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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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直觉的本性

经验科学为直觉提供了实证,哲学批判证明了直觉的合法性,因此,直觉思维能力和思维方式真实存在且合法有效。我们经验到直觉的“直接性”和“内在自明性”,那么,直接性的直觉现象究竟蕴含着什么样的内涵?自明性的直觉作用根据在哪里?一句话,直觉的本性是什么呢?

一 直接同一或绝对同一

意识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它是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的同一。直观、理性和直觉与思维对象的同一方式截然不同,理性以间接性即间接的推导与对象同一,直观和直觉以直接性与对象直接同一。不过,它们也存在着不同。在直观阶段,思维的真正对象是感觉生成的意识,但是,意识却是客体的强行给予和主体的被迫接受,所以,思维对象与思维外在地同一却内在地对立。在直觉阶段,精神经过理性环节,意识到思维对象就是思维本身,所以,思维直接地与思维对象同一,无条件地同一即绝对同一。

(一)直接性

直觉以直接性为关键特征,而直接性也正是直觉最神秘之处。“直”原指十目所见,表示直接抵达或直接完成。我们也就习惯地理解为,所谓直接性即没有中介,直觉的直接性即意识与意识对象在没有中介的条件下直接发生关系。这里的“中介”指康德所谓的意识与意识对象外的“第三表象”,直觉判断即“可无需第三表象之媒介而自‘先在判断’中引得之,此种推理法名为直接的推理(consequentia immediate)——我则宁名之为悟性推理”[1]

直觉的直接性与理性的间接性相对立,后者指通过“第三表象”的中介作用,逻辑地推导命题。在关于逻辑的章节当中,我们可以论证出逻辑是一个约定,它预设了意识、意识对象、第三表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必然性”关系即逻辑关系。所以,理性建立在预设的基础之上,而非它所承诺的“客观”“必然”。理性展示给我们的未必是幻象,但肯定不是真相。

预设可以预设一切可预设,其中也就包括了结果,所以,人们不是因为看到才相信,而是因为相信才看到。理性思维的碎片化就是同时预设了思维的可碎片化与思维对象的可碎片化,最后还预设出模型化的世界赝品。把握和占有对象必须拆解和清除预设,无论是“默观”(intueri)、“沉思入定”还是“心斋”“坐忘”“大清明”,都是在强调清除人为的预设,包括胡塞尔的“悬搁”,从而保证“心地纯洁”地直接观照对象,让对象整个地完备地呈现在思维面前。直觉的直接性就在于它扬弃了思维当中的全部预设,所以,才能够直接地把握对象和全面地占有对象。

预设性使理性和它所依赖的逻辑在世界、精神、上帝、自由等范畴那里彻底地失效,它仅“使永恒在有限的东西或者无限的东西中被洞见出来”[2]。直接性则清除了全部预设,令思维与对象直接地发生关系,不但拆除那些主观臆断和为思想设置的樊篱,而且弥合了思想的碎片,把世界从破碎的拼图和抽象的模型那里解放出来,在思维当中恢复其具体的、完整的真实,“使有限和无限在永恒的东西中被洞见出来”[3]

(二)经过中介的直接性

在康德看来,知性仍然依赖于感性经验,而理性已经完全排除了感性经验,成为纯粹的思维。只有彻底回归思维本身的理性,才能够与超验的本体同一,形成对世界的知识和真理。可见,直接性是没有中介的直接性。黑格尔认同直接性认识,不过,对“中介”和“直接性”的理解与康德不同。康德把感性经验本身理解为中介,直接性就成了对感性经验的排除;黑格尔则把否定感性经验的理念理解为中介,直接性也就不再是否定的,而是肯定的直接获得,即“达到概念式理解的精神向着特定存在的直接性的返回”[4]。因此,在直觉过程当中或者说在直觉模式当中,直接性没有中介,没有作为媒介的“第三表象”;但是,就直接性而言,直接性本身即直觉,它作为思维主体的主体性思维,必然经过了反思和思辨,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直接性,即“经过中介的直接性”[5]

