许多岗位,因为无论在哪种行业中,这些基础知识都是必须的,都能帮助人们在未来从事最重要的职业”。得益于学校的帮助,“工厂与手工作坊里才逐渐拥有了合格的学徒”,他们在未来可以在自己的行业中成为优秀的能手,“因为在这些学校中,人们教给了他们忠诚努力工作的责任感,以及让自己的工作结出丰硕果实所需要的方法”。所以学校被设想为一个能够获取人才的“鱼塘”,“问讯处和交易场所,在这里人人可以找到自己需要的人才,或留在自己的商行里,或从事大宗买卖,甚至会有人从事科研工作”。25在《基督教学校的管理》(Conduite des écoles chrétiennes)中,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用最长的篇章之一(这并非偶然)讲述了学生的缺席问题:除了可以归结到学生自身(例如他们的“轻率”或“放任”)或教师(“阴暗而野蛮”的外表,过于严苛的惩罚)的原因,他还指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贫困家长对子女上学或勤奋学习的漠不关心:“这是因为他们对学校持冷漠的态度,自认孩子学不到任何东西,或者很少的内容,或者因为他们强迫自己的孩子去工作”。为了克服这一障碍,教师们首先要“和家长谈话,让他们意识到自己有让子女接受教育的义务,不让他们学习阅读和写作是一种错误;不让孩子学习会带来多大伤害;不会阅读和写作的话,他们未来几乎无法胜任任何岗位;更应该让他们了解的是缺少对灵魂救赎内容的教育不是他们的过错,因为穷人很少涉及这方面,他们没有自己的信仰”。同样,为了不让家长迫使自己“过于年幼或还没有接受足够教育而不能工作的子女退学”,教师们必须向他们指出:“只要一位手工艺者稍微有些才智、会读会写,他就什么都可以做”。最后还要调整时间安排,好让孩子们可以上午和下午各只来一个小时,或者只来一个下午。26简言之,捍卫最贫困人群接受教育的论据发生了转移,它立足于两个角度,一方面是有理由与提高生产力的良好习性,另一方面是胜任一份工作所必须的知识财富。

为了将他们表现出的雄心壮志付诸实施,法国的慈善学校创办者们在首都巴黎,尤其是夏尔多内的圣尼古拉堂区学校(从17世纪上半叶开始,这所学校就是多次进行系统性创新的实验室)进行了试验,从中获取了可供应用的教学方法,《堂区学校》(L’Escole paroissiale)这本书取得成功就是例证:这本书于1654年由该地区的一位神父出版,并为以后所有教材树立了参考标杆。27我们之所以在此选择以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的作品为基础,详细阐述慈善学校的纪律体系,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方面,这种教学组织形式的特点是符合现代时期的具有延展性的权力机制,它通过标准化的惩罚,将个体根据其能力、价值、可以“量化”评估的“水平”进行区分,同时面向所有人的教学、通过重复练习来检查知识获取情况的定期检测、分等级进行相互监督的关系融入到同一个组织安排中。另一方面,这是所涉及的并非某位特别的教育学家的“乌托邦式”的教育理念:这种“全方位环形敞视监督体系”在很长时间内都运转良好,在基督教修士的学校中(这种体系在这里首先得以发展)是这样,19世纪它还被采纳和推广到所有初级学校中,这些学校或多或少在安排课堂活动方面都受到了17世纪所建立的体系的影响。28首要的是消除儿童的未开化状态,用纪律约束其身心,这种教学法类似于一种分配科学,它将时间与空间进行分解,教师可以不受约束地观察到一切细节,立刻发现不遵守规则、破坏和谐的学生。学校的良好秩序以及学生的谦虚谨慎和安静应当取代那些杂乱无序、高声叫喊和到处奔跑。这也是为何学校中的每天会严格仪式化,上课、体育锻炼和祷告之间有固定的时间间隔,彼此之间严密衔接,以确保儿童每时每刻都有事情做。29这种时间分配中每个小时都穿插有祷告,目的是让学生“重新将注意力回到自己和上帝的存在上”,从而“让他们习惯于日间时不时就想到上帝”30;同时,阅读或写作课的时间严格取决于每个水平等级上课的学生数量,以及他们需要完成的练习的类型。31慈善学校的教学法将这种充分利用时间的强迫观念与真正的矫形外科学结合起来,每种活动的身体姿势都有着精确地描述:阅读的学生“必须在课堂上保持坐姿,身体笔直,双脚踏地,摆放整齐[……],面朝前,微微偏向教师一侧”,不能“转过头去和伙伴聊天”;对于写字的学生,教师要确保他们“身体尽可能笔直,只能在不碰桌子的前提下微微前倾,以便于肘部放在桌子上,下巴可以用拳头支撑;身体应当稍微偏左侧,让整个重心都落在左侧。”32集体活动(入学和放学、前往教区教堂听弥撒)的行走步伐应当一致,例如城市里的儿童应当两两并排,步伐稳重,距离前排两步距离,低声背诵数念珠祷告或经文,进入教堂时双臂交叉,“无论是嘴巴还是脚步都不能出任何声音”。教师会时不时提醒学生“他们必须为公众所带来的感化,并用基督教的理由来激励他们”。33在这一方面,慈善学校为城市树立了一个典范。

这样一种纪律的制订必然不是自然产生的。“喜爱奔跑嬉戏”的儿童怎么能够“一整天都聚精会神、专心用功地待在同一个地方”?34因此,为了实现所追求的目标,一整套工具措施都被派上了用场。首先,也是最明显的,就是同时涉及视觉和听觉的手势语言的使用,它可以立刻将学校和儿童的日常环境区分开来。如同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所解释的一样:“如果教师自己都无法安静的话,那么他努力去维持安静只能是白费力;这种手势语言的方法的效果好过言语,一位安静的教师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更能在学校内带来良好秩序”。35教师手拿一把类似铁响板的工具,发出一些与每天不同时刻和不同活动(吃饭、上课、教理讲授、祈祷)密切相关的手势信息,学生们根据响声的数量以及工具的位置可以很容易理解这些信息。36第二种方式就是对每个儿童的持续监督,这种监督通过两种方式得以保证,一种是学校空间的结构,另一种是利用“学生干部”来扩展教师的监督视野。教室根据构造被分割成了不同的功能区,功能区内部的每个人都应进行排列:同一门课程(阅读、写作、算术)的学生“被安排在同一个固定的地方”,桌子也用特定的摆放方式来确保他们在“明亮的日光”下进行书写。在这些主要的划分内部,学生按照不同的水平来分组,在每组内部,又按照能力来区分(初级、中级、“高级或极好”)。这样,根据每个儿童在每项练习中的灵敏度划分为其确定一个具体的、不能随意离开的位置,“最高年级的学生被安排在最靠近墙的凳子上”,而新进的学生将会被安排在一个“能够使他们轻易理解所学内容、同时又不会和他们闲聊”的老生旁边。37学校本身也与其周围环境相隔离,上课期间学校的大门要上锁,负责开门和关门的“看门人”(学校的“学生干部”之一)只允许教师、学生和本堂神甫进入。38

这些班级不能受到任何外界声音的干扰,在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看来,理想情况下,班级中的人数不得超过50或60,39在这些班级中,教师可以对被分割成有限数量的空间进行监督;同时,数量众多的“学生干部”可以轮流替他进行监督。教师不在的时候,一个学生会被选为“督学”,他必须“做到最为细心,每天要按时最先到达学校”,并负责“悄无声息地观察教室中发生的一切”,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错,还要观察那些打破安静的学生”;作为“其他人应当效仿的模范和范例”,他必须对“所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做出忠实汇报。“督学”自己也要受到两个他所不认识的“监督者”的监控,他们负责注意“他是否被送礼贿赂而对他人没有任何要求,也不向教师汇报这些人的错误;他是否是第一批,甚至第一个来到学校;他是否一言不发,是否自己引发学校混乱”。这种交互式的监督甚至会延伸到校外,因为“在许多学生所居住的街道上,在每个不同的居住区以及每条大街上”,都会有一些负责记录下课回家的学生的举止行为的“督学”和“监督者”。“最早到校者”负责在每天早上和每天下午,上课开始半个小时后在标有座位的人名录上记下缺勤者的名字,并将其交给教师。在每个班级中会有2—3位“缺勤人员探访者”,他们每个人负责同一个区域的一些街道,他们会细心记下缺勤者的名字和家庭所在地,时不时地探访生病的学生,“鼓励他们为了上帝的爱而耐心忍受疼痛”;他们“会与缺勤者的父亲或母亲,或者某位理智的人谈话,从而确定他/她知道学生缺勤的原因”。他们坚持不懈地劝导那些“随随便便就翘课的放纵成性的学生”,如果遇到了“某些不上学的四处流浪、一无是处的学生,他们会劝其回到学校”。40如同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所写,通过这种相互监督,“纪律权力成为一种完整体系,一种从内部将管理与其发挥作用的机构的意图联系起来的体系”。41同时,这种权力的目标在于将其所推崇的学校内部的模式推广到整个地区。

为了充实这一纪律机制,慈善学校还采用了两种主要的教学工具:一种是保证学生从被学校接受开始的整个过程中都受到监督,另一种则通过细致入微的奖惩制度来树立教师的权威。学生被学校接纳的条件的目的在于维持家长和学校之间达成的最低限度契约的基础:儿童必须承诺对所有的练习、教理讲授、祈祷和弥撒都认真对待,才能进入学校;家长有义务对学生的认真程度进行监督,对于任何没有得到批准的缺勤,家长都要向校长或教师道歉。虽然基督教学校修士会可以按照家长的需要对时间安排做出调整,或者容忍学生在赶集日子里的缺勤,但他们并不允许儿童“为了去购买衣服、鞋帽”,或者“看家、送信儿或缝补衣服”42而不去上学,所以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城市手工业家庭的文化与慈善学校意图确立的每天努力学习的强制约束之间的差距。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对这种强制约束表述得非常清楚,例如他要求教师劝告教区的神甫和做慈善的贵妇们在分发布施财物时确立一定的条件,只有送孩子上学的穷人才能得到施舍;学校也会定期将缺勤学生的名单连同其父母的年龄、姓名与住址递交教区慈善机构等。43实际上,教育义务是家庭与教育者之间的冲突所在,后者认为:“通常来说,穷人的儿童可以随心所欲,家长们毫不关心,甚至会过分溺爱自己的孩子”44;另一方面,家长们又被坚决要求不能听信孩子对教师或者对管理方面的抱怨,他们应当在孩子不在场的情况下和教师进行交谈。因此慈善学校所试图实现的是一种真正的家庭教育或者家庭监管:尼古拉·巴雷成立的慈善学校中的女教师会发给母亲或让她们购买“家长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书”,建议她们“至少每三个月来学校一次,比较一下自己的女儿的行为”,警告她们过度宠爱和过于粗鲁的教育的坏处,并提醒她们“孩子们只会学习人们向他们展示的内容,而且他们更容易记住坏的一面。[……]他们会因此而学会骂人、发怒、争吵、诋毁他人、道听途说一些不道德的言论”。儿童丝毫不应当看到“家庭里的不良示范”。45学校不会接受6岁以下的儿童,“除非其头脑与身材可以弥补年龄的不足”;他们应当穿着得体,头发仔细地梳理过,没有任何寄生虫,也没有任何身体残疾或当时被认为具有传染性的疾病(瘰疬、癫痫、头癣)。46儿童录取名单上会在入学时记录下一切重要特征(姓名、年龄、父母住址、预期的刻苦程度和被批准的缺勤情况、以前上过的学校以及退学的原因),然后逐渐在学年中增加其缺勤与迟到情况、退学与复学、学生精神特点、努力程度、各方面能力、优缺点或道德状况等。每学年结束时,每位教师都应当编辑整理学生名录,重点概括他在一年中观察到的内容。在这一方面,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建议教师们对学生使用一种内容丰富、包括性格各个方面的评判表格,例如智力、对教理和祈祷经的虔诚和了解程度、惯常的恶习以及在教室内可以辨认出的优点和缺点(爱闲聊和开玩笑、听话、“难以相处的性格”、倔强、顶撞教师)。所有这些特点都可以形成一幅每个学生的肖像画,而且可以指导教师“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应对,体罚是否有用”,这也是为何采用这种方式制定的学生名单应当在开学时转交给下一学年的教师,以方便其在最初的三个月里使用这份名单以“了解这些学生,以及用何种方式与之相处”。47这种对分类的执着所导致的是对每个个体的详细区分,也正是这种区分最终决定了采取哪种惩罚或奖励措施。

与家长的权威相比,教师的权威表现在外在的严肃性,这种严肃性可以让教育者和儿童之间产生一定的距离,例如言语之间的距离,“淘气鬼、小无赖、烦人精、脏鬼、小毛孩”等略显亲昵的类似词汇被禁止使用;还有身体之间的距离,师生之间禁止肉体接触。教师不可以用手、教具或教鞭打学生,不准拽学生的耳朵、鼻子或头发,也不能粗暴地推搡学生,任何有悖于职业礼仪和严肃性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48在与基督教学校修士会的信件来往中,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数次提到这一他非常重视的方面。但要强迫所有人接受也并非易事,粗鲁而暴躁的教师形象依旧常见,如同16世纪的伊拉斯谟(Érasme)在他的《论童蒙的自由教育》(De pueris statim ac liberaliter instituendis)中所描述的一样:“你们不应随意打骂学生,这是一种严重的错误,这一方面如何注意都不为过。”49另一方面,教师不应该和任何学生“过于熟悉”,也不应给予任何学生友谊或某种特别的感情。50“好”教师会温柔地关爱学生,他向所有人证明的是一种“对穷人甚至比对富人付出更多的平等的感情”。51然而,教育体制中并不缺少什么“魅力策略”,教师们必须努力让自己变得“吸引人”,他们的外表不能令人生厌,相反应当“和蔼可亲、诚恳开朗”。纠正家长对待儿童上学的冷漠态度的方法应当是“孩子们想要上学”,只有这样,家长“才会乐于将孩子送往学校”。52实际上,最理想的方式应当是一种“理性的”父爱关怀(与儿童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父爱形成对比),这种关怀将威严与温柔相结合,既不能管的太严,又不能总是关注柔弱的一面。教师“引导和培养学生”的真正方法在于“斥责学生的时候不能太过严苛,也不能让学生感受到愤怒或偏见,人们应该从中看到父亲般的威严,一种饱含温柔的同情,一种生动而有效的温和,还应该让人认为教师的批评或惩罚是必须的,是为了学生考虑”。53

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与惩罚体系相伴而生的过度仪式化的所有含义,教师可以依靠惩罚措施(苦修和体罚)来不断确立自己的权威。首先,人们使用的更多的是“苦修”(类似如今的罚抄作业),而非惩戒或体罚,除了这种方法不会让学生过于气馁,也不会让家长“过于心疼”以外,它本身的效果“也非常明显”。学生会被要求举起双手跪在教室中间,当众受到羞辱,进而在心中产生一种认错感,从而“乐于”接受自己所受的惩罚。这种苦修被视为一种“有治疗效用”的方法,要根据所犯错误的程度来严格“下药”,从而让儿童在某一确定时间内摆出他在祈祷或弥撒时未有的姿态,“依据自身能力”去学习,完美掌握他没能背诵出的课文或教理,不能犯一点错误。54对于几乎很少使用的体罚(戒尺的使用每半天不得超过3次,教鞭和荆条每个月最多使用3—4),它们要依据某种仪式进行,这种仪式的庄严性旨在消除惩罚过程中的任何“情感”或厌恶之感,其不动声色的惩戒性应当让注视着被惩罚者的班级其他儿童留下深刻印象;惩罚要在宗教般肃穆中进行,每个角色的姿态、动作和位置都有细致的规定,鞭打的数量有严格限制,与犯错误程度相对应的惩罚比例也有着清楚的界定。“能够完全克制自我”而且从不舍弃严肃外表的教师是上帝的代表,他只能以“上帝的爱和光辉为名义,以完成上帝神圣的意愿为目标”而进行惩罚;儿童应当“坦率地同意”对自己的惩罚,“坦承自己罪有应得”,受罚时应当“带着服从与尊重,仿佛上帝亲自惩罚他一样”。只有在这种极难实现的平衡状态中,体罚才能够“有用、有利”。人们认为被发现的异常行为与惩罚力度之间的均衡性原则应当通过一系列的例外情况得以修正,这些例外情况有可能是学生中的某些特殊人群,也有可能是性格中的心理学观察报告。例如新生在“刚刚来到学校中时”不应当被惩罚,因为惩罚只会“让他们心生厌烦,远离学校”;因此,教师在进行任何斥责之前,应当“先了解他们的情绪、天性与爱好”。另外,幼童也不应该被惩罚,或者惩罚只发生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因为理智尚未成熟的他们无法理解惩罚的益处”。人们应当采用对待“愚人”一样的宽容,不要“苛求他们没有能力做到的事”。家庭中的惩罚也有着自己的界限。对于那些父母疏于照料,自我放任的儿童,自然要“纠正他们的坏脾气”,因为人们主要还是需要“改善他们自身”,“让他们对学校产生感情”,通过为其赋予某种职能而培养他们自己的责任感。有些儿童被父母“温柔溺爱着”抚养长大,尤其是他们的母亲会给予他们“一切想要的东西”,“在任何场合里都会表现出无限慈爱”,对于这些儿童而言,惩罚要被排除在外,因为他们“无法承受哪怕最轻微的惩戒”。相反,“对于执拗的儿童,尤其是那些在惩罚中依旧顽固并且顶撞教师的儿童,其顽固不化的缺点一定要得以纠正”。因此,对儿童所进行的性格学分析可以为教师提供惩罚体系的“恰当的”使用方式,尤其是自主性方面的细微区别。55

得益于这项既丰富又多样化的纪律机制中彼此联系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结合,教师可以不断地在身体和头脑中教导一些习性:做弥撒和祷告的过程中,每天都要保持虔诚;无论沉思还是用心学习箴言以及背诵念珠经时,都要养成准确和有条不紊的习惯;身体要保持整洁,在言语的使用和微笑方面能够控制自己,并且学会服从。但这一系列的措施同样旨在让严格意义上的学校学习变得更加高效。在这一方面,慈善学校吸收了先前的一系列改革,并将其进一步发展。教学用品的统一可以让教师同时面向所有学生授课,学生可以专心致志听课,这些用品包括尺寸精准的家具、字母和音节挂图,题写在墙上的道德箴言,以及基督教学校修士会(以及慈善学校的男女教师)根据具体的印刷特点而在印刷书店直接订购的识字课本和书籍;56这些书一部分被免费派发给“非常贫穷而且无力购买的学生”。57事实上,所有的学生都要低声阅读被提问的学生所高声回答的内容,教师可以随意突然提问一个他认为注意力不集中的学生,让他立刻读出来“正在被阅读的语句”。58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为这种教学体制带来了一场革命,他让学生开始学习阅读时使用母语而非拉丁语,在他看来,这是慈善学校提高教学效率的一个重要条件;而拉丁语不仅难学,对学生们的用处也不大,他们在未来完全用不到这种语言。59

除了这种对“德拉萨尔式”学校的成功做出了巨大贡献的主要变革以外,通过将学生按照水平进行分组而进一步深化学习的方式使学生们将已获得的知识进一步细化,例如在夏尔多内的圣尼古拉堂区学校,阅读学习过程至少分为六个阶段;夏尔·德米亚将其分为七个阶段,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则划分出至少九个阶段。

每个水平等级会配备有相应的教学材料,同一课程的同一阶段的所有儿童使用的材料相同,课程可能会安排有期末考试,也可能是一系列的成绩来清楚地表明儿童是否达到了要求的水平。在每门“课”或阶段的内部,还分为“初级”,即“阅读时依旧会出现很多错误的学生”;“中级”或“阅读时会出现少量错误(最多一次出现一两个错误)的学生”;“高级或极好”,即“一般不会出现任何错误的学生”。根据这样一个包含至少29个层级的递进阶梯,知识会逐渐得到积累(“采用比法式印刷更难以理解的哥特体”印刷的礼仪书的阅读课上只分为两个程度级,但手稿记载(最后一级)的阅读课则有六个程度级),没有任何一个学生能够在上一层级没有达到完美的情况下进入下一个层级的课程学习。60写作的学习排在阅读之后,“也就是当学生们完全掌握了法语和拉丁语阅读之后”,6岁之前不会开始,因为这的确是一种非常困难的技巧,它既要求正确身体姿势(四肢的摆放都有其科学的姿态),又要求精确地使用羽毛笔(笔和手要形成不可分离的统一体),另外直线运动(手臂)和曲线运动(手指)要和谐统一,削羽毛笔本身也是一项必须完美掌握的技巧。61 因此圆体字母书写分为至少八个等级,被称为“斜圆体”的字母书写则分为五个等级(只有圆体字母书写等级达到四级的儿童才会开始学习斜圆体)。62教学的进程是一种时间的累积,这是一条普遍而绝对的规则。63此外,尽管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颇为大胆地为课程的每个等级设定了一个期限,但他也只是拟定了一个最低时间顺序而已:阅读的学习至少持续三年,写作为两年。实际上,月考这种形式(不再由教师评判,而是与修士们同一地点办公的督学修士来进行)能够根据提前拟定的详细的能力评估表来仔细衡量每个孩子所达到的水平,并且决定其是进入每一课内的更高级别,还是进入整体更高层级,或者是停留在目前的水平级别内。64粗心和懒惰的学生会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他们学习级别的变更“会遭遇更大困难”,缺勤和迟到的学生“在月底时不会有任何课程变化,即便他们的能力已经达到”。65尽管存在有这些旨在巩固纪律秩序的惩罚措施,但一条线性发展历程依旧应运而生,其所有时期彼此互相交错,最终达到一个终点,也就是对以前所有连续时间段的概括,虽然某些重叠是可能存在的,而且对某些只能在学校逗留很短时间的学生也存在有一定的妥协:这里所应用的便是一种在班级秩序内部促使每个学生循序进步的模式。

女子学校里的渐进式学习方式和监管体系,或者奖惩体系也是类似的机制。66然而,除了阅读、写作和计算以外,还应当加上女红课,即“与她们的性别相适应的工作”,“适合女孩子的所有小技能”,熨烫衣服、缝纫、织挂毯、刺绣、编织、漂洗和缝补等。女生们也会缝制一些小物品,例如头巾、帽子、手绢、花边、短袜等。67有时甚至会有城里的商人花钱买她们的物品,这也可以多少减轻家庭的开支负担。68女子学校同时也是为未来就业做准备和学习基本知识的缝纫工厂。

我们在这里所了解到的教室场面与17世纪荷兰画家扬·斯蒂恩(Jan Steen)或亚德里安·范·奥斯塔德(Adriaen van Ostade)想要为我们描绘的场景不同。69在前者的作品中(苏格兰国家画廊,爱丁堡),近视的学校教师在全神贯注地削羽毛笔,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一片混乱:有些孩子在打闹,另外一些在唱歌、取笑老师或者在睡觉。在后者的作品中(1662年,卢浮宫),一位老师用教鞭直接威胁责问他叫到身旁的唯一一个儿童,而其他各个年龄的男孩和女孩分散在房间各个角落或玩耍,或争吵,或席地而坐读书,每个人似乎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这两幅画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如同18世纪的里昂画家让-雅克·布瓦西厄(Jean-Jacques Boissieu)的版画)过去那种每个孩子与教师只有几分钟面对面时间的教学关系,教师没有一整套的准则来规定时间和地点,学生们也丝毫不在乎。在这片没有规则的空间里,规定的和被禁止的内容模糊不清,这就让惩罚的特点变得突然而暴力:作为教学单位的班级尚不存在,面对儿童的教师的身份在温柔的抚爱和严厉的惩罚之间摆动。从情感性及其留给游戏的空间来看,这片空间或许要比巴黎慈善学校中实施的规则更为贴近家庭日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

当然,这些慈善学校所能够产生的真实影响还有待衡量。一方面,18世纪下半叶所创立的教学文本、方法以及纪律机制广为流传,远超过它们最初为之创立的宗教机构或教区或堂区范围。70 18世纪中期,巴黎一位特别能干的教师埃尔博(Herbault)负责管理圣维克多镇的圣恩济贫院的容纳了三百名学生的圣童耶稣学校,他根据过多的学生数量对渐进式学习方针进行了精明的调整:最高年级的学生负责辅导六个较低年级的班级中的学生,这是最初对互动式教学的界定;另外,使用的教学材料也根据新上市的产品(游戏牌、印刷字盘形状的活版印刷式书桌)进行更新,这些产品方便了儿童活动,它们最初的设想是为私人家庭教师的单独授课提供便利。71另一方面,我们所掌握的所有调查都表明慈善学校至少赢得了部分受众。然而,它们的创立所引起的与收费学校教师(他们担心自己的顾客将其抛弃而选择免费学校)之间的强烈冲突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它的招生范围。在里昂,直至17世纪末,夏尔·德米亚的贫民学校为16%的7—14岁的男孩提供教育,我们可以从每年参加教理辩论的学生名单中推断出的其父母的职业表明普通劳动人民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因为只有2%的父亲是商人、自由职业者或“资产阶级”。相反,近1/4的父亲来自于构成里昂绝大多数“普通百姓”的社会阶层:苦工、搬运工、小旧货商、郊区的园丁和葡萄园农民;在手工业者之中,学生父亲群体与里昂劳动阶层几乎占到同样比例,其中纺织业占多数。72 1760年左右,巴黎的免费走读生中有大约7000个女孩(教区慈善学校中有4096个,宗教团体开办的走读学校中有1910个)。假设当时巴黎7—14岁的女孩有50000—60000名,那么接受这种教育的女孩占到11%—14%;实际上,如果考虑到女孩的受教育时间短很多,最多两年或三年,这个数字可能更高(或许达到30%—40%)。73在兰斯,1776—1779年间在三所基督教修士会学校上学的儿童的家长缴纳了份额非常少的人头税:所有人之中,缴纳5利弗尔甚至更少的家长超过了70%,这表明修士会学校实际上接纳的是那些无力支付其他教师所要求的学费的家庭的儿童,虽然它们成功吸引的学生中有一些是因为教育质量而来,而非免费。1790年间,修士会学校在法国的108座城市中拥有近35000名学生,它们大概为这些城市中(巴黎除外)近1/4的7—14岁的男孩提供了教育;但这一平均数值掩盖了城市规模所造成的巨大差异:城市的人口越多,接受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的弟子的教育的可入学儿童比例就越低,例如在居民少于一万人的城市中,基督教修士会学校为40%的学龄男孩提供了教育。74我们也同样有理由注意到在18世纪,扫盲运动进展最慢的法国同时也是拒绝适应新形势的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所成立的修会的教师的存在的法国。

3.普通民众的儿童

然而,我们也不应当夸大慈善学校模式的功效。在农村人口占据法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时期,这些慈善学校所涉及的基本以城市地区为主,而且只涉及城市儿童中的一部分而已。无论是有关上学情况的统计数据还是规章条款都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与各方颁布的规则有关的实施或适应情况。另外,本文所描述的法国的教学实验应与其他相似案例做对比,例如若瑟·加拉桑(Joseph Calasanz)所建立的慈善学校的修会教士的实验,75或者普鲁士地区虔诚教派运动所发展出的实验等。76我们之所以只强调德拉萨尔模式,是因为它自身概括了现代学校功能的构成特点,尽管成立这种学校的基督教意图逐渐消失。但是“旧式”教学法并未因此而消失,它或许是在欧洲传播范围最广的,农村和城市均包括在内。生于1771年的托马斯·普拉斯(Thomas Place)是一位伦敦酒零售商的儿子,他所保留的自己从7岁到12岁间所上小学的回忆丝毫没有欢乐可言。学生们轮流从长凳座位上走出来,六个一组到教师身旁背课文;没有记熟的学生就倒了大霉:要被一根硬木条抽打2—12下,甚至14下;被这样的木条稍微抽打几下,手就会剧烈肿胀,甚至疼到手腕;被惩罚的程度根据教师的心情而有所不同,但不管怎样都不要试图逃脱体罚。77还是在巴黎,巴黎圣母院唱经班的收费小学同样也不是温柔教学法的倡导者。“人们可以看到”,18世纪末的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Louis-Sébastien Mercier)写道:“儿童面颊上流淌的眼泪,人们可以听到他们的哭泣和呻吟,仿佛疯子和儿童不会感受到痛苦一般。人们可以看到目光令人心生畏惧的老师们手拿皮鞭或戒尺,毫无人性地对待这些年幼的儿童。”这只是一个不断重现的文学场景,还是梅西耶在传达一种对体罚越来越难以容忍的情感?78不管怎样,作为巴黎一位打磨商的儿子,这位作者心怀恐惧地提到了自己在寄宿学校老师托盖先生家的学习经历,这位老师手中总是拿着一把用来鞭打学生的荆条:“我们被塞在一个狭小、阴暗、空气不流通的房间里,他不允许我们出声和移动,目光不准离开书本。一听到老师开口念ABC,所有小朋友都瑟瑟发抖。鞭子就悬挂在我们头顶。我们只能发出痛苦的喊叫。”79但与之相反的是,在巴黎手工玻璃商雅克—路易·梅内特拉(Jacques-Louis Ménétra)的《生活日志》(Le Journal de ma vie)中,圣厄斯塔什教堂(Saint-Eustache)和圣日耳曼奥克斯鲁瓦(Saint-Germain-L’Auxerrois)教堂的教区学校却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他应该是去过这些学校的;他所回忆的更多的是一些短暂的时光,例如他通过比赛在圣日耳曼奥克斯鲁瓦教堂的唱经班学校获得一席之地,或者在获得了许多教区教理学习奖项后初领圣体,但教士的回答让他颇为不满,也损害了他对圣事的信仰。80在这两位几乎算作现代的儿童身上(梅西耶和梅内特拉出生在巴黎同一教区,出生年份相差两年),学校似乎留下了极为不同的印记。

