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孔子以诗论为核心的文学思想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最重要的思想家,儒家创始人,其文学思想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文学理论的发展。
一、关于诗的社会功能
孔子是先秦诸子中最为重视诗歌的一位学者。与先秦的士大夫们多借诗以喻志不同,他汲取了周王朝以诗观民风的方法,对诗歌的功能做了系统的论述。《论语·阳货》载:
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34)
这是孔子对诗歌功能的全面阐发。事父事君,是指诗歌的政治、道德功能,这是关于诗歌致用功能的总纲领。识鸟兽草木之名,博物洽闻,乃是诗歌具有的认知、学习功能。“兴”“观”“群”“怨”则是诗歌致用功能的具体表现。关于“兴”,何晏《论语集释》引孔安国说是“引譬连类”,朱熹谓其是“感发志意”(35)。又说:“读《诗》,见不美者,令人羞恶;见其美者,令人兴起。须是反复读,使《诗》与心相乳,人自然有感发处。”(36)即通过诗歌的意象触类而发,引起人们的想象,使心灵得到愉悦。关于“观”,何晏《集解》引郑玄注:“观风俗之盛衰。”朱熹谓之“考见得失”(37)。这也就是中国古代采诗、征诗的主要目的。“群”,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为“群居相切磋”。孔氏的注释着意于“切磋”,亦即可以通过诗歌交流互动。朱熹则释之为“和而不流”(38),即,以和处众,而非失之雷同。朱熹等人的解释秉持着传统的中和思想,但他们似乎都脱离“群”之本意而刻意阐释了“群”的特点。其实,“群”之本意,恰如杨倞在解释《荀子·非十二子》中“壹统类,而群天下之英杰”之“群”为“会合”之义一样。(39)“怨”,孔安国的解释是“怨,刺上政”(40),这是从诗怨的对象而言。孔子论诗,多注重社会功能,对一己情感鲜有论及,因此,孔氏之论还是比较可信的。值得注意的是,孔子认为,不满上政是可以以诗怨之的。存礼教而可怨,以德政为依归,这是孔子论学的基本目的。朱熹则依中和观念,谓之“怨而不怒”(41),说的是怨的程度,这同样合乎孔子的论诗取向,如《论语·八佾》中孔子说:“《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42)“兴观群怨”说,比较全面地总结了诗歌具有的抒情性和认识功能,成了后世理解《诗经》的重要津梁。当然,如前所述,孔子诗论的核心是治政与德教。因此,他对自己的儿子伯鱼说:“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43)诚如朱熹所言:“《周南》《召南》,《诗》首篇名。所言皆修身齐家之事。”(44)二《南》一直被儒家视为人伦之本、王化之基,所谓“正墙面而立”即一物不可见,一步不可行。可见,孔子论诗是以人伦教化为本。
对于诗,孔子还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45)他对伯鱼说:“不学诗,无以言。”(46)孔子十分重视诗歌之用,达到了“不学诗,无以言”的地步,这也是对春秋时借诗喻志、“断章取义”的进一步发展,而将诗之功能推至极致。孔子虽然提升了诗歌的地位,强化了诗歌的政治、伦理色彩,并对诗歌的功能进行了系统化的阐释,但是,孔子的诗论也存在着缺陷,这就是弱化了诗歌表达情感的审美愉悦功能。事实上,《诗经》体现了诗之娱情悦性的作用。如《烝民》中就有“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对此诗,郑玄注曰:“吉甫作此工歌之诵,其调和人之性如清风之养万物然。仲山甫述职多所思而劳。故述其美以慰安其心。”(47)可见,吉甫作诗的目的,既非治政,亦非宣教,亦无讽谏之意,完全是怡情慰心。《诗经》中大量的作品经后世不断阐释,赋予了过多的美刺功能,其实,很多作品纯粹是表达个人情感,抒写个人的内心感受。如《小雅·四月》:“君子作歌,维以告哀。”(48)但是,孔子则将《诗》纳入了其教化系统,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49)对“兴于诗”,朱熹的解释是:“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己者,必于此而得之。”(50)他将诗与礼乐一起,视为人生修养的重要环节。
二、关于“思无邪”
孔子不但有关于诗歌功能的论述,《论语·为政》中还有正面的诗学批评文字: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51)