盖格瑞泽从适应行为和认知科学出发,把直觉能力解释为人们在与生存环境中互动的成果,解释为经验法则的启动效应。可见,根据心理学理论,直觉正是人们按照“经验法则”做出的反应,直接性的根据恰在于它的间接性。“直觉是一种经验,复是一种方法。所谓直觉是一种经验,广义言之,生活的态度,精神的境界,神契的经验,灵感的启示,知识方面突然的当下的顿悟或触机,均包括在内。所谓直觉是一种方法,意思是一种帮助我们认识真理,把握实在的功能或技术。”[6]贺麟把直觉分为“前理智直觉”和“后理智直觉”。前者相当于康德的感性直观,只是经验,既构不成方法也构不成知识;后者经历了逻辑分析和知性思辨,达到了对真实本体的认识,成为哲学知识,相当于康德的理性阶段。“先理智的直觉,只是经验而绝不是方法;后理智的直觉,亦经验亦方法。”[7]前理智直觉向后理智直觉过渡的中间阶段即理智主义是科学知识,相当于康德的知性阶段。思维必须对感性知觉进行逻辑加工,思维对材料的加工过程,也就是发挥其能动性的过程,逻辑推理本质上是判断力和创造力的工具,使更高思维层次直观地实现成为可能。这些直观生成于潜意识逻辑过程,现在经过理性逻辑证明,具有了理性的合法性,被贺麟称为“后理智直观”。科学分析的方法只求表面和细致,没有形上的、全体的大用,而后理智直觉能够深入事理,探求无限的本体。

贺麟其实在实证化或心理学化黑格尔的直觉理论。按照黑格尔的理论,精神的发展过程从感性确定性开始,一个纯粹的自我直接接纳呈现的事物,经过以生命为对象的欲望即自我意识,发展到确知自己为一切实在的理性。在理性阶段,观察的理性是最初的理性形式,自我意识以事物为对象,力图发现事物之为事物的本质或者说事物的真理;然后,自我意识通过其自身活动而实现自己的理性,自我意识发现了自我意识与对象的同一性。于是,自我意识意识到在自在存在中发现、在自为存在中发展的范畴正是它自己的范畴,它可以直接地以自己为对象,也就可以直接地与自己最后完成为自在自为的实在的个体性,即达到“经过中介的直接性”。其后,自在自为的理性扬弃了个体性,外化为更加普遍的精神,最终上升为绝对知识。

黑格尔阐明了直觉发生与发展的历史,包括个体直觉的发生史、个体直觉到社会理性的发展史以及社会理性回归个人直觉(绝对知识)的历史,并且证明了“在所有这些情境中,知识的直接性不但不排斥间接性,而且两者是这样结合着:即直接知识实际上就是间接知识的产物和成果”[8]。直觉的直接性不是没有逻辑过程,更不是没有反思与辩证的过程,“每一个有学问的人,大都具有许多普遍的观点和基本的原则直接呈现在他的意识里,然而这些直接的观点和原则,也只能是反复思索和长时间生活经验的产物”[9]。而且,直接性的能力“仍然完全是受中介性的制约,所谓中介性,是指发展、教育和教养的过程而言”[10]。直觉在心理学上显现出的直接性,不过是有没有意识到严谨的逻辑过程和缜密的思维过程而已,那些艰辛的劳动完全在潜意识当中完成着,并最终呈现在显意识那里。所以,古印度圣哲指导我们:“居于意识中的无意识,不可思议,隐秘,至高,应该将意识安置其中,让微妙生命无所执著。”[11]

(三)直接性与同一性的统一

我们可以用直接性与同一性规定直觉,就如同两个坐标轴可以确定平面直角坐标系上任何一个点一样,因此,我们可以把直觉理解为“直接同一”。所谓直接性,在直觉的过程和模式上看来指“可无需第三表象之媒介”,就直接性本身而言,它却是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或者说“经过中介的直接性”。也就是说,“经过中介的直接性”即经过前提批判的思维,“可无需第三表象之媒介”或者说可以直接与思维对象即自身发生关系,那么,直接性就应该理解为“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因为任何条件都是破坏性的,阻止了思维与思维对象直接发生关系,并设立了边界,把思维与思维对象及其相互关系限定在一定的预设之内。主体之所以理解绝对同一、认可“思存同一”原则,根本上在于作为绝对知识的理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意识与世界的同一没有任何条件,没有任何可以借助的中介,也不可以有任何中介。因此,直接性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直接同一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即“绝对同一”。