这样的反差使得我们对现代儿童所经历的教育培养进行反思。对我们而言,普通百姓的教育是最难以捉摸的,因为与上层社会不同,我们并没有关于习俗更改以及针对儿童的情感和思考的变化的直接证据,没有信函,没有日记,也没有回忆录(特殊情况例外)。我们被迫使用一些间接的指数(婴儿死亡率、根据死后财产清查来估计父母的财富与动产状况等),但这些指数又让我们回到诉讼程序上来,即经常只记载冲突情形的司法档案。必须要承认菲利普·阿里耶斯在描述中世纪家庭向现代家庭的演变81时,他首先介绍的是公证人阶层中可以发现的转变:“依旧是19世纪初期”,他写道,“大部分人口极为贫困,而且人数最多,他们的生活依然如同中世纪家庭,儿童并没有待在自己父母家中。”82那么按照他的叙述,是否应当认为“对于非常贫困的家庭而言”,家庭“只是合并了夫妇双方的物质生活资料的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它“几乎不存在任何感情因素”?83实际上,这样一种态度将普通家庭简化为一种缺少任何情感的经济组合而已,因为我们并没有那些可以对其进行描述的文件资料,我们只是出于需要而将其局限在某些举动或某些行为之中。因此,我们下意识地所遵守的难道不是一种将精英教育(历史学家属于其中一部分)和隐藏在普通百姓中的“原始”特性对立起来的架构吗?84

很明显,经济条件的不稳定性对普通儿童有着重大影响。工人和手工业者的住所狭窄又拥挤,例如鲁昂市将近一半的居民是工人,他们蜗居在一些出租房或者转租房的破烂房间中;85 在里昂,近半数的工人和手工业者住在一个同时充当寓所和作坊的房间里。86在巴黎,90%的雇员住宅是出租或转租的,房租从18世纪初到18世纪末翻了一番:一个单间的费用为每年60—100个图尔利弗尔,即路易十六统治末期一个短工工资的1/4。如果工作突然丢掉,季度租金就无法缴付,家庭要么负债,要么偷偷搬家:“在许多郊区,有大约3000—4000户人家根本不交房租”,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在其《巴黎风情画》(Tableau de Paris)中写道:“每三个月就得带着总价不超过80法郎的家具在破屋之间来回搬家;他们每次租房都不交房租,走时只留下一件家具作为补偿,结果两三年后他们连家具也没了。”87事实上,一居室住宅中所居住的是最贫穷的社会阶层,例如食品行业的小商贩(面包商、糕点商、屠户、烤肉商)、学徒、工人、零工和擦地板者;2/3的人在死后只留下不到500利弗尔的财产。在两居或三居室的住宅中,人数众多的家庭的拥挤情况就更加严重,例如1675年,一位泥瓦匠和他的妻子,以及5个年龄在5岁半到12岁之间的孩子共同生活在夏尔多内的圣尼古拉堂区的一间“房间相连的破屋”里。1700年左右,一位祭披刺绣师傅和他的妻子,以及8个年龄在7个月到21岁之间的孩子住在圣丹尼斯大街的一座房屋的二层的两个房间和顶楼里。88收入最微薄的手工业者家中,工作和生活空间彼此交叉,甚至重叠。89这可以说明大多数的儿童总是身处于这种持续拥挤的环境中。

除了这种容易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狭窄环境以外,不应当忘记的是普通儿童总是不断受到死亡的威胁。首先是父母的死亡,35%—40%的里昂家庭中的父母有一位死于40岁之前。尽管不像人们所描述的那样无处不在,但母亲死于分娩的情况依旧颇为常见。90在劳动阶层内部,父亲所从事的行业技术性差,工作条件恶劣,因而他们在50岁之前的死亡率更高,例如里昂的建筑工人、搬运工和脚夫、制帽工人等都付出了沉痛的代价。91因此儿童经常生活在“重组家庭”中。尽管我们所了解的信息不多,但看管儿童的方法肯定是多种多样的,为人所知的有专门针对孤儿的救助机构,92但最常见的方式依旧是父母的近亲承担抚养责任。93 2岁时失去母亲的雅克-路易·梅内特拉一直到11岁都待在“非常喜欢甚至溺爱他”的“亲爱的外婆”家。父亲接他回家其实是为了“让他开始工作”,虽然雅克-路易·梅内特拉认为他有“一个善良的后母”,但除了丈夫前任妻子的三个女儿以外,她还得照顾自己的孩子,所以她“竭尽所能”将他“从家中赶出去”。这个小男孩很快就因为“再也不能见到亲爱的外婆而郁郁寡欢,并且很快病倒”,对他而言,外婆充当了真正的母亲的角色。94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在普通百姓家庭之中,不断变化的集体生活状况所导致的复杂的情感关系。

对儿童自身而言,死亡的风险更大。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尤其是新生儿的健康非常脆弱,95另一方面,由于自身的脆弱或活力,他们常常面临着各种事故,例如跌倒、溺水、烫伤、被家养动物咬伤等。朝圣祭坛中描绘的还愿画既说明了这些事故的频发性,又展示了家长们对超自然力保护孩子不受死亡威胁的感恩。96具体来说,最近几十年,人口历史学家用越来越先进的技术发现了儿童与青少年的死亡率。他们所公布的众多数据表明了日常生活中新生儿和幼年阶段死亡的普遍性,但我们可以发现18世纪下半叶死亡率稍有下降:对于法国农村地区整体而言,18世纪初期(1690—1719年)的婴儿(0—1岁)死亡率为350‰,1750—1779年间依旧为263‰;同一时期的1—4岁的儿童死亡率为261‰—223‰。这些数字表明,1000个新生儿中能活到10岁的只有一半。97尽管同一时期的英国农村98和瑞典农村99的儿童死亡率要低一些(1750—1800年间,英国为150‰—200‰,瑞典约为200‰),但这些数字依旧处于高位。城市对于儿童而言,简直就是真正的死亡之所(尽管我们将让—皮埃尔·巴尔代和奥利维耶·法隆所提到的可怕的弃儿死亡率搁置一边100)。另外三个观察到的现象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悲观的判断。首先,即便是母亲喂养自己的子女,婴儿死亡率依旧很高,在鲁昂的工人家庭中,该数字达365‰。第二,不同的社会阶层的儿童死亡率有所不同,工人生活不稳定的环境会大幅降低儿童的寿命期望,依旧以鲁昂为例,在母亲亲自喂养子女的银行家或贵族家庭中。有20%的婴儿在出生到1岁之间夭折,这个比率比工人家庭几乎要低一半。101最后,让乳母喂养新生儿的做法让情形雪上加霜,虽然其推广范围不应被过分夸大,这种做法在首都和大城市中得到广泛传播,但根据地区不同而有变化。或许这也是一种有着依据社会阶层不同而有所分化的做法,贵族要比手工业者和工人更多地采取这种做法,102另外,前者拥有一些特权,可以优先选择距离自己城市住所更近的村庄里的更为健康的乳母。然而,这种做法的结果简直如同大屠杀一般,虽然从底层社会向上探究,这种高死亡率现象会有所减弱:在鲁昂周围的农村里,新生儿被托付给乳母之后,45%的工人家庭的儿童和30%的贵族家庭的儿童夭折于从出生到1岁之间。在18世纪末的巴黎,至少一半的婚生子女由乳母喂养,其死亡率可达360‰。103面对如此不断重复的令人心痛的数据,104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18世纪下半叶的医生和行政人员所掀起的反对乳母喂养、推崇母乳喂养的运动。105但并不令人吃惊的是,面对医生和行政人员的命令,社会习俗依旧占据上风,因为这些命令所起的效果仅局限于部分贵族或资产阶级精英阶层。

我们特别需要注意不要用今天的眼光来评判这种做法,某些历史学家就自认可以大胆地假设当时的母亲“漠不关心”或“毫不在乎”。106尽管上层社会的妇女们有着对形体美的担忧以及对生病的恐惧,107但我们也不能够忽略这些社会阶层中家庭压力所扮演的角色,108以及丈夫对哺乳期不能行房的担心。但是在妻子与丈夫的工作有直接联系的行业中(批发商和零售商、食品行业、在纺织工人的周边领域工作的妻子),母亲可以很容易将孩子带在身旁并喂养他们。因此,儿童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因为他的出现导致母亲不能工作,迫使家庭雇佣一个工人来代替她。里昂警察总监安东万—弗朗索瓦·普罗斯特·德·鲁瓦耶(Antoine-François Prost de Royer)曾有着深刻认识,他在《儿童看护回忆录》(Mémoire sur la conservation des enfants)中写道:“或许应当让我们的市民的妻子们来哺乳他们的子女,但面对这身处困境的制造业、昂贵的房租、拥挤的住房和传染病,又如何让她们在这片腐坏的城市中服从这自然界第一法则呢?一个负责为人数本已众多的家庭提供衣食,自己还得工作以保证生存的妇女怎么能够再多一个吃奶的婴儿呢?”109

正是在这些主要的障碍中,我们才能逐渐对普通儿童有所了解。在那种由于缺少卫生医疗条件,传染病频发导致儿童活到4岁的机会都很渺茫的环境中,父母对死亡的担忧转向内心化,但这并不意味着漠不关心,幸运的是,巴黎钟表匠尼科(Nicod)的家书为我们提供了证据。1783年,通过巴黎乳母介绍所,他将儿子托付给皮卡迪地区的一个村庄的农妇喂养,他定期会收到一系列这个妇人写来的信件,邮资由他支付。通信(只有来自乳母的信件得以保存)涉及婴儿的健康(“他状况良好[……]一直都是胖嘟嘟的[……]他的身体越来越棒”110)、长牙、“他的性格和缺点”111、天花带来的恐慌(“天花在整个地区肆虐,如此漂亮的娃娃如果染病而导致毁容实在太过不幸”112);这些信件还谈及儿童快3岁时让其学习使用尿罐便盆来保持整洁的徒劳尝试:“他太过懒惰,在屋子里玩耍时会爬到椅子上大小便,我的衣服因此被弄脏好几次。一个月里,我一直让他蹲在便盆上学习大小便,每天都把他放在上面四五次,而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但他却没有任何动静;可是一旦他被放到椅子上,就立刻拉屎撒尿”。113但通信最常提到的是父亲寄去的衣服。孩子太胖而且长得很快,寄到乳母那里的衣服总是太小;到一岁半的时候,他已经不能忍受“襁褓的捆绑,因为他日渐灵活,力气也逐渐变大”114;他需要“童帽”和印度棉布帽来保护自己的头115;此外,这也是讲究卫生的准则渗透到生活中的一个标志:由于乳母每天为孩子更换衬衣,“常常用力”拿肥皂搓洗,于是衬衣破得很快,结果就是所有的衣服的更新频率很高。116一旦婴儿回到父亲家中,乳母一方面非常高兴他平安到家,另一方面又因为与他分离而非常难过,她的话语表达了与孩子建立的深厚联系:“再也看不到这个孩子让我感到很奇怪。[……]我的小女儿天天问我她的小弟弟哪里去了。”117

即使母亲是文盲,她也会想方设法给喂养自己孩子的父母写信,以了解她几乎不曾谋面的孩子的消息。例如,被迫与丈夫分开的路易斯·布鲁莱(Louise Brulé)居住在巴黎的克莱里大街上,1765年2月她将自己的儿子让—巴蒂斯特托付给了费里耶尔昂加蒂纳(Ferrières-en-Gâtinais)的乳母博韦(Beauvais)来抚养。 她定期让人写信,以便了解自己孩子的消息,她还寄送衣服,支付孩子的医疗费;当得知孩子“时而健康,时而生病,因为长牙而发低烧”,然后再无别的任何消息时,“凭着母亲的温柔和再次见到孩子的渴望”,1766年她派自己的堂兄带着她丈夫的两封信,去将乳母和孩子带到巴黎。迫于这一请求,乳母不得不服从,结果才15个月大的让—巴蒂斯特在路上夭折。在警署前,这位前来“确认”尸体的母亲悲愤地诅咒命运的不公,她表示“自己无法认出当前状态的孩子,她只是在生下孩子的当天见过他,但她可以认出孩子的衣服”。118警察的笔录证实了将婴儿从城市送往周围农村,以及将其接回巴黎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意外情况,他们声称乳母的疏忽导致其对邋遢肮脏的环境不屑一顾,或者她们在已经没有奶水的情况下还接受哺乳婴儿,他们还表示有些“接送孩子的人”是粗心大意的文盲,他们不知道如何找到父母写给他们的地址,结果将婴儿交给一些陌生但却准备好接受孩子的人。通过治安档案所透露出的一些生活片段,我们可以吃惊地发现孩子们居然可以这样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手中,年龄稍大一些的儿童有可能在大城市中迷路,初来乍到的他找不到任何标记,在这种突如其来的混乱中,几乎总是会有一个好心人“出于同情”至少会暂时照顾他。这就好像面对着儿童的孱弱和似曾相识的命运多舛,他们心中总是会激起一些并不是特别清晰的同情心,一些简单的举动就可以将其表露出来。119

普通社会阶层的儿童总是处于不断移动的状态,历史学家们几乎难以将其记录下来。男孩肯定会拿着小号和鼓玩耍,女孩会拿着玩偶嬉戏,米歇尔·曼森(Michel Manson)也向我们阐述了小玩具商和木车工的大规模生产。120儿童也完全参与了私人生活和公共空间的界线极为微妙的街道生活,在人满为患的大城市中,他们时刻都处在邻居们偷偷的监视下。他们快乐地成群结队,到处吵闹,例如他们会用脏水溅湿行人,还喜欢在卖苹果的女商贩座位底下悄悄塞鞭炮,“吓得她们跳到空中”(这样调皮捣蛋的行为会导致他们被扭送到警察局121),他们还会在狗或猫的尾巴上绑上平底锅,用烂水果或石块互相打仗,砸碎玻璃窗,把工地搞得一团糟,或者将粪便涂在围墙上。122夏天,他们在河里洗澡,被太阳晒得黝黑,或者借船去闲逛。他们也会参与城市节日。1770年5月30日,巴黎市政府为了庆祝王储(未来的路易十六)的婚礼而准备的烟火庆典就以悲剧收场,拥挤的人群带来的恐慌导致132人丧命,至少几百人受伤。庆典现场收集的尸体被摆放在玛德莲娜教堂墓地,以供家人前来辨认。治安档案为我们描述了11个6—14岁的儿童的身体和服装特征,123这些孩子穿着平时的衣服去参加路易十五广场庆典(如今的协和广场所在地):住在圣安东万镇的圣伯纳大街的母亲家的9岁的尼古拉·莫里松(Nicolas Maurichon)身穿“一件灰床单做的破衣服”,一件白色坎肩,一条黑色短裤,一双羊毛长袜和一件“破烂”衬衣;圣奥诺雷大街的一位洗衣店工人的9岁儿子皮埃尔·纳韦(Pierre Navet)穿了一件“破烂棉外套”,一件灰色粗布短袖衬衫和一件棉衬衣,一条缝补过的红短裤。至于14岁的已经是裁缝学徒的玛丽—凯瑟琳·庞蒂厄(Marie-Catherine Ponthieux),她的身为锁匠伙计的叔叔从她身上的衣服认出了面无血色、满身鲜血的她:她在混乱中弄丢了鞋子,穿了一件配有饰物的粗布衬衣,一件黄色条纹棉布短上衣,两条蓝色条纹衬裙,一双灰色长毛袜,她还带了一顶别着黑色塔夫绸做的小饰品的帽子,来迎合节日欢乐气氛,却没想到结局如此悲惨。124从突如其来的横祸中摘取这些片段是为了解普通百姓在衣着花费上的拮据情况,预算的限制迫使他们穿着这些粗糙的布料和不断破损的衣服,直到它们变成一堆破布。125

在普通百姓生活中,我们所不了解的还有与家庭关系紧密相连的情感负担。家庭中的暴力和亲情很可能交织在日常生活中,而我们却无法抓到这些纵横交错的重点。暴力并不罕见,因为它已经是普通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在之前章节中见到的瓦朗坦·雅美雷-杜瓦尔(Valentin Jamerey-Duval)在1709年13岁时,为了逃避“恶虎般残暴”的农村短工继父的迫害,从家乡勃艮第的村庄逃跑了,“我能从这种暴力迫害中幸存下来简直是奇迹,我的身体和精神都没有因此而变得畸形”。126 9岁的让—巴蒂斯特·博奈尔(Jean-Baptiste Bonnaire)是一对生活在巴黎圣洛克大街的旅馆中的夫妇的儿子,父亲是仆人,母亲卖皮衣。他在这座大城市中走失,后被一位热弗尔大街的寡妇收留,他因此得以从母亲家中逃脱,因为“后者曾威胁要揍他”。127生于1745年的小托马斯·霍尔克罗夫特(Thomas Holcroft)是一位赶集的流动鞋商的儿子,他跟随父亲走遍英国的整个乡村。他从未上过任何学校,但父亲先是用《旧约》让他学习了一些基本的阅读知识,“那些神奇的故事”让他如痴如醉,后来使用的是同样让他兴致盎然的贩卖的小册子。童年时期父母给他留下的回忆具有双重性。虽然父母陪他一起玩耍,他也获得了许多快乐,但父亲的怒火和对他的疼爱一样极端。因此暴力和感情剪不断理还乱地交杂在一起:“他常常揍我,扯我的头发根,揪着我的耳朵在地上拖拽直到出血。我不断重复犯的错的确不容原谅,他也无法为此责备自己。但是如此严酷的管教过了一小时后,他就会忐忑不安,发自内心地感叹,认为某一天他会下手太狠而让我受伤,这样的话他宁愿自己死去。”128雅克—路易·梅内特拉的父亲同样“易怒而暴躁”,他总是对自己的儿子“发怒”;他“每天都酗酒”,“每天”都把儿子关在家门外,导致后者不得不“睡在船里”,或者皇家大桥(Pont-Royal)附近的码头上,他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夜间巡逻队不喜欢从这里经过”;但露宿街头的夜晚也是他“结交损友”的时刻,雅克—路易·梅内特拉认为自己之所以没有犯下“后来遭受惩罚”的“同伴和邻居或其他结识的人”所犯的“重罪”,是因为他“悟性太差”。为他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父亲的痛打”。父亲雅克·梅内特拉对自己的儿子“非常敏感”,动辄就毫不吝啬地揍他一顿:有一天,儿子拿着灯笼为父亲在楼梯上引路,但走得不够快,“发怒的父亲踹了他一脚”,他“整个下巴都要脱掉了”;后母带着雅克-路易去看牙医,牙医将“一部分没有任何损坏的牙给他重新装上”;“三个多星期里”可怜的孩子只能喝汤。还有一次,为了从父亲手中逃脱,他从楼梯台阶上滚了下来,掉进了掏粪工刚刚挖开的厕所粪坑里。129尽管父亲不断施加的暴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长期酗酒,但雅克-路易·梅内特拉的遭遇绝非个例。130治安档案也表明丈夫在对妻子施加暴力时,孩子也难以幸免。131

从这些如今让我们极为震惊的虐待和殴打中,我们是否能够像美国心理史学家一样将其轻而易举地归类为“不近人情的父母”?关于日常生活,治安档案中只记录了暴力部分,因此我们无法过于大胆地使用现代人的感情去评判当时的文化,毕竟暴力是当时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也透露出生活条件的艰苦:如果没有每天的辛苦劳累,没有生存的不稳定性,允许男人们喝得烂醉的下等小酒馆也就不会成为普通百姓的社交中心了;但说教者和神甫们认为这是一个游手好闲和放荡的场所,治安当局则认为这是一个消磨精力、盗窃或犯罪频发的场所。132但是,雅克·梅内特拉并非总是一个“糟糕的”父亲:1750年5月,巴黎谣言四起,盛传警察在绑架儿童,并将他们送往岛屿和殖民地,于是他“和其他人一样,跟7个强壮的箍桶匠小伙子一起,每人肩上扛一根撬棒”,在学校门口等候小雅克—路易放学。133当时梅内特拉老爹并非唯一忧心忡忡的人,圣热尔维堂区负责贫困儿童教育的四品修士对负责调查的议会特派员说:“绑架儿童带来了巨大的恐慌,许多儿童的父母来到子女的教室,告诉他们自己的担忧。我告诉这些父母,如果他们害怕的话可以将孩子带走,或让他们留在家中。实际上,在圣灵降临节之后(那一年的圣灵降临节在5月17日),本来一直上学的大约85个孩子中,只有不超过12人回到学校,而且他们依旧胆战心惊,堂区所有的学校都是如此。”134这种让家庭惶惶不安的恐惧恰好说明了家庭对孩子的深切关心。

骑兵士官的任意逮捕在巴黎所掀起的骚乱为我们理解城市中儿童的地位提供了丰富资料。135首先要看到警官们的工作热情(他们自称在执行警察总督贝里耶(Berryer)的命令)导致他们的行为超出了自己职业的日常规则的范围:毫无疑问,在骚乱过后的调查中,他们狡辩称自己对年龄进行了区分,只逮捕15到20岁犯轻罪的年轻人:“那些人应当被抓起来,所有人对此都拍手称快”136。事实上,所有证据都表明除了占大多数的年轻人外,骑兵士官还逮捕了数量不少的“真正的”儿童:某些年龄在9—10岁,大部分则在11—12岁之间,这比警察通常规定的逮捕年龄低很多。137在许多家长看来,有些骑兵士官假扮成市民或炊事员去实施逮捕的情形更加令人气愤。或许在被拘捕的人中,有一些赌徒、“放荡者”、乞丐或惯犯,但大部分都还是循规蹈矩的手工艺者、作坊主或工人的儿子,他们只是穿过蒙马特高地去上学而已。某位屠夫的儿子路易·塔科内(Louis Taconnet)和其他四个儿童刚刚上完教理课;12岁的小学生弗朗索瓦·戈蒂埃(François Gautier)被逮捕时正在为因加工木材而受伤的父亲做采购。9岁就已成为纺纱工并且和父母一起居住在圣马丁镇的让—弗朗索瓦·若利(Jean-François Joly)在5月1日那天正要去姐姐家接他的侄女,当他经过克鲁瓦戴马来松时,有人突然堵住他的嘴,蒙住他的眼睛,把他拉到一辆已经装了十几个儿童的马车上。随便一个警察居然可以逮捕一个在停靠在自家门前的棺材上洒圣水的儿童,这难道不是无论儿童还是死者,在警察看来都已不再神圣的象征吗?138许多儿童已经是学徒,或者“短工”,他们干着一些不起眼的活儿或卑微的职业(伙计、店员、擦皮鞋的人),微薄的工资可以增加家庭本就不多的收入,所以普通阶层的儿童很早就已开始工作。139秘密的诉讼程序、残忍的审讯、父母被迫去监牢中寻找孩子并至少缴6个利弗尔才能将孩子保释出来等都让一种忧虑的情绪随着四散的谣言而愈演愈烈:孩子在进行日常活动的过程中被逮捕不仅让家庭失去一个挣钱的劳力,这也被母亲们视为一种对社会联系、对将家庭和社区团结起来的关系网的不可容忍的破坏,骚乱也因此而爆发。140当时流传着许多谣言,人们记录下来的只有一个与“无辜婴儿”之血有关的谣言:治安部长的兄弟阿让松侯爵和雅克-路易·梅内特拉都对此有过叙述。前者在他的日志中记载:“人们都传说国王得了麻风病,如同新希律王一样用血洗澡”。141而后者在提到1750年的骚乱时,将直接原因归于数量众多的谣言:“当时,谣言认为有人在抓捕年轻男孩,将他们放血;有一位公主身患一种只有人血才能治愈的疾病,她会用这些男孩的血来洗澡”。142在这个启蒙运动蓬勃发展的世纪中,我们又回到了那个以寓言形式出现的古老传说中,这至少包含了两条教训。谣言将绑架比作屠杀无辜婴儿,将国王比作新希律王,这表达了百姓对于一个无法履行保护职责的君主的不满。谣言声称国王身患麻风病(“犹太人的疾病”143,也是君士坦丁大帝所患的疾病),这说明身为罪人的国王失去了神奇的权力144:疾病同时感染了国王的身体与灵魂,君主制度开始走下神坛。145

4. 享有特权的儿童:家庭空间

资产阶级和贵族阶级的儿童与前面讲述的普通儿童越来越不同,区别越来越明显,我们对他们的了解显然更深刻:医学与教育论著、私人信函和家庭肖像画都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家庭内部逐渐产生的私生活,以及家庭向能够保护不受外界攻击的住宅或府邸内部回归的线索。五十年前,菲利普·阿里耶斯在研究法国人面对生活和死亡的态度时,曾有过两个重要的直觉。一方面,他发现精英阶层很早就采用避孕措施(塞维涅夫人(Mme Sévigné)的书信可以证明)。146另一方面,通过分析19世纪死亡率的大幅下降,他发现了更深层次、更为隐秘的教育领域的变化的表现147:主动减少生育数量与对儿童的新关怀有关,这既是对儿童的情感投入(从此家庭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充满温情的场所”),也是对他的教育投资。148从这个角度来看,人口历史学家的细心观察可以证明菲利普·阿里耶斯的假设:避孕首先发生在城市,然后扩展至农村;避孕有可能出现得非常早(17世纪末在法国西北部的城市),而且很有效;不同的社会阶层也有区别,达官贵人(贵族和资产阶级)采用这种限制生育的方法要远早于手工业者和工人。149尽管对这一现象的整体解释还不甚清楚(要想深入理解,最好多选择一些地点进行观察),但毫无疑问的是我们可以在18世纪下半叶发现私生活范围的不断扩大。另外,资产阶级或贵族住宅中小房间的增加、可以让人们不经过他人房间而进出的空间(走廊、长廊、暗梯)的修建、烟囱的分布、每个空间的功能的专业化都可以证明这一点。然而,我们不应该过分夸大这些住宅变化的推广范围和出现时间。在巴黎,卧室作为私人空间的专门化一直到18世纪下半叶才出现,一个世纪后才真正落实。父母卧室和子女卧室的区分与住宅的大小、居住人数有着密切联系。需要强调的是房间超过七个的住宅只占巴黎住宅的约7%。这是一些属于旧贵族、金融家、法官或富商等特权阶级的住宅,甚至如同府邸一般的整体建筑。150 1780年,建筑师尼古拉·勒加缪·德·梅齐埃(Nicolas Le Camus de Mézières)谈到专门针对儿童的空间的分布时,他所针对的就是这些特权等级151:“一直到某个年龄(5岁),所有的孩子(男孩和女孩)都和一位女管家和仆人住在一起。[……] 男孩有了家庭教师之后就可以脱离这个环境。”152 然后就出现了两种房间,“分别针对男孩和贵族小姐”。他还强调了家庭环境对儿童性格所能产生的影响:“儿童的房间不能太过鲜艳欢快;使用的色彩应当令人感觉舒适,这些东西对平时的心情的影响要超过我们的想象:舒适的外观、清新的空气和整洁卫生对身体健康必不可少,它们常常可以决定青少年的性格,促进愉悦思维的发展,让这些快乐成为以后社交魅力的源泉。”153 但这些空间布局和现代舒适性(例如盥洗室的出现)的创新依旧脱离普通百姓,仅局限于富裕精英阶层。

能够雇用乳母在家中进行服务的家庭同样少之又少:能这么做的主要是贵族家庭。根据1695年图卢兹市人头税登记册显示,只有11位乳母居住在主人家中,而且所有这些乳母都为贵族或军官家庭服务。154必须提到的是这种做法的成本很高:奥迪热(Audiger)在《管理有序的家族和一位贵族的家族管理艺术》(La Maison réglée et l’Art de diriger la maison d’un grand seigneur)估算17世纪末雇用乳母的费用为每年300图尔利弗尔,“哺乳费用另计”。除去为了“保证”奶水而制定的严格的饮食和性行为规定(不允许见自己的丈夫)外,住家乳母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孩子的需求来哺乳,她“不能让孩子因为没吃奶而在白天和晚上哭闹”,保持孩子的干净整洁,“她必须时刻保持快乐、健康的状态,不停地哼唱来让孩子高兴并分散其注意力”。155如果婴儿被托付到家庭以外的地方抚养,家庭对乳母的监管程度就松很多,尽管贵族比普通百姓更加注重乳母的选择,但如同我们所见的一样,婴儿死亡的现象依旧多到令人毛骨悚然。生于1718年的皮埃尔·格洛莱(Pierre Grosley)是一位特鲁瓦律师的儿子,在断奶前,他曾经在七个月里连续换了四个乳母。156尽管许多家庭都保持高度警惕,但有时依旧有些防不胜防的意外情况。例如生于1739年的小皮埃尔·萨缪尔·杜邦·德·内穆尔(Pierre Samuel Dupont de Nemours)是一位巴黎钟表匠的儿子,他在六个月大时开始换乳母,第一个乳母“既不善良,也不细致,更不上心[……]更谈不上干净,虽然在孩子父母要来看望的那天,她会装出一副整洁的样子”,她总是任凭“孩子大声哭泣”,而且她也没有一点奶水。于是他又被送到“奥日河畔萨维尼市的吉永大妈”家中,吉永大妈的奶水充足,但她丈夫的习惯却并不利于小皮埃尔—萨缪尔的健康:“他很疼爱我,但也狂爱烧酒。为了同时照顾这两种爱好,他去喝酒时会带着我,还总会喂我喝几滴,说这会让我长出胡须,让我变得强壮,成为一个男人。[……] 最终这件事败露,因为在一次去巴黎的短期旅行期间,我听到有人谈论烧酒,我就去讨要,还说烧酒很好,吉永老爹每天都让我喝一些。很快人们就把我从吉永老爹家接走了”。157

然而,从这些在农村度过的童年时光中,我们很难了解到任何内容,因为回忆录的作者们对于这段人生时光都所言甚少。如同罗兰夫人(Mme Roland)详细描写了自己2岁返回家中时,在巴黎街道上发现那些被她称为“漂亮的瓶子”的点亮的路灯时所表露的惊喜,或者对使用尿壶的抵触感,因为直到那时她只知道“花园里有个特殊用途的角落”;“这些只有乳母感兴趣,或者只对祖父母不断重复叙述的美好回忆或重要的事情还是不要过多提及为好:人们并不期待看到我描述一个头发糟乱、皮肤黝黑、充满活力的脸上涂满各种色彩但却透露出那个年龄特有的幸福的2岁小女孩。我知道如何用一段更恰当的时光来描绘我的个人形象。”158

