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类基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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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小结

通过对文类范畴在中西语境中的现状回顾与批评,我们得出了下列几点主要结论:

第一,照顾到中西范畴使用传统以及现状分歧,文类(genre)可以看作是文学类型的简称或缩称,并指我国古代“文体”和“体裁”范畴之义中的种类或类别,他义如语体、风格之类一律称之为“风格”(style)。西方所谓“文体学”,也为避免中西范畴混淆,转译为“风格学”(stylistics)。

第二,以文类为中心的分类术语序列问题的提出,在源头上主要是受到理论探讨主体和自然科学这两个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所致。我们提出,这种尝试和努力是不必要的,最终也不可能产生定论。文类划分来自于文本置身的由作者、世界、接受者、文本等多重维面构筑的复杂文化背景。它们在空间上是平面布列的关系,可以“文类”一词来统称。以选择的不同标准进行分类排序,是一种模仿性的、人为的纵向设定。

第三,针对西方文类定义的功能性倾向以及我国研究现状不力的情形,我们原创性地提出新说并作为全书研究的基本理论起点:“文类是审美策略”论,即“文类”作为对文学作品进行分类时的命名,其本质是基于文学作品自身及其存在时空的多维性而秉持的审美策略。它不仅是对文类自身特质的核心提示,也是对文学作品与文类之间复杂关系的本体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