绝对即无条件,同一即无差别。世界作为被意识到的实体,其绝对的无差别是理解绝对同一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当实体被设想为或被直观为绝对的统一性时,它才会被认为是‘绝对’。”[12]无论思想之外的世界还是思想重构的世界,它都是绝对同一的,无条件、无差别,绝对的一、绝对纯净的一,除了“一”什么都没有,既没有时间的绵延也没有空间的广延,当然也就无所谓永恒与瞬间、无所谓无限与有限,更无所谓部分与整体。“凡是配得上哲学这一名称的学说,问题以绝对统一的意识为基础,这种统一的意识只有在理智看来才是分离开的。”[13]理智作为思维和生存的必要环节,以碎片化适应思维的有限,以差异化安放事实的思维,也为实现无限的、关于实体的思维准备材料。只要世界被理解为实体,那么它就必须被理解为绝对、理解为“一”。因此,绝对同一首先是世界的绝对同一,然后才是主体与客体的绝对统一。直觉的直接性令世界碎片在差异中显现出同一,显现出碎片化的人工之“伪”(荀子语),从而无条件地回归“一”的世界、绝对的世界,达到与世界绝对同一。

直觉也就是以绝对的整体性体悟绝对的世界整体,既可以说“心外无物”,也可以说“物外无心”,自我直接地融合于世界。绝对同一就是绝对直觉,它不仅是意识对世界的直觉,而且是世界对自身的直觉。精神就意味着奔向绝对直觉的冲动,哲学、宗教、伦理意识、科学无不自觉或者不自觉地终极地指向绝对直觉,“美的灵魂即是自我克敌的精神在其纯粹透明的统一性中关于它自身的知识,——即自我意识,这自我意识知道关于纯粹的在内在自身的这种纯粹知识就是精神,知道它不仅是对神的直观,而且是神的自我直观”[14]。谢林试图扬弃黑格尔体系中的直觉作为纯粹意识现象的内涵,以“绝对同一”表征绝对理性所达到的思想与世界、个体与整体的无条件的同一,表征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原点的那个不可定义的“是”或“在”,而只有理智直观才可以把握这样的绝对同一。东方哲学尤其是中国哲学更加强调内与外的同一、心与“神”的同一,“宇宙即吾心,吾心即宇宙”。意识“涤除玄览”“虚一而静”,放弃自我与非我的假设,作为世界本身占有世界这个绝对的唯一者。否则,意识在任何执着中,都不会达到绝对的知识。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东西方哲学表达出共同的思想,真正的理性是“使有限和无限在永恒的东西中被洞见出来”。

直觉从根本上是对绝对的直觉,其本身也是绝对的,它是终极的思维方式,也是思维过程的最后环节。直觉的世界即直觉的自我,自我即世界、世界即自我。“理性意识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的世界即是它的自身”[15],意识完全回归和融合于世界,历史与科学“汇合在一起,被概念式地理解了的历史,就构成绝对精神的回忆和墓地,也构成它的王座的现实性、真理性和确定性”[16]。无论对神的直觉与神的自我直觉,还是对世界的直觉与世界的自我直觉,绝对同一就可能在历史与科学的汇合中成为人的类的绝对同一。同时,既然直觉即世界、世界即直觉,那么直觉也就无可直觉,世界也就无可言说,任何规定性都会破坏直觉的真理性,都会破坏直觉的绝对同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17]体验,“非规定性的思或称为存在之思”[18],为思想提供了逻辑无法提供的有效性证明,推动个体以自己的思想编译共享到的思想。直觉扬弃了所有的条件和对立,不但扬弃了客体与客体的条件和对立,更加扬弃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再是对立后的交互式互动,而是主体与客体同一的体验,“内在于人的身体并改变人的身体存在形态的经验”[19]。因此,古印度智者就认为:“依靠知识、苦行和沉思获得梵。”[20]

