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备考指南
第一章 考试制度解读
根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简介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更名而来。银行业专业人员的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资格级别。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采用考试的评价方式;高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办法另行规定。
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二、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银行业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考试科目、范围和题型
目前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3个专业类别。
考试范围限定于大纲范围内,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连线题和填空题。
四、考试方式
银行业中级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1.考试时间
银行业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
《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和《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
2.考试地点
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考城市将集中在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个别部分地级市,具体详见每次考试正式报名通知。考点原则上设在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如确定需在其他城市设置专点,须经中国银行业协会批准。
六、成绩认定
考试成绩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