医生不断推崇各个精英阶层使用母乳喂养的建议所产生的真正影响自然极难评断。1760年,巴黎医生让—夏尔·德赛萨尔茨(Pierre-Charles Desessartz)将母乳喂养视为自然规律而对其极为推崇,但是他却并不自认为“改变了很多人的想法”:“一个富有、漂亮、年轻的女人哺乳自己的孩子”,他写道,“现在并不是一件值得羞愧的疯狂现象”。但是在1799年他的作品再版时,他“非常欣喜”地发现“亲自哺乳孩子的女性数量至少增加了九倍”。159另外,他为人非常诚恳,不愿将这种成功算为自己的功劳。他的作品第一版印刷了1500册,只收获了两份报纸的书评,他之所以认为再版自己的作品徒劳无用(1763年后书店中售罄),是因为他在两年后出版的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爱弥尔》(Émile)中发现了自己的主张:“我并未因为《爱弥尔》的作者使用我的思想、甚至我的阐述但却没有提及我的姓名而满腔愤怒,相反,我非常庆幸有这样一位才华卓著、令人钦佩,而且能够引导舆论并得到赞同的作家能够捍卫和我一样的信念,忘记提到我的姓名或许对读者有益。”160总之,出版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功或许是母乳喂养受到青睐的原因,而并非专门针对特定群体的医学著作,至少在法国如此。让-雅克·卢梭的作品开创了一种新的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关系,这也使得让—夏尔·德赛萨尔茨提出的假设更加可信。卢梭的读者去阅读他的作品,并非出于对文学的兴趣,而是为了安排自己的生活,尤其是根据他在书中反复强调的准则去安排他们的家庭生活。161值得注意的是,在与瑞士出版商、纳沙泰尔(Neuchâtel)印刷公司经理奥斯特瓦尔德(Osterwald)的通信中,拉罗谢尔的丝绸商人让·朗松(Jean Ranson)总是将其对让—雅克·卢梭的评论与自己孩子的出生及“饮食”和对其教育的指导联系起来:1780年9月,让·朗松的妻子“幸得上帝保佑,一直身体健康,可爱的婴儿也得益于母亲的乳汁而非常健康。他的姐姐,即30个月大的长女也受到良好脾性的影响。善良的让—雅克啊!我要衷心地感谢你”。162 1789年大革命前夕,罗兰夫人的信件证明了发生在某些精英阶层的风俗演变:“上帝啊!”,在谈到刚刚分娩的亚眠的农场总经理的妻子时,她如此写道:“刚分娩的产妇独自一人,没有孩子在身旁,在我看来,这是多么奇怪啊:可怜的孩子在一间远离母亲的房间里吮吸自己的手指,等待着雇工来喂他牛奶。父亲却在忙于准备洗礼仪式,以便随后将这个小生命匆匆送往乡下”。163玛农·罗兰(Manon Roland)对这种她所认为的“漠不关心”极为愤慨,她自己则亲自喂养自己的孩子,并长期与丈夫探讨这段新体验的成功与失败:“我现在已经几乎感觉不到孩子吃奶时带来的疼痛了,这是我所没想到的,我越来越感受到哺乳的快乐;我总是高兴得颤抖着将她拥入怀中,看着她匆忙吃奶和健康的模样:这对我们两个人来说都是一件乐事。”164如果只是根据这种母亲行为的改变,我们还无法揣测出风俗变化的传播范围,只有来自于足够多样化的社会阶层的私人信件或许能够让我们对这一方面有所了解。165 1783年,有关哺乳行为的真实传播范围,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却不如德赛萨尔茨乐观:“妇女们曾一度亲自哺乳;但这只是一种已经过去的潮流而已。巴黎的生活将会一直是完成这种神圣本职的阻碍。”166无论这种热情的起源或传播程度如何,我们还要注意它也扩展到英国贵族阶层:实际上在18世纪60年代初,母乳喂养的做法在英国得到广泛而快速的发展,1780年左右,一位和迈克尔·安德伍德(Michael Underwood)同样有名的医生认为大部分英国贵族妇女从此亲自哺乳自己的孩子。167

无论儿童(女孩和男孩)是由自己母亲还是由乳母哺乳,他们在人生最初阶段都要交给家中的一位女仆来照料,在贵族家中,她的头衔是家庭女教师。她至少有三个任务。首先她要确保儿童有着规律的生活方式,例如儿童要在固定的时间起床和就寝,他们的饮食受到监督,要保持持续警惕,以避免突然出现的事故(例如火灾)或禁止他们过度用力或使其出汗的奔跑。第二,女教师要确保房间的整洁,“仔细整理儿童的床铺,清理他们的长袜和鞋,最后用心收拾儿童所有的旧衣服、内衣和外衣”。168夏尔丹(Chardin)在《家庭教师》(La Gouvernante,1738年,渥太华加拿大国立美术馆)中所描绘的就是这种日常任务。一个小男孩准备去上课,家庭女教师在叮嘱他什么,并用刷子清理满是灰尘的帽子:羞愧的孩子在认真听着教诲,而女教师的表情和态度都透露出温柔和稳重,正如1739年的《法国信使》(Le Mercure de France)所指出的一样。169 最后,家庭女教师也要教儿童从“最年幼时期开始”学习画十字手势、祈祷经以及基督教箴言。费奈隆(Fénelon)为上层社会的父母们写了一本《女孩教育》(Éducation des filles,1687年),专门用一章内容来讲家庭女教师。他建议父母让他们已经选择的女教师多读几次他的论著,而女教师“应当有正直的观念、好相处的性格以及对上帝真正的敬畏”,在女教师将书中包含的课程(尤其是基督教教育)付诸实践时,父母一定要将困难的段落对其进行讲解,因此女教师“可以在这本不起眼的作品中找到应当让儿童学习并与最重要的准则有关的主要言论,这些言论几乎涵盖一切,她只需要照本宣科即可;这样她就拥有了一本涉及最难以让儿童理解的内容的对话录合集。这是一种亲自引导儿童的实践型教育”。170 依旧还是夏尔丹在1740年的《饭前祈祷》(Bénédicité)中记录了这种宗教教育的珍贵时刻之一:他描绘了两个4—7岁的儿童,一个已经坐在桌子旁,另一个还坐在自己的扶手椅上,双手合掌,背诵饭前祈祷经,并与在摆放盘子的女教师直接对视。171从这种场景描绘或者教学论著中,我们是否能够感受到具体的教育呢?

由于过大的贫富等级差距,以及家庭世界本身的多样性,这种具体的教育必定是多种多样的。家庭内部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保护儿童不受大街上某些错误榜样或他们可能染上的恶习的危害。很少会有贵族女孩前往“教普通女孩阅读”的免费修会学校上学,一位从龙骑兵队伍退役的军官的女儿名叫亨利埃特·德·蒙比耶勒·于斯(Henriette de Mombielle d’Hus)就是其中一位,她就这样和图阿尔(Thouars)的“城市小流氓”打成一片。但她很快就被迫退学,因为通过这种接触,她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爱撒谎、说话带脏字的捣蛋鬼”。172负责照顾儿童的女仆们很早就开始从事这份工作,例如奥尼斯(Aunis)的一位加尔文派中学教师的女儿让纳东·米戈(Jeanneton Migault)在18岁时就进入拉罗谢尔(La Rochelle)的一户人家中担任家庭女教师,或许她继续从事的工作和以前照顾九个弟弟妹妹的内容差不多。173 但是过于年轻的年龄也可能让她们粗心大意,亨利埃特·德·蒙比耶勒·于斯始终保留着由于自己私自跑到图阿尔大街上而招致一顿毒打的痛苦记忆(她被母亲用一把荨麻狠狠抽打,伤口的疼痛让她“好几天”都无法坐下)。某年夏天,她的父母忙于乡下一处房产的搬迁,把她自己和一个年轻女孩留在城里的家中;这个年轻女孩是她的“贴身女仆”,但她所做的只是周末带过来一周所需的供给。一天早上,她比平时醒得早了些,但是呼唤了好多遍后,也没看到早已出门的“年轻的女仆”出现:“没有任何人回应我,我感到一阵害怕,没穿其他衣服只裹了一件起绒衬衣就下床了;我走到院子里呼喊,但谁也没找到,此时我发现自己孤身一人;我走到大街上,一个人也不认识,惊恐万分的我沿着大街走了一百多步远。”这段有点寓言性质的故事有个圆满结局,这个泪流满面而且“在大街上几乎一丝不挂”的小女孩被一位前去参加晨经仪式的教会议事司铎收留,让自己的家庭女教师照顾她,并让她睡在自己的床上。这则故事讲述了一个5—6岁(当时她和一位“一周七天”都会来到家中的“妇人”学习阅读)的小女孩由于不习惯孤独而产生的焦虑,以及她对不熟悉的外部世界的恐惧。

然而,特权阶级的儿童对这段在仆人手中度过的童年的回忆具有双重情感。生于1648年的让娜—玛丽·布维耶·德拉莫特(Jeanne-Marie Bouvier de La Motte,她更为人所知的名字是盖恩夫人(Mme Guyon))是一位蒙塔吉(Montargis)法院的国王检察官的女儿,在她所写的关于自己生平的书中,她回忆了在父亲家中度过的并无过多欢乐可言的最初一段童年。她那虔诚而贞洁的母亲“不是特别喜欢女孩”,“并没给予她任何慈爱,反而偏爱更可爱的弟弟”,也从未将她抱在身边,而是把她丢给一些“同样对她毫不关心的”妇女;因此她才会事故不断,“过度的活力”让她频频摔倒,例如她不断“从通风口掉进一个摆满木材的地窖中”;她也因此成为非常差的榜样(仆人只会“教给她不好的东西”),不断增加的自由让她走出家门,“跑到大街上和其他儿童一起玩那些与其出身完全不相符的游戏”。另外,正是因为在大街上发现自己的女儿,克劳德·布维耶(Claude Bouvier)才决定直接把她(还不到7岁)送到乌苏林修道院去当寄宿生。174相反,仆人和儿童之间可以有着非常强烈的情感联系。生于1755年的夏尔·德·普让(Charles de Pougens)骑士保留着他第一个家庭女教师“博热大妈”给他的回忆,后者“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既质朴又感人”,他对这位家庭教师所拥有的“子女对父母一般的敬爱”会一直持续到他离开人世。他同样保留着对“好仆人玛农”的回忆,后者常常带着他在外面的巴黎大街上散步。5岁那年,他在人群中走失,后来他一直能够回想起“好仆人玛农”由于担心而发出的喊叫:“我的孩子在哪儿?我的孩子在哪儿?”重新找到他之后,玛农拼命“亲吻他,他身上沾满了泪水”,然后将其抱在怀中。175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在6岁或7岁时要么由家庭男教师负责管教,要么被送到寄宿学校,这种从妇女向男人手中的转移可能令人非常难以接受,例如小埃尔泽阿·德·萨布兰(Elzéar de Sabran)与照顾自己的“妇人”分开时所经历的忧伤让他“经历了巨大转变,甚至还因此病倒”。他的母亲,一位海军的寡妇,如此记录道:“已经三天了,他不吃不喝也不睡,还有些发烧。[……]他对这个妇人的情感比起友谊来,更像是爱情;有人见过儿童因为忧伤而夭折的情况。[……]为了让他从这种状态中脱离出来,我们只能让他每天见这个妇人几次”。176 1778年,当伯纳尔(Bonnard)骑士被任命为奥尔良公爵的孩子的副管家时,他慢慢地让这些孩子们习惯于他的出现,目的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在从妇女手中转到男人手中的过程里受到过多伤害,虽然这种情况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发生。瓦卢瓦公爵(未来的法王路易—菲利普一世(Louis-Philippe Ier))第一次和他的管家散步时只知道哭喊:“每天晚上,他都会惊恐地醒来,而且必须得让德鲁瓦夫人(他的家庭女教师)将他抱在怀里,安慰他睡觉,和他说很久的话,才能让他从失去这位女教师的恐惧中摆脱出来。”177 仪式进行那天,伯纳尔骑士穿了一件天蓝色缎子衣服,而不是他平时所穿的黑色衣服,他允许孩子们“自由奔跑,嬉戏,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在地上打滚;这才是孩子们真正的快乐”。伯纳尔骑士并没有让“这些亲爱的孩子们与他们以前的女教师或女仆分离”,相反,他是第一个“主动和孩子们谈起她们,将孩子们带到她们以前待过的修道院中,鼓励女教师或女仆抚摸和关爱这些孩子”的人。这一转变可以在有意识的、可靠而平稳的过渡中毫无痛苦地进行:“他给我们自由,不对我们进行任何说教”,伯纳尔骑士以瓦卢瓦公爵的口吻写道,“最终,我们开始感觉到以前非常害怕的从妇女向男人手中的转移其实并不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我们非常快乐地上床睡觉。[……]我们睡得非常香甜,一夜到天亮。[……]第二天我们就全都习惯了和他共同生活,就仿佛我们从来没有分离过。”178

或许只有布列塔尼没落而贫穷的贵族后裔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才懂得用文学形式来表达他与家庭女教师之间那份最幸福的童年“热情”,“那是一个名叫维尔纳夫的善良女孩”,他在写她的名字时“眼含泪水”,他对她的爱“极为狂热”:

这位维尔纳夫的职位类似于家庭总管,有时她是孩子的保姆,有时负责祭祀,有时在厨房干活;她去哪里都抱着我,偷偷给我她所能拿到的所有东西,为我擦眼泪,亲吻我,把我丢在角落里,回来抱我的时候总是嘟哝着:“这一个可不会盛气凌人!他心肠好呀!一点儿都不嫌弃穷人!来吧,小家伙!”她还会喂我一些葡萄酒和糖。我不能离开这个女人;每次要和她分开时,我就会高声尖叫。有一次她被母亲辞退,最后不得不让她重新回来,不然我会死掉。我一整天都因为痛苦而发呆,拒绝任何饮食。回想一下我的忧愁所带来的伤害,我发现孩子们可以比人们想象的爱得更为深沉。179

如同夏多布里昂在叙述中所指出的,这位“家庭女教师”在家中有着最多样化的职能:她是女仆,也负责清洗和熨烫衣物。她卓越的“后天资质”也因而多种多样。“博热大妈”虽然没有太多学问,但依旧“有一些文化知识”,她常常在年幼的普让骑士描摹格勒兹(Greuze)的图画时,为他读一些斯区代里小姐(Mlle Scudéry)或拉卡勒珀奈德(La Calprenède)的小说,例如《阿塔梅纳或居鲁士大帝》(Artamène ou le grand Xerxès)、《阿尔马希德或奴隶王后》(Almachide ou l’esclave reine)、《卡桑德拉》(Cassandre)、《埃及艳后》(Cléopâtre)等。孩子们虽然听得津津有味,但这些小说的文学形式却与当时的表达方式完全格格不入。180小皮埃尔·格罗斯莱(Pierre Grosley,生于1718年)是特鲁瓦一位律师之子,负责照顾他的老女仆在15岁那年来到家中为他的曾祖父母服务,几十年间她一直留在家中,与后来的主人共同生活。虽然她目不识丁,但她“能够背诵好几段高乃依(Corneille)的作品,以及几乎马勒布(Malherbe)所有作品,因为当主人们在冬日晚间聚会中谈论这些作品时,她就在一旁角落的火炉旁用纺锤搓麻线”。181这位妇人在1720—1730年间还记得自己经历的“投石党运动*”,当时她至少有80岁高龄。对孩子而言,她“既是家庭教师又是管家”:“虽然她不识字,但教会我读书的是她:每天晚上我都要花半个小时来阅读《圣经人物》(Les Figures de la Bible)。只要她没有听懂意思,或者让我自己理解含义时,我就得再从头开始读每句话。每当我读到句号或逗号却没有停顿时,她就会用纺锤尖敲我的书,叫我停下来”。182 这种虽然基础但却聪明的教学方法(让我们了解到古代教育中口语与书面的紧密联系)自从皮埃尔·格罗斯莱7岁进入城市中学开始就一直持续。他不仅在早上六点起床后就要阅读自己的翻译练习,而且作业不做完就不能去玩耍,晚上的阅读逐渐扩展到耶稣会士里瓦德内拉(Ribadeneyra)的《圣人传记精选》(La Fleur des Vies des santis)和修道院长德盖鲁瓦(Des Guerrois)的《特鲁瓦圣人生平》(Vie des saints de Troyes)。对于当时孩子所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位老仆人要么逃避,要么用她自己认为最有力的方式强迫他接受:“只有神父们知道这些。”183尽管在童年的最初阶段,游戏和玩具可以是男孩和女孩公用的(拨浪鼓,铃铛),但性别角色已经显现出来。自从担任奥尔良公爵的孩子的家庭教师以来(当时瓦卢瓦公爵5岁,他的弟弟蒙庞西耶公爵3岁),伯纳尔骑士用“猎鹿”和“围攻要塞”取代了游行队伍:“就在王子们被托付给我们的那天,我们对所有玩偶、修女以及幼儿玩具进行了大改造。与宗教有关的玩具都被送到了他们的妹妹那里”,184即在他上任前一年(1777年)出生的双胞胎女儿。1779年12月8日,拉瓦利埃(La Vallière)公爵夫人送给当时5岁的小蒙庞西耶公爵一架风车,“他很生气,出门的时候抱怨这位女士把他当作小孩看待,送给他一件儿童玩具”。185年幼的王子们用纸牌搭建城堡(这不禁让我们想到夏尔丹的《纸牌屋》(Le Château de cartes),他在这幅画中描绘了巴黎的家具商和高级木工勒努瓦先生(Lenoir)的儿子,这个儿童正在专心致志地玩着这种游戏186),但主要还是“攻击英语老师为他们建造的防御工事的前线”:“球就是我们的炮弹;最后要塞要么投降,要么被我们攻占。然后大家会庆祝胜利,迈着军队步伐,唱着胜利歌曲,锣鼓喧天,到处一片嘈杂,一个小时内什么别的声音都听不到。”187 孩子们的外公庞蒂埃弗尔公爵(Penthièvre)会定期送给他们一些精美的几乎是“自动化的军事玩具”作为新年礼物:1779年1月1日,“首先是一座有守卫放哨的方形炮楼;士兵是法国卫兵,他们随着军鼓的声音精确地行进;第二个玩具是一个瑞士上尉在操练队形的平台。这些军事玩具受到孩子们的热烈欢迎”;1780年1月1日,除了“军队玩具”外,奥尔良公爵的孩子们还收到了一份“海战游戏”礼物188。在圣马洛(Saint-Malo),年幼的弗朗索瓦—勒内·德·夏多布里昂(François-René de Chateaubriand)的游戏与大海有着密切联系,说明他很早就热爱冒险:他用沙子耐心堆砌出座座城堡,然后看着其被涨潮的大海摧毁,这也表现出他迎接不同环境的挑战的欲望。在广阔的沙滩上,年幼的骑士和伙伴们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坐在那些深深插入沙子之中,用来阻拦怒吼的波浪的木桩上,看着涨潮的海水在他们脚下翻滚。这种男孩子的乐趣有时候也会吸引女孩子,而保姆和仆人们却吓得惊慌失措,高声大喊:“小姐,快下来!少爷,快下来!”尤其是有一次孩子们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挨个倒下,一个女孩甚至掉进海里,被波浪卷走,结果年幼的夏多布里昂被认为是始作俑者,一群女仆组成的“娘子军”从圣马洛大街上一直追到他家门口。更为危险的游戏则是涨潮和起风暴的时候,在两次大浪的间隙,迅速从塔楼和城堡之间的护墙上跑过去,不然就会被海浪卷走。最后,男孩们还会分成几伙,在海滩上用石子儿打仗:弗朗索瓦-勒内被他的邻居和朋友、同样是贵族之子的吉里尔(Gésil)吸纳进队伍之中,他已经在这些比赛中拥有了与所谓被“穷人玷污”的荣誉相类似的感受,这说明家族中的尚武精神很早就植根于儿童心中。同样,当“满脸污泥,双手乌黑,伤痕累累,衣衫褴褛”的小骑士回到家中,他的父亲“严肃地”(或许心中暗暗感到自豪)告诉他“夏多布里昂家的所有骑士都曾经爱追兔子、爱喝酒,还爱吵架”。189 小女孩们的游戏很明显就没有这么暴力,她们会花很长时间和自己的玩偶聊天;如同若古骑士在《百科全书》中所记载的一样,如果一位哲学家想要“知道一栋房子中发生的事情,了解一家人的谈吐、父母的骄傲和家庭女教师做过的蠢事,他只需要去听一个孩子与她的玩偶的对话即可”。190

5. 享有特权的儿童:母亲的欢乐

18世纪下半叶的许多类似的迹象都着重突出了母亲所扮演的角色,这导致人们认为随着家庭私生活范围的不断扩大,母亲这一角色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强。不管怎样,画像或文学作品中都在赞扬照顾自己子女的母亲的标准形象。在1741年的文化沙龙上,夏尔丹展出了一幅名为《早晨梳妆》(Toilette du matin)的画:在三角形构图中,一位优雅的母亲正在把一个蓝色蝴蝶结放在她小女儿的帽子上;乖巧可爱的小女孩正在对着镜子观察蝴蝶结带来的效果(国家博物馆,斯德哥尔摩)。在1749年的《良好教育》(La Bonne Éducation,美术博物馆,休斯敦)所展现的场景中,一位坐着的母亲手中拿着一本打开的厚厚的书,看着十几岁的女儿,站立的小女孩两眼低垂,双手交叉,神色谦恭,或许正在背诵教理课。191随着时代的前进,母亲从给予子女疼爱中获得幸福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歌颂,我们只需观察几幅画作即可体会这一点。例如格勒兹(Greuze)的《深受爱戴的母亲》(La Mère bien aimée,1765年),这幅画描绘一位母亲被六个孩子包围着,而她的丈夫则站在房间门槛处,观看这一幸福场景;或者让-米歇尔·莫罗(小莫罗)(Jean-Michel Moreau,Moreau le Jeune)的版画《母亲的欢乐》(Délices de la maternité,1777年),这幅画描绘了公园里,一位年轻的贵族母亲坐在丈夫身旁,怀抱着因为站起来而兴奋不已的婴儿。192除了这些通过版画而广泛传播的著名作品外,还有许多不太知名的画家或雕刻家以此为创作主题,例如艾蒂安·奥布里(Étienne Aubry,1745—1781年)193,艾蒂安·若拉(Étienne Jeaurat)或让-巴蒂斯特·德康(Jean-Baptiste Descamps)。

文学作品也不例外,在18世纪前三十年间,小说或戏剧作品中的母亲形象非常少见,但从18世纪三十年代起,母亲的新形象开始出现,教育主题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194在《蒙布里扬夫人的故事》(Histoire de Mme de Montbrillant)这本大部分以某些自传元素为基础的小说故事中,埃皮纳夫人(Mme Epinay)是一位大农场主的妻子,同时也是让—雅克·卢梭的庇护者,她明确表示母亲在子女教育中具有优先权。尽管年仅3岁的小波琳娜的家庭女教师“漂亮、耐心仔细而且非常活泼”,但蒙布里扬夫人(即埃皮纳夫人)怀疑她是否“能实施符合自己喜好的教育”,因为这位教师“学识有限”而且似乎“目光短浅”。所以每天早上由这位母亲带着两个孩子,指导他们读书,教他们辨认羽管琴的琴键,激发他们的好奇心,要求他们提出各种问题。195在写给9岁的儿子的信中,她撰写了一段为母亲的教育职能进行辩解的话语:“自从成为母亲之后,我的幸福就在于关爱自己的孩子。”在孩子刚出生的前几年,母亲的关怀局限于身体健康,但“母爱的温柔所唤醒并支持的思考能力为他们指明了前行道路,让他们越来越快地成长。”但母亲的关注不应到此为止,她还应当“为孩子的未来设想,根据他们潜在的爱好、天赋,小男孩的特征和所处环境的要求,习性、财富及其相应的地位来进行长远而综合的考虑。母亲要为孩子制定最适合的教育规划”。196总之,“母亲的温柔、情感和本能”超越“思考和智慧所能给予的一切”,正是在与天性的必然联系中,儿童才能养成“仁爱、美德和善行”的习惯。由此可见,相比陌生人所给予的公共教育,私人教育更为可取。在孩子与社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的自然是母亲,因为母亲在让子女进入自己的“社交领域”时,她会为其引荐认识一些“有成就的人物”,让孩子与其进行交谈并从中获益,同时她也向孩子们推荐一些学习和效仿的典范。197在《新爱洛漪丝》(La Nouvelle Héloïse)和《爱弥尔》取得巨大成功之前,这种针对母亲教育功能的论断表明在世袭贵族或富人阶层内部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同时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埃皮纳夫人的主张根本无法吸引让-雅克的注意,因为后者认为,“如果真正的乳母是母亲,那么真正的家庭教师应当是父亲”198;另外,没有什么比和儿童争吵辩论更愚蠢的事了,试图以理智养育孩子无异于“本末倒置”。199卢梭认为,尽管埃皮纳夫人的信“对全世界的人都有益处,唯独对她尚且只能听懂故事或语言的儿子不适用”。200

然而,我们不要受到表面幻觉的误导。艺术或文学作品在自身的表达方式中所体现出的情感整体演变要超出它们自己的预期。埃皮纳夫人的言论中或许有两个新的内容,一方面是强调她自己想给予孩子的“私人”教育所允许的选择性社交准则的学习,201另一方面是担心这种教育超出传统所赋予妇女和母亲的时间范围。相反,虽然她表示在子女幼年时期,她只关心其健康状况,但她却妥协于长久以来人们给予她的告诫。实际上,医学论著的首要针对群体就是母亲。有关喂养孩子、对孩子进行体质教育的建议(例如前文提到的母乳喂养)等的首要目标受众是母亲。在整个17世纪中,根据希波克拉底将儿童视为潮湿属性和热属性的混合体的旧理论,儿童的躯体被认为是被动且具有可塑性的,人们可以通过束缚身体的襁褓以及后来出现的嵌有鲸须的紧身衣来对其进行各种塑造,202最初的整形外科得以发展,它力求通过局部纠正练习实现姿态的教育。203后来一种新的对身体的描述形式出现了,它的目标就是让儿童从阻碍形态发展以及让自己保持痛苦姿态的人为束缚中解脱出来,襁褓和紧身衣因为束缚了天性的发展而遭到猛烈反对。从18世纪下半叶开始,人们开始一致反对襁褓这种“野蛮”工具,认为它是婴儿高死亡率的原因之一。204虽然依然有人支持使用各种各样的帮助幼儿学习走路的工具(拉住幼儿的布带或背带,四轮车),但必须以正确的使用方式。从这一方面来看,医生对急于让孩子学走路,并为此而感到自豪的母亲提出批评:母爱的操之过急导致的是一种有可能破坏儿童内在潜能的危险;儿童拥有两脚直立行走的自然能力,但这种能力只有随着年龄的增长才能发挥效用。因此,成年人以及母亲们的任务就是依据“大自然”的规律来养育子女:他们的身体已经不再是任人摆弄的物体,正相反,人们应当对其仔细观察,让他们自由锻炼,切勿急于求成。孩子本身是具有能动性的主体,他自己可以运动(在地毯、毛毯上),不需要借助工具,根据自己的能力来调整站起来需要多少努力。我们可以发现这里的医学观点的变化绝对是一场巨大变革。205

让-雅克·卢梭或许是这种医学作品的最佳推广传播者,他将这一方面的内容融入到自己独有的人本体系中,并对其进行重新阐述;他更加侧重“天性最初的真实的演变”,而并非根据对实施的体验或观察推理出一些原则来。让-雅克的悖论恰好存在于一种根深蒂固的双重差异中:一种是有关他依据先于这些社会现象的对人的定义而重新阐释和使用的医学作品的差异,206另一种是与从他的作品中获得的并非一个体系,而是一系列实用技巧的男女读者的差异。卢梭本人非常反感那些对《爱弥尔》的“错误”解读,“我和其他人见到的不同”,他在序言中如此写道。207与日内瓦议会所宣称的不同,《爱弥尔》不应“作为父亲和母亲的指南”:“这是一种新的教育体系,我将它的大纲交由智者贤人来检验,这并不是一种供父亲和母亲借鉴的方法,我也从未有此奢望。尽管有时候我会使用某种通俗的修辞,仿佛是在对他们说话,但这要么是让别人更清楚地理解我,要么是为了表达更为简洁”。208无论卢梭和崇拜他的母亲们之间有什么不理解或误解,人们必须要承认的是新的医疗理论对贵族或资产阶级的某些母亲的实践所产生的真实影响。英国总付款员的妻子、第二任里士满公爵的女儿卡洛琳·福克斯夫人(Lady Caroline Fox)就决定按照卢梭的原则来抚养自己的孩子:7岁的“亲爱的小亨利”是一个非常可爱的男孩,白天他“在室外认真学习和劳动,这一点值得赞扬,而且和卢梭先生的体系完全契合”。然而,她发现“将他的教育体系付诸实施时有一些争议,因为它根本不可能实现;它的书中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但仍然很吸引人”。209兰斯特公爵的妻子艾米丽·基尔代尔夫人(Lady Emily Kildare)对让-雅克的热情甚至超过她的姐姐卡洛琳。她为自己的孩子制定了一份课程与锻炼固定轮换的时间安排表。夏天,孩子们早上五点起床,收割干草;冬天,他们清理花园道路上的杂草,将其用大火烧掉。他们每天至少洗一次澡,有时三次,除非冬天下雪实在无法洗澡。210对宗教的崇敬、全身心投入家庭生活的忧虑、促使母亲们阅读与儿童教育和医学有关的最新书籍的对知识的好奇等以不同的方式融入到这些贵族家庭中去。211法国资产阶级的妇女们也有着极为相似的担忧。现举两例。德·玛雷兹夫人(Mme Maraise)在位于茹伊(Jouy)的由奥伯坎普夫(Oberkampf)经营的布料作坊掌管账本,负责更新债务情况,并口述来往信件。她定期会和奥伯坎普夫聊起自己的孩子的健康和成长情况,同时她也很关心她的合伙人的子女的成长。热衷于儿童医学的她阅读了提索医生(Tissot)、让-雅克·卢梭和勒布尔夫人(Mme Le Rebours)的作品。212她对于哺乳非常感兴趣,关注流感和麻疹的病情变化,她常常“手中拿着提索大夫的书”,给出许多关于饮食、洗澡、看护的建议,并根据自己的经验亲自照料别人(“无非就是观形、听音、触诊而已”);在一封与处方极为类似的书信的末尾(她称之为“即兴论文”),她自嘲着自己喜欢自我治疗的嗜好:“若不是差一顶中分假发、一身黑衣服和几句专业术语,我就可以假扮大夫了。”213安娜—弗朗索瓦兹—朱莉—纳尼娜·奥伯坎普夫(Anne-Françoise-Julie-Nanine Oberkampf)是她的合伙人的女儿,18个月大时来到德·玛雷兹夫人家过年。和她一块散步时,德·玛雷兹夫人对她的成长感到十分惊喜:“纳尼娜走路越来越稳,她快乐地锻炼着自己的腿,其他人无法过早适应的言论或各种感慨对她似乎都没有影响”。214玛农·弗里彭(Manon Phlipon)是巴黎一位雕刻家的女儿,虽然她很晚才读到卢梭的作品(她在21岁时才读了《新爱洛漪丝》),但这些作品为她带来了真正的启发:“卢梭向我指明了我所追求的家庭幸福,以及我能够感受到的无法言喻的快乐。”215 1781年10月4日,罗兰夫人生下女儿欧朵拉(Eudora),成为母亲的她发现将书本知识付诸实践的过程中有许多困难,正是在这种苦难和自己的观察的基础上,她逐渐总结出了自己的教育经验:当欧朵拉呕吐时,她会迫切地去查阅“《百科全书》或其他包含儿童、喂养、幼年疾病等词语的书”,但那些“深奥的论述和道理在应用时却显得愚蠢或水平不够。所有这些人都让我不再过于纠缠于辩论,因为我发现面对事实时,最聪明的人也没有什么常识”。216同样,她也没有坚持用凉水给女儿洗澡,因为她害怕这样会让女儿“神经挛缩”,217当她发现欧朵拉手上青紫色的冻疮时,她决定“要让新生儿保持温暖”,从此“当孩子睡着时,她会用一件衣服轻轻盖在孩子的手上,就像被子一样”。218从那以后,玛农·罗兰对医生就有了一种双重态度:“我要求人们告诉我该怎么做”;她请求丈夫为她从“曾经为孩子看过病并研究过最适合孩子的治疗方法的医生那里了解一些情况,因为她这方面的知识非常匮乏,她认为要想将孩子照料得恰到好处,就必须付出比人们习惯认为的更多的注意力和关怀”。219 当欧朵拉发高烧时,她贪婪地阅读许多医学书籍,到处问诊,但对不同治疗方法和建议的对比让她对医生的真正作用产生了怀疑,她要求丈夫为她从里昂带回一位名医来为孩子看病。她还说道:“他们和其他人一样盲目,他们会像希波克拉底派那群庸医一样害死我们的孩子,甚至会更加放肆无礼。”220 在这种既召唤医生,但同时又拒绝医生和医学的双重行为中(看到“可爱的孩童”居然需要这种“骗人的伎俩”的确是一件令人哀叹的事),人们可以很简单就看到在18世纪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母亲的难处;妇女们没有医生的许可,不能擅作主张,但她们的经验使她们对孩子身体方面的了解要远多于那些江湖医生的医疗处方:“对于自己所爱的人,人们惶恐不安,到处寻求建议,却不敢听从自己的主张。”221