这是孔子唯一的一次对诗三百全面论述的文字,历代注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这关系到对孔子、对《诗经》的全面评价,以及何以理解孔子的诗学批评思想,故略述如次。
首先,关于“思无邪”的含义。“思无邪”原是《诗·鲁颂·駉》中的一句。孔子引之而论及诗三百。但原诗是歌颂鲁僖公遵伯禽之法,“俭以足用,宽以爱民,务农重谷,牧于坰野”(52),即不以坐骑践踏农田的德行。程树德在《论语集释》中有这样的按语:“包《注》只云‘归于正’,而皇《疏》谓此章举《诗》证‘为政以德’之事,邢《疏》谓为政之道在于去邪归正。”(53)但是,原诗四章,分别有“思无疆”“思无期”“思无斁”“思无邪”句,但“无期、无疆、无斁义不相远,非邪恶之邪也”(54)。认为心无邪恶与牧马之盛意义不相贯通,与“无期”等也不相顾盼,认为“邪”乃“徐”的意思,并举《诗·邶·北风》“其虚其邪”,汉人引用时多作“其虚其徐”,可见“邪”“徐”古通用,认为“虚”“徐”二字一义。这样,《駉》中的“思无邪”并没有得性情之正的意思。其结论是:“夫子盖言《诗》三百篇,无论孝子、忠臣、怨男、愁女皆出于至情流溢,直写衷曲,毫无伪托虚徐之意,即所谓‘诗言志’者,此三百篇之所同也,故曰一言以蔽之。”(55)但是,郑氏所言,其实并没有解决“思无邪”与“思无期”等意思顾盼的问题。因此,以通假释“思无邪”难以令人信服。
“思无邪”中的另一个争议是“思”的词性词义问题。一种认为“思”是语气辞,如《项氏家说》:“思,语辞也。用之句末,如‘不可求思’‘不可泳思’‘不可度思’‘天惟显思’。用之句首,如‘思齐大任’‘思媚周姜’‘思文后稷’‘思乐泮水’皆语辞也。”(56)俞樾在《曲园杂纂》中也认同项氏之说,且认为《駉》中的八个“思”字都是语辞(57)。但宋儒多解其为实词。如《朱子语类》:“程子曰:‘思无邪’,诚也。”朱熹说:“行无邪,未是诚,思无邪,乃可为诚也。”(58)宋儒论孔以教化为归,对“思”的论解也有牵合之失。
其次,关于“一言以蔽之”。《诗经》中所有的诗歌都是得性情之正,那么《桑中》《溱洧》等向被视为淫诗的作品应做何解?朱熹认为孔子说的“思无邪”是对读诗者的要求,“只是要读《诗》者思无邪耳”(59)。他说:“圣人刊定好底诗,便要人吟咏兴发其善心,不好底便要人起羞恶之心,皆要人‘思无邪’。”(60)这样“一言以蔽之”即可通。这是朱熹独特的解释。诚如双峰饶氏所说:“诸家皆谓作诗者如此,独《集注》以为诗之功用,能使学者如此。夫子恐人但知《诗》之有邪正,而不知诗之用,皆欲使人之归于正,故于其中揭此一句以示人。学者如此,则有以识读《诗》之意矣。”(61)但是,朱熹作《白鹿洞赋》曰:“广青衿之疑问,乐菁莪之长育。”(62)仍用《序》说。因此,朱熹持论并不一以贯之。据此,学者认为朱熹虽驳诗《序》,但古序并不可废。从《白鹿洞赋》乃用小序,可知其“未敢擅自信也”(63)。但朱熹不废《诗序》与对“思无邪”的解释其实并不能完全等同。朱熹之所以要释“思无邪”为对读诗者的要求,就是因为《诗经》中存在着“有邪”之诗的事实,是不得已曲为其说而已。
那么,孔子为何用“思无邪”一言以蔽诗三百?我们以为这是断章取义,借诗喻志的传统使其然。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孔子也常有借诗以喻志的记载。他拈出“思无邪”三字以概括诗经之大意,最大的可能即在于孔子借诗以喻志,引此而表达他对整个《诗经》的看法。既然以通假释“邪”与“疆”“期”“斁”,意不相顾,那么,我们还是应从“邪”的本意求解。从孔子立教的总体倾向来看,孔子孜求中道,如他说:“《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即表达情感而不失其正。朱熹释“怨”为“怨而不怒”可谓深得孔子之意。这在堪称“思无邪”具体体现的《论语·八佾》中有载:“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64)“雅言”即不失其正之言,而《诗》《书》即其典范。孔子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亦即习《诗》乃立于礼的准备,而礼恰是“正”的体现,习《诗》自然需得“无邪”之精神。“思”为发语辞,那么,视《诗》为“无邪”,实乃孔子本意。这从《为政篇》全篇大意中亦可以看出。熊禾云:“五章言政,皆以德为本,曰孝友曰孝慈,自一身一家而推之。”(65)而《駉》确有为政以德之意。《駉》极言骏马矫健之状。“美盛德之形容”,实为歌颂鲁僖公。可见,该诗与《为政》中的上一章“为政以德”,下一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其意正相贯通。此之“无邪”,核心似在于为政之“无邪”。孔子极可能以“思无邪”代替《駉》诗的意旨,表达他对《诗经》的基本看法。这样,《诗经》便成了他立教的重要文献,后世尊《诗》为经,与孔子的思想也正相吻合。