我们察觉到,所有的直觉理论都多少会充斥宗教式的神秘气息。但是,直觉的神秘气息并非出于宗教的理论或宗教的影响,而是相反,宗教依赖直觉方式体认绝对。根据谢林的研究,哲学与宗教同源神秘学,都以绝对为终极对象,而体认绝对的方式唯有直觉。黑格尔就区分了耶可比的信仰直观与谢林的绝对同一。在耶可比那里,理性就是上帝的直接知识,因此,信仰直观拒绝概念性反思,其对象包括上帝的概念都成为个别与相对,其直接性也只表示出无中介的直接,而没有达到对绝对的无条件性,准确地说,信仰直观仍然是直观,它以思想为对象,却坚持了感性直观非反思的特征;在谢林那里,理性却是绝对知识,即“达到概念式理解的精神向着特定存在的直接性的返回”[21],在这样的意义下,“理性即是认识无条件的事物的能力。至于这里所谓理性的对象,无条件的或无限的事物,不是别的,而是自我同一性,或即上面(§42)所提及的在思维中的自我之原始同一性。”[22]

世界的绝对同一保证了思维的合法性,同时也保障了实践的可能,“行为是概念的简单性的第一个自在存在着的分离,又是从这种分离中的回复”[23]。无条件的直觉彻底清除了自我意识的全部假设,扬弃了世界和自我的碎片化,否定了自我与非我的隔离,既“心外无物”又“物外无物”,令自我在思想上、生活上直接地融合于世界。释迦牟尼拈花,大迦叶报之以微笑,这就是一种自我与世界完全同一的直觉状态。因此,绝对直觉或者说直觉绝对可以成为至高境界的人生态度。绝对同一是自明的,是一切知识的前提,扬弃了自我意识的个体目的、扬弃了自我意识的个别性,直接地经验世界。由是,原初的根本的直觉寻求根基性存在经验,在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状态中体验存在、品味自由,所以,谢林也称理智直观为艺术直观,布迪厄更直接地称为实践感。

二 后理智直觉或智的直觉

康德、黑格尔传承了古希腊分析精神,不愿意或不能承认直觉是最高意义上的理性。谢林不同,正如费尔巴哈分析的那样,他受到东方思想的影响,天才地以理智直观作为把握绝对同一即真理的思维能力和思维方式。绝对同一是世界的本体,也是第一原理。根据绝对同一原理,理性与世界绝对同一,主体即实体,实体即主体,理性可以直接把握世界。因此,绝对同一也就是直觉,也就是康德的纯粹理性和黑格尔的绝对理性。

(一)客体对主体的同一或者说主体对客体的占有

在黑格尔看来,精神过程就是意识与意识对象从对立到同一的过程。无论直接意识和自我意识阶段还是观察的理性和自我意识通过其自身活动而实现自己的理性阶段,它们都是精神的发展过程、发展环节,意识与意识对象还没有真正地实现同一,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性。意识与意识对象真正同一后,精神实现为自在自为的实在的个体性,才成为完成了的个体理性。个体理性以自身为对象,直接地与自身发生关系,生成关于自身的思想,意识达到自我同一性即直觉。

在直觉当中,思维主体扬弃了诸意识形态,消解了自我意识对思维客体的预设,自觉地观照对象,直接和全面地把握与占有对象的本质和整体,使自己同一于那个原本就是自己的思维客体。直觉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它是意识与意识对象的同一,就在于它是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的同一。直接性消解了自我意识的全部假设,清除了必然性的束缚和陷阱,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可以无条件地同一,这样,意识也就可以以创造性、可能性建构意识对象。

