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惟诚文集(第1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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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关心什么人的“人权”

西方有些人老是挥舞着一根“人权”的大棒来打我们。他们口口声声喊“人权”,好像唯独他们关心中国人做人的权利,真理全在他们手上;而我们中国人反倒不关心自己同胞做人的权利,尽管洋大人一再呼吁(实际是逼迫),仍然是冥顽不灵,真是愚昧之至了。

然而人们也不能不怀疑,这些洋大人究竟是不是真关心,又是怎样地关心我们中国人的做人的权利。因为我们记得很清楚,正是他们(也许是他们的父兄、祖父辈)到我们中国来,杀我们中国人,抢我们中国人的财产,奸淫我们中国的妇女,践踏我们中国人的做人权利。他们又说他们的人权观是一种伟大的、一贯的、被全世界公认的价值观,而且他们还说他们并没有任何强加于我们的意思。这里好像总有一点矛盾。

中国受西方帝国主义欺凌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840年。那一年,中国同英国打了一仗,这一仗叫作“鸦片战争”。这一场战争是不是同“人权”也有点关系呢?中国人是为了中国人有免受鸦片毒害中国人之权而战。也许双方都为了自己的人权。是非曲直吗?反正中国打输了。全世界(这也可以叫全世界公认)的帝国主义都认为“贸易公平”的原则战胜了。战争的结果订了个《南京条约》,香港就是根据那个条约被英国占领了一百多年。从此开始了中国进入半殖民地社会的历史。

但是,如果以为英帝国主义当时关心的只是英国商人的“人权”,而没有关心中国人的“人权”,那就完全错了。要知道,他们的人权观确实是“一以贯之”的。

翻开《南京条约》第九条写道:

 

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伺)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这一段绝妙的文字,可能是西方帝国主义关心中国人权的第一个官方文书记载,或者至少是在中外外交条约上的第一个记载。

据说在西方的观念中,“人权”是人人生而具有的平等权利。所以,他们对中国“人权”的“关心”,也采用了普遍关心的形态,首先使用的短语就是“凡系中国人”。

但是,他们当然不可能真正关心中国人的权利。否则,他们就不会到中国来开枪开炮到处杀人抢劫,并且强迫用鸦片来毒害中国人了。接下来,他们具体地说明了他们真正关心的四种人:“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与英人有来往者”,“跟随及俟(伺)候英国官人者”,“为英国事被拿监禁”者。一句话,就是帮助英国人打中国人、害中国人的汉奸。怎么关心法呢?“全然免罪”,已经抓起来的也要“释放”,而且还要“誊录天下”,让这些丑类名扬四海,遍体荣光,以便有更多的中国人起而仿效,以便于他们把中国人做人的权利剥夺干净。

《南京条约》是英国人用炮舰逼迫中国人签订的。但是老奸巨猾的帝国主义者没有忘记形式上的平等。在这个第九条中,一句英方要求的话都没有,也没有双方协议的语言,一切都让大清皇帝采取“主动”,什么“俯降御旨”,什么“加恩”,好像相当有面子。为什么英国人不来一个对等行为呢?为什么帮中国人办事的英国人的“罪”不能免除、不能誊录天下呢?本来中国人在中国犯罪,怎样治罪,是中国人自己的内政。内政问题,居然要订到外交条约上去,有了这样的先例,所以至今有些洋大人动不动就说:你们抓了某某人,违反了人权,我们很不高兴,必须制裁你们。云云。奇怪吗?不奇怪。他们从来就是这样做的。

只是,他们打的招牌上面“人权”两个字,似乎需要改成“卖国权”,这才名正言顺。当然,他们是万万不肯改的。如果改了,就不好招摇撞骗了。但是,中国人是讲实际的,为了十一亿几千万中国人做人的权利,我们只能剥夺少数几个人的卖国权。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中国人同帝国主义打交道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一份宝贵的财富。不忘记这一段历史,是可以使人变得更聪明一点的。


(《人民论坛》199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