6.没有泪水的教育

然而,母亲们并不仅仅局限于关注和陪伴孩子的运动机能的进步。她们也注意“培养孩子的心灵和智慧”,“纠正他们的言语”222,很早就让孩子们学习阅读,从而引导他们进入书本的世界中。和其他很早就学习阅读的人一样,玛农·弗里彭“从来都不记得自己曾经学过阅读”;她只是听人说那是一件在4岁时要做的事情,而且“可以说去教阅读这件事在当时已经不存在,因为人们已经不再缺少书籍”。223和自己的母亲一样,欧朵拉·罗兰从4岁开始就“对阅读有了兴趣”:“区别只是读多读少的问题;她把阅读和自尊联系了起来,我前天听到她在楼梯口对把她拦下的德拉朗德先生(De la Lande)说:‘妈妈今天非常喜欢我,因为我读了很多书’”。224 同样,皮埃尔·萨米埃尔·勒蓬·德·内穆尔很早就开始学习基础知识,母亲教了他三个月,然后又过了三个月,他就能够自己阅读。225 我们无法过于强调这种发生在家庭内部,由母亲或家庭教师推动的过早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教育游戏进行的。均身为家庭教师的洛克(Locke)和费奈隆曾提出的将幼年时期的学习和游戏联系起来的观点在18世纪中产生了极大影响。226 所有游戏的出发点都是激发孩子的求知欲。“我看到”,费奈隆写道,“许多孩子通过游戏学会了阅读:人们只需要当着他们的面,从书中找出一些有趣的内容讲给他们,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将字母记住。然后,他们自己就会希望去寻找为他们带来快乐的根源。”227在巴黎所创立的大部分阅读方法都共同依赖三个共同要素的组合:第一,以与现代语言学因素非常接近的“基础声音”学习为基础的理论;第二,通过活版印刷装置和色彩的使用来唤起儿童的视听记忆;第三,在游戏中让儿童主动扮演角色。228巴黎寄宿学校的老师皮普兰—德劳奈(Pipoulain-Delaunay)使用了七种游戏,这些游戏共包含75张印有元音、辅音和二合元音的卡片。1733年,路易·迪马(Louis Dumas)为王储发明了一种“活字书桌”教学方法:王储坐在一个分布有活字方块的特别书桌前,方块里整齐地放着每个字母对应的卡片,按照印刷机的排字原理,王储必须利用随机抽取的字母组成一些单词和句子,书桌的复杂程度随着学习的深入而不断加大。229贝尔托神甫(Abbé Berthaud)曾在一些贵族家庭中担任家庭教师,他在《儿童的四对舞》(Quadrille des enfants)中设想了一种真正的视听学习方法:神甫利用一系列正面印有物体图形、反面印有对应单词发音的卡片,在教学法中将图像和单词联系起来,然后与从中提出的基础发音相结合。人们所使用的是一种将单词和图片结合在一起,同时还免去费力的拼图阶段的记忆法,给出单词含义的图片也是帮助理解语音含义的物质载体。230军事学院的教师亚历山大针对奥尔兰公爵路易—菲利普·约瑟夫的孩子以及沙尔特公爵所使用的就是这种方法。旁听过他的课程的伯纳尔骑士无法掩饰自己的热情:

这种方法可以避免概念混淆,它潜移默化地使儿童轻而易举地学会拼写,因为所有声音和表达声音的字母都被牢牢记住了[……]88个图片就可以代表同样多的声音或音节,用于学习阅读再好不过,而且耗时很短,早晚各不超过一刻钟,儿童不会感到疲倦:在这种将他人折磨多年的练习中,他们所看到的只是一种游戏。我曾见过御前卫士的儿子比桑(Buissand)在六个星期后就可以流畅阅读,而且他的老师还表示,如果他以前不认识24个字母的话,他的进步可能会更快。[……]蒙庞西耶公爵在三岁半时通过游戏所取得的进步令所有人震惊。三个星期之后,他的阅读水平几乎和他的哥哥相当。231

我们发现17世纪下半叶的德语地区有着完全相似的阅读工具和阅读教学方法,这些方法和工具针对的是家庭内部教育或私人家庭教师,它们将图像、字母和儿童游戏紧密结合起来;从17世纪中叶在贵族家庭长期担任教师的约翰内斯·布鲁诺(Johannes Bruno)所写的著作,再到若阿基姆·海因里希·康普(Joachim Heinrich Campe)的作品,这种方法都在不停地发展演变。232很明显,这种快乐教学法的进步并不局限于阅读学习,它也扩展到了圣经故事和地理学习。1644年,致力于“将王子们必须学习的科学知识进行乔装改变”的德马雷·德圣索林(Desmarets de Saint-Sorlin)为年幼的路易十四发明了一套由德拉·贝拉(Della Bella)雕刻的法国历史卡片:“我按照等级分类,卡片一面印有明君和善人,另一面则是昏君和恶人,前者是学习其优点,后者则是需要警惕的缺点;我保证年幼的王子在玩这种游戏的时间里,会让自己的灵魂拥有模仿明君的渴望,以及对其他昏君缺点的恐惧”。233 在18世纪,卡片游戏和鹅棋游戏不断增多,贵族寄宿学校中的年轻贵族们用他们来打发课余时间。234 宗教教育方面,圣经故事成为了学习的主要渠道,至少它部分取代了教理学习,因为后者的教理神学定义对儿童而言太难理解:克劳德·弗勒里神甫(Abbé Claude Fleury)在孔蒂家族担任家庭教师时,首先为王子们编写了《历史教理书》(Catéchisme historique);这本书以手抄本的形式在贵族阶层流传,后于1683年出版发行。235在作者看来,“仅仅死记硬背某些言论,但却不理解其含义,这并不是信仰”。236然而,受到广泛持续使用的经院神学理论的影响,教理书所共有的特点就是“极为枯燥”,儿童“单是记忆就很困难,理解更是难上加难”。237同样,儿童在背诵时“匆匆忙忙,仿佛是为了摆脱包袱一样”,有许多人甚至“一辈子都对这些儿童时期深受其累的内容感到厌恶”。238所以,讲授教理者“努力理解儿童的心态,学习他们的语言,了解他们的想法,尽可能去适应他们”;通过历史故事,儿童可以“理解深层次的内容,而非仅仅停留在表面话语上”。在作者看来,最理智的教学方法是“父亲或教师在认为孩子处于能够理解的阶段时,才开始进行教育,向他讲述一个故事或讲解某种神迹,然后询问他所记住的内容,以便于了解他是否错误理解了某些内容,或者是否触及最核心的内容”。239对于弗勒里而言,最理想的教理讲授是在家庭内部由父亲和母亲所进行的讲解,他们可以将故事与具体人物相结合,从而让“家庭内部重复这些故事变成一种消遣”。240由于这些优点,《历史教理书》很快就取得了巨大成功,其影响甚至一直持续到19世纪。241巴黎的多尔曼—博韦(Dormans-Beauvais)中学的教师夏尔·罗兰(Charles Rollin)认为人们“如何重视这本优秀的书都不为过”,书的作者屈尊采用了和孩子们一样的“口语”:“我曾经非常惊讶地看到一个聪明的贵族小姐,她年方4岁,尚不懂得阅读,但人们已经向她讲授了整本《历史教理书》,无论提到书中哪个部分,她都可以流利作答”。242在德语地区范围内,汉堡圣约翰中学的教师约翰·于布内(Johann Hübner)的《圣经故事》丛书(Biblische Historien)充当了与《历史教理书》同样的角色: 这套书一方面可以让儿童自主阅读,另一方面可以由家长和老师高声朗读,其内容包括52个《旧约》中的故事和52个《新约》中的故事(即一年中每周两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搭配有概括了不同情节的版画。人们故意采用了讲述历史故事这种方式,淡化了教理叙述,这种方式可以将圣经中的人物解读为一些道德楷模,《新约》也被视为耶稣的传记。每个故事所搭配的问题可以同时锻炼记忆力、理解力和意志力:最后的诗句要完全依靠决心将其背诵下来,目的是以故事的形式让儿童将这些道德箴言记在心底。243和弗勒里的《历史教理书》一样,《圣经故事》在出版领域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功:不仅一直到19世纪末都在不断再版和改版,甚至还被翻译成众多其他欧洲语言。244

随着18世纪的推进,人们逐渐对感官有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是视觉)。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让儿童观看为成人而写的书籍中的版画(就像埃罗阿尔让路易十三所做的一样),例如鲁瓦约蒙(Royaumont)的《圣经》中的版画,245或达朗贝尔(D’Alembert)和狄德罗(Diderot)的《百科全书》(Encyclopédie)中的插图。246 实际上,人们所见证的是一种真正的“儿童丛书”的诞生,这种丛书注重区分年龄段,关注道德培养,为教育者(父亲、母亲、家庭教师或女教师)的教学提供支持。采用简短而简单的句子编辑而成的对话为儿童们提供了与其年龄相仿的主人公小故事作为阅读材料,版画和插图则用来激发他们的阅读欲望:我们只需提到勒普兰斯·德·博蒙夫人(Mme Leprince de Beaumont,1756年)的《儿童杂志》(Magasin des enfants)(依据荣誉勋位团寄宿学校的前管理人康庞夫人的说法,书中的小女孩贪婪地阅读故事,但是会跳过一些博讷夫人及其教导的许多“贵族小姐”之间的说教性对话(她们称之为“废话”)247)、若阿基姆·海因里希·康普的《儿童丛书》(Kleine Kinderbibliothek,1778—1784年)和《小罗宾逊》(Robinson der Jüngere,1779—1780年)248,或者约翰·艾金(John Aikin)和巴博德夫人(Mrs.Barbauld)的《家中夜话》(Evenings at home,1792—1796年)。249 另外还有一系列的期刊文集也为家庭内部教育提供支持:克里斯蒂安·菲利克斯·韦斯(Christian Felix Weiss)的《儿童之友》(Kinderfreund,莱比锡,1776—1782年),克里斯蒂安·戈特弗里德·博克(Christian Gottfried Böck)的《儿童日报》(Kinderzeitung,纽伦堡,1780—1783年),阿尔诺·贝尔金(Arnaud Berquin)的《儿童之友》(L’Ami des Enfants,1782—1783年),250安东万—尼古拉·迪歇纳(Antoine-Nicolas Duchesne)和奥古斯特·萨维尼安·勒布隆(Auguste Savinien Leblond)的《儿童钱包》(Le Portefeuille des Enfants,巴黎,1784—1797年),这是一系列配有解释说明的版画合集,“非常有趣地融合了动物、水果、花朵、衣服、地图、卡片和其他物品”,儿童可以剪下每幅图,将其粘贴在同样大小的纸或纸板上,然后可以和全家人一起拿着这些图玩一系列问答游戏。251伯纳尔骑士就使用了一些拼图来向他的学生讲授地理知识:贴在纸板或布幔上的地图根据国家内部各省的边界,或者总图中国家的边境线而裁剪成不同形状:“没有小孩不喜欢将不同的部分拼成一个整体,并从中获得快乐;他通过形状将其区分开,毫不费力地记住它们的名称,地理知识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被学进脑子里,而且不会忘记。”252瓦卢瓦公爵和蒙庞西耶公爵对这种游戏“乐此不疲”,尤其对“不同板块的形状”印象深刻,如意大利的“靴子”或西西里岛的“三角形”;他们还把不同国家或王国的名字应用到“所有他们自认为是通过形状组合在一起的东西上”。吃饭时的一盘中间堆得高高的米饭就变成了一幅世界地图,一位王子称这盘菜的一端为“北极”,另一个称另一端为“南极”。奥尔良公爵的医生特隆尚大夫(Tronchin)曾询问瓦卢瓦公爵“谁略感不适,他是否曾上过厕所”,而小公爵的回答是“是的,特隆尚先生,我去过亚洲土耳其了”;大夫对此回答颇感震惊。这句话最后由伯纳尔爵士做了解释:“我们给所有事物都取了一个我们比较熟悉的具体的名字”。253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教学法的革新所带来的就是寓教于乐。

人们对教育体系的热爱甚至可以将整个环境设想为针对教育而形成的。在伯纳尔骑士遭驱逐后而成为奥尔良家族所有子女的“家庭教师”的德·让利斯(De Genlis)夫人筹划了一个被她布置成教学空间的“贝尔沙斯”小屋:公主房间的墙上装饰着古罗马国王、皇帝和王后的半身雕像,屏风上是法国国王的画像,楼梯上铺满了地理图片,254这些布置都是以她自己的小说《阿黛尔和西尔多》(Adèle et Théodore)中的女主人公阿尔巴纳男爵夫人的城堡为原型而陈设。255另外,德·让利斯夫人还用神奇的灯笼在墙上投放一些关于古希腊故事或者圣经故事的图片,256她让艾蒂安卡拉(Etienne Calla)根据《百科全书》或《科学院行业描述》(Description des arts et métiers de l’Académie des sciences)中的版画,制作一些作坊或工厂的模型,在其中摆设出不同行业的工作程序,例如泥陶作坊、管工车间、细木工车间、陶器车间和制钉厂车间等。257 通过这些吸引儿童注意力、刺激他们的求知欲的手段,人们可以衡量出贵族儿童所受的教育与慈善学校之间极大的差距,258尽管二者之间可以在某些方面互相转化。

7.从家庭教师到寄宿学校

如同我们所了解的,5—7岁以后的男孩和女孩的命运是不同的。对于男孩来说的教育方案有着许多可能性。首先,教育可以在家中由家庭教师继续负责,259尽管1720年后,这种选择在英国贵族家庭中似乎消失不见,260但在欧洲大陆上似乎依旧存在,但我们无法估量这种现象的具体扩展范围。家庭教师的选择是一个细心挑选的过程,主要依靠关系进行。阿伦贝格公爵属于荷兰势力范围最大的奥地利家族中的其中一员,他通过多尔曼—博韦中学的教师夏尔·罗兰在巴黎物色一位家庭教师。后者动员了一些他可以信任的“为人正直、有分辨力”的朋友。在寻找“合格”人选的严格调查中,有三点非常重要:“道德和性格[……]是最重要的品质”,这两点的“重要性远超知识和所有外在一切”;对候选人进行审查时,随便挑出一段提图斯—李维(Tite-Live)的文章内容让其进行讲解,以此认真了解其博学程度;最后,也是同样重要的是礼仪,即“可以被众人所感知、潜移默化地传授给年幼学生,培养其才智和礼仪,对一切都有着重要影响的某种礼仪和教养”。261 似乎许多贵族家庭的父母都非常重视家庭教师的选择:正如先后居住在香槟地区(Champagne)的肖莫(Chaumot)城堡和塞纳河畔蓬省(Pont-sur-Seine)城堡的格扎维埃·德·萨克森亲王(Xavier de Saxe)所写:“一个年轻人的富裕与成功主要取决于负责其教育的人员的选择。”262王子的信函表明在众多候选人中,他只考虑那些他信任的人根据一些招聘标准而推荐的人选。总的来说,这些标准与罗兰确定的非常相近:诚恳、虔诚且谦虚、有贵族教育的经验和知识、“有较好的”出身、有风度的外表(“仪表堂堂”、“气度不凡”)。263萨布朗伯爵夫人依据一位“为她设身处地着想”的教会朋友的建议,“理性”选择了一位家庭教师,她对此表示满意,并指出了她的儿子的新教师的优点:这是一位28岁的神甫,他曾在规模不大的圣苏勒皮斯修道院学习过,从那里进入蒙泰古神学院,并在那里待了十年;“他风趣幽默,教养良好,外表英俊,开朗直率,而且拉丁语水平也很高”。264

实际上,家庭教师的处境各种各样,而且难以清楚表述:他既是家庭中最重要的仆人之一,有时甚至可以与主家同桌吃饭,他所具有的神圣特征提高了他的职业威望,但他依旧与其他仆人一样,随时可能被解雇。265 1757年,伏尔泰的友人沙特莱侯爵夫人将10岁儿子路易—弗洛朗(Louis-Florent)的“灵魂龌龊”的家庭教师解雇之后,266希望找到一位为人更谨慎、更有能力的教师,并且在信函中表明了这位教师在西莱城堡将会享受到的好处:他不必“花半天时间和女主人打牌”;“他可以享受很大的自由,拥有众多书籍,如果把儿子教得好的话,还可以获得感恩和友谊,这就是他会在城堡中获得的主要好处”。虽然沙特莱夫人准备支付每年400利弗尔的酬金,但她却并不想频繁见到家庭教师。267法学院的学生雅各布—尼古拉·莫罗(Jacob-Nicolas Moreau)却是另外一种情况:在多尔曼—博韦中学时,他是掌玺大臣德阿盖索(Aguesseau)的孙子塞萨尔·弗朗索瓦(César François)和菲利普·路易·德·沙特吕(Philippe Louis de Chastellux)的同窗,1739年,他成为这二人年幼的弟弟,即8岁的保罗—安东万(Paul-Antoine)和5岁的弗朗索瓦—让(François-Jean)的家庭教师;这两个儿童和这位新老师之间“拥有不带学究气息的亲密关系”,他们两个总是不停地对老师“开玩笑和说俏皮话”,还和父母一起偶尔对老师进行“挑衅”。每天早晨,老师要给年龄最小的上语法课,然后给年龄大的上“代数课”,他偶尔会和德·沙特吕夫人一起阅读波舒哀(Bossuet)或东方学者汉弗莱·普里多(Humphrey Prideaux)的作品,晚上,他会和学生们的父亲下棋。从中可以看出,教师和接纳他的家庭之间建立了一种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基础上的亲密关系。268这种情形或许并不常见。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法国首都巴黎是才华横溢的年轻教士的聚集之地,他们都准备着“投入教育”,然后从接纳他们的家庭保护中获得某种利益。269

家庭教师负责拉丁语和其他学科(历史、地理、数学)的启蒙。家庭教师在天主教国家常常由神职人员充当,正因为这种地位,宗教教育和圣事准备(忏悔和领圣体)以及道德监管一样都成为其职责的一部分。父亲或多或少都会对教师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格扎维埃·德·萨克森亲王不在香槟地区时,会让家庭教师将两个儿子的情况定期汇报给他,以解“父爱之忧”,当他认为教师对孩子过于宽容、犹豫不决时,他会用信函传达具体的指令。270 巴吕埃尔神甫(Barruel)认为,与性格培养相比,学业只是教育的“次要”部分;因此,当王子强调有必要将“对上帝的敬畏和真实的虔诚”与各种才华结合起来时,他对此表示赞同。271 塞纳河畔蓬省的城堡的日常生活中渗透着浓厚的宗教氛围:礼拜堂弥撒、早晚祈祷经(或念珠祷告)、阅读和讲解《圣经》、教理讲授,另外还有散步或吃饭时非正式的谈话等。香槟地区的城堡中1/4的教育类藏书针对的是宗教教育;知识掌握程度要通过考试来检查,只有通过考试后,才能参与圣事。但同时要让年幼的王子们将这些习惯记在心中。年仅10岁的路易·德·萨克森(Louis de Saxe)在巴吕埃尔神甫口述时抄写的“道德与宗教思考手册”其实是一种令人心生畏惧的良知检验的启蒙:

当我内心品性不好时,当我淘气、傲慢、虚伪、顽固、撒谎时,上帝会因此而不悦。我因此而犯下大罪,遭到上帝的厌恶,成为上帝的敌人[……]我的不良行为尤其会使亲爱的父亲和亲爱的母亲不悦。他们会因为我而痛苦,受到千般折磨,担心我的缺点会让我堕入地狱。[……]如果我爱父母如此之少,那么上帝又如何会爱我?今天,我要努力对众人礼貌而且诚恳,尤其向亲爱的父亲和亲爱的母亲表达我的尊敬与爱戴。

关于这一方面,父亲和家庭教师的理解完全一致,因为1776年5月29日离开蓬省的城堡时,他拒绝为唯一的小路易祝福,因为后者“将近15天没有通过忏悔与上帝重归于好”,这种错误“无疑非常严重”:“我的孩子,你必须做出选择,要么改正,要么让你的父母因为有这样一个坏孩子和不虔诚的基督徒而痛苦至死。”这一庄严的警示让父亲泪流满面,所有在场的人都为之动容,唯独小路易没有哭泣:“我既没有被触动,也没有被感动。可见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如果祈祷和父亲的眼泪都无法打动我、改变我的话,还有什么能使我改变呢?我就是《圣经》所诅咒的那种心肠冷酷、不行割礼的人”。272 巴吕埃尔神甫通过每天反复阅读一些真实的故事,让小路易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也是使用“有罪、悔悟而且信心坚定的自我”的所有含义所在):对下地狱的恐惧、反复灌输的负罪感、对父母的顺从、实施不同形态的美德(礼貌、诚实、放弃粗鲁的言语和做作的举止)在此都彼此交织在一起。当格扎维埃·德·萨克森亲王突然得知两个年幼的王子在受到教师严格监管的情况下,依旧突然染上了“极不体面的言行”时非常震惊,这些坏习惯是仆人亨利教会他们的。巴吕埃尔神甫本人也非常吃惊,因为“让这些王子单独相处是不可能的事”。他立刻向路易·德·萨克森王子和约瑟夫·德·萨克森王子发出严厉警告,让他们“害怕除了灵魂得不到救赎以外,还会为自己身体健康带来最坏的结果。两位王子完全相信,如果没有人警告他们的话,他们有可能不断萎靡,很快变得驼背、畸形、干瘪瘦弱,再也无法狩猎、无法骑马,尤其是这些缺陷永远无法克服”。家庭教师因为学生们的想象力受到“极大”震撼而感到高兴,他在餐桌上还朗读提索医生的《论手淫》(De l’onanisme),273补充自己的教诲,书中令人恐惧的“病历”只能进一步加深年幼王子的负罪感。

信仰虔诚的巴吕埃尔神甫自认“学识广博”,至少他会利用最精确的当代医学资源来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观点。而家庭教师的选择可能就没那么幸运。年幼的埃尔泽尔·德萨布朗(Elzéar de Sabran)的第一位家庭教师由达朗贝尔所推荐,他是一位常常殴打学生、传达一些没有教化作用的信息的老师,因此他被关押到了巴士底狱。274红衣主教贝尼斯(Bernis)对一位修士教师保留着非常糟糕的回忆,这位教师对虔诚的错误理解使得他那被天性和教育变得狭隘的头脑更加冲动。他让年幼的弗朗索瓦—若阿基姆·德·皮埃尔(François-Joachim de Pierre)在重大节日的前几天斋戒,让他“跪在铁钉上每天背诵四次祷告”,命令他“戴着同样带有铁刺的手链”;这些苦修“并不是为了惩罚我,而是让我具有苦行赎罪的思想。痛苦抱怨就是一项大罪,有可能会被严惩。我的父母从我膝盖和手腕上的脓肿才得知我所经历的秘密苦修”。尽管这位“行为夸张的虔诚教徒”随即被解雇,但这两位父母对教育的监管似乎也太过松散。红衣主教贝尔尼斯写道:“我经历过三到四位家庭教师的管教,他们或无知,或粗暴,或放荡。”正是这些不断出现的痛苦经历,父亲才最终决定将10岁的弗朗索瓦—若阿基姆送往附近的布尔圣安德奥勒市的一座由巴尔纳伯会修士管理的中学,275随后又将其送往巴黎的路易勒格朗中学(Louis-le-Grand)。

有三条理由可以解释18世纪末这种仅针对贵族和富豪阶层的家庭教育为何走向没落。276 第一个原因是当人们经历真正的信仰危机时,更难找到有价值的信仰主体。第二个原因与教师职责所产生的而且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的依赖性有关:“担任这个职位的人最多被视为家中最重要的仆人之一;他们的工资微薄,奖励全无或很少;用这样的报酬怎么能找到有能力培养年轻人头脑与心灵的人呢?”277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不可阻挡的社会趋势促使父母将孩子从七八岁开始就送入寄宿学校。

直到18世纪末,学习领域最常见的教育形式依旧是初级中学。虽然这种中学的主要网络从17世纪70年代开始就已经存在,但一直到法国大革命时期,在那些渴望拥有文化教育设施的中小城市中才涌现出许多符合城市寡头势力需求的简朴中学(两三名中学教师)。然而,人们依旧可以发现一些转变。第一种转变涉及儿童的社会化方式。在16世纪和17世纪大部分时间里,“外来的”中学生要么住在当地居民家,要么住在学校周围的“教师”家中。到了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英国九大“公立学校”和一些私立学院,278 意大利中部和北部的贵族学校,279以及法国重要的贵族寄宿学校等几乎同时出现的发展现象足以令人震惊。280除了被迫远离家庭(我们不应忘记的是,这是年轻的贵族的传统学习的一部分),这种新的形式至少在三个方面满足了家庭需求。首先,在天主教国家,久负盛名的宗教团体(本笃会、奥拉托利会、耶稣会、公学司铎修会)对这些重要的寄宿学校通过警惕性极高的“学监”确保了稳固的宗教启蒙教育和对生活习惯的严格监管。小镇或小城市中的寄宿学校的位置(例如奥拉托利会的茹伊里学校(Juilly)、梅泽尔的圣马丁学校(Saint-Martin de Miseré)或弗莱的恩泽圣母院学校(Notre-Dame des Grâces en Forez),本笃会的蓬勒瓦学校(Pontleoy)或苏雷兹学校(Sorèze))成了能够让中学生抵御来自大城市的腐化风潮影响的额外优势。其次,高昂的寄宿费用对接收人群进行了筛选,这让家长们认为他们的孩子将会与同属贵族和富豪阶层的同龄人共同接受教育:他们会在学校中结成对一生都有益处的深厚长久的友谊。生于1696年的沙松维尔先生(Chassonville)从1713年5月开始从莫城中学和巴黎的圣巴尔贝修院转到茹伊里皇家学院学习,他在前面两个地方度过的8年间充满了痛苦回忆,但他提到转学后的生活时却充满感情和感激:“我所听到的只有荣誉和文学,而不是以前我从记事开始就被灌输的以利益为核心的感情。[……]我的新同学和老同学之间的差距就像是优雅朝臣与乡野村夫之间的差别。”对这位年幼的莫城贵族而言,贵族寄宿学校令他震惊的地方在于这里同时注重心灵培养(“通过荣誉感和正直感,通过对每种状态中的义务的认知”,即不同阶层所具有的价值观的学习)、才智积累、体育锻炼和身体卫生(或许他在那里所发现的“干净整洁”是城市中学等场所所没有的):“这里的学生之间彬彬有礼,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荣誉、友好和尊重。因此,在这所学院的屋檐下曾经共同生活过的人们至死都会保留着一份互相的友谊。”281在拥有最严格的招生筛选的中学之中,建立在分享共同的价值观而形成的友谊的基础上的社交群体开始出现。282最后,与普通中学相比,无论是学习课程设置,还是供学生选择的体育练习,贵族寄宿学校或私人学院都有巨大创新。除了课堂上讲授的古代语言外,还有一些由专门的学监在“室内”讲授的学科,所谓“室内”即针对按照年龄集合在同一宿舍中的学生(但并不一定属于同一班级),这些学科包括数学、历史、地理和颂诗。除了学业以外,还有一些艺术教师的娱乐性课程,例如书法、绘画、击剑练习、声乐和器乐、舞蹈,有时甚至还有外语。