个体理性经过社会、历史、文化的教化,可以达到概念式理解的精神向着特定存在的直接性的返回,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绝对同一。在直觉中,意识扬弃了自我设立的与意识对象的对立,在占有客体中被客体所同一,意识成为对象的意识,主体成为客体的主体。其本质上就是,精神扬弃了束缚与自我束缚,从自我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实现了主体性的自由。谢林局限于时代的条件和个人的学识而无法为自己有力地辩护,同时也无法教导我们如何获得,因此,他的理论充满了宗教式的神秘气息。但是,他的绝对同一为德国古典哲学对接量子时代的哲学提供了接合点,为人性赋予全新的内容。

根据德国古典哲学理论,哲学的合法性建立在认识论的科学性之上。认识论用感官把世界划分成两个部分——主体和客体,与此相对应,主体是思维,客体是对象(存在),认识论的科学性就在于思维可以同一于存在,“意识[das Bewuβtsein]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das bewuβte Sein]”[24]。德国古典哲学正是以主客二分与思存同一为基础,完成了西方传统哲学,也终结了西方传统哲学。认识论的主客二分法清晰了思维过程,尤其把思维的心理过程展示出来;不过,思维过程也就被限定于思维本身,成为为了思维而思维的思维。思维与存在的总和也就是被意识的存在与存在的总和,它等于人与人在其中的世界的总和,一句话,思维的人或思维的世界。为了思维而思维的思维论证的只是一个思维的人,他是抽象的个体和存在物,与其说是一个主体,还不如说是一个有待考察的客体。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思维永远无法超出思维,也就变成了没有现实感的、无效的思维游戏,最终会丧失追求真理的能力,在终极意义上失去哲学的本性和价值。“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5]哲学的主体应该是思维着的人——直觉的人,“思维着”就意味着思维与实践的统一,思维过程是人的内在存在,实践过程是人的外在存在,思维着的人就是思维过程与实践过程相互同一、共同完成着的人。

(二)相对直觉与绝对直觉

在直接意识和自我意识阶段,意识与它的对象无法同一。客体以其显现的现象向经验主体提供感觉材料,统觉整理感觉材料生成表象即直观经验。感性的直接性表示直接的接受性,没有经过思想反思的直接性。感性确定性也就不过是组织化和系统化的感觉材料,它不是现象的表象,更不是客体本身。当意识以客体为对象时,意识当然不可能与它的对象同一。同时,统觉之所以会以时间感和空间感整理感觉材料,从根本上讲是意识在以秩序的方式适应自身的有限性。因此,直观经验是经过意识秩序化的感觉材料,与直观对象不是同一的。尤其在意识已经可以意识到关系之后,意识更加会以直接关系的方式直观对象。

在观察的理性和自我意识通过其自身活动而实现自己的理性阶段,自我意识的确发现了对象也就是自我意识本身,并且努力实现着自我意识与对象的同一,但是也仅限于“发现”和“努力”。“努力”真实地说明了未完成,“发现”则形象地描绘出彼此对立的状态。在彼此对立当中,自我意识反思到意识与表象到的意识对象的差异,也就是,反思到表象与表象到的意识对象的差异,而“发现”则是在反思中发现了表象与意识的同一性,并发现了意识以表象为自己的对象,表象才是意识的对象。于是,意识可以以自身为对象,努力占有自己的对象。可见,即使谈及同一,也不过是意识的自我设计与意识对象的同一,或者说,意识抽象出的模型与意识对象的相似性。

自在自为的实在的个体理性只是个体性的直觉,以具体为对象的理性,仍然具有相对性的对象性,因此,我称之为相对直觉。“理性意识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的世界即是它的自身”[26],所以,它有必要进一步扬弃自己,扬弃自身的特殊性,以世界为自己的直觉对象。个体意识完全回归和融合于世界,历史与科学“汇合在一起,被概念式地理解了的历史,就构成绝对精神的回忆和墓地,也构成它的王座的现实性、真理性和确定性”[27],从而普遍化为黑格尔所谓的“绝对知识”或“绝对理性”,成为绝对的直觉。绝对直觉是量子时代的“理性”概念,实现和扬弃着黑格尔体系中意识现象的内涵。

