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理想家园:日本房市考察对中国房市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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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享受住房

1.住多大的房子

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究竟需要住多大的房子?人类是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相结合的生命体。没有精神生命的生命体,住在再大的房子里,又有什么意义呢?

《浮生六记》《浮生六记》,清代名作家沈复的名作。全书用自传的形式,将他一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生动地记叙下来,文笔大胆,文辞绮艳。里的“小中见大、大中见小”,给予了这个问题以哲学的解释。中国传统的价值观,不是把人和世界分开,而是说人是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人在世界中存在”。所以,人的居住要融入大自然。

人到世间来旅行一次,在这一过程中,更重要的是享受生活中的美。服装、美食能带给我们物质和精神上的享受,住房更是如此。

一个人,或者一户家庭,到底需要多大的住房?

住房的标准和生活及人生的意义一样,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不同的答案。每个人心中的庭院是不一样的。在笔者心里,一个家、一个庭院、一棵树即可。

在我们的邻国日本,有很多学者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一个人的居住面积20~30平方米就足够了,也就是一个宾馆标准间的大小。一个家庭,少则3人,多则五六人,120平方米的住房就足够了。

笔者行走在日本各地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见独门独院(日本叫“一户建”)的住房,小的院落占地面积仅50平方米,其中房屋占地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三层。院子里可供停放一台汽车,还有一小片空地,可以放置孩子嬉戏玩耍的游乐用具。

这种“小中见大、大中见小”的住房理念,也许就是《容膝斋图》描绘的相对大小之理念。

未来住房,理性境界是对家园的期盼,告别城市鸟笼式无绿色、缺氧的楼房,回归大自然。

2.装修房屋提升居住功能

(1)房间的颜色

我们现代人为了充分享受房子的居住功能,一般都会对房子进行室内装修。房间通过设计、装修、家具布置及各种小装点,甚至在住进去之后还有不断的修饰、装饰,让我们住得更舒适,心情更愉悦。

房间的颜色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变人们在空间上的感觉。如冷色可使较低的天花板看上去变高,使狭窄的房间看上去变宽。房间远端墙上用深色,会使那堵墙产生前移的效果。

同一个空间中,要选择搭配和谐的颜色。如一个房间内,明亮的黄色和蓝色相互搭配,会很难受;但如果给明黄色搭配明度较低的海军蓝色,那整个房间看起来就会更舒服、和谐。

从颜色的纯度来讲,色彩纯度要讲究平衡。如选择了高纯度的紫色,就要用相同纯度的黄色来搭配,就会显得很平衡;如果选择了纯度较低的橘红色,搭配相同纯度的黄绿色,就会产生平衡的感觉。

房间颜色的处理大多是自上而下,由浅至深,房间的顶棚及墙面多采用白色,墙裙则使用浅色,而踢脚线使用深色,这会给人一种上轻下重的稳定感。

房间颜色也可以根据房间的朝向来选择。比如朝东房间由于日光晒到的时间较早也较短,使用浅暖色是舒服的。朝南房间的日照时间最长,使用冷色会使人感到更舒适。而朝西房间由于受到一天中最强烈的落日西晒的影响,适合用深冷色。朝北房间由于没有日光的直接照射,适合用暖色,且色度要浅。

起居室应当显得明亮,给人放松、温暖、舒适的感觉。餐厅可以用稍深暗色。厨房适宜用浅亮色,便于体现食材本身的色泽。走廊和门厅是来往的通道,色彩可以大胆而明快。卧室颜色风格则由各人的品位和喜好所决定。

(2)装修的风格

室内装修风格的发展,历经种种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风格。

①现代奢华风格

这一风格主要体现了在工业发展突飞猛进后,人们对未来世界既向往又有些期许,同时还掺杂了一些迷茫的思想。它既继承了毕加索的风格,又受西班牙达利艺术思想和波普文化的多重影响。装饰上多采用新材料,表现为色彩的大胆使用和夸张手法的运用。

②都市自然风格

这一风格属于现代风格,是20世纪20年代逃离工业文明意识的体现。它的特点是偏重实用和简约,以饰物进行后期装饰来主导个性体现,如绚烂的布艺、饰物、玩偶等;同时,借助坠落的流苏灯饰,缀满亮片、珠珠的靠垫以及镂空的纱质窗帘等饰品,将都市善感的情绪在家居空间中尽情倾泻。

③中式风格

中式风格比较自由,装饰品可以是绿色植物、布艺、装饰画,以及不同样式的灯具,空间中的主体装饰物可以运用中国画、宫灯和紫砂陶艺制品等传统饰物。这些装饰物数量不宜多,在空间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即可。

④简约风格

这种风格多由曲线和非对称线条构成,如将花梗、花蕾、葡萄藤、昆虫翅膀以及自然界各种优美的图案运用在墙面、栏杆、窗棂和家具等结构上。这些线条,有的柔美雅致,有的遒劲而富于节奏感,会让整个居所显得清晰而不失灵性;同时还可以将玻璃、瓷砖等工艺制品,以及铁艺制品、陶艺制品等综合运用于室内。

⑤小资风格

简约主义小资风格的室内设计适合单身贵族,由于居住者中没有诸如老人和小孩之类的成员,因此在装修中不必考虑众多的功能问题,而是强调一种随意、轻松、平淡。比如轻飘的白色纱帘配上一张柔软的布艺沙发,再点缀上各种颜色的抱枕,就形成了一个充满慵懒氛围的室内空间。