三、关于文的认识
“文”,是一个历时性的概念。孔子重文,《论语》中有关“文”“文章”“文质”的论述甚多。同时,孔子还直接使用了“文学”的概念,如《论语·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66)但孔子所说的“文学”与今天的文学内涵迥然有异。皇侃《论语义疏》引范宁的解释是:“文学,谓善先王典文。”(67)邢昺《疏》云:“若文章、博学,则有子游、子夏。”(68)他们理解的“文学”或是“典文”,亦即典籍文献;或是“文章、博学”。因此,《论语》中有时将学习文献的态度与过程视为文,如《论语·公冶长》:“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69)孔文子是卫大夫孔圉,勤学而下问,因此而得谥为文。孔圉得谥的原因即在于“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学习态度。显然,这并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内涵。因此,我们讨论古代,尤其是魏晋之前的文学概念,则需要通过一系列相近、对立概念的比较以了解他们的文学观,对孔子亦然。
首先,孔子所论的“文”是与“仁”“礼”相联系的概念。如《论语·雍也》中孔子说:“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70)这在《论语》中有两次出现,另一次出现在《论语·颜渊》中,可见,这是孔子深思熟虑的观点。不但如此,《论语·子罕》中颜渊也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71)在这里,孔子将“文”与“礼”并提,区别在于“博”与“约”。但两者究竟是何关系呢?朱熹说:“博文,是道问学之事,于天下事物之理,皆欲其知之;约礼,是尊德性之事,于吾心固有之理,无一息而不存。”(72)朱熹将“礼”视为理,这是理学家的解法,未必符合孔子的原意。但他将博文视为道问学,即“博学于文”是知识论的意义。刘逢禄《论语述何》解释得更加具体:“文,六艺之文。礼贯乎六艺,故董生云:‘《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可谓博矣。君子约之以礼义,继周以俟百世,非畔也。’”(73)显然,此之“六艺”,是指《诗》《书》《礼》《乐》《易》《春秋》。“文”主要是指文献典籍。孔子讲“文”和“礼”,所重并不相同,毛奇龄《论语稽求篇》云:“此之博约,是以礼约文,以约约博也。博在文,约文又在礼也。”(74)但既然文以六艺为主,那么,文即与礼乐等具有密切的关系。约之以礼,即可见文之核心在于礼。对此,孔子还有一些论述,如《论语·宪问》中他说:“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75)此之“文”具有动词的含义,这样,“礼乐”便具有“文”的意义。他对于周代的赞美,亦与此有关,《论语·八佾》中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76)周不同于夏、商二代之处,即在于周代具有礼乐制度。类似的表述还见于《论语·泰伯》:
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77)
孔子认为,尧之德行广远无垠,就像天一样浩大而无法以言语形容。功业彪炳,文章绚丽。朱熹对“文章”的解释是:“文章,礼乐法度也。”(78)相对于礼乐,仁更具有本质、内在的意义。对此,孔子屡有论述。如《论语·颜渊》中颜渊问仁时,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79)《论语·八佾》中他又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80)亦即礼乐的属性与本质取决于仁。由此,我们在理解孔子论“文”时,需注意文之要在于礼,礼之要在于仁。