绝对直觉以其他诸意识阶段为环节,彻底地否定了思维在意识各环节的全部假设,或者说,意识通过扬弃与实现从感性到理性等全部环节,与全部非我和解,达到对世界的直接觉解与同一。绝对直觉扬弃了意识的全部特殊性和个体性,成为普遍性的个人的直觉能力,绝对地同一了自我意识与世界,为全部意识形式与意识形态提供存在的背景与上升的动力,仿佛意识新的母体或新的原点。

三 实践感或实践的前逻辑

主体占有客体根据于主体同一客体的内在需要,实践为思维设定目的,并驱动思维的运行。绝对同一不但是客体对主体的绝对同一,而且是主体对客体的绝对同一,即主体与客体双向的绝对同一,否则就成为了有条件的同一。所以,直觉不以“是什么”为提问方式,而是以“怎么办”为提问方式,也就是说,直觉的真正对象不是实践对象,也不是实践本身,而是实践决策。因此,直觉不是关于实践的直觉,而是关于如何实践的直觉。

(一)主体对客体的同一或者说客体对主体的占有

直觉既是“领悟”或“内在的自明性”,即对事件确定、普遍、抽象的解释和把握,同时,直觉更是把握世界和品味生命的生活体验。我们在谈论直觉时,更多的时候是把它当作一种单纯的认知方式。但是,心理学理论告诉我们,直觉不仅是一个认知行为,而且是一个行为决策,它是意识与行动的中介。直接性生成的必要和动力,就在于直觉是行为决策而不仅是认知行为。同一性,也就不仅是主体同一于客体,更加是主体对客体的同一或者说主体对客体的改造。综合而言,直觉是思维与实践的中介。所谓实践,就是实现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的同一。作为实践的前逻辑,直觉即主体对客体的同一、客体同一于主体,或者说,客体对主体的占有。

直觉与直观一样,只会以当下为对象。直观以感觉为对象即间接地以现象为对象,直接地启动感性的行动,适应感性对象或改造感性对象。也就是说,直观以行动为产品,感性认知不过是直观的副产品或者说附加产品,不过,它却成了思维的材料。直觉同样不仅以当下的问题为对象,而且首先以当下问题的解决方案为对象,它的提问方式并非“是什么”(What)而是“怎么办”(How)。与直观不同,直觉以思想为对象,因此,直觉也就以思想或者说新的思想为产品,新产品可以作为精神改造感性世界的逻辑。用布迪厄的语言表述,即“实践感”——实践的感觉、实践的态度——“实践的普遍性前逻辑”[28]。直觉相对客体而言是态度,相对主体而言是实践的前逻辑。如果说直观以自身为中介,联结起感性世界与新的感性世界,那么,直觉作为思维与实践的中介,就联结起感性世界和精神世界。

怎样的人就怎样思维,怎样思维也造就怎样的人,怎样思维也就怎样生活。直观、理性、直觉作为思维方式和思维内容的统一,全都体现出了人的本体性,也实现了人的主体地位,当然地成为了人的生活方式。直观生活分离了思维与实践,没有思维的实践或没有实践的思维,都是个体的特殊性,特殊的人在特殊的时间、空间面对特殊对象,一切处于含混的不确定的混沌之中。理性地分析本性分析出思维,也分析出实践,更加分析出思维与实践的冲突,同时分析出思维与实践内在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冲突。在普遍性和必然性的预设下,理性以社会性吞噬个体性,用社会思维吞噬个体实践,用社会实践吞噬个体思维。所以,理性的同一并没有实现思维与实践的辩证同一。西方现代哲学对个体的激进式回归,正是对近代理性主义的反抗。直觉作为思维与实践的中介,既是思维更是实践,不但统一了思维方式与思维内容,同时同一了个体的思维与实践。个人以直觉为自己主要的实践前逻辑,正如理性是社会主要的实践前逻辑一样。直觉超越理性而消解了抽象的预设,思维直接面对实践,消除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实现了人与生活世界的同一。同一了思维与实践的个体性,同一了人的社会性,又实现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同一,人从个体性和社会性进入了个人性。在个人的生活世界,思维与实践最终完成了辩证同一。人是思维主体,也是实践主体,因此,直觉能够最集中地实现人,成为人最本质的生活方式。