随着人们健康理念的深入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长,今后室内装修风格的趋势多为朝着个性化简约装修模式发展。人们希望从“物品的堆积”中解放出来,追求各种物件之间整体协调的匹配效果。

笔者认为,住房从建筑设计到室内装修,可以遵循一个原则:“极简造型+朴素材料+色调合理”。其实,一个人的心灵结构、一个小区的结构、一个城市的结构、一个社会的结构甚至一个政府的结构,都可以遵循这个原则。

3.住房融入大自然

人之住房,首先是为我们提供一个休息的场所。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栖息,我们与几千年前的原始人类也相差无几。

住房也是人类精神的栖息之所。我们生活在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度里,传统院落就能让我们感受到人在天地之间的基本生活态度。

我们传统的住房院落常常依山傍水,朴素简洁。简朴至臻,稍微奢华点的住房,也都是融入大自然、带有庭院的。

融入大自然居住,是一种对生活的审美态度。现代城市住房,即使装修再豪华,也总是缺少一点以价值观为导向的美学内涵。中国传统的住房观念,一直是要融入自然,并与自然和谐共处。

4.住房投资收益

住房属于投资品还是消费品,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理论问题。一方面,衣食住行是人类消费的最基本方面,衣服、食品、住房、交通是人们最重要的消费品。根据人们的生活习惯,把住房列入如同汽车、钻石一样的耐用消费品,应当更加符合人们的心理。一直以来,在我国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文件中,住房也是被当作消费品来对待的。如国家发改委《2006年房地产调控工作重点》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居民适时适度消费。”

而另一方面,在国家统计局对住房属性的界定中,住房属于固定资本形成,即房地产开发投资形成的房地产,在支出法GDP核算中归入固定资本形成。不仅经营单位购置的厂房是固定资本,居民个人购买用于居住的住宅也都是投资品,而非消费品。国家统计局对此的解释是要与国际统计标准接轨。联合国制定的《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明确规定:“包括用作住户主要住所的船舶、驳船、活动房屋和大篷车在内的一切住宅,以及汽车库等任何与住宅有关的构筑物都是固定资产。自有住房者作为从事他们自己最终消费的住房服务生产的企业主处理,所以住房不是耐用消费品。”

对于住房来说,不论是建造还是购买,不论是用来自住还是出租,其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范围。

从消费和投资的含义界定上看,消费在于直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投资作为储蓄的转化形式,是通过资金或物质财富垫支以最终获利的途径。所以投资实际上是对现期消费的抑制,投资是为了实现收益,从而更大限度地满足消费的目的。可见,消费才是人类生存的目的,而投资则是由消费派生出来的,是为实现未来时期更好消费的一个手段。

居住是人类消费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居住需求可以通过自己拥有住房和租赁住房实现;同样,住房所有者可以选择完全由自己居住、出租部分甚至全部房屋等方式;或者,住房所有者可以选择在一个时期自己居住,而在另外时期将房屋出租出去。在这里,住房所有者选择自己居住和出租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属于满足自己需要的消费行为,后者则属于抑制自己消费、增加收益的投资行为。这种区分如同消费和投资的区分一样容易理解。相应地,住房拥有者将房屋用于自己消费时,住房就属于消费品;将房屋用于出租时,住房就应当属于投资品,部分出租时则一部分用于消费而另一部分用于投资。对于租赁者而言,房租属于本期消费的支出;对于住房所有者而言,政府机构通过分摊成本和利息的“虚拟租金”方式计算当期消费支出,仅仅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与居民的实际生活感受截然不同,不能成为把住房当成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理由。

可见,所有者直接居住的住房,属于纯粹的消费品;用于出租的住房,可以被视为投资品。所谓住房的消费性与投资性共有的说法,是指作为消费品的住房可以部分或全部用于出租获得收益。一般来说,自主消费和投资不能同时进行,这也方便了政府部门进行相应的统计和管理。住房的本质属性是可以用于投资的消费品。

我们应该怎样理解1993年国民收入核算体系(SNA)把购买住房看作固定资产投资呢?国家统计局在解释1993年SNA时指出,住房是由其所有者用来生产居住服务的,房产主作为这一产业的生产者要对住房进行维护、经营,以提供居住服务。当住房出租时,租金就是住房服务的产出,同时是承租人的消费支出;当住房由所有者自己居住时,房产主同时具有生产者和消费者双重身份,就像农民自产自用粮食一样,每年计算的住房虚拟租金,既作为房屋所有者的住房服务产出,又作为居住者的消费支出。这就是说,住房无论出租还是自住,都要核算它的产出和相应的最终使用。

由1993年SNA的解释可以看出,对于居民自有住房来说,本来没有发生出租行为。由于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自有住房和出租住房的比率往往差异很大,在GDP核算中,为了保证住房服务的生产和使用以及居民消费水平国际可比性和历史可比性,一般都把居民自有住房的住户视为对本住户提供了住房出租服务,而纳入房屋出租活动进行核算。可见,把住房类比为用于出租的经营性固定资产进行统计,是联合国出于在同一口径下比较各个成员国GDP的一种统计方法,某种程度上类似于世界银行的购买力平价(PPP)方法,与实际情况存在着本质的差别。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一些部门把统计方法中所描述的经济世界与现实世界完全混同,混淆了人民生活中最基本的住房消费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必须尽快予以澄清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