教育体制的丰富性解释了这种教育方式立刻受到推崇的原因,虽然它的费用大幅限制了其招收学生的数量:除了招生简章中所列明的基本费用外(18世纪上半叶约为250—500利弗尔),还要算上轻而易举就让基本费用翻倍的附加费用(带壁炉的特别房间、专门的管理员、为富人服务的仆人、娱乐性课程)。1759—1767年间,夏尔·埃斯-莱茵费尔斯(Charles Hesse-Rheinfels)在茹伊里学校学习,克里斯蒂安·埃斯-莱茵费尔斯(Christian Hesse-Rheinfels)于1765年在此学习,学费总计37515利弗尔,由他们的叔叔兼代家长、维也纳驻巴黎大使支付,平均每个月215利弗尔,或每年2580利弗尔。283 路易·德·萨克森和约瑟夫·德·萨克森两位王子在巴黎的纳瓦尔中学学习时,住在一间带有教师、仆人和羽管键琴教师的特别套房中,每年的固定费用高达4800利弗尔,而集体宿舍的年费用为603利弗尔,也就是说格扎埃尔·德·萨克森亲王为两个儿子支付的费用是最低寄宿费的四倍。284 人们是否认为这些费用如此之高是因为这些人是王子?有可能。但1755年与家庭教师一起从诺曼底小城瓦罗涅(Valognes)来到巴黎路易勒格朗中学求学的8岁的德乌尔维尔(D’Ourville)在不到7年的时间里(1762年3月耶稣会士遭驱逐期间,他离开学校)共缴纳了17543利弗尔,平均每年2500利弗尔。285 这种情况导致的是贵族儿童甚至连上的课程都不一样。属于和神圣罗马帝国关系最近的贵族家庭庶出支系后裔的约瑟夫·萨尔姆-莱弗尔斯莱特(Joseph Salm-Reifferscheidt)和弗朗索瓦·萨尔姆-莱弗尔斯莱特(François Salm-Reifferscheidt)两位年幼的伯爵在1785年6月(当时他们年龄分别为12岁和10岁)被送往布鲁塞尔的泰雷兹皇家中学当寄宿生,这所寄宿学校接收的都是荷兰的奥地利贵族中的精英。286他们和家庭教师、仆人等共占用了同一走廊里的四个房间,在最初的六个月里上学校的课程。然而,“在采取了所有能够想到的让他们上课聚精会神的方法后”,雅各布神甫不得不承认他们“每天四个小时的课程收效甚微”,“由于击剑、音乐、绘画、德语等课程以及游戏将整个白天完全占据”,他甚至找不到“给他们补课的时间”。1786年初,王子们退学,从此和他们的家庭教师进行学习,这样的方式让他们“更有热情,收效更多”。287 这些将私人监护职能与中学教育和社交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形式很明显只能是极少数学生所享受的特权。

18世纪下半叶,有三个重大的发展证实了这些转变。首先,作为中学特殊附属机构的寄宿学校逐渐普及,甚至在一些规模不大的教学机构中也开始出现,这推动了这种形式的“民主化普及”(只是相对而言,因为基本价格不会低于250—280利弗尔)。288第二,对于是否使用拉丁语所产生的分歧导致教育领域的多样化和专业化。因此商科教育领域中专门的寄宿学校得以发展,这些学校教授会计、数学,写作尤其受到重视。289同样,面对耶稣会士停止活动所带来的信仰危机,主教们更倾向于创建一些受其严格控制的“小型”修道院。290最后,在一项通过为贫困家庭发放奖学金来缓解“贫困”贵族负担的措施的背景下,法国君主制度自己也提倡一种更为现代的学习课程,不再完全以人文学科为核心,果断开设数学和其他诸如历史和地理等学科:1776年创办的将身体锻炼、科学和技术的学习以及社交礼仪的学习相结合的军事学校随即所取得的巨大成功证明了它们是多么符合不同精英阶层的期待。291类似的创举在其他欧洲国家也可以发现。292最后,人们从报纸的广告上可以发现私立寄宿学校数量的迅速增加,它们在广告中大力宣扬自己现代化的课程体系。293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公共教育崩溃所导致的私立学校大发展表明父母关心子女和将其送到寄宿学校之间并无任何矛盾。

人们之所以选择私立寄宿学校,正是因为这是对儿童、儿童教育及其未来社会地位的重大投资。正如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所说,这里的教育“摒弃了有辱教育的学究气息。让军人、法官、商人、医生上同样的课程,不让他们学习最有必要的现代语言,这简直太可笑”。因此,每个学生都可以在这些“根据理性规划而成立的寄宿学校”中选择“他未来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学科”。294同时,父母非常关心这些通常由一位教师及其负责物质关怀(衣服、熨烫、卫生)的妻子所管理的费用更低的寄宿学校所提供的家庭氛围。大量证据表明,在选择寄宿学校时,父亲非常重视学校对孩子的关怀。波旁岛(l’île Bourbon)地区的领主和商人亨利·波兰·帕农·德比塞斯(Henri Paulin Panon Debessanyns)在1790年5月6日至1792年10月8日的日志中提到,这段时间他与9个孩子中的7个在巴黎旅行,在停留期间,他将孩子们托付到首都的教育机构中;两个女儿米米和梅拉尼被送进学校时分别为12岁和9岁,他来探访过她们79次,另外他探访过年龄分别为10岁和8岁的两个儿子约瑟夫和夏尔29次,并仔细了解他们所取得的进步。295孩子寄宿期间,学校管理者和家长之间的定期通信,如同父母和孩子之间的信件一样,证明了父母与子女之间所保持的紧密联系,虽然不到10岁的孩子与父母的通信并不频繁。296

在对这些享有特权的等级的介绍中,我们是否用了过多篇幅来介绍男孩?因为女孩们的教育很少有固定模式,她们所留下的教育痕迹比她们的兄弟们要少许多。可以确定的是,在18世纪存在一种修道院教育的重心向家庭转移的变化,这与17世纪常见的现象刚好相反。让娜—玛丽·布维耶·德拉莫特,即未来的盖恩夫人,她那混乱不堪的童年于17世纪中期在许多不同的修道院中度过,在这些修道院停留期间,她也多次回到家中,停留时间长短不一:2岁半时,她被安置在圣于尔絮勒会的修道院中,4岁时在本笃修会修道院,表面上看,“她过得很开心”;7岁时,她重新回到圣于尔絮勒会的修道院,那里还有她两个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姐姐(她自己是父母第二次婚姻所生),其中一位负责对她进行教导;10岁时回到父亲家中后,她又重新前往一座多明我会修道院,修道院的院长是父亲的朋友;最后,11岁时,在复活节到圣灵降临节期间,她再次回到修道院,准备她的初领圣体。12岁时,她回到家中,被介绍给各种各样的“小团体”,但她更喜欢待在房中,阅读宗教书籍,向往宗教生活。当她的忏悔神甫发现她萌生的这种想法后,拒绝为她赎罪,这也最终让她抛弃了父亲在1664年为她所安排的那桩令她郁郁寡欢的婚姻。从这种混乱琐碎的修道院和修会的不断更替中,我们可以清楚了解到,严格意义来说,类似于男孩那种循序渐进的课程安排的教育规划是不存在的。297克洛蒂娜·亚历山德里娜·介朗·德腾森(Claudine Alexandre Guérin de Tencin,生于1682年)的命运则几乎刚好相反。她是格尔诺布勒议会议员的女儿,8岁时被安置到蒙弗勒里的多明我会的贵族教会中,她在那里一直待到15岁零几个月时发下誓愿,虽然父母对此表示强烈反对。1705年父亲去世时,她借口身体不适离开修道院;在和罗马教廷经过了漫长斗争之后,一直到1712年才免除她14年前发下的誓愿。她回到世俗社会后经历的动荡生活是否与被强加信仰而引起的反叛状态有关?尽管如此,她依旧把自己和炮兵中尉骑士德图什(Destouches)所生的孩子遗弃在了圣让勒隆(Saint-Jean le Rond)礼拜堂的台阶上,仿佛这个孩子是她实现自己抱负的束缚一样:这个孩子的母亲所设立的沙龙一直不向后来以让·勒隆·达朗贝尔这个名字成名的人开放。298这两个女孩的个人命运说明了17世纪父母常常违背女儿意志,强加给她们的两种状态。在这两个案例中,她们在修道院中度过的时间要远比初领圣体时避静*所花的时间长,甚至比朋友和家庭中的亲戚所待的时间都要久。

18世纪末,将寄宿学校中的男孩和女孩的教育区分开的并不是社会选择299(学校中的社会等级分布几乎一样),而是他们在学校中的时间长短。男孩在寄宿学校中可以待上4—7年,300而大部分女孩只能待上一年(35%)或两年(23.5%)。对巴黎女子寄宿学校的账本进行的分析证实了康庞夫人的证词,她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记载:“几乎所有的女孩在修道院中只会待一年,这一年主要用来深入学习教理、避静和初领圣体。[……]长久以来,人们已经不再让女孩们在修道院中一直待到18岁,出来时连两句法语都不会写”。301

另一个将女孩和男孩的入学教育区分开的主要特点是她们可以在修道院学年中任何时刻入学,而男孩寄宿学校开学大部分是在九月或十月。302例如,1765年5月,玛农·弗里彭(未来的罗兰夫人)进入圣马塞尔镇的新圣艾蒂安大街的圣母修会。303很明显,上学的重要性也不相同,对男孩而言,有规律的循序渐进的教育是为未来做准备,而进入修道院对女孩来说只是宗教启蒙,即为初领圣体做准备。对于那些已经会读会写的女孩,修道院会安排一些由修女讲授的历史和地理课,以及各种各样的针线活(刺绣、花边、织地毯),有时会有一些来自外界的男女老师教授的兴趣课程(羽管键琴、绘画),费用由父母支付。304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对以后作为家庭女主人有用的拓展社交能力的手工劳动(例如布瓦修道院),甚至还会向小女孩灌输她们在人世间所要履行的义务。位于沃吉拉尔大街的十字架修道院的修女们提议“所有的教育都要和社交有关”,并努力为年幼的寄宿生们讲授“让她们与众不同的知识和休闲活动”。因此修道院也被视为进入社会之前的预备阶段。305回到家之后,小女孩在结婚之前还要在父母家中生活十几年。一些兴趣科目的教师会将她的教育补充完整,让她成为婚姻市场上被争相追求的对象。但实际上,对她的教育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家庭文化。在冯特弗罗修道院度过两年(10—12岁)然后回到家中的亨利埃特·德蒙比耶勒·于斯要接受古提琴、书法和舞蹈课程:“大家想为我培养出各种才能。但从来没有历史阅读课或其他任何一种文学课,他们根本没有试图通过辩论培养我的判断力,或通过一些道德和宗教准则来培养我的美德。”306另外一个例子就是我们所知道的玛农·弗里彭自己制定的规划。除了艺术实践启蒙、歌唱或六弦琴演奏外,她还贪婪地阅读从圣巴特勒密教区第一本堂神甫的图书馆或书店阅览室中借到的书籍,对百科知识如饥似渴的她还不断撰写和摘抄片段,并从中寻找自己生活的意义:“我并没有计划,也没有目标,我只想了解更多和自我学习;我需要锻炼我的头脑,满足我大量的兴趣爱好,我需要幸福,我只有在自己能力获得快速增长时才能体会到它。”正是通过这种坚忍不拔(或者出类拔萃)地将所有的,甚至玄奥抽象的阅读内容归为己用的意志力,玛农·弗里彭才确立了自己的身份,发现了属于自己的真谛:个人的幸福要通过“自我的统一来实现[……],也就是说观念和行为之间最大程度的协调”。307

最后,用三个象征性的形象来结束我们探讨的论题。第一个形象就是“神童”。它指出了现代社会中发生在儿童身上的变化。阿德里安·巴耶(Adrien Baillet)在他所写的历史著作《论通过学习或写作成名的儿童》(Des enfants devenus célèbres par leurs études ou leurs écrits)中谴责了父母喜欢让孩子进入社会,卖弄浅薄知识的癖好:“如果他稍有些机灵和可爱,他就会成为全家人宠爱的对象;如果他开始了解某些事情,这就要成为任何会面中都要人尽皆知的锦上添花。人们想让他参加各种团体聚会,尤其那些妇女和神甫聚集的团体。[……]家庭俨然就是一个无法完全展示儿童的过小的剧场。人们根本不满足于让孩子出现在街道上,或者带着他走家串户。”308一个世纪之后的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同样批评了人们将儿童与“强者”联系起来,并给予他们“极不慎重的掌声”的行为:“当我看到在一间屋子里,人们因为一个6岁儿童表现出一些超出其年龄的机智,就将他紧紧搂住,不断爱抚,还称之为‘神童’,而父母则将其视为一种神奇的生命时,我为这个可怜的无辜的儿童而哀叹”。309德尼·狄德罗(Denis Diderot)和让-雅克·卢梭则对这种神童现象表现出最大限度的克制,在他们眼中,这违背了生物规律和人类力量的自然进化。310这种早熟确实有令人着迷之处:除了在纯粹物质世界所取得的成功外,它还具体表现在文学创作、艺术天分或学识渊博上。学术期刊报道的具有非凡成绩的神童引起私立学校和文学沙龙的一片赞扬,我们只需回想一下1763年小沃尔夫冈·阿马迪厄斯·莫扎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在欧洲的巡回演出所取得的反响便可了解。只要年轻的文人的渊博学识可靠且经得起考验,那么他同样会征服博学之人。例如让—菲利普·巴拉捷(Jean-Philippe Baratier),他的父亲是流亡至布朗登堡—安斯巴赫(Brandebourg-Ansbach)辖区(1721年1月让—菲利普·巴拉捷在此出生)的加尔文教派牧师,他在4岁前就会说拉丁语、德语和法语;从4岁半到6岁期间,他通过阅读《圣经》的故事书初步学习了希腊语;7岁之前他开始学习希伯来语,并将其作为主要研究对象;9岁时,“他不仅可以流畅阅读,而且可以用这种语言写作和作诗”,同时他还了解了一些东方语言,如迦勒底语、古叙利亚语、阿拉伯语等。1734年,他在两年前(11岁时)完成的第一本希伯来语译著《本雅明神父游记》(Voyages de Rabbi Benjamin)出版。311《日耳曼丛书》(La Bibliothèque germanique)系列定期向其读者报告这个儿童的进步情况。他在14岁时成为柏林科学院成员,波茨坦的朝臣对他赞美有加。1740年,年仅19岁的他死于哈尔(Halle)。让学者圈一致认同的这种“少年老成”的真实再现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生命体,是大自然的奇迹:儿童的身体中蕴藏了一个老年人的学识。312

与第一个形象相对的第二个形象,所提到的是于共和历7年(1799年)获月*在拉科纳森林中(阿韦龙省)中被发现,最后于1800年1月在圣塞尔南镇被捕获的全身赤裸的“野孩子”:这个12岁的男孩无论何人靠近,都会爬上树;他挖食土豆、采集橡实、生吃食物,“只听从唯一的自然本能,他所拥有的是纯粹的动物机能”;他所拥有的只是生理需求,“他的情感和知识一样极为有限”。这个原始人对高声尖叫毫无反应,“完全不会说话”,只能发出一些叫喊和不连贯的声音,他很快就引起科学界的浓厚兴趣。313我们所面对的难道不是一个仅仅被身体生存的环境所改变的“自然人”吗?他不是刚好为哲学和自然历史提供了一些与人类原始体格以及智力能力发展有关的重要理念吗?314这个野孩子被转移到巴黎后,人们便对他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并成为一场争论的重点:人类的可教育性。夏朗东济贫院院长和现代精神病学的奠基人菲利普·皮内尔(Philippe Pinel)认为,“既然人们在这个孩子和组成原始部落的个体之间没有发现任何相似之处”,那么这个被观察的孩子就不是野人。相反,“可以推测,他那没人性的父母或受饥饿所迫的父母,因无力抚养而将这个9岁或10岁的小孩遗弃。他应该被进一步归类为痴呆或精神错乱的孩子,即使通过循序渐进和长时间的方法也没有成功的希望”。315国家聋哑人研究所的医生让·马克·加斯帕·伊塔尔(Jean Marc Gaspard Itard)却否认这种无药可救的诊断,相比于皮内尔的临床试验,他更倾向于从孔狄亚克(Condillac)关于人类智能发展的理论中所获得的信心:这个所谓的阿韦龙的野人从童年开始就没有接受任何教育,并和其他人类个体分离,他只拥有“和他极少量需求相关”的智力;他只是“类似于十个月或十二个月大的婴儿,一个不善于人际交往、精力无法集中、器官不太灵活以及感觉偶尔比较迟钝的儿童,而非一个先天痴愚的青少年”。这也是他所接受的“精神治疗”的原因所在,维克多式教育(从此维克多(Victor)成了他的名字)的目的就是让他回归社会生活,唤醒他的神经敏感度,赋予他新的需求,引导他学会使用语言。我们知道为了让维克多使用能够引起兴趣、取得进步的教学器材,伊塔尔绞尽脑汁,用尽浑身解数;治疗开始九个月后,伊塔尔总结出“这个名为维克多的阿韦龙的野人”的教育是“可能实现的”,因为他“能够自由使用所有感官;他能够持续集中注意力、有回忆和记忆的能力;他能够比较、区分和判断,以及将自己所有智力能力应用到与教育相关的目标上”。维克多所取得的进步只是证明“人类的道德优越性只是将其与动物区分开的教化的结果”,不断增加的需求是人类智力发展的重要因素。316

三个形象中的最后一个形象就是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突然出现的国家英雄儿童:出生于卑微家庭的约瑟夫·巴拉(Joseph Bara,其父是帕莱索庄园主的猎场看守)在1793年12月8日死于他所效力的德马尔将军(Desmarres)的共和国军队中。在一份距离事件发生最近的叙述中,将军向大革命时期的国民公会写信陈情,讲述这段故事,以求能为这个孩子的家庭发放救济;这个小英雄既展现出了勇气,又让人敬佩他作为下属的爱国热情及其对父母的孝心:“他年龄太小,不能进入共和国部队,但他具有一腔为军队效力的热血,他从去年开始陪伴我左右,像轻骑兵一样装备和骑马:整个军队都非常震惊地看到一个13岁男孩敢于面对一切危险,总是走在骑兵队伍前列;有一次大家看到他以弱小的臂膀击倒两个向他发起攻击的盗匪并将其活捉。昨天这位英勇的男孩被一群强盗包围,但他宁死也不投降,不将他所牵的两匹马交给他们。他道德高尚而且勇敢过人,节衣缩食,将所能得到的一切都给了自己的母亲。”317这个故事在国民公会上被朗读之后,立刻被刊登在《法兰西共和国英雄和公民行为汇编》(Recueil des actions héroïques et civiques des républicains français)的创刊号上,这本期刊于雪月10日(1793年12月30日)发行,318在国民公会的命令下,印刷了10万份(8万份成册,2万份为宣传单),并被免费发放到市镇、军队、普通团体和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所有学校中:在共和历一旬中的第十日(休息日),这些英雄事迹汇编要在公共场合朗读,并作为小学的道德书籍使用。《法兰西共和国英雄和公民行为汇编》认为应当在最初的版本中增加一些这位儿童英雄的革命热情:约瑟夫·巴拉“临死前高喊:共和国万岁”。报纸发行的两天之前,即12月28日,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下令向约瑟夫·巴拉颁发先贤祠荣誉令,命令雅克-路易·大卫(Louis David)负责运送共和国烈士遗体这天的庆典装饰:“不可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典范,一个更加完美的能够激发年轻人心中的荣誉感、爱国感、道德感并促进新事迹涌现的模范了。[……]只有法国人拥有13岁的英雄,是自由造就了如此伟大的人物。您应当向所有法国人以及所有民族介绍这位伟大和道德的楷模。”319神话就此诞生:约瑟夫·巴拉成为了初生的第一共和国的象征,人类新生的道德都在这位儿童的身上呈现出来。320我们知道,由于前一天发生的事件,本该于共和历2年热月10日(1794年7月28日)举行的在对儿童英雄的崇敬氛围中将约瑟夫·巴拉和阿格里戈尔·维亚拉(Agricol Viala)安葬在先贤祠的仪式从未举行。但我们依旧保存有雅克-路易·大卫为这天的庆典用胶画颜料所画的旗帜:牺牲的儿童全身赤裸,手中拿着一面象征着爱国主义的三色绶带。按照温克尔曼(Winckelmann)的古代古典主义审美标准,裸体有一种寓意,只适用于诸神和英雄的裸体也是一种象征被社会污染之前的原始纯洁和人类的童年的无性别的优雅;这就是大革命时期新人类的令人震惊的自相矛盾。321

(申华明 译)

注 释

1. 参见托马斯·普拉特(Thomas Platter)的《自传》(Autobiographie,M.埃尔梅(M. Helmer)译,Paris:Armand Colin,1964年),第32—34页;E.勒华拉杜里(E.Le Roy Ladurie)的《普拉特的世纪(1499—1628年)》(Le Siècle des Platter(1499—1628)),第I卷《乞丐与教授》(Le Mendiant et le Professeur,Paris:Fayard,1995年),第35—46页。

2. P.布劳恩斯坦(P.Braunstein),《赤裸的银行家:奥斯堡资产阶级马托斯·施瓦茨自传》(Un banquier mis à nu. Autobiographie de Mattäus Schwarz,bourgeois d’Augsbourg,Paris:Gallimard,1992年),第13页和117—118页。

3. 参见O.尼克里(O.Niccoli),《暴力的种子:16—17世纪意大利的小天使、儿童和母亲》(Il seme delle violenza. Putti, fanciulli e mammoli dell’Italia tra Cinque e Seicento,Rome-Bari:Laterza,1995年),第159—176页。

4. J. -P.居东(J. -P.Gutton),《18世纪上半叶的政府与乞讨现象:奥弗涅、博若莱、弗雷、里昂》(L’État et la Mendicité dans la première moitié du XVIIIe siècle, Auvergne,Beaujolais,Forez,Lyonnais,Saint-Étienne,centre d’études toréziennes,1973年),第203页。

5. 参见R.M.施瓦茨(R.M.Schwartz),《18世纪法国的穷人治理》(Policing the Poor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Chapel Hill et Londre: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88年),第91—112页。最常被逮捕的是10—14岁的男孩。

6. 同上书,第110页。这是关于巴约医院的最新数据。

7. 参见J. -P.居东,《18世纪上半叶的政府与乞讨现象:奥弗涅、博若莱、弗雷、里昂》,前引著作,第206—207页和231—240页;J.-M.博埃勒(J.M.Boehler),《莱茵河地区的农村社会:1648—1789年阿尔萨斯平原的农民》(Une société rurale en milieu rhénan:la paysannerie de la plaine d’Alsace,1648—1789,Strasbourg,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Strasbourg,1994年),第1436—1468页。关于短工的流浪,参见R.M.施瓦茨在《18世纪法国的穷人治理》中提供的诺曼底人的案例,前引著作,第222—229页。

8. 关于德国相关情况,参见M.梅伊曼(M.Meumann),《弃儿、孤儿、儿童的死亡:当代社会的责任》(Findelkinder,Waisenhäuser,Kindsmord. Unversorgte Kinder in derfrühneuweitlichen Gesellschaft,Munich:Oldenbourg Verlag,1995年),第201—225页。

9. 法国克特多省档案馆,II B 335(3),1768年12月21日。1769年1月,孩子被转移至阿瓦隆强制拘留所。另一个案例是1775年10月,15岁的让·热迪(Jean Jeudi)在里约姆大街上被当作乞丐逮捕:7个月前,他的父亲曾将他安置在主宫医院里;15天后他被释放,但被迫再次乞讨,因为父亲“根本不想收留他,后母千方百计阻止他进家门”。(法国多姆山省档案馆,1C 1261)

10. 参见J. -P.居东,《社会与穷人:1534—1789年里昂的普遍性例证》(La Société et les Pauvres. L’exemple de la généralité de Lyon,1534—1789,Paris:Les Belles Lettres,1971年),第123—128页。儿童也被排除在乞丐拘留所之外,他们被送往乡村的寄宿学校中:参见T.麦克斯泰·亚当斯(T.Mcstay Adams),《官僚与乞丐:启蒙运动时期的法国社会政策》(Bureaucrats and Beggars. French Social Policy in the Age of the Enlighten-ment,New York-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年),第160页;C.卡利耶(C.Calier),《田间监狱:19世纪法国北部儿童犯罪群体》(La Prison aux champs. Les colonies d’enfants délinquants du nord de la France au XIXe siècle,Paris :Éd. de l’Atelier,1994年),书中(第96—106页)指出法律条文并未得到遵守,乞丐拘留所中的儿童比例可高达30%。

11. 参见里昂慈善布施所的案例,详细分析见N.Z.戴维斯(N.Z.Davis),《普通大众的文化:18世纪的礼仪、知识和抵抗》(Les Cultures du peuple. Rituels,savoirs et résistances au XVIe siècle,Paris:Aubier-Montaigne,1979年),第40—112页。

12. 关于17世纪监禁作为贫穷去神圣化的措施,以及突然出现的新道德领域,参见M.福柯(M.Foucault),《疯癫与文明:古典时代疯狂史》(Folie et Déraison. 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âge classique,Paris :Plon,1961年),第54—96页。

13. J. -P.居东,《社会与穷人:1534—1789年里昂的普遍性例证》,前引著作,第341页。

14. M.福赛耶(M.Fosseyeux),《旧制度下与19世纪上半叶的巴黎慈善学校》(Les Écoles de charié à Paris sous l’Ancien Régime et dans la première moitié du XIXe siècle,Paris,1912年),第61—63页。

15. 关于英国贫民习艺所中的儿童状况,参见I.平奇贝克(I.Pinchbeck)和M.休伊特(M.Hewitt)的《英国社会中的儿童》(Children in English Society)卷I《从都铎时代到18世纪》(From Tudor Times to the Eighteenth Century,Londres-Toronto:Routledge and Kegan Paul-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9年),第146—199页。

16. 关于宗教圣事协会及其组成,参见A.塔里翁(A.Talion)最新修订的《宗教圣事协会(1629—1667年)》(La Compagnie du Saint-Sacrement (1629—1667),Paris:Éd. du Cerf,1990年),尤其是第167—171页。

17. 参见Y.普泰(Y.Poutet),“宗教圣事协会与17世纪马赛普通学校”,载于《普罗旺斯历史学刊》(Provence historique),第13卷,1963年,第341—395页。Y.普泰和J.鲁贝尔(J.Roubert),《17—18世纪的秘密“集会”与里昂雅斯修会的关系,里昂雅斯修会编年史评论版》(Les 《Assemblées》 secrètes des XVIIe-XVIIIe siècles en relation avec l’Aa de Lyon,édition critique des Annales d’une Aa lyonnaise,Plaisance :Collegio Alberoni,1968年);Y.普泰,《17世纪与拉萨尔学校起源:关于1651—1719年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的教学与宗教著作的成因研究》(Le XVIIe Siècle et les Origines lasalliennes. Recherches sur la genèse de l’oeuvre scolaire et religieuse de Jean-Baptiste de La Salle(1651—1719),Rennes:Imprimeries réunies,1970年),卷I,第484—494页;卷II,第295—328页和346—372页。关于慈善的女教师,参见E.拉普利(E.Rapley),《虔诚者:17世纪法国妇女和教堂》(The Dévotes. Women and Church in Seventeenth Century France,Montréal-Kingston: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1990年),第112—141页;法译本:Les Dévotes. Les femmes et l’Église en France au XVIIe siècle,Saint-Laurent(Québec),Éd. Bellarmin,1995年,第173—215页。

18. 参见雅克·勒布伦(Jacques LeBrun)的论文(卷I,第402—431页)。关于17世纪儿童宗教信仰,参见皮埃罗贝尔托·斯卡拉梅拉(Pierroberto Scaramella),《17世纪那不勒斯的杀子献祭和儿童圣灵现象》(I santolilli. Culti dell’infanzia e santita infantile a Napoli alla fine del XVII secolo,Rome:Edizioni di Storia e Letteratura,1997年)。

19. N.巴雷(N.Barré),《城市、郊区和村庄中建立的圣童耶稣基督教和慈善学校的规章和纪律》(Status et Règlements des escoles chrestiennes et charitables du S.Enfant Jésus,establies dans les villes,les bourgs et les villages,Paris:François le Cointe,1685年),重新收录于N.巴雷,《全集》(Oeuvres complètes,Paris,Éd. du Cerf,1994年),第171—172页(第1章,第2条)。

20. N.巴雷,《城市、郊区和村庄中建立的圣童耶稣基督教和慈善学校的规章和纪律》,前引著作,第174页(第1章,第9条)。

21. J.-B.德拉萨尔(J.-B. de La Salle),《关于主要节日以及全年礼拜天的思考》(Médidations pour tous les dimanches de l’année et sur les principales fêtes,1reéd.,Rouen:Macheul,1731年);再版收录于《全集》(Oeuvres complètes,Rome:Frères des Écoles chrétiennes,Maison Saint Jean-Baptiste de La Salle,1993年),第341页。

22. C. 德米亚(C.Demia),《旨在让穷苦大众的孩子接受教育,针对里昂市长、官员和主要居民的关于成立基督教学校的谏书》(Remontrances à MM.les prévôts des marchands,eschevins et principaux habitans de la ville de Lyon touchant l’établissement des Écoles chrétiennes,pour l’instruction des enfants du pauvre peuple,Lyon,1666年)【原本:B.M.Lyon,ms 1613,fo2】,引文来自G.康柏雷(G.Compayré),“夏尔·德米亚和里昂初级教育的起源”,《里昂历史学刊》(Revue d’histoire de Lyon),第4卷,1905年,第250页。

23. J.-B.德拉萨尔,《关于负责年轻人教育的所有人员,尤其是基督教学校修士会的退省时间的思考》(Méditations pour le tems de la retraite à l’usage de toutes les personnes qui s’employent à l’éducation de la jeunesse;et particulièrement pour la retraite que font les Frères des écoles chritiennes pendant les vacances,1reéd.,Rouen:Le Prévost,1730年),收录于《全集》中,前引著作,第464—465页。

24.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Conduite des écoles chrétiennes divisées en deux parties,1reéd.,Avignon:Chastanier,1720年),收录于《全集》中,前引著作,第645页。

25. C.德米亚,《旨在让穷苦大众的孩子接受教育,针对里昂市长、官员和主要居民的关于成立基督教学校的谏书》,引文来自G.康柏雷,“夏尔·德米亚和里昂初级教育的起源”,第252—254页。

26.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80—681页。尼古拉·巴雷的作品中同样可以发现针对女子学校的同样的关心。“接收儿童的方式”,《全集》,前引著作,第278页。关于制定初级学校经过调整的课程安排所带来的真正变革,布瓦西桑阿瓦的夏尔特教区的农村教堂神甫在1760年所写的关于制定类似课程安排的学校的思考中有清楚的表述:“在这个堂区,确定上课和下课的时间很困难。不同的季节有着不同的时间。确切来说,人们白天一边上课,一边等着学生到来。如果规定一个让他们来上学的确定时间,他们根本就不会来了”。参见A.帕里斯(A.Paris),“布瓦西桑阿瓦的修道院长勒巴神甫(Lepas),18世纪农村生活的见证人:从宗教生活到日常生活”,《朗布依埃和伊夫林省历史和考古协会学术论文和文献》(Mémoires et Documents de la Société historique et archéologique de Rambouillet et de l’Yveline),第35卷,1977—1981年,第120页。