(二)知、情、意统一的态度

直觉按照社会经验法则,以启动效应的方式对当下做出决策,它必须是统一了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态度。决策解决的是思维与思维对象的关系,综合起来,这些关系包括事实关系、价值关系、实践关系,任何决策都是对这些关系的综合决策,缺一不可。

我们之所以习惯于把直觉看作认知方式,根本原因在于“认知”是我们最直接、最便宜的定义方法,我们甚至可以方便地定义情感和意志为认知——对价值关系的认知、对实践关系的认知。同时,认知以其主导性注意到自身的在场,忽视情感与意志的在场,以其“客观性”和“必然性”,覆盖情感和意志的“主观性”和“偶然性”。但是,“怎么办”的提问,只能用“如何做”回答,显然答案在形式上就体现为态度。因此,直觉在康德的实践理性和判断力那里,才被更加明确地“发现”。那些“实践性”的理论,也的确需要以直觉为核心范畴,比如道德哲学、实践哲学,等等。态度对解决方案的选择的确有着极其强烈的主观性,虽然它必然地基于“客观的”“必然的”认识,但是主体的价值判断却起到决定性作用。作为实践的前逻辑,直觉必须有着明确的目的,必须明确地表现出以自身同一对象的态度。精神现象的发展史同样应该理解为认知、情感、意志由抽象的同一到分离与对立,最终在绝对直觉那里达到统一的过程。如果思维主动过滤掉欲望、情绪、意志,那么思维也就只剩下“思维”这个语词了。

有的理性主义藐视直觉,独断地为科学和自己设立了两条规定:(1)思维是研究科学和哲学的唯一合法工具,其他精神活动如欲望、情绪、意志均不合法;(2)理性思维是最高的思维,其他思维必须经过理性的裁决和授权。可是,任何精神活动都是欲望、情绪、意志和思维的综合,知情意的精细划分是形而上学的结果,是我们对思维有限性和语言有限性的必要妥协。理性不可能摈弃欲望,从历史现象上看,所有“存天理,去人欲”的努力最终都归于失败,也必然会失败,而理性只可以理解为欲望的理性化。

直觉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它是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的同一。在直觉中,思维主体可以与客体同一,实现主体与客体的同一;思维主体也相信自己可以同一客体,实现客体与主体的同一。其实,在黑格尔看来,精神就是一个主体与客体无限同一的过程,主体通过与客体的同一而使主体客体化,并相信主体可以同一客体而使客体主体化。那么,直觉既是自由精神对自由的完成,同时又是精神的自由的原点,向后提升各个精神形态的自由,向前作为实践自由的前逻辑。直接性过程的结果,就是主体与客体同一,或者说,主体与客体以直接的方式同一在一起。同一,可以是客体对主体的同一或者说主体对客体的占有,即主体根据客体的自我重组;也可以是主体对客体的同一或者说客体对主体的占有,即主体对客体的结构重组。而后者又恰好是前者的本原。


[1] [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250页。

[2] [德]谢林:《布鲁诺对话:论事物的神性原理和本性原理》,邓安庆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17页。

[3] [德]谢林:《布鲁诺对话:论事物的神性原理和本性原理》,邓安庆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17页。

[4]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08页。

[5]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3页。

[6] 贺麟:《哲学与哲学史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180页。

[7] 贺麟:《哲学与哲学史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00页。

[8]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60页。

[9]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60页。

[10]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61页。

[11] [古印度]《奥义书》,黄宝生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378页。

[12]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06页。

[13]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00页。

[14]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98页。

[15]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页。

[16]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12页。

[17] (南宋)林希逸:《老子鬳斋口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页。

[18] 孙利天:《让马克思主义哲学说中国话》,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4页。

[19] 孙利天:《让马克思主义哲学说中国话》,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5页。

[20] [古印度]《奥义书》,黄宝生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366页。

[21]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08页。

[22] [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6页。

[23]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96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页。

[26]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页。

[27] [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12页。

[28] [法]布迪厄:《实践感》,蒋梓骅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