其次,文与质相对应。《论语·雍也》中,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81)所谓史,是指专掌官府文书者。此之“史”有文过之意。辅广在《语孟答问》中说:“先王盛时,史虽多闻习事,而诚实固无不足者。世衰道微,习于外者多遗其内,故多闻习事之史,或有诚实不足者。”(82)孔子孜求文质符称,相得益彰。对于两者之间孰轻孰重,虽然没有明言,但一般认为质比文更为重要。如陈栎在《四书发明》中说:“先有质而后有文,文所以文其质也。文得其中,方与质称。文不及则为野,文太过则为史,故文可损益,而质无损益。学者损史之有余,补野之不足,使文质相称,则有彬彬之气象矣。”(83)这是说质与文近似于内容与形式。而杨时的解释稍有不同:“文质不可以相胜。然质之胜文,犹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胜而至于灭质,则其本亡矣。”(84)文与质如同甘与和、采与白之间的关系。白可以为采,甘可以为和,反之则不可。这样的关系虽然有别于形式与内容,但孰轻孰重还是清楚的。尽管如此,孔子还是充分认识到了“文”之不可或缺。同时,此之“文”,显然具有文彩藻饰的含义。孔子还将文质关系视为君子之道,亦即文还体现在言行修养方面,认为文过饰非不是君子所为。言语行为体现着人的品质,论文与论人相兼相顾,这也是我们理解孔子文学思想时需要注意的一个特点。
最后,“四教”之一和为文次第。孔子将文列于四教之一,《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85)文是指《诗》《书》等六艺典籍。为人臣则忠,与朋友则信,而行乃诸善之总称。其实孔子之四教,实乃文、行两教,忠、信都是行之分。因此,王滹南对此颇有微辞,认为其中或有阙文,或失在弟子所记。因为即便圣人,亦当慎取,不必尽信。忠、信不应该别为二教。(86)其实,孔子列忠信于其中,正是要确立行的核心。孔子在四教中虽然以文为先,但一般认为是依教人先后浅深的顺序排列。此之“文”,即《诗》《书》六艺之文,先教而发蒙识理,知而后行。对此,二程是这样解释的:“教人以学文修行而存忠信也。忠信,本也。”(87)在孔子的教化观念中,文是手段和准备,笃行忠信才是最终的目的。这在孔子的其他论述中亦可得到佐证,如《论语·学而》: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88)
在笃行孝弟,谨信爱众而亲仁的前提下,有余暇之时,则用来学文。亦即德行是本,习文为末。
可见,孔子对文的认识比较宽泛,而鲜有具体的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的阐述,同时,“文”亦即六艺等文献典籍虽然被列入“四教”,但忠信之行才是核心。这一现象的产生,与孔子首先是一位博识的学者、以道德伦理最为称著的思想家,而不是一位纯粹的文艺家有关。但尽管如此,孔子也十分重视“文”的作用,云:“言之无文,行而不远。”(89)孔子兼及文质,将文列为四教之一,从诸种关系中厘定文学地位的方法,都对其后的中国文学思想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四、《孔子诗论》
《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对其后诗歌的发展泽溉至深。因此,《诗经》的评论与接受是中国古代文学思想的重要内容。《论语》中孔子即有一些关于《诗》的论述,成为儒家诗学思想的重要源头。《诗经》与孔子关系至切,据《史记》记载,孔子“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90)。《论语》中孔子论《诗》则散见于人生哲理的叙述之中,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简中有《孔子诗论》一篇。(91)对其作者,学界尚存争议。因为其中有六支简是以“孔子曰”的形式出现的,故马承源先生名其为《孔子诗论》。也有学者不认同此说,但都认为是体现儒门后学对《诗经》认识的文献。《孔子诗论》凡二十九支简,据马承源《孔子诗论·说明》:“在本篇整理出的二十九支简中,完整者仅一简……馀简残损较多,统计全数约一千〇六字。”简文的内容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上下端留白的简(其余的均上下端写满)。“在这类简辞中不见评论诗的具体内容,只是概论《讼》《大夏》《少夏》和《邦风》。”“第二类是论各篇《诗》的具体内容,通常是就固定的数篇诗为一组一论再论或多次论述。”“第三类是单简上篇名纯粹是《邦风》的。”“第四类是单支简文属于《邦风》《大夏》,《邦风》《少夏》等并存的。”(92)马承源根据诗序中提供的内容,对这二十九支简进行了排序。分别是,第一至四简为《诗序》,第五、六简为《讼》(今通行本《颂》),第七简为《大夏》(今通行本《大雅》),第八、九简为《少夏》(今通行本《小雅》),第十至十七简为《邦风》(今通行本《国风》),第十八至二十九简为《综论》。