27. J.德·巴唐库尔(J.de Batencour),《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L’Escole paroissiale ou la manière de bien instruire les enfans dans les petites escoles par un prêtre d’une paroisse de Paris,Paris:Pierre Targa,1654年)。关于这篇文章,参见Y.普泰,“教堂学校的创造者及其当时的一些用途”,《吉耶纳地区收藏爱好者协会公告》(Bulletin de la Société des bibliophiles de Guyenne),第32年,第77期,1963年1—6月,第27—50页;R.沙尔捷(R.Chartier),M.-M.康贝尔(M.-M.Compère)和D.朱利亚(D.Julia),《16—18世纪的法国教育》(L’Éducation en France du XVIe au XVIIIe siècle,Paris:Société d’édition d’enseignement supérieur,1976年),第114—136页;D.朱利亚,“教堂学校中的教理讲授课程(1654年)”,收录于P.科林(P.Colin),E.热尔曼(E.Germain),J.容舍雷(J.Joncheray)和M.维纳尔(M.Venard)主编,《法国教理讲授起源》(Aux origines du catéchisme en France,Tournai:Deschée,1989年),第160—187页。

28. 参见M.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Surveiller et Punir. Nai-ssance de la prison,Paris:Gallimard,1975年),第172—196页。

29.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598—604页。

30. 同上书,第629页。

31. 同上书,第23章,第5条,“解决课程持续时间的方法”,第714—716页。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精细计算出一定数量的学生阅读每个水平级的三行话所需要的时间。

32. 同上书,第606页和第620页。同参见第11章,第3条,第649页。必须同样警惕祷告和弥撒的出席情况。同上书,第631—637页。

33. 同上书,第633—634页。

34. 这就是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所定义的“放浪”,同上书,第679页。

35. 同上书,第649—650页。

36. 同上书,第12章,“在基督教学校使用的一些手势符号”,第649—653页。

37. 同上书,第23章,“学生的座位安排和课堂的管理规定”,第1条。“关于学生在班级和适合自己的位置的分配”,第709—710页。这些条款在《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中重新被提及,前引著作,第62—64页。

38. 同上书,第698页。在《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中(前引著作,第53页),“学校的位置必须尽可能远离左邻右舍,不要面朝街道,应位居其后”。对于尼古拉·巴雷的慈善学校中的女教师而言,班级“一般只能有70—80个孩子”。(N.巴雷,《城市、郊区和村庄中建立的圣童耶稣基督教和慈善学校的规章和纪律》,前引著作,第209页)

39. 同上书,第710页。

40. 同上书,第693—696页,在《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中,人们可以发现一个与公务人员类似的组织结构,前引著作,第95—107页。

41. M.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前引著作,第179页。

42.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78页。

43. 同上书,第680页。

44. 同上书,第681页。

45. N.巴雷,“接收儿童的方式”,前引著作,第277—279页。

46.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706—707页。无论如何,父母“粗心大意而且有寄生虫”的孩子要与那些“干净整洁、没有寄生虫的孩子区分开来”(第710页)。

47. 同上书,第13章,“花名册”,第653—658页。J.-B.德拉萨尔亲自从兰斯的学校或公主大街和圣普拉西德大街的巴黎学校那里收集了一些学生卡片的模板。

48. 同上书,第666页。《基督教学校兄弟会共同规则》(Règles communes des Frères des écoles chrétiennes)第8章中有同样的表达,“关于修士在给予学生惩罚时的行为方式”,收录于《全集》中,前引著作,第9—10页。同参见J.德·巴唐库尔的《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前引著作,第40—41页。

49. J.-B.德拉萨尔,“1709年1月27日写给罗伯特修士的信”,收录于《全集》中,前引著作,第547页。同参见1709年4月26日写给同一个人的信件,第548页,以及未写明日期的信件,第558页和564页。

50.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61页和702页;《基督教学校兄弟会共同规则》,前引著作,第9页。在《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中,教师必须克制自己不去“轻吻”或“爱抚”学生。

51. J.-B.德拉萨尔,《基督教学校兄弟会共同规则》,前引著作,第9页。

52.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80—681页。

53. 同上书,第15章,“一般在言谈之前的惩罚”,第661页。

54. 同上书,第675—677页。

55. 同上书,第660—674页。同参见巴黎圣安娜女子修会的规定,它宣称小女孩“没有思想,也没有准确的记忆力,理解和记住的内容寥寥无几”,“无论如何,对她们的要求不应超过上帝已经给予的和她们所力所能及的。”这篇写于1698年的文献被M.索奈(M.Sonnet)所引用,《启蒙运动时期的女子教育》(L’Éducation des filles au temps des Lumières,Paris:Éd. du Cerf,1987年),第228—229页。

56. 参见《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中的有关建议,前引著作,第238页。

57.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97页。每个班级中都有“书本的发放人和收集人”,她们负责将书发给修道院院长认可的、家庭贫困无力购买书的学生。

58.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06页。

59. 参见J.-B.德拉萨尔致沙尔特戈戴德玛莱地区主教的陈情书,该文献被Y.普泰引用,《17世纪与拉萨尔学校起源:关于1651—1719年让—巴蒂斯特·德拉萨尔的教学与宗教著作的成因研究》,前引著作,第2卷,第159—160页。

60.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05—615页。

61. J.-B.德拉萨尔对写作的重视强调了这种旨在吸引城市各种手工业者的教育的职业层面。但这位基督教学校修士会的创始人在提倡免费写作教育时,却也破坏了写作市场,并反对专职写作行会所要求的垄断,因而引发无尽冲突:参见J.埃布拉尔(J.Hébrard)修订的“优秀的写作:16—18世纪间法国的写作大师的艺术”,《意大利、地中海和罗马法语学校的融合》(Mélanges de l’École française de Rome,Italie et Méditerranée),第112卷,1995年,第473—523页。

62. J.-B.德拉萨尔,《一分为二的基督教学校的管理》,前引著作,第615—626页。

63. 同上书,第717页。

64. 同上书,第24章,“不同课程间学生的变化”,第716—729页。

65. 同上书,第717页。同样,“非常聪明、记忆力好”的小孩子即使在具备了能力后,也不会有层级的变化,“不然他们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来学校上学。”

66. 参见N.巴雷,“致上帝最伟大的荣耀。基督教学校中的日常规定”,收录于《全集》中,前引著作,第248—260页。爱说话的学生嘴里要被塞上东西,“不认真学习的”学生要戴上驴耳朵,“撒谎的学生”戴上红舌头,“如果撒的谎很大”就要被鞭打。

67. 同上书,第252—261页。

68. 参见J.-P.巴尔代(J.-P. Bardet),《17世纪和18世纪的鲁昂:社会空间的变化》(Rouen aux XVIIe et XVIIIe siècles. Les mutations d’un espace social,Paris:Société d’édition d’enseignement supérieur,1983年),第248页。

69. 关于17世纪荷兰画家所传达的信息,参见杰若恩·J.H.德克(Jeroen J.H.Dekker)的作品,第1卷,第374—401页。

70. 18世纪初,普瓦捷大主教拉普瓦波·德·韦尔特利库(La Poype de Vertricu)出版了《普瓦捷教区慈善学校教育方法》(Méthode des écoles charitables pour le diocèse de Poitiers),该书大量借用了《堂区学校或小学中由巴黎教区神甫对儿童进行良好教育的方式》中的条款。参见C.乌尔索(C.Urseau),《1789年以前昂热教区的初级教育研究:未出版文献,第一系列》(Études sur l’instruction primaire avant 1789 dans le diocèse d’Angers. Documents inédits. Première série,Paris:Picard,2eéd.,1893年)。

71. 参见N.L.弗朗索瓦·德·纳沙托(N.L.François de Neufchâteau),《阅读实用方法》(Méthode pratique de lecture,Paris:P.Didot,an VII),第38—42页。

72. 参见R.沙尔捷,M.-M.康贝尔和D.朱利亚,《16—17世纪的法国教育》,前引著作,第82—84页。

73. 参见M.索奈,《启蒙运动时期的女子教育》,前引著作,第80—82页。

74. 居民超过50 000人的城市中的比率为14.6%,人数在10000—50000的城市为22.7%,人数在2000—10000的城市为39.3%(R.沙尔捷,M.-M.康贝尔和D.朱利亚,《16—17世纪的法国教育》,前引著作,第81页)。

75. 参见O.托斯蒂神甫(O.Tosti)公布的资料,“起源:圣若瑟·加拉桑的魅力再发现以及对如今和未来的慈善学校的指引”,《初级学校档案》(Arichivum scholarum piarum),第32期,1992年,尤其是第49—53页:“关于公立学校如何教育贫困儿童既识字又敬畏上帝的简报”。

76. C. 韩礼士(C.Hinrichs),《普鲁士与虔诚派:勃兰登堡—普鲁士虔诚派的宗教社会改革运动》(Preussentum und Pietismus. Der Pietismus in Brandenburg-Preussen als religiös-soziale Reformbewegung,Göttingen:Vandenhoeck & Ruprecht,1971年); M.布雷希特(M.Brecht)主编,《虔诚派的历史》第一卷《17世纪上半叶的虔诚派》(Geschichte des Pietismus, t.I,Der Pietismus vom siebzehnten zum frühen achtzehnten Jahrhundert),1993年,第490—496页;第二卷《18世纪的虔诚派》(Der Pietismus im 18. Jahrhundert),Göttingen:Vandenhoeck & Ruprecht,1995年。

77. M.泰勒(M.Thale)主编,《弗朗西斯·普雷斯自传(1771—1854年)》(The Autobiography of Francis Place(1771—1854年),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2年),第41—42页。

78. 参见L.-S.梅西耶(L.-S.Mercier),J.-C.博奈(J.-C.Bonnet)指导,《巴黎风情画》(Tableau de Paris,Paris:Mercure de France,1994年),第1卷,第119章,第290页。资料可追溯至1783年。

79. L.-S.梅西耶,“圣雅克之歌”,共和9年雨月,文献被L.贝克拉尔(L.Béclard)引用,《大革命前(1740—1789年)的塞巴斯蒂安·梅西耶以及未发表文献所揭示的生平、作品和时期》(Sébastien Mercier,sa vie,son œuvre,son temps d’après des documents inédits. Avant la Révolution (1740—1789),Paris:Honoré Champion,1903年),第7—8页。同参见《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第1卷,第405章,第1106—1107页,该章用于讲述梅西耶9岁时作为走读生所进入的巴黎四国中学。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生于1740年。

80. D.罗什(D.Roche),《我的生活日志:18世纪的玻璃商学徒雅克—路易·梅内特拉》(Journal de ma vie. Jacques-Louis Ménétra,compagnon vitrier au XVIIIe siècle,Paris:Montalba,1982年),第31页和35页。

81. P.阿里耶斯(P.Ariès),《旧制度下的儿童与家庭生活》(L’Enfant et la Vie familiale sous l’Ancien Régime,Paris:Plon,1960年),第408—458页。

82. 同上书,第457页。

83. 同上书,第414页。

84. 参见A.法尔热(A.Farge)对此所进行的恰当思考,《脆弱的生命:18世纪巴黎的暴力、权力和团结》(La Vie fragile. Violence,pouvoirs et solidarité à Paris au XVIIIe siècle,Paris:Hachette,1986年),第405—408页。

85. J.-P.巴尔代,《17世纪和18世纪的鲁昂:社会空间的变化》,前引著作,第172—174页和184—186页。

86. M.加登(M.Garden),《18世纪的里昂和里昂人》(Lyon et les Lyonnais au XVIIIe siècle,Paris:Les Belles Lettres,1970年),第405—408页。

87. L.-S.梅西耶,《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第2卷,第1023页。文献可追溯至1789年。

88. 参见A.帕尔代莱—加拉布伦(A.Pardailhé-Galabrun),《私生活的诞生:15—18世纪的3000户巴黎家庭》(La Naissance de l’intime. 3000 foyers parisiens,XVe-XVIIIe siècle,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88年),第235—239页。

89. 同上书,第325—329页。

90. 参见J.热利(J.Gélis),M.拉热(M.Laget)和M.-F.莫雷尔(M.-F.Morel),《走入生活:传统法国的出生与儿童》(Entrer dans la vie. Naissances et enfances dans la France traditionnelle,Paris:Gallimard-Julliard,1978年),第93—95页;M.拉热,《出生:临床时代前的分娩》(Naissances. L’accouchement avant l’âge de la clinique,Paris:Éd. du Seuil,1982年)。18世纪发现的比率为1000个分娩案例中有10—20个婴儿死亡(双胞胎出生时比率上升至45‰)。参见J.-P.巴尔代,《17世纪和18世纪的鲁昂:社会空间的变化》,前引著作,第364—368页。

91. M.加登,《18世纪的里昂和里昂人》,前引著作,第141—146页。同参见A.佩努勒(A.Perrenoud)的文章,“17世纪日内瓦面对死亡的社会不平等现象”,《人口》(Population),第30卷,1975年,第221—243页。

92. 在欧洲不同的国家,对于在医院里被遗弃的婴儿有大量的文献可查,与医院不同的是,当代人们并没有对孤儿院的整体状况进行研究。我们有必要描绘一份欧洲孤儿院地图并思考,孤儿院是否曾经是抚养儿童的典范,被遗弃儿童的大量减少是否与孤儿院的推广有关。所有这些似乎符合德国北部的情况。参见M.梅伊曼的《弃儿、孤儿、儿童的死亡:当代社会的责任》,前引著作,第259—312页。

93. 安娜·菲永(Anne Fillon)最近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在法国西部很常见的做法,即将寄宿的孤儿进行拍卖,主要是在星期天堂区弥撒之后进行拍卖:直到1755年,中标人中差不多四分之三都是有子女的夫妇。见菲永“星期天的孤儿”(Les orphelins du dimanche),见于J.-P.巴尔代和M. 福瓦西尔(M. Foisil)主编的《生命、死亡、信仰、时间:赠皮埃尔·肖努的文集》(La Vie,la Mort,la Foi,le Temps. Mélanges offerts à Pierre Chaunu,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93年),第127—145页。

94. 《我的生活日记》,前引著作,第30—34页。

95. 见M.拉热,《出生:临床时代前的分娩》,前引著作,第282—306页。

96. 参见W.泰沃波德(W. Theopold)《儿童的许愿画》(Das Kind in der Votivmalerei,Munich:Thiemig,1981年); M.-F. 莫雷尔“各种危险并有的时期:根据还愿画了解到的幼童和事故(16—19世纪)”(Le temps de tous les dangers:petite enfance et accidents d’après les ex-voto (xvie-xixe siècle)),见于A.布兰夏尔(A. Blanchard)、H.米歇尔(H. Michel)和E.皮拉基耶(E. Pélaquier)主编《现代时期法国南部孩子出生、童年、教育:1996年3月15日和16日拉热回忆中的学习记录》(Naissance,Enfance,Éducation dans la France méridionale à l’époque moderne. Actes des Journées d'études des 15 et 16 mars 1996 en souvenir de Mireille Laget,Montpellier:Université Paul-Valéry,1998年),第143—192页。

97. 见A. 比多(A Bideau)、J.杜巴基耶(J.Dupâquier)和H.古铁雷斯(H. Guttierez),“量化的死亡”(La mort quantifiée),见于J. 杜巴基耶主编《法国人口史》(Histoire de la population française),卷II “从文艺复兴到1789年”,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88年,第222—225页。18世纪下半叶婴儿死亡率的下降原因一方面是妇产医学的进步,另一方面是母亲身体状况比以前好。有关欧洲不同的婴儿死亡率对照表,参见J.-C.桑戈依(J.-C. Sangoï)的新作“18世纪西欧的婴儿死亡率”,载于R.福西埃(R.Fossier)《中世纪和现代欧洲的幼童:第十六届弗拉兰修道院历史国际日记录》(La Petite Enfance dans l’Europe médiévale et moderne. Actes des XVIe Journées internationales d'histoire de l’abbaye de Flaran,septembre 1994,Toulouse:Presses Universitaires du Mirail,1997年),第191—210页。

98. 参见 E. A.里格利(E. A.Wrigley)和R. S.斯科菲尔德(R. S. Schofield)的《英国人口史:1541—1871年,重组家庭》(The Population History of England,1541—1871. A Reconstruction,Edward Arnold,1981年),第57页;E. A.里格利和R. S.斯科菲尔德“英国重组家庭人口史:1600—1799年汇总”(English Population History from Family Reconstruction:Summary Results,1600—1799),《大众研究》,卷XXXVII,1983年,第157—184页。

99. A.布朗德斯特尔摩(A. Brandström)“1750—1950年瑞典婴儿死亡率下降的历史与现状研究”,载于C. A. 科尔西尼(C. A. Corsini)和韦亚佐(P. P. Viazzo)《1800—1950年欧洲婴儿死亡率下降》(The Decline of Infant Mortality in Europe 1800—1950,Florence:Unicef-Istituto degli Innocenti,1993年),第19—34页。

100. 作为举例,请参见A. 夏莫(A. Chamoux)的研究,“18世纪末兰斯的弃儿”(L’enfance abandonnée à Reims à la fin du XVIIIe siècle ),《历史人口年鉴》(Annales de démographie historique),第10卷,1973年,第263—301页;J.-P.巴尔代,《17世纪和18世纪的鲁昂:社会空间的变化》,前引著作,第331—346页。在兰斯,弃儿死亡率高达482‰;在鲁昂,91%不足1岁的弃儿死亡,不足7%的弃儿能够活到7岁。在旧制度下最后十年,为了分析首都的弃儿在乳母照顾下可怕的死亡率,可参看M.拉席韦(M. Lachiver)的研究报告“旧制度结束时弃儿的命运:以曼托瓦地区四个村庄为例”,载于J.-P.巴尔代和F.勒布伦 《衡量和理解:送给雅克·杜巴基耶的合集》(Mesurer et Comprendre. Mélanges offerts à Jacques Dupâquier,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93年),第291—305页。四年之间就见证了二十多个婴儿在家中夭折的乳母并不少见。

101. 参见J.-P.巴尔代,《17世纪和18世纪的鲁昂:社会空间的变化》,前引著作,第368—372页。

102. 同上书,第300页,在鲁昂,交给乳母的孩子比例为贵族家庭71%,作坊主家庭64%,手工业者51 %,工人家庭只有41%。

103. 参据特隆(Tenon)对1771—1776年所做的统计以及“针对照顾手工艺人的子女以及婚生儿童的乳母的管理所”的文献资料。参见A.夏莫的“婚生孩子交给乳母照料和死亡率”,《历史人口年鉴》,第10卷,1973年,第418—429页;为分析这一统计,见上面A.比多、J.杜巴基耶和H.古铁雷斯引用的“量化的死亡”,第229页。还可参见G. D.苏斯曼(G. D. Sussman)《出售母乳:1715—1914年法国的乳母生意》(Selling Mothers’Milk. The Wet-Nursing Business in France,1715—1914,Urbana-Chicago-Londres: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82年),第36—72页。

104. 参见加登的《18世纪的里昂和里昂人》,前引著作,第116—140页。

105. 有关法国,见M.-F.莫雷尔“18世纪法国哺乳理论和实践”,《历史人口年鉴》,第13卷,1976年,第393—427页。对于更为广泛的综合论述,见V.费尔德(V. Fildes)《乳房、奶瓶和婴儿》(Breasts,Bottles and Babies,Edinbourg: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1986年);以及同一作者所著《从古代到当今的乳母》(Wet Nursing. A Histor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Oxford:Basic Blackwell,1988年),第79—126页。

106. 有关这点,参见E. 肖特《现代家庭的诞生》(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Family,New York:Basic Books,1975年);法语版:Naissance de la famille moderne,XVIIIe-XXe,Paris:Éd. du Seuil,1977年。

107. 参见R.特鲁巴赫(R. Trumbach)《平等家庭的崛起:18世纪英格兰贵族亲属间的关系和家庭关系》(The Rise of the Egalitarian Family. Aristocratie Kinship and Domestic Relations in Eighteenth Century England,New York-San Francisco-Londres:Acaderuic Press,1978年),第201—202页。

108. 见G.卡尔维(G. Calvi),《道德契约:现代托斯卡纳的母亲和孩子》(Il contratto morale. Madri e figli nella Toscana moderna,Rome-Bari:Laterza,1994年),第109—110页;M.-F. 莫雷尔“18世纪法国哺乳理论和实践”,前引著作,第409—410页。

109. A.-F.普鲁斯特·鲁瓦耶(A.-F. Prost de Royer),《有关看管孩子的论文……》(Mémoire sur la conservation des enfants...,Lyon:Aimé Delaroche,1778年),第12页; M.加登的《18世纪的里昂和里昂人》,前引著作,第137—138页。

110. G. D. 苏斯曼曾对塞纳河瓦兹省(E 2644)的省档案馆里保存的资料进行过研究,《出售母乳》,前引著作,第74—79页。参见1783年6月16日、7月17日和25日、11月3日以及1784年4月12日、13日和12月30日的信函。我们严格地遵守这些通信的拼写。

111. 塞纳河瓦兹省的省档案馆,E 2644,1784年3月4日、12月13日、14日的信函。

112. 出处同上,1783年7月25日的信函。

113. 出处同上,1784年12月30日的信函。1784年4月12日孩子长出第十二颗牙,我们可以推测孩子出生于1782年12月。

114. 出处同上,1783年7月17日的信函。

115. 出处同上,1784年3月4日的信函。“小童帽”是系在下巴上的无边软帽。

116. 出处同上,1784年12月13日的信函。

117. 出处同上,1785年4月7日的信函。

118.A.法尔热引述和分析的内容,《脆弱的生命:18世纪巴黎的暴力、权力和团结》,前引著作,第66—68页。

119. 见法尔热《18世纪城市中各种事物的普通过程》(Le Cours ordinaire des choses. Dans la cité du XVIIIe siècle,Paris:Éd. du Seuil,1994年),第47—63页。

120. 参见米歇尔·曼松在上卷中的作品。

121. 《我的生活日记》,前引著作,第35—36页。

122. 见J.-P.巴尔代的发言稿,《历史人口年鉴》,第10卷,1973年,第297—298页 ;D.罗什 《巴黎人民:关于18世纪大众文化的论著》(Le Peuple de Paris. Essai sur la culture populaire au XVIIIe siècle,Paris:Aubier-Montaigne,1981年),第249—251页。

123. 见法尔热,《脆弱的生命:18世纪巴黎的暴力、权力和团结》,前引著作,第35—36页。

124. 见法尔热,《生活在18世纪的巴黎街头》(Vivre dans la rue à Paris au XVIIIe siècle,Paris:Gallimard-Julliard,1979年),第85—87页和97页。

125. 见D.罗什《外表文化:17—18世纪服装史》(La Culture des appa-rences. Une histoire du vêtement XVIIe-XVIIIe siècle,Paris:Fayard,1989年),第205—210页。同样请参见法朗西斯·帕拉斯在其《自传》中有关男孩服装的评注,前引著作,第61—62页:“人们一点也不关注男孩的服装,也不关注男孩在这方面是否得体,当时男孩穿的服装普遍很差。”

126. 瓦朗坦·雅梅雷—杜瓦尔的《回忆:18世纪一位农民的童年和教育》(Mémoires. Enfance et éducation d’un paysan au XVIIIe siècle),J.-M.古勒莫(J.-M. Goulemot)编,Paris:Le Sycomore,1981年,第113页。

127. A.法尔热引用的《生活在18世纪的巴黎街头》,前引著作,第62页。

128. “托马斯·霍尔克罗夫特的生活”(The Life of Thomas Holcroft),见P. P.豪(P. P. Howe)的《威廉姆·哈兹里特全集》(The Complete Works of William Hazlitt),卷III,Londres et Toronto,J. M. Dent Sons,1932年,第14页。法朗西斯·帕拉斯也提到过他父亲的暴力,“他父亲从不跟孩子讲究说话的方式,小男孩也从不敢冒险地向他提问题,因为早就知道唯一的回答就是猛揍一顿。”(《法朗西斯·帕拉斯自传》,前引著作,第59页)

129. 《我的生活日记》,前引著作,第34—40页。很不幸的是,在雅克-路易·梅内特拉自传中无法明确标明这些故事叙述的时间。

130. 为了避免父亲酗酒,雅克-路易·梅内特拉十分小心地将他的钱拿出来放在他工作罩衫的口袋里:“这样可使这位亲爱的大人安静和‘休息’一段时间”。同上书,第40页。

131. 法尔热,《生活在18世纪的巴黎街头》,前引著作,第232—233页。这是福布尔·圣雅克大街上的一个壁纸工人,他烂醉如泥,殴打妻子,把2岁半的儿子“眼睛上方也打伤”。

132. D.罗什,《巴黎人民》,前引著作,第256—273页;T. 布伦南(T. Brennan),《18世纪巴黎公共饮用水和大众文化》(Public Drinking and Popular Culture in Eighteenth-Century Pari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8年)。

133. 《我的生活日记》,前引著作,第34页。巴黎的谣言似乎也传到外省:参见B.马亚尔(B. Maillard)“图尔市的谣言(1750)”,《布列塔尼与西部地区年鉴》第103卷,1996年,第83—92页;自公布绑架之日起,父亲们就请假外出找自己的孩子。

134. 见A.法尔热《脆弱的生命:18世纪巴黎的暴力、权力和团结》,前引著作,第78页。

135. 有关这一案件,参见A. P.埃尔罗(A. P. Herlaut)“1720—1750年间在巴黎儿童的绑架”, 《历史评论》第139卷,1922年,1—4月,第43—61页和202—223页; C. 罗蒙(C. Romon)“沙特莱档案馆中绑架儿童事件(1749—1750年)”,《历史评论》第587期,1983年7—9月,第55—95页。A.法尔热和J.雷韦尔《大众逻辑:巴黎1750年绑架儿童事件》(Logiques de la foule. L’affaire des enlèvements des enfants Paris 1750,Paris:Hachette,1988年);P.皮亚桑扎(P. Piasenza)的《警察和城市:17、18世纪巴黎的秩序、冲突和骚乱》(Polizia e città. Strategie d’ordine,conflitti e rivolte a Parigi tra Sei e Settecento,Bologne:II Mulino,1990年),第7—41页。

136. A.法尔热和J.雷韦尔,《大众逻辑》,前引著作,第93页。在议会调查期间,警察勒·布朗被革职,他出示了贝利埃警察总监的命令,他下令逮捕聚集在一起的“放荡者和无业游民”,但他同时建议慎重地行动,“避免叛乱”,建议只逮捕“不招供”的人,对有产阶级家庭的孩子只是恐吓一番。(A. P. 埃尔罗,“1720—1750年间在巴黎儿童的绑架”,第212页)。

137. A.法尔热和J.雷韦尔,《大众逻辑》,前引著作,第94页;P .皮亚桑扎“警察和城市:17、18世纪巴黎的秩序、冲突和骚乱”,前引著作,第34页,对被逮捕的孩子进行了统计,获得结果是,孩子平均年龄为16岁。

138. A.法尔热和J.雷韦尔,《大众逻辑》,前引著作,第94—96页;皮亚桑扎“警察和城市:17、18世纪巴黎的秩序、冲突和骚乱”,前引著作,第30页。有关在逮捕期间父母的反应,参见A.法尔热的《脆弱的生命:18世纪巴黎的暴力、权力和团结》,前引著作,第69—77页。

139. 有关工作中的儿童,下文中将看到塞尔热·夏萨涅(Serge Chassagne)的文章,第224—272页。也可参见“现代和当代历史杂志”号外刊,“16—20世纪的学徒”,第40卷,1993年7—9月。千万不要忘记临时儿童劳动者,如在巴黎的萨瓦地区的清扫烟囱的童工:参见布勒伊·蓬布里昂修道院院长《使身在巴黎的萨瓦人有尊严地接受教育的初始规划》(Projet d'un établissement de commencé pour élever dans la piété les savoyards qui sont dans Paris,Paris:Coignard,1765年);L.-S. 梅西耶的《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卷 I,第839—841页;M.福赛耶,《旧制度下与19世纪上半叶的巴黎慈善学校》,前引著作,第60—61页;B.莫拉斯(B. Mouraz)“在18世纪的巴黎,蓬布里昂修道院院长和萨瓦的移民”,《萨瓦历史与考古协会论文与档案》(Mémoires et Documents de la Société savoisienne d’histoire et d'archéologie),第94卷,Chambéry,1992年,第105—112页。

140. A.法尔热和J.雷韦尔,《大众逻辑》,前引著作,第106页。

141. 阿尔让松侯爵,《未出版的回忆录和日记》(Mémoires et Journal inédit,Paris:Jannet,t. III,1857年),第331页。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1783年向他提到传言:“四十年前,一个奇怪并且非常荒唐的谣言突然传播开来,一位王子和一些公主想用小孩的鲜血洗澡” 。(《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卷II,第991章,第1413页)

142. 《我的生活日记》,前引著作,第34页。

143. C. 法布尔—瓦萨(C.Fabre-Vassas),《独特的牲口:犹太人、基督徒和猪》(La Bête singulière. Les juifs,les chrétiens et le cochon,Paris:Gallimard,1994年),第168—169页。

144. 自1739年复活节以来,路易十五就不再患有瘰疬病;参见M.布劳什(M. Bloch),《会魔术的国王:法国和英国有关授予国王权势超自然特性的研究》(Les Rois thaumaturges. Étude sur le caractère surnaturel attribué à la puissance royale particulièrement en France et en Angleterre,Strasbourg:Publications de la Faculté des Lettres de Strasbourg,1924年),第397—398页。

145. A.法尔热和J.雷韦尔,《大众逻辑》,前引著作,第111—120页。

146. 菲利普·阿里耶斯,“避孕法的贡献:肖塞和塞韦妮夫人”,《人口》(Population),第9卷,1954年,第692—698页;见“1943—1983年回忆录论文”(Contributions à l’histoire des pratiques contraceptives:chaucer et Mme de Séviguè),Paris,Éd. du Seuil,1993年,第319—328页。

147. 菲利普·阿里耶斯,《18世纪以来法国人口史及法国人对生活的态度》(Histoire des populations françaises et de leurs attitudes devant la vie depuis le XVIIIe siècle,Paris:Self,1948年);再版缩减本,Paris:Éd. du Seuil,1971年。

