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与定位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命题的提出,是十六大以来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此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入。
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李长春在对该《决定》的解释中指出: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所以如此重要,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内容及其地位分不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命题的提出,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安民固邦经验教训给我们的深刻启示,也蕴含了中国共产党在精神层面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宝贵经验和规律性认识。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念解析
解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沿着价值、价值观和核心价值观、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进路一一展开。
首先是价值。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概括地说,价值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人,在同外界发生具体联系的过程中,外界物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其中包含着四个要素,一是价值形成源于主体的需要;二是价值形成的条件是客体外界物具有满足主体的需要的属性;三是价值的实质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关系的不断生成,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中产生的那些有用、有益的东西;四是价值形成过程中结成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在主体与主体的社会关系的映照下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对价值的理解必须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
其次是价值观和核心价值观。当人们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去理解价值,创造和实现价值的时候,就会形成一定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指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关于事物价值的基本看法、总的观点,表现为人们相对稳定的信念、信仰、理想。价值观具有双重意向。一方面,它体现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又体现为价值标准,起到规范、引导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的作用。价值观是人们人生观、世界观中的核心内容,它决定着人们对外界事物的判断、评价、取向和选择,也深刻地影响着人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审美情趣,决定着人在具体事物上对善恶、义利、得失、美丑等的判断和选择。价值观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比如,从客体所属的不同领域的角度分,可以分为道德价值观、经济价值观、审美价值观等等;从主体的角度区分,可以分为个人价值观、群体价值观、社会价值观等等。
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是这个社会中的人们对于事物的价值进行认识和评价的总体观点和态度,一方面表现为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另一方面又表现为这个社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规范,成为整个社会进行价值评价的基本倾向。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是这个社会思想文化体系的核心内容,代表了这个社会深层次的信念系统,规定着这个社会的精神气质。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可以依据其在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中的不同地位,分为核心价值观和非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中居统领地位、起支配作用的价值理念,是一种社会制度、社会形态长期普遍遵循、自觉践行的主导价值观念和主导价值追求,它在价值观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统摄和决定作用,能够影响社会成员的价值观,从而引导社会的价值方向。核心价值观是相对稳定的根本价值准则,是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它既具有现实性,包含着为广大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又体现了一定的理想性,感召人们不断提升和认同先进性价值理念。
再次是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我们所说的价值体系实际上是指价值观体系,是在一定生产方式的制约下,一个社会中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价值观的总和,是社会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标准的综合体系,通过社会的思想理论、价值观念、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等要素综合地反映出来。价值体系是一定社会文明的反映,价值体系的发展进程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逐步演化的过程。
核心价值体系是由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所构成的,是价值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处于价值体系的统摄和支配地位,是一个社会倡导和主导的价值体系,规定和引领一个社会各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尺度和价值原则的发展方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社会的方向盘,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能否构建起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体系,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最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顾名思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核心价值体系,是指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规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构成的价值体系,它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内核,决定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基本方向和基本特征,引领和主导社会主义社会价值体系的建构。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厦的基石,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就会迷失方向。正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强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构层次与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要求的、系统化的核心价值体系。它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系统,涉及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在结构层次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一系列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核。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它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和全人类解放的理论武器,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从而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这些理论成果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动摇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会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根基,动摇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我们的共同理想,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激励着我们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途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继续团结奋斗。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心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的总和,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奋斗中不断丰富着这个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已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相互交融的,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深深熔铸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使中华民族能够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全面系统、准确通俗的表达。社会主义荣辱观旗帜鲜明地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坚持和提倡什么、反对和抵制什么,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结合起来,树立了鲜明的社会价值导向,是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一面旗帜。
这四个方面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马克思主义在核心价值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反映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揭示了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伟大旗帜。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支撑,是中国人民开拓进取、创造崭新业绩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融合,是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的价值标准。这四个方面高度概括,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之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还包含一系列核心价值观。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明确概括:“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社会所应坚持的核心价值观,为全社会树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们在国家层面的价值追求,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全民族的共同理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我们在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是我们不懈努力的动力源泉。对个人而言,我们要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理念,不断提升个人的精神境界。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要求的、系统化的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在政治价值观层面,我们认为集体主义、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主法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地位与功能
从前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解析及其主要内容的阐释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它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并且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居于主导地位。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意识形态中的独特地位,决定了它必将发挥维护经济基础等重要功能。
作为意识形态理论的最早提出者,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因此,所谓意识形态,就是指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对于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系统和自觉反映所表现出来的思想体系,是该阶级和社会集团根本利益在思想理论上的体现,是社会思想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的状况决定着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意识形态是反映一定阶级和社会集团的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一种思想体系,体现该阶级和集团在思想理论上的根本利益。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
任何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都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体系,正如恩格斯所强调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相互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社会意识形态不同的表现形式,不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且有核心和边缘、本质和现象之别。对于任何社会的意识形态,哲学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伦理道德等等都必然是它的基本表现形式,而其中蕴含的核心价值观念则体现了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了它代表的是什么阶级、什么群体的利益,它的基本指导思想,以及它所昭示的方向、道路是什么等等。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过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昭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精神动力和道德要求等不同的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
核心价值体系集中体现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是一定的社会系统得以运转、一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内容是阶级、政党、国家对自身根本利益和要求的深刻认识,对自身发展道路和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对自身理想信念和行为规范的集中表达。它需要解决的是一个政党、国家的思想旗帜、发展道路、精神风貌、理想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其重要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的号召力,将成为决定性的力量,作为意识形态本质的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作用也因此而凸显出来。
意识形态以及体现意识形态本质的核心价值体系在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国家都受到了高度重视。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88年出版的《1999:不战而胜》一书中直言不讳:“苏美的竞争是军事、经济和制度的竞争,但是对抗的根本原因是意识形态的。如果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失败,我们所有的武器、条约、外援和文化交流都将毫无意义。”对于意识形态问题,江泽民也指出:“任何一个社会的思想领域,总是由那个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都要竭力维护和发展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西方国家从来就不允许马克思主义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居于指导地位。西方国家都有一套系统的方法和手段,来对他们的官员、学生、群众、军队灌输资本主义的思想、价值观和政治信条。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也是抓得很紧的。”
由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在思想上层建筑领域中居于统治地位,而核心价值体系又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能够在社会思想意识体系中起引领作用,对社会的经济、政治产生重要的反作用,它不但极大地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思想和政治状况,影响社会政治稳定,而且对经济制度及生产力发展发挥重要的能动作用。因此,能否适应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要求,构建起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凝聚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事关我国的社会政治稳定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厦的基石。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就会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