《孔子诗论》为研究先秦儒家《诗》论提供了新的资料,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有助于全面认识孔子以及先秦儒家的诗学思想。《孔子诗论》有与《论语》中体现的孔子《诗》学思想相互发明的内容,如孔子注重诗与礼乐的关系,《论语·泰伯》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93)重点论述了诗、礼、乐在人的德行修养中不同的作用,但并无具体描述。《孔子诗论》第五简则有以《诗》明礼的具体记载:“《清庙》,王德也,至矣。敬宗庙之礼,以为其本,‘秉文之德’,以为其(业业)。”(94)“王德”显然是指文王之德。《孔子诗论》认为,《清庙》是用于敬宗庙之礼的主要祭歌。《诗论》的这一理解,亦被后世论《诗》者所承祧,如孔疏:“《礼记》每云升歌《清庙》,然则祭宗庙之盛,歌文王之德,莫重于《清庙》。”(95)除此,还有一些《诗》礼关系的文字,如第十简云:“《关雎》以色喻于礼。”(96)第十二简云:“反纳于礼,不亦能怡乎。”(97)这与《论语》中所表现的诗与礼乐的关系基本吻合。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现存文献中,孔子对于诗歌情感论鲜有论及,但《孔子诗论》中则有“乐无离情”的记载,使我们对于孔子或孔门弟子的文艺观念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其次,是了解诗与学术、艺术关系的一个窗口。虽然《孔子诗论》竹简的来源尚不明确,但马承源等学者认为其极可能源出于楚。根据其书写情况判断,与郭店简有相似之处。李学勤先生认为,《孔子诗论》“涉及性、情、德、命之说,可与同出《性情论》(郭店简《性自命出》)等相联系”(98)。如第一简,虽然仅二十三字,但具有作为诗序概论性的特点。其中,后十五字尤为重要,也是诸注家聚讼最多的部分,马承源先生的释文是:“诗亡离志,乐亡离情,文亡离言。”(99)而裘锡圭、李学勤先生则都认为“离”当为“隐”,“言”当为“意”(100)。李学勤先生认为,第一简应该是第十二章,亦即是最后一章,而“实有总括全文之意”。无论何说为是,都体现了此篇的重要,且都认为此简讲的是诗的言志功能。其意大致是说为诗没有隐藏志的,乐没有隐藏情的,文没有隐藏意的。此简为全篇的诸多议论奠定了学理基础,其后出现的几次“民性固然”(如第十六简、第二十简、第二十四简、第二十九简等)可视为从第一简开出的诗歌性情论。这些评述体现了孔子之后思孟学派乃至《中庸》的思想痕迹,丰富了儒家诗论的内容。同时,在诗乐一体的时代,《孔子诗论》对于诗、乐、文的区别,隐含着诗(歌词)有清晰的内容表达,而乐重在情感的抒发。这反映了诗乐一体时代,歌词、乐曲相互作用,共同体现作者情志的真实情况。由此亦可以看出,孤立地谈论“诗言志”易于失之偏颇,这也为我们了解《尚书·尧典》中的“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101)提供了又一佐证资料。
再次,对《诗》作精要之评,体现了论《诗》的一种新的形式。先秦典籍中用《诗》、论《诗》各有特点,其中《左传·鲁襄公二十九年》记载的季札观乐最为详尽。季札是对一国之风或雅颂做出概要性评述。《孔子诗论》则多为精要的一字之评。如第二十一简:“《宛丘》,吾善之。《猗嗟》,吾喜之。《鸤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102)据马承源先生推测,此简最后一字“清”之下应有残文,内容当是《清庙》,其评语应是“吾敬之”。更有甚者,第二十二简则在第二十一简的基础上引据《诗》句而作的评论:“訇有情,而亡望,吾善之。”(103)所谓“訇有情,而亡望”亦即今本《诗经·宛丘》中“洵有情兮,而无望兮”(104)。《孔子诗论》中引诗句而做简括的评论,体现了时人对《诗经》理解的精到与深入。同时,其独特的言说形式,与先秦其他著作中的《诗》论颇多异趣,因此,有学者认为:“这不是供人闭门研读的封闭文本,而是激发、敦促读者做出回应的开放文本。”(105)
最后,《孔子诗论》是《诗经》接受史上的重要一环。《孔子诗论》中涉及的《诗经》篇目大约有六十篇,有些与《毛诗》字型殊异,多为异体字使其然,实与《毛诗》关系较为密切。曹道衡先生认为,《孔子诗论》反映了战国中期之前儒家对《诗经》的看法。“这种看法虽与后来的齐、鲁、韩、毛等汉代学者有区别,但无可否认的是他们都受到了《孔子诗论》等先秦儒家的影响。其中《毛诗》似与《孔子诗论》的说法最近。”(106)同时,《孔子诗论》清晰地表现了诗以言志的功能,这与《尚书·尧典》中的表述形成了应和关系。再如第三简评价《少夏》(《小雅》)曰:“多言难,而悁怼者也,衰矣,少矣。”马承源先生释“难”字为:“‘难’者,系指《小雅》中《四牡》《常棣》《采薇》《杕杜》《沔水》《节南山》《正月》《十月之交》等等许多篇皆为叹忧难之诗。”(107)其“衰矣,少矣”之叹,极可能是指《小雅》中这些反映社会风气衰败,为政者少德的作品。亦即汉儒所谓“变雅”之作。可见,《孔子诗论》的内容与孔子及汉儒《诗》论颇多应合之处。这组竹简是先秦到汉代《诗》论过渡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