148. 最有说服力和最详细的论证是J.-P.巴尔代的论证,《17世纪和18世纪的鲁昂:社会空间的变化》,前引著作,第262—288页;有关巴黎情况,见同一作者的“18世纪巴黎对生命的接受和拒绝”,见 J.-P.巴尔代和M. 福瓦西尔主编的《生命、死亡、信仰、时间》,前引著作,第67—83页; 有关日内瓦的情况,A.佩勒努(A. Perrenoud),“17世纪日内瓦社会的不平等”,“城市人口的社会变量:以18世纪日内瓦为例”,见于《15—20世纪城市人口统计》(Démographie urbaine XV-XXe siècle),里昂,里昂地区经济和社会史研究中心,第8期,1977年,第143—172页。有关这一问题最好的综述是A. 比多和J.-P.巴尔代的“生育力”,见J.杜巴基耶主编的 《法国人口史》,前引著作,卷II,第373—398页。然而,作者对菲利普·阿里耶斯的论题提出强烈的异议。在英国不同的精英阶层,有关避孕早期的发展,参见L.斯通(L. Stone)《英国的家庭、性与婚姻》(The Family,Sex and Marriage in England,New York:Harper & Row,1977年),第415—424页;R.特鲁巴赫《平等家庭的崛起》,前引著作,第170—176页。

149. 尤其要参见L.斯通《英国的家庭、性与婚姻》,前引著作,第221—269页;菲利普·阿里耶斯和G. 杜比(G. Duby)主编《私人生活史》卷III,《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时期》(Histoire de la vie privée,t. III,De la Renaissance aux Lumières,Paris:Éd. du Seuil,1986年)。

150. A. 帕尔代莱—加拉布伦“私生活的诞生”,前引著作,第255—267页。有关精英阶层内部变化的分析,参见P. 桑顿(P. Thornton)《17世纪英国、法国和荷兰的内部装修》(Seventeeth Century Interior Decoration in England,France and Holland,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78年);M. 埃莱布—维代(M. Eleb-Vidai)和A.德巴雷·布兰夏尔“私生活建筑:住宅和精神状态(17—19世纪) ”(Architectures de la vie privée. Maisons et mentalités (XVIIe-XIXe siècle)),布鲁塞尔,现代建筑档案馆,1989年。

151. 尼古拉·勒加缪·德梅齐埃《建构工程学或建筑艺术与情感的类比》(Le Génie de l'architecture ou l’Analogie de cet art avec nos sensations,Paris:chez l’auteur et Benoît Morin,1780年),第8—9 页:“原则上必须总体介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人们能够承受什么样的豪华和舒适程度”。

152. 同上书,第217—218页。预设的套房含五个房间:“一个前厅,一个做作业的大房间,一个非常大的卧室,足可放下需要的床尤其是女管家的床,一个衣橱和内衣间以及最后一个女保姆用的房间”。

153. 同上书,第220—221页。

154. 参见C.费尔柴尔德(C. Fairchilds)《家庭内的敌人:旧制度下的法国佣人及其主人》(Domestic Enemies. Servants and Their Masters in Old Regime France,Baltimore et Londres: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4年),第195页。

155. 奥迪热(Audiger)《城市与农村中被管理的家族、领主管理家族的方法以及所有官员和其他仆人的义务》(La Maison réglée et l’Art de diriger la maison d’un grand seigneur et autres,tant à la ville qu’à la campagne,et le devoir de tous les Officiers et autres domestiques en général,Paris:Nicolas Legras,1692年),第80页和91—92页。有关英国情况和建议将孩子交给乳母的分析,见P.克劳福德(P. Crawford)“吃奶的孩子:17世纪的英国成人对照料一岁以内孩子的态度”(The Sucking Child:Adult Attitudes to Child Care in the First Year of Life in Seventeenth-Century England,Continuity and Change,卷I,1986年),第23—51页。

156. 《M.格罗斯莱部分自撰的生平;由迈迪厄神甫继续完成并出版》(Vie de M. Grosley écrite en partie par lui-même;continuée et publiée par l’abbé Maydieu,Paris:Théophile Barrois le Jeune,1787年),第4页。

157. 《勒蓬德内穆尔自述的童年和青年》(L’Enfance et la Jeunesse de Du Pont de Nemours racontées par lui-même,Paris:Plon,1906年),第60—61页。这个孩子当时还不到3岁。

158. 《罗兰夫人回忆录》(Mémoires de Mme Roland),由P.德鲁(P. De Roux)编排并作注,Paris:Mercure de France,1966年,第204页。让娜—玛丽·菲利蓬(Jeanne-Marie Phlipon)生于1754年。

159. J.-C. 德塞萨茨(J.-C. Desessartz),《关于幼童身体教育的论文或有关国民获得较好体质的实用思考》(Traité de l’éducation corporelle des enfans en bas âge ou Réflexions pratiques sur les moyens de procurer une meilleure constitution aux citoyens,Paris:Hérissant,1760年);在第2版中,Paris:Croullebois et Théophile Barrois,共和历7年—1799年,第152页。

160. 同上书,第2版,“警告”第VIII—X页。

161. 参见R. 达恩顿(R. Darnton)《屠猫狂欢》(The Great Cat Massacre,New York:Basic Books,1984年),第215—256页; 法语版本:《屠猫狂欢:旧时代下法国的态度和信仰》(Le Grand Massacre des chats. Attitudes et croyances dans l'ancienne France,Paris:Robert Laffonl,1985年),第201—238页。

162. 参见R. 达恩顿的文章,同上书,第241页; 法语版本第224页。

163. 来自亚眠致罗兰夫人的信函,时间为1781年11月15日,见C.佩罗(C.Perroud)出版的《罗兰夫人信函》(Lettres de Mme Roland),卷I,1780—1787年。Paris:Imprimerie nationale,1900年,第53页。

164. 致罗兰夫人信函,时间为1781年11月20日。同上,第66页。

165. 伊丽莎白夫人的女傧相、马考(Mackau)的安杰列克—夏洛特1781年几乎天天跟其丈夫邦贝尔(Bombelles)侯爵通信,他当时是法国驻雷根斯堡(Ratisbonne)帝国议会的代表(塞纳河瓦兹省的省档案馆,E 432),信中对1780年7月1日出生的小路易·邦贝尔(绰号“糖果”)的身体(尤其是出牙情况)和进步情况无所不详。其时,她自己亲自给孩子哺乳。G. D. 苏斯曼最近对这一材料进行了研究,见《出售母乳》,前引著作,第86—93页。

166. L.-S. 梅西耶《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第466章,卷I,第1290页。

167. 特鲁巴赫《平等家庭的崛起》,前引著作,第208页和222—223页。

168. 奥迪热《城市与农村中被管理的家族、领主管理家族的方法以及所有官员和其他仆人的义务》,前引著作,卷II,第6章,“孩子的女管家”,第88—90页。

169. 参见M. 罗兰—米歇尔《夏尔丹》(Chardin,Paris:Hazan,1994年),第43—44页。

170. 费奈隆,《女孩的教育》(Éducation des filles,Paris:Pierre Auboin,Pierre Émery et Charles Clousier,1687年),第264—266页。

171. 参见M. 罗兰—米歇尔《夏尔丹》,前引著作,第32页和45页。

172. 《亨利埃特·德蒙比埃勒·于斯、费里埃尔侯爵夫人的论文式回忆录(1744—1837年)》(Souvenirs en forme de mémoires d’Henriette de Mombielle d’Hus,marquise de Ferrières-Marsay,1744—1837,Saint-Brieuc:Imprimerie René Prud'homme,1910年),第11—12页。18世纪末,小法朗索瓦—德勒内·夏多布里昂(生于1768年)每天早上跟姐姐一道前往圣·马洛(Saint-Malo)市的“各种宗教人士那儿,指导小孩阅读”,见夏多布里昂,《我的生活回忆录》(Mémoires de ma vie,1826年的手稿,J.-L.戈蒂埃(J.-L. Gautier)编纂和评注,Genève:Droz,1976年),第39—40页。

173. J. 米戈(J. Migault),《让·米戈日记或一个深受〈南特敕令〉被撤销之苦的普瓦图新教家庭的不幸(1682—1689年)》(Journal de Jean Migault ou Malheurs d’une famille protestante du Poitou victime de la révocation de l’édit de Nantes (1682—1689)),Y.克鲁姆—纳克尔(Y. Krume-nacker)推荐,Paris:Les Éditions de Paris,1995年,第78页。

174. 《盖恩夫人自撰生平》(La Vie de Mme Guyon écrite par elle-même)(1720年第一版),B. Sahler再版,Paris:Dervy-Livres,1983年,第22页和24—28页。

175. C.德·普让(C. de Pougens)《回忆与记忆》(Mémoires et Souvenirs,Paris:H. Fournier-Jeune,1834年),第3—4页和8页。

176. E.德马涅厄(E. de Magnieu)和普拉特(H. Prat)主编《萨布朗伯爵夫人和布夫莱尔骑士未发表的来往信函》(Correspondance inédite de la comtesse de Sabran et du chevalier de Boufflers,Paris:Plon,1875年),第45—46页。小埃勒泽尔·德萨布朗生于1774年。

177. “瓦卢瓦公爵和蒙庞西耶公爵的教育日志”(Journal de l’éducation de Messeigneurs les ducs de Valois et de Montpensier),1779年9月1日—1781年6月29日,国家档案馆,352 AP 8*,第9—10页。我们准备出版全文,在此之前出版的只是大量的引述。有关这一日志,参见G.安托纳蒂(G. Antonetti)的《路易—菲利浦》(Louis-Philippe,Paris:Fayard,1994年),第52—92页;D.朱利亚“奥尔良王子的太傅贝尔纳·博纳尔以及他的教育日记(1778—1782年)”,《意大利、地中海和罗马法语学校的融合》(Mélanges de l’École française de Rome. Italie et Méditerranée),卷CIX,1997—1,第383—464页。瓦卢瓦公爵当他“成为”男人时当时才5岁。

178. 国家档案馆,352 AP 8*,第22—23页。

179. 夏多布里昂《我的生活回忆录》,前引著作,第36—37页。

180. C.德·普让《回忆与记忆》,前引著作,第4页和7页。

181. 《格罗斯莱部分自撰的生平》,前引著作,第13页。

182. 同上书,第11,14页。《圣经》中带有解释的插图,每个插图下面都带有十分有用的解释,这些插图是特鲁瓦蓝色图书馆的其中一个标题:如,标记时间为1728年的插图由A.莫林(A. Morin)将其编成索引《特鲁瓦蓝色丛书描述性目录(德国人除外)》(Catalogue descriptif de la Bibliothèque bleue de Troyes (Allemands exclus),Genève:Droz,1974年),第126—127页 (第298期)。

183. 《格罗斯莱部分自撰的生平》,前引著作,第16页。神甫 N.德盖鲁瓦(N. Des Guerrois)著有《包含多位并未列入圣人生平但圣骨保留在特鲁瓦主教区和城市的法兰西圣人的生平、死亡和神迹在内的基督教神圣性》(La Sainteté chrestienne contenant les Vie,Mort et Miracles de plusieurs Saincts de France qui ne sont dans les Vies des Saincts,et dont les Reliques sont au Diocèse et Ville de Troyes,Troyes:chez Jean et François Jacquard,1637年)。

184. 国家档案馆,352 AP 8*,第40页。 有关宗教玩具(祭坛、教堂、礼拜堂、宗教娃娃等),请参见梅特韦—莫雷利(A. MettewieMorelli)“游戏功能的宗教意图:18—20世纪儿童的宗教游戏”,见于《基督教历史问题》(Problèmes d'histoire du christianisme),由J.普莱沃(J. Préaux)编辑,Bruxelles:Éd. de l'Université de Bruxelles,vol. VII,1976—1977年,第103—129页。

185. 出处同上,第176页,日期为1780年12月8日。风碾机是一个长长的木条。在其顶端,装有一个横杆,将旋转的风车翼片固定在横杆的两端。在《年轻士兵》(Le Jeune Soldat)(1738年)的雕刻画中,夏尔—尼古拉·科尚(Charles-Nicolas Cochin)表现了(根据夏尔丹如今已遗失的画)一个穿长罩衫的小男孩,带着一面鼓,右手拿着一个风碾机。参见罗兰—米歇尔,《夏尔丹》,前引著作,第272页。雕刻画题词是“我的愿望是没有忧虑、没有悲伤、平静安详:一个风车、一面鼓就是我的欢乐”。

186. 同上,第201页。这幅画至少有三个版本:1737年在沙龙的一个展品被保存在华盛顿国家画廊;1741年在沙龙的第二个展品现存伦敦国家画廊;第三个难以辨别出时间,现属于英国的特殊藏品。

187. 出处同上,第41页。

188. 出处同上,第55页和186页。

189. 夏多布里昂《我的生活回忆录》,前引著作,第38—41页和46—51页。

190. 《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和职业辞典》(Encyclopédi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des arts et des métiers),第13卷,Neuchâtel,Samuel Faulche,Paris:Le Breton,1765年,第245—246页。

191. 罗兰—米歇尔《夏尔丹》,前引著作,第45—47页、214页和216页。勒·巴于1741年刻有《早晨梳妆》,以及1757年的《良好教育》。

192. 有关这一主题,参见C.邓肯(C. Duncan)“法国艺术中快乐的母亲和其他新思路”,《艺术简报》(The Art Bulletin),第55卷,1973年,第570—583页。狄德罗曾做过长长的注解,格勒兹的《深受爱戴的母亲》;见狄德罗“沙龙”,由J.塞兹耐克(J. Seznec)编辑和主办,卷II,1765年,Oxford:Clarendon Press,第二版,1979年,第153—156页。“向大众布道,并且描绘出无法估量的十分感人的家庭幸福”。

193. 参见F.英格索尔—斯穆兹(F. Ingersoll-Smouse)“埃蒂埃娜·奥布丽几幅未发表的画”,《美术报纸》,1925年2月第67期,第77—86页。

194. 有关这点,参见I.布鲁阿尔—阿朗(I. Brouard-Arends)《18世纪法国文学中母亲的生活和形象》(Vies et Images maternelles dans la littérature française du XVIIIe siècle,Oxford:Voltaire Foundation,1991年)。

195. 埃皮纳夫人,《蒙布里扬太太的故事》(Histoire de Mme de Montb-rillant),全文由G. Roth出版,Paris:Gallimard,1951年,卷II,第78页。 同样也可见,同上,第51页:孩子“对于我来说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消遣,他们占据着我的全部心灵。在试图培养他们才智的同时,他们也培养了我的才智”。

196. 日期为1756年1月1日和3月1日的“致我儿子”的信第一次在日内瓦公布,1759年“我的印刷本”。这些信附在《蒙布里扬夫人的故事》中,前引著作,卷II,第518—528页 (引文,第519页)。

197. 同上书,第520—524页。

198. J. -J.卢梭《爱弥尔》(Emile),见《全集》(Œuvres complètes)。它在B.加涅宾(B. Gagnebin)和M.雷莱蒙编辑指导下出版,卷IV,Paris:Gallimard,“七星诗社文集”丛书,1969年,第261页。

199. 同上书,第317页。

200. 如果人们相信M.勒内致蒙布里扬的信,附在埃皮纳太太原《蒙布里扬太太的故事》中,前引著作,卷II,第528—530页,这封信似乎完全照抄卢梭的信,至少根据卢梭的信进行了改编。

201. 有关18世纪儿童“社会”教育这一思想,参见J. H.普拉姆(J. H. Plumb),“18世纪英国儿童的新世界”,《过去和现在》(Past and Present)1975年5月,第67期,第64—93页。

202. 参见G.韦加莱罗(G. Vigarello)《矫正的身体:教育权力史》(Le Corps redressé. Histoire d'un pouvoir pédagogique,Paris:Jean-Pierre Delarge,1978年),第31—40、68—76页。

203. 同上书,第79—87页,作者对N.安德烈·德布瓦莱卡尔(N.Andry de Boisregard)的书籍《对身体畸形小孩的矫形外科学或预防和矫正的艺术》(L’Orthopédie ou Art de prévenir et de corriger dans les enfants les difformités du corps)进行了分析,Paris:Lambert,1741年。

204. 参见J.巴莱克斯塞尔(J. Ballexserd),《有关这一问题的论文:如此众多小孩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什么……》(Dissertation sur cette question:quelles sont les causes principales de la mort d'un aussi grand nombre d'enfants...,Genève:Bardin,1775年)。

205. 有关这一点,参见P. 加米耶(P. Gamier)的论证《18、19和20世纪孩子所能做的事:走路、劳动、游泳》(Ce dont les enfants sont capables. Marcher,travailler,nager,XVIIIe-XIXe-XXe siècle,Paris:Métailié,1995年),第11—106页。

206. 同上书,第38—49页和65—74页。参见A. 拉维耶(A.Ravier)《新人的教育:关于卢梭〈爱弥尔〉一书的历史和批评论文》(L’Éducation de l'homme nouveau. Essai historique et critique sur le livre de l’ 《Emile》 de J.-J. Rousseau),Issou-dun,Éd. Spes,1941年,t. I,第153—201页。

207. J. -J. 卢梭《爱弥尔》,前引著作,第242页。

208. J. -J. 卢梭,“山中来信(1764)”、“第五封信”,见《全集》,卷III,Paris:Gallimard,“七星诗社文集”丛书,1964年,第783页。有关卢梭教育思想的感受,可以阅读G.皮(G. Py)的《卢梭和教育工作者:在18世纪法国和欧洲,有关让-雅克·卢梭教育思想财富的研究》(Rousseau et les Éducateurs. Élude sur la fortune des idées pédagogiques de Jean-Jacques Rousseau en France et en Europe au XVIIIe siècle,Oxford:Voltaire Foundation,1997年)。

209. 特鲁巴赫的引文,《平等家庭的崛起》,前引著作,第210—211页。“他每天在户外工作确实很辛苦,但他很健康,并且完全按照卢梭的教育体系[……],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对他的教学计划肯定有一些小的异议,也就是说,一些计划无法实现,也存在一定的矛盾之处,但总的来说,教学体系特别棒。”有关《爱弥尔》,还可参见克莱基侯爵夫人勒内—卡罗琳娜·德弗鲁莱1762年6月2日致卢梭的信:“我认为你的方法不可能实现,但有许多地方值得学习、思考和利用”(卢梭《信函全集》,由R. A莱利(R. A. Leigh)编辑和评注),卷XI,Genève-Madison:Institut et Musée Voltaire-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70年,第11—12页。

210. R. 特鲁巴赫《平等家庭的崛起》,前引著作,第214页。

211. 18世纪后半叶,有关英国贵族阶级母亲态度的演变,请阅读R.特鲁巴赫作品中的伦诺克斯(Lennox)一家和斯潘塞(Spencer)一家,同上,第208—224页。在后面,请参阅由蒂亚尔(S. Tillyard)著的伦诺克斯姐妹们卓越的集体传记,“1740—1832年间贵族,卡罗琳纳、埃米利、路易莎和萨拉·伦诺克斯”(Aristocrats. Caroline,Emily,Louisa and Sarah Lennox 1740—1832),第二版,Londres:Vintage,1995年。

212. S. A. 蒂索(S. A. Tissot)《有关民众健康状况的公告》(Avis au peuple sur sa santé),Lausanne:F. Grasset,1761年;勒布尔女士《为打算亲自哺乳孩子的母亲所提的建议》(Avis aux mères qui veulent nourrir leurs enfants),Utrecht,1767年; 新版,Paris:Didot le jeune,1770年。

213. 有关马雷兹夫人,参见塞尔热·夏萨涅《一位18世纪的女商人:奥贝尔康的合伙人马雷兹夫人的信函》(Une femme d'affaires au XVIIIe siècle. La correspondance de Mme de Maraise,collaboratrice d’Oberkampf,Toulouse:Privât,1981年),尤其是第99—138页。1780年5月27日信函的摘录,第105—106页。

214. 同上书,第31页,1776年12月16日的信。 安娜—弗朗索瓦—朱莉·奥伯坎普夫(Anne-Françoise-Julie Oberkampf)生于1775年6月3日。

215. 《罗兰夫人回忆录》,前引著作,第302页。罗兰夫人两次拜访作家的居住地,一次是法国蒙莫朗西(Montmorency),前引著作,第312页,另一次在埃蒙诺维尔(Ermenonville)(1784年6月7日写博斯克的信,见《罗兰夫人信函》,前引著作,卷I,第441—443页)。

216. 1782年1月28日致罗兰的信,见《罗兰夫人信函》,前引著作,卷I,第168—169页。有关狄德罗和达朗贝尔《百科全书》中的儿科学,参见 D.泰塞尔(D. Teysseire)《在百科全书和特莱沃辞典中启蒙运动时期的儿科学》(Pédiatrie des Lumières dans l’Encyclopédie et le Dictionnaire de Trévoux,Paris:Vrin,1982年)。

217. 参见卢梭的《爱弥尔》卷 I,前引著作,第277页。 “……随着身体一天天强壮,逐步地降低水的温度直到夏天和冬天都用冷水甚至冰水给孩子洗澡”。对卢梭医学原理的批评,参见勒鲁瓦(A. Leroy)《母亲医学或抚养和照料孩子的方法》(Médecine maternelle ou l’Art d’élever et de conserver les enfants),Paris:chez Méquignon l'aîné,共和历11年—1803年。作品的扉页表明“一个妇女对以前未听说过的卢梭方法着迷,让她的孩子几乎赤身裸体、用冷水给孩子洗澡,称之为卢梭的方式,由此导致孩子抽筋和死亡”。

218. 1782年1月9日致罗兰的信,见《罗兰夫人信函》,前引著作,卷I,第127页。

219. 1782年1月28日致罗兰的信,同上书,第168—169页。 有关这点,参阅M.-F. 莫雷尔“罗兰夫人、她的女儿和医生:启蒙运动时期的初期教育和医疗事业的普及”(Mme Roland,sa fille et les médecins:prime éducation et médicalisation à l’époque des Lumières),《布列塔尼及西部地区年鉴》,第86卷,第3期;《从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法国医疗事业的普及、社会现实和精神状态》(La Médicalisation en France du milieu du XVIIIe siècle au début du XXe siècle,réalités sociales et mentalités),1979年,第211—219页; G. D.苏斯曼《出售母乳》,前引著作,第79—86页。

220. 1786年4月915致罗兰的信,见《罗兰夫人信函》,前引著作,卷I,第582—584页;也可参阅1785年4月20日和8月22日致博斯克的信,同上书,第514页和 534页。

221. 1785年4月20日致博斯克的信,同上书,第514页。

222. 见罗兰1785年4月28日致博斯克的信,“这个小家伙刚刚讲了一句粗话让我感到非常气愤,我想知道人们在哪儿教他说粗话的:噢,妈呀,圣—克罗德在说粗话。他是我们家的一个仆人,是个好小伙子,可他不敢在我前面说脏话”。(《罗兰夫人信函》,前引著作,卷I,第519页)。

223. 《罗兰夫人回忆录》,前引著作,第205页。在卢梭《忏悔录》(Confes-sions)中也有同样的意见,见《全集》卷I,在B.加涅宾和M.雷莱蒙编辑指导下出版,Gallimard,1959年,第8页:“我不知道怎样学会了阅读,我只记得我起初的朗读及其对我的影响”。

224. 1785年11月25日致罗兰的信,见《罗兰夫人信函》,前引著作,第552页。参见1786年4月6日、5月21日和11月10日的信,第572、602、640页。另外,埃杜拉3岁时,她“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在阅读和书写;她对所有的书都感到厌倦”;“阅读对她来说是一种折磨,她进步不大”。(1785年1月2日和3月19日的信,同上,第490页和504页)。

225. 《勒蓬德内穆尔自述的童年和青年》,前引著作, 第63页。

226. 参见洛克的《有关教育的几点思考》(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Education),第1版,Londres,A. et J. Churchill,1693; 法语版第1版,Amsterdam:Antoine Schelte,1695;J. W.和J. S.约尔顿(J. S. Yolton)的评论版,Oxford:Clarendon Press,1989年,第208—214页;洛克的思想在法国产生的影响,参见R.哈奇森(R. Hutchison),《洛克在法国1688—1734年》(Locke in France 1688—1734,Oxford:Voltaire Foundation,1991年),第125—129页。

227. 费奈隆《女孩的教育》,前引著作,第61页。

228. 有关这点,参见D.朱利亚“课堂用书和教育学应用”,见于H.-J.马丁(H.-J. Martin)和R.R.沙尔捷 《法国出版史》(Histoire de l'édition française)卷II,《获得成功的书籍(1660—1830年)》,Paris:Promodis,1984年,第468—497页。尽管他将其说成是以后的阶段,但是勒·蒙 (Le Men)的《19世纪法国插图识字课本》(Les Abécédaires français illustrés du XIXe siècle,Paris:Promodis,1984年)中依然参考了大量的旧时代的基本概念。

229. 参见路易·杜马《儿童丛书或文学基本知识》(La Bibliothèque des Enfans ou les premiers éléments des lettres,Paris:Pierre Simon,1733年),第24—25页。 夏尔·罗兰(Charles Rollin)在《对讲解和研究纯文学论文的补编》(Supplément au Traité de la manière d’enseigner et d'étudier les Belles Lettres, Paris:Veuve Estienne,1734年)中有大量称颂路易·杜马的方法:“人们引用大量的3—4岁的小孩为例,他们对这一方法做了令人高兴的测试,我是见证人[……],这一方法对于我感兴趣的高素质的小孩来说取得巨大成功,将小孩以前应用和学习过程中感到憎恶的成分全部去除,他以前几乎总是哭着不肯学习,而现在的学校则让他感到快乐。”(第11—13页)。

230. 参见贝尔托《通过包括儿童熟悉的用于将语音和音节短时间内刻入其印象中的物品在内的160幅图像来让儿童学习阅读的新方法或新四对舞的实践与记忆》(La Théorie et la Pratique du nouveau quadrille des enfants ou d'une nouvelle méthode pour apprendre à lire par le moyen de 160 figures dont les objets familiers aux enfants servant à imprimer en très peu de temps dans leur mémoire tous les sons et toutes les syllabes de la langue,Paris:J. Vincent,1744年),第1—2页。该书于1748年、1768年、1777年、1783年和1791年再版。贝尔托开启了贵族寄宿学校,他用自己的方式从事教育。

231. 国家档案馆,352 AP 8*,第24—25页,1778年11月。

232. 有关这点,参阅T.布吕格曼(T. Brüggemann)和 O.布伦肯(O. Brunken)所做的必不可少的汇编《1570—1750年间儿童文学指南》(Handbuch zur Kinder-und Jugendliteratur von 1570 bis 1750,Stuttgart:J. B. Metzlersche Verlagsbuchhandlung,1991年)。有关约翰内斯·布鲁诺(Johannes Bruno)《新的识字课本和阅读书籍》(Neues ABC und Lesebüchlein,Dantzig:Andréas Hünefeld,1650年),见合集410—419和 1145—1146;T.布吕格曼和H. H.埃韦斯(H. -H. Ewers)《1750—1800年间儿童文学指南》(Handbuch zur Kinder-und Jugendliteratur von 1750 bis 1800,Stuttgart:J. B. Metzlersche Verlagsbuchhandlung,1982年)有关若阿基姆·海因里希·康普的《新的方法:儿童通过26个空格的字母和音节游戏来轻松愉快地学习阅读;另附希望世人均使用此法的小册子》(Neue Methode,Kinder auf eine leichte und angenehme Weise lesen zu Lehren,nebst einem Buchstaben-und Silbenspiele in Sechs und zwanzig Charten,und einer Vorrede,Welche jeder lesen muss,der dieses Büchlein gebrauchen will,Altona:Eck-hardt,1778年),见合集 854—862。

233. O.拉努姆(O. Ranum)引用的文字“路易十四的纸牌游戏、教育和童年”,见菲利普·阿里耶斯和J.-C.马尔戈林(J.-C. Margolin)主编,《文艺复兴时期的游戏:1980年7月第二十三次人文主义研究国际大会文件》(Les Jeux à la Renaissance. Actes du XXIIIe Congrès international d’études humanistes,Tours,juillet 1980,Paris:Vrin,1982年),第553—562页。

234. 例如,1681年4月21日对孔东(Condom)学校的视察,孔东乡镇档案馆视察登记簿,1631—1702年; 《皇家军事学校使用的图尔农游戏》(Jeux de Tournon à l’usage des élèves de l’École royale militaire,Valence:Viret,1777年)。寄宿生们通过纸牌游戏和填格子的罗多游戏学习法国历史。有关这些游戏的生产,见亨利—勒内·达勒马涅(Henry-René d’Allemagne)《14—20世纪的纸牌》(Les Cartes à jouer du XIVe au XXe siècle,Paris:Hachette,1906年)。

235. 见弗朗索瓦·加凯尔(François Gaquère)修道院院长的《克罗德·弗勒里的生活和作品(1640—1723年)》(La Vie et les Œuvres de Claude Fleury (1640—1723),Paris:J. de Gigord,1925年),第343—344页。1680年夏尔特尔(Chartres)公爵的家庭教师让人复制了一份手稿。

236. 克罗德·弗勒里,《历史教理课本》(Catéchisme historique),第1版,Paris,1683,chez la veuve de Gervais Clouzier; dans l'éd. des Œuvres de l'abbé Fleury,Paris:Delagrave,1884年,第443页。

237. 同上书,第434—435页。

238. 同上书,第444 et 435页。

239. 同上书,第444—445页。一系列的问题为《小历史教理课本》(Petit Catéchisme historique)里每章的叙述的结尾,这与父亲或教师与孩子的交谈相呼应。

240.同上书,第446页。弗勒里带有插图的《历史教理课本》。

241. 弗勒里的《历史教理课本》在1816—1850年共再版了228次,印刷数量肯定超过50万册,总页数可能达到70万页。参见M. 里昂(M. Lyons)《书籍的胜利:19世纪法国阅读风潮的社会解读》(Le Triomphe du livre. Une histoire sociologique de la lecture dans la France du XIXe siècle,Paris:Promodis-Éd. du Cercle de la Librairie,1987),第76—104页。该作品很早就被学校采纳和使用。

242. C.罗兰的《对讲解和研究纯文字论文的补编》,前引著作,第26页。

243. 约翰·于布内《新约和旧约全书中各自的52个圣经故事》(Zweimal zweiundfünfzig auserlesene biblische Historia ans den Alten und Neuen Testament,Leipzig:Johann Friedrich Bleditz und Sohn,1714年)。有关这本书,参阅T.布吕格曼和O.布伦肯《1570—1750年间儿童文学指南》,前引著作,合集231—259,1429—1430。

244. 参阅朗斯(C. Reents)《如同儿童的学校与教材一般的〈圣经〉:对新教徒地区的早期学校的实际历史和网络的分析:〈约翰·许布内尔的圣经精选故事〉》(Die Bibel als Schul-und Handbuch für Kinder. Werkanalyse und Wirkungsgeschichte einer frühen Schul-und Kinderbibel im evangelischen Raum:Johann Hübner Zweymal zwey und funffzig auserlesene biblische Historien,der Jugend Zum Besten abgefasset...,Göttingen:Vandenhoeck & Ruprecht,1984年)。

245. 鲁瓦约蒙的《圣经》,四开本,在每个版画下,路易·伊萨克·勒梅斯特尔·德萨西(Louis Isaac Le Maistre de Sacy)注有相应的圣经说明。该作品1670年首次在巴黎出版(chez P. Le Petit),松布勒瓦尔(Sombreval)隐修院院长鲁瓦约蒙先生所加的小标题为:“用带有圣父的解释的大小适当的版画来说明新约和旧约的故事”。在整个18世纪,该书不停再版,它在教学目的上的用途已广泛地得到证明。画家吉罗代(Girodet)曾经在1798年的“沙龙”中介绍过一幅画(该画当今被保存在吉罗代·蒙塔尔纪博物馆),这幅画展现的是“一个小孩正在看书里的版画”。这就是《圣经版画》版本。

246. 博纳尔骑士正在让夏尔特尔公爵的孩子看《百科全书》中的“艺术和技能版画”:“他们提出问题;人们会做出回答。他们总是对某些事情感兴趣,孩子眼睛到处看。因此必须由此实施教育”。(国家档案馆,352 AP 8*,第41页)。同样的方式,小王子们也在阅读的“简写的《圣经》文本配有插图。图画给孩子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图片跟书籍连在一起”(同上,第73页)。

247. 勒普兰斯·德博蒙的《儿童杂志或聪明的家庭女教师和众多贵族儿童之间的能够让这些儿童根据每个人的天资、性格和喜好去思考、说话和行动的对话》(Magasin des enfants ou Dialogues entre une sage gouvernante et plusieurs élèves de la première distinction,dans lesquels on fait penser,parler,agir les jeunes gens suivant le génie,le tempérament,l’inclinaison de chacun,第1版,第四卷,Londres:J. Haberkorn,1756年)。康庞夫人有关阅读这一作品的方式所提供的证据体现在她的书籍《论教育:小女孩遵循建议、开设儿童剧院以及几个伦理试验的后续跟踪情况》(De l’éducation,suivi de Conseils aux jeunes filles,d’un théâtre pour les jeunes personnes et de quelques essais de morale,Paris:Baudouin frères,1824年),卷I,第121—122页。

248. 参阅T.布吕格曼和 H.-H.埃韦斯的《1750—1800年间儿童文学指南》,前引著作,合集第196—206和215—238。

249. 参见约翰·艾金和巴鲍德夫人的《家中夜话》(Evenings at Home)或《公开的童年预算:主要用于青少年教育和娱乐的各种杂物》(the Juvenile Budget Opened. Consisting of a Variety of Miscellaneous Pieces,for the Instruction and Amusement of Young Persons),6 vol.,Londres:J. Johnson,1792—1796年。1797年出版法语版译文,共5卷,标题是“家中夜话或儿童用钱的公开”,Genève:J.-J. Paschoud,et Paris,Maradan。有关这一主题,参阅A. 普拉代伊(A. Pradeilles)的“阅读巴鲍德太太1792—1796年的《家中夜话》有感”,见佩里戈—杜埃(P. M. Penigault-Duhet)主编《童年和教育工作》(L’Enfance et les Ouvrages d’éducation),卷 I《1800年以前》,Nantes:Université de Nantes,1983年,第165—193页。

250. 有关德国阿尔诺·贝尔金的原始资料,尤其是他仿效克里斯蒂安·菲利克斯·韦斯(Christian Félix Weisse)的《儿童之友》(Kinderfreund),参阅E.让东(F. Genton)“阿尔诺·贝尔金(1747—1791年)和德语作者对法国文学在18世纪末的影响”,见G.范德路(G. Van de Louw)和E.让东主编的《革命、复兴和青年人1789—1848年:文字和图片》(Révolution,Restauration et les Jeunes,1789—1848. Écrits et images,Paris-Metz,Didier Érudition-Université de Metz,1989年),第47—73页。在这个全集中,应该将所有的位置都让给“教育剧场”的文学类型,教育剧场在旧制度最后几十年发展很快,剧场里的剧目用于寄宿学校或贵族家庭沙龙的私人舞台,这些剧目只有一个目的:在向孩子传授生活准则的同时释放出道德信息,颂扬美德和谴责邪恶。参阅M.-E.普拉缪尔—迪埃瓦尔(M.-E. Plagnol-Diéval)近期的综述《德·让利斯夫人和18世纪的教育剧场》(Madame de Genlis et le Théâtre d’éducation au XVIIIe siècle,Oxford:Voltaire Foundation,1997年)。

251. 有关儿童文学的发展,后面将会看到H.-H.埃韦斯的作品,第434—460页。在德语国家,参阅T.布吕格曼和H.-H.埃韦斯的《1750—1800年间儿童文学指南》,前引著作;在英国,参阅 P.穆伊尔(P. Muir)《1600—1900年英国儿童书籍》(English Children's Books 1600—1900),Londres,B. T. Batsford,第1版,1954;在法国,参阅 I.阿维兰热(I. Havelange)和S. 勒·蒙的《儿童杂志:青年文学 (1750—1830年)》(Le Magasin des enfants. La littérature pour la jeunesse (1750—1830),Montreuil:Bibliothèque Robert Desnos-Association Bicentenaire,1988);D.朱利亚“课堂用书和教育学应用”,前引文章。在德语区,每年儿童书籍的出版数量从1750年不足5本到1777年的26本,1784年甚至达到46本。如果人们按照作者名录上根据文学分类的方法进行分配,则“宗教类”在1570—1750年占34%,1750—1799年占14%;相反,“娱乐类”在同样的两个时期分别占12.3%和35.5 %。

252. 国家档案馆,352 AP 8*,第45—46页。贝尔纳·博纳尔骑士将这一教育发明归功于勒普兰斯·德博蒙夫人。

253. 出处同上,第46—47页。博纳尔骑士还让人做了一个“几何学游戏”,它用黄杨木木条拼成80幅画,“从直线到圆锥剖面全都使用同一标准尺寸”,以使得小王子能够对不同的形体获得“正确的认识”。出处同上,第67页。

254. 圣欧班的S. F迪克雷(S. F. Ducrest)、让利斯伯爵夫人《关于从1756年至今的18世纪和法国大革命有关的未出版的回忆录》(Mémoires inédits sur l’histoire du XVIIIe siècle et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 depuis 1756 jusqu’à nos jours,Paris:Ladvocat,卷III,1825年),第101—102页。

255. 圣欧班的S. F迪克雷(S. F. Ducrest)、让利斯伯爵夫人,《阿黛尔和西尔多,或包括所有与年幼王子、年轻人和成人有关的不同教育规划有关的准则在内的信函》(Adèle et Théodore ou Lettres sur l'éducation contenant tous les principes relatifs aux différens plans d’éducation des Princes,des jeunes Personnes,et des Hommes,Paris:chez M. Lambert et F. J. Baudoin,1782年),卷I,第41—48页。

256. 圣欧班的S. F迪克雷、让利斯伯爵夫人,《一位女教师针对学生的课程或曾经为奥尔良公爵的子女的教育而写的日志的片段》(Leçons d’une gouvernante à ses élèves ou Fragmens d’un Journal,qui a été fait pour l’Éducation des Enfans de Monsieur d’Orléans,Paris:Onfroy et Née de La Rochelle,1791年),卷II,第491页;“这些图片既展现了具有教育意义的事件,又描绘了精准的古代服装。”

257. 参见画册《百科全书时代的技术和让利斯夫人画稿汇编》(Les Techniques au siècle de l'Encyclopédie et la Collection des maquettes de Mme de Genlis),国家艺术和职业博物馆陈列室,1963年6—12月,Paris:Fortin,1963年。 有关让利斯夫人,稍后将会阅读G.布罗伊(G. de Broglie)的《德·让利斯夫人》(Mme de Genlis,Paris:Perrin,1985年)。

258. 有关让利斯夫人留给学生不太明了的回忆,参见奥尔良的路易·菲利浦《自撰回忆录》(Mémoires écrits par lui-même),卷Ⅰ,1773—1796,Paris:Pion,1973年,第11—30页。

259. 百科全书将“王子的太傅”和“家庭教师”区别得十分清楚:“太傅的目标不是给学生传授文科和理科知识,而是按照道德美德,尤其是按照适合他自身状态的美德来培养他的胸怀,以及按照生活品行、对世界的了解和为了获得成功必须具备的才能培养他的才智”(《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和技能理性辞典》(Encyclopédie ou Dictionnaire raisonné des sciences,des arts et des métiers),卷XIII,Neuchâtel,Samuel Faulche [Paris,Le Breton],1765)。青年人只有“当他结束拉丁语的学习后”,才能将他“通常地和在有素质的人群中”送给太傅接受教育,“他即将开始功课训练,走出迈向世界的第一步。”太傅只出现在青少年的教育过程中,除非王子从七岁开始就接受他的教导。有关18世纪德语地区家庭教师,请参见L.费尔蒂希(L.Fertig)《霍夫迈斯特:有关教育专业和平民智力的论文》(Die Hofmeister. Ein Beitrag zur Geschichte des Lehrerstandes und der Bürgerintelligenz),Stuttgart:J. B. Metzlersche Verlagsbuchhandlung,1979年。

260. R. 特鲁巴赫《平等家庭的崛起》,前引著作,第254—256页,这本书对N.汉斯(N. Hans)书中所做的肯定正式表示怀疑,汉斯所写的书为《18世纪教育发展新趋势》(New Trends in Education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Londres:Routledge and Kegan Paul,2e éd.,1966年),第23页。根据这本书所述,28%的精英从没有上过二流学校,他们都在家里或由私人家庭教师负责教育。

261. 夏尔·罗兰从1729年3月至5月致被称为卢梭的通信人的信件摘要。阿伦贝格公爵曾让夏尔·罗兰帮他在法国首都为他儿子物色一位家庭教师。在此,我们依据的是《全集》卷VII的版本,Paris:Delagrave,1866年,第749—753页。

262. 萨克森的格扎维埃王子致G.布罗伊元帅的信,奥布省的省档案馆,E*1576。V.安格勒让—沙蒂永(V. d'Anglejan-Chatillon)引述的文字《18世纪末的两种贵族的教育:萨克森的路易和约瑟夫王子》(Deux Éducations aristocratiques à la fin du XVIIIe siècle:les princes Louis et Joseph de Saxe),硕士论文,Université de Paris I,1981,第97页。萨克森的弗朗索瓦—格扎维埃—奥古斯特—阿尔贝尔王子(François-Xavier-Auguste-Albert de Saxe)是弗雷德里克—奥古斯特二世(Frédéric-Auguste II)的儿子,他是德萨克斯选帝侯和波兰的国王。格扎维埃王子在1763—1769年是萨克森公国的摄政王和管理者,1774年他最终先定居在肖蒙城堡,接着于1775年底定居在塞纳河畔蓬省的城堡。

263. 出处同上,第94—105页。

264. 1787年1月12日的信,见“萨布朗伯爵夫人和布夫莱尔骑士未发表的信函”,前引著作,第205页。

265. 参阅D.罗什 “权贵家庭中的家庭教师:享有特权的家庭教师还是仆人?”《教育史问题》(Problèmes d’histoire de l’éducation),罗马的法国学校和罗马一大(Roma-La Sapienza)研讨会文件汇编,1988年,第13—36页;D.罗什再版时的主题为《文学的共和主义者》(Les Républicains des Lettres,Paris:Fayard,1988年)。

266. 沙特莱的路易·玛丽·弗洛朗生于1727年11月20日。被辞退的家庭教师米歇尔·利南(Michel Linant)曾受到伏尔泰的庇护,伏尔泰把他推荐给沙特莱侯爵夫人,尽管他“结结巴巴、眼神不好甚至不太能够使用拉丁语。”(伏尔泰1735年4月12日致勒·科米埃·德西代维尔的信,见伏尔泰《全集》,T.贝斯特曼(T. Besterman)编辑,卷LXXXVII,《信函III》(Correspondance III),Genève et Toronto:Institut et Musée Voltaire-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9年,第129—130页)

267. 沙特莱侯爵夫人、加布里埃尔·埃米莉(Gabrielle Emilie)1737年12月23日和1738年1月10日致尼古拉·克罗德·蒂埃里奥(Nicolas Claude Thiériot)的信。他“一言不发,家庭教师躺在我儿子的房间里,他有一个仆人负责为他服务”。 (伏尔泰《全集》,前引著作,卷LXXXVIII,《信函IV》(Correspondance IV),Genève et Toronto:Institut et Musée Voltaire-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69年,第432页和459页)

268. 雅各布—尼古拉·莫罗《我的回忆 (1717—1803年)》(Mes souvenirs (1717—1803)),Paris:Pion,Nourrit et Cie,1898年,卷1,第20—23页。参阅J.萨巴捷(J. Sabattier)《费加罗和他的主人:18世纪的仆人》(Figaro et son maître. Les domestiques au XVIIIe siècle,Paris:Perrin,1984年),第146—148页。

269. 夏尔·波德莱尔(Charles Baudelaire)的父亲约瑟夫—弗朗索瓦(Joseph-François)在圣—巴布社区是一位年轻的修辞学研究大师,他曾获得过辉煌的巴黎中学生综合比赛冠军,1785年6月因而开始为舒瓦瑟尔—普拉兰(Choi-seul-Praslin)公爵服务。1793年10月仍为他服务。参见D.朱利亚,“约瑟夫—弗朗索瓦·波德莱尔培养的年代”,《波德莱尔研究公告》(Bulletin baudetairien),卷 XV,第2期,1980年冬季,第12—15页。

270. 巴吕埃尔神父的通信频率(奥布省档案馆,E* 1461)可能达每周两次。

271. 巴吕埃尔神父1776年10月17日致萨克森的格扎维埃的信,奥布省档案馆,E* 1461;萨克森王子1775年9月15日致巴吕埃尔神父的信,同上. E* 1435。 参阅V.安格勒让—沙蒂永《18世纪末的两种贵族教育》,前引著作,第126—132页。

272. 奥布省档案馆,E* 2004。萨克森的路易王子“道德和宗教反思备忘录”,1776年5月,参阅V.安格勒让—沙蒂永《18世纪末的两种贵族教育》,前引著作,第233—236页。当巴吕埃尔神父需要对学生严厉斥责时,也给他们手写的便笺,出处同前,第256页。

273. 巴吕埃尔神父1776年7月5日、7月26日和9月5日致萨克森的格扎维埃的信,奥布省档案馆,E* 1461; 参阅V.安格勒让—沙蒂永《18世纪末的两种贵族教育》,前引著作,第149—150页。S. A. 蒂索的作品1760年第一次在洛桑出版,巴吕埃尔神父1776年9月购买此书。

274. 《萨布朗伯爵夫人未发表的信》,前引著作。也可参阅埃尔泽尔·德萨布朗自己的回忆录:A.索卡尔斯基(A. Sokalski)和S. L.卡雷(S. L. Carrell),“一个儿子的回忆:有关萨布朗伯爵夫人未发表的文献”,载于《关于伏尔泰和18世纪的研究》(Studies on Voltaire and the Eighteench Century),vol. CCCII,1992年,第264—267页。

275. 贝尼斯红衣主教F.-J. 德·皮埃尔(F.-J. de Pierre)《回忆和信函》(Mémoires et Lettres),由F.马松(F. Masson)出版,Paris:Pion,1878年,卷1,第11—13页。

276. 有关萨克森的小王子的教育开销,当他们在肖蒙和塞纳河畔蓬省时,这些支出总额(1774年7月—1778年2月)每年高达4250里弗尔,包括家庭教师的薪酬。这是一笔真实的投资,参阅V.安格勒让—沙蒂永《18世纪末的两种贵族教育》,前引著作,第74—75页。

277. 贝尼斯红衣主教F.-J. 德·皮埃尔《回忆和信函》,前引著作,第13页;也可参阅L.-S. 梅西耶的《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第90章,卷I,第230—231页:“人们给予他们的敬意太少,因为他们对待学生漫不经心。一个每年为了1200法郎的酬劳的佣人如何把你培养成伟人?”

278. 有关德国和私人学校的发展,参阅 N. 汉斯,《18世纪教育发展新趋势》,前引著作,第63—81页。

279. G. P.布里兹(G. P. Brizzi)《17世纪和18世纪统治阶级的形成》(La formazione della classe dirigente nel Sei-Settecento,Bologne:II Mulino,1976年)。

280. 在此,可参阅发表在康贝尔和D.朱利亚《16—18世纪的法国学校》(Les Collèges français,XVIe-XVIIIe siècle)中不同的说明,Paris:Institut national de la recherche pédagogique-Éd. du CNRS,卷I,《法国中部》,1984年; 卷II,《法国北部和西部》,1988年。

281. 《圣马丁的沙松维尔先生回忆录》(Mémoires de M. de Saint-Martin,Sieur de Chassonville,La Haye:J. Neaulme,1743年), 第57—61页。

282. 参阅艾马尔“友谊和社交”,见于菲利普·阿里耶斯和G. 杜比主编《私人生活史》,卷III《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时期》,前引著作,第455—499页。

283. M.-M.康贝尔和 D.朱利亚《法国学校》,前引著作,卷II,第353页。

284. 参阅V.安格勒让—沙蒂永《18世纪末的两种贵族教育》,前引著作,第159—160页。

285. 参阅R.沙尔捷、M.-M.康贝尔和D.朱利亚《16—17世纪的法国教育》,前引著作,第180—181页,人们从中将会找到费用是如何分布的。

286. 参阅由费尔蒂希(H. Wunderlich)发表的1781年—1787年寄宿生名单,《萨尔姆-莱弗尔斯莱特(Salm-Reifferscheidt)学年(1780—1791年):旧制度结束时对贵族教育的贡献》(Studienjahre der Grafen Salm-Reifferscheidt (1780—1791). Ein Beitrag zur Adelserziehung am Ende des Ancien Regime,Heidelberg:Cari Winter Universitats-verlag,1984年),第48—51页。三分之一的寄宿生来自外国,来自英国的学生占总数的五分之一。

287. 雅各布神甫1786年3月5日致萨尔姆—莱弗尔斯莱特的信,同上书,第245—247页。

288. 在旧制度末,有关法国寄宿学校的费用,参见H.贝尔特朗(H. Bertrand)、S.博宁(S. Bonin)、D.朱利亚和A.拉克洛(A. Laclau)《1760—1815年法国大革命地图集》分卷2,《教育》(Atlas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fasc. 2,Enseignement,1760—1815,Paris:Éd. de l’EHESS,1987年),第48—49页。

289. 有关英国,参阅N.汉斯的《18世纪教育发展新趋势》,前引著作,第82—98页。有关现代欧洲的整体看法,参见F.安杰奥里尼(F. Angiolini)和 D.罗什主编《现代欧洲的批发商的教育和培养》(Cultures et Formations négociantes dans l’Europe moderne,Paris:École des hautes études en sciences sociales,1995年),第155—274页;英国部分由约亨·霍克(Jochen Hoock)撰写;联合普罗旺斯部分由威廉姆·弗里吉霍夫(Willem Frijhoff)撰写,亚平宁半岛部分由吉安·保罗·布里兹(Gian Paolo Brizzi)撰写,法国部分由D.朱利亚和A.莱斯帕尼奥尔(A. Lespagnol)撰写。

290. 见D.朱利亚,“17世纪和18世纪法国的教士教育”,载于《教育史问题》,前引文章,第140—205页;方塔皮埃(C. Fantappiè)“现代意大利的教士学校和中学教育:主教学校研讨会”,《特伦托意大利—日耳曼研究所年鉴》,第15卷,1989年,第189—240页。

291. 参见威廉姆·弗里吉霍夫和D.朱利亚“从旧制度到复兴期间大量的寄宿学校:教育机构的持久性”,《法国大革命史年鉴》(Annales historiques de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53e année,1981,第153—198页;D.朱利亚“不可能的改革:18世纪法国大学课程的变化”,载于《社会科学研究文献》(Actes de la recherche en sciences sociales),第47—48期,1983年6月,第53—76页。有关贵族寄宿学校的地理辐射范围,参见H.贝尔特朗、S.博宁、D.朱利亚和A.拉克洛的《法国大革命地图集》,前引著作,第53—56页。

292. 例如,西班牙情况,见H.卡佩尔(H. Capel)、J.-E.桑切斯(J.-E. Sanchez)、O.蒙卡达(O. Moncada),《从帕拉斯到米涅瓦:18世纪科学教育和军队工程师教育机构》(De Palas a Minerva. La formaciôn cientifica y la estructura institucional de los ingenieros militares en el siglo XVIII),Barcelone,Serbal-CSIS,1988年;有关德国,请参见伊扎·斯席科尔斯基(Isa Schikorsky),“为政府和军队培养人才的‘苗圃’:18世纪的中学类型”(‘Pflantzschulen’ für Staat und Militär. Zu einem Typus Hoher Schulen im 18. Jahrhundert),Dos achtzehnte Jahrhundert,15e année,1991年,第2期,第170—186页;有关德国和法国之间的比较,参见弗里泽(R. Fritze)《18世纪德国和法国大学教育培训机构的军事院校:比较研究概论》(Militärschulen als Wissenschaftliche Ausbildungsstätten in Deutschland und Frankreich im 18 Jahrhundert. Skizze zu einer Vergleichenden Untersuchung),Francia,vol. XVI,第2期,1989年,第213—232页。

293. 参见J. H.普拉姆(J. H. Plumb),“18世纪英国儿童的新世界”(《The New World of Children in Eighteenth Century),第72—81页。有关法国部分,参见马尔尚(P. Marchand),“大革命前夕的教育模式,特殊教育之家”(Un modèle d’éducation à la veille de la Révolution;les maisons d’éducation particulière),载于《现代和近代史杂志》(Revue d’histoire moderne et contem-poraine),XXII,1975年,第549—567页; M.加登《学校和教师:18世纪的里昂》(Écoles et maîtres:Lyon au XVIIIe siècle),历史手册,卷XXI,1976年,第133—156页;格朗迪埃(M. Grandière),“18世纪末的教育:新式教育框架的几个方面,‘教育之家’,1760—1790”,《现代和近代史杂志》,卷XXXIII,1986年,第440—462页。

294. L.-S. 梅西耶,《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第171章,卷I,第404页。

295. H.-P.帕农·德巴塞(H.-P. Panon Desbassayns),“大革命期间(1790—1792年)在巴黎的旅行:一个波旁岛居民未发表的日记”(Voyage à Paris pendant la Révolution (1790—1792):Journal inédit d’un habitant de l’Ile Bourbon);参见马丁·索奈“父辈的教训”( Les leçons paternelles),载于德吕莫(J. Delumeau)和D.罗什主编的《父亲与父爱史》(Histoire des pères et de la paternité),Paris:Larousse,1990年,第259—278页。

296. 学生家庭描写图尔农军院校时,D.朱利亚写道“我把拥有最珍贵的宝贝托付给你们”,《历史文献》(Quaderni storici),第57期,Bambini,1984年,第819—856页。

297. 盖恩夫人自己撰写的《生平》,前引著作,第22—51页。在此,我们只是粗线条地将复杂的大纲做简单介绍。

298. 参见萨莱伊(J. Sareil)《唐森家庭:根据众多未发表的文献编写的,18世纪的一个家庭史》(Les Tencin. Histoire d’une famille au ⅩⅦe siècle d’après de nombreux documents inédits,Genève:Droz,1969年),第27—55页。

299. 参见M.索奈,《启蒙运动时期的女孩教育》,前引著作,第89—93页;H.贝尔特朗、S.博宁、D.朱利亚和A.拉克洛《法国大革命地图集》,前引著作,第58—59页。

300. 同上书,第60—61页。

301. 康庞(Campan)夫人的《论教育》,前引著作,卷VIII,第I章,M.索奈 ,《启蒙运动时期的女孩教育》,前引著作,第198页。

302. M.索奈,《启蒙运动时期的女孩教育》,第206—207页和328页。老生就这种苦行教育的价值所做的评判更加负面,同上,第282—284页。

303. 《罗兰夫人回忆录》,前引著作,第223页。

304. 见M.索奈,《启蒙运动时期的女孩教育》,前引著作,第251—261页。

305. 见雅各布神甫1789年1月10日在巴黎致扎尔姆—赖弗沙伊特伯爵夫人的信。费尔蒂希《扎尔姆—赖弗沙伊特学年》(Studienjahre der Grafen Salm-Reifferscheidt),前引著作,第310—314页。也可参阅1789年2月24日和3月7日的信函,第314—316页。瓦尔伯热·扎尔姆—赖弗沙伊特伯爵夫人寄宿的全部费用为1245图尔里弗尔。

306. 亨利埃特·德蒙比埃勒·于斯,费里埃尔侯爵夫人,《论文式回忆录》,前引著作,第15页。

307. 见《罗兰夫人回忆录》,前引著作,第234—262页、第248页和258页。

308. A.巴耶(A. Baillet),《通过学习或作品成名的小孩:历史论文》(Des enfants devenus célèbres par leurs études ou leurs écrits. Traité historique,Paris:chez Antoine Dezallier,1688),第406—407页。作者在文章的最后(第410页)引用了菲利浦—埃马纽埃尔·德库朗热(Philippe-Emmanuel de Coulanges)的歌:让你的同伴闭上嘴 / 听别的孩子说几句 / 因为不会给他带来任何的忧郁。参见菲利普·阿里耶斯《旧制度下的儿童和家庭生活》,前引著作,第137—138页。同样参阅圣雷亚尔神甫(Saint-Réal)的《著作》(Œuvres),新的版本,La Haye et Paris,Huart l’aîné,1722年,卷I,第5—7页。

309. L.-S. 梅西耶,《巴黎风情画》,前引著作,第DCX章,卷 II,第278—279页。

310. 狄德罗1760年8月2日致索菲·沃兰的信。J.-C. 博奈引述“启蒙运动时期著名儿童辞典”,载于萨金(M. Sacquin)主编的《天才的春天》(Le Printemps des génies),Bibliothèque nationale-Robert Laffont,1993年,第116页;卢梭的《爱弥尔》,前引著作,第341—342页。

311. 菲利普·巴拉捷的《若纳·德蒂代尔之子本雅明神父从西班牙直到中国的欧洲、亚洲和非洲之旅》(Voyages de Rabbi Benjamin,fils de Jona de Tudele,en Europe en Asie en Afrique depuis l‘Espagne jusqu’à la Chine),Amsterdam:aux dépens de la Compagnie,1734年。菲利普·巴拉捷撰写的前言再次让人想起儿童令人惊讶的历程。

312. 参见瓦凯(F. Waquet),“一个早熟博学儿童的辉煌史:菲利普·巴拉捷”( “L’histoire merveilleuse d’un enfant précocement savant”:Jean-Philippe Baratier),Revue de la Bibliothèque nationale,n。47,printemps 1993,第2—7页 ;同一作者的“有学识的儿童:文学界学识渊博的儿童”,载于萨金主编的《天才的春天》,前引著作,第87—99页。

313. 有关阿韦龙省的野孩子,稍后我们将会阅读到吉内斯特(T. Gineste)的《阿韦龙省的维克多:最后一个野孩子,第一个傻孩子》(Victor de l’Aveyron. Dernier enfant sauvage,premier enfant fou,Paris:Le Sycomore,1981年),该书全文公布了捕捉和治疗这个孩子的全过程; 莱恩(H. Lane)《阿韦龙省的野孩子》(The Wild Boy of Aveyron,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年);法语译名为《阿韦龙省的野孩子:从伊塔尔到蒙台梭利的教学演变》(L’Enfant sauvage de l’Aveyron. Évolution de la pédagogie d’Itard à Montessori,Paris:Payot,1979年)。引文摘自阿韦龙省中心大学自然史教授博纳代尔(Bonnaterre)1800年8月的报告,见吉内斯特《阿韦龙省的维克多》,前引著作,第148—173页。

314. 博纳代尔1800年8月的报告,同上,第173页。同时参见“1800年11月的哲学分卷”,第173—179页。

315. “关于各观察团体有关名为“阿韦龙省的野孩子”的该小孩的报告”,1980年12月29日,吉内斯特《阿韦龙省的维克多》,前引著作,第197—206页和211—217页。

316. “论对野人的教育或阿韦龙省野孩子生理和心理的初期发育”,伊塔尔承交人类观察协会的报告,1801年9月—10月,同上,第217—252页。

317. 共和2年霜月25日(1793年12月15日)的国民公会会议,共和2年霜月27日(1793年12月17日)的“环球箴言报”,第351页。霜月18日的信(12月8日)。

318. 《法兰西共和国英勇和公民行为汇编》(Recueil des actions héroïques et civiques des républicains français),共和2年雪月10日,不可分割的一册,第22—23页。第一册在国民公会上做了介绍并在霜月26日(12月16日)的会议上得到批准。有关这一汇编,参见D.朱利亚《黑板上的三色旗》(Les Trois Couleurs du tableau noir,Paris:Belin,1981),第208—214页。

319.共和2年雪月8日(1793年12月28日)的国民公会会议,共和2年雪月10日(1793年12月30日)的“环球箴言报”(Moniteur universel),第403页。

320. 参阅奥祖夫(M. Ozouf),《生生不息的人类:关于法国大革命论述》(L’Homme régénéré. Essais sur la Révolution française,Paris:Gallimard,1989年)。 在庆祝大革命时,年龄的象征意义十分重要。见奥祖夫《革命节日(1789—1799年)》(La Fête révolutionnaire,1789—1799,Paris:Gallimard,1976年),第224—227页。

321. 在此,我们沿用R. 米歇尔的论证,“巴拉:从烈士到俊男”,《巴拉之死:从事件到神话》(La Mort de Bara. De l’événement au mythe,Avignon:Fondation du Muséum Calvet,1989),第43—77页。在同一卷中,参阅沃韦勒(M. Vovelle)的文章,“法国大革命下的英勇儿童”,第31—37页,和J.-C.马丁的“巴拉:从革命想象到国家记忆”,第85—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