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2012·中国鹿邑国际老子文化论坛文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老子思想的现代价值与意义

老子哲学与中华精神

李存山

雅斯贝尔斯于1949年出版《论历史的起源与目的》,提出了“轴心时期”的理论;又于1957年出版《大哲学家》,首列苏格拉底、佛陀、孔子和耶稣为“思想范式的创造者”,并将老子列入“原创性形而上学家”。的确,孔子和老子是中国文化在“轴心时期”实现“哲学的突破”的两个开创性的伟大哲学家。

孔子所创建的“思想范式”,不同于苏格拉底、佛陀和耶稣所创建的“思想范式”,即其不是古希腊哲学那样的思辨理性,亦不是佛教的追求“涅槃”出世和基督教的依靠“上帝”的救赎,而是一种以“仁者爱人”、“智者知人”为中心的“道德性的人文主义”的思想范式。正如雅斯贝尔斯所说,“孔子坚持着他自己的使命,要在世间建立一种人道的秩序”,“在他的思想中,引导他的是人间社会的统摄理念”,他把自己的思想“限制在现世的可能性之中”,他所追求的是在现世或世间“建立一个新世界”[1]。这种人文主义的、坚持在现世或世间“自强不息”地追求和实现“厚德载物”的道德理想的精神,就是“中国的精神”或“中华精神”[2]

老子作为“原创性形而上学家”,他的哲学虽然“原创性”地赋予了“道”、“德”以新的意义,主张“自然无为”、“柔弱不争”,提出了与儒家不同的价值取向,但亦如雅斯贝尔斯所说,“从世界历史来看,老子的伟大是同中国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的”,“虽然两位大师放眼于相反的方向,但他们实际上立足于同一基础之上”。这“同一基础”就是老子与孔子都主张在现世实现人生和社会的理想,他们对于现世都“保持着乐观的心境”。“在这一心境之中,人们既不知道佛教轮回给人构成的威胁,因此也没有想要逃出这痛苦车轮的内心的强烈渴望,也没有认识到基督教的十字架,那种对回避不了的原罪的恐惧,对以代表着成为人类的上帝的殉道来救赎的恩典的依赖。”[3]

庄子说:“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庄子·德充符》)我们可以说,仅从中国哲学内部视之,孔、老思想如“肝胆楚越也”;而若从世界历史或世界哲学的宏观眼光观之,则孔、老思想乃“立足于同一基础之上”,他们共同开创和奠定了中国哲学的思想范式和基本倾向。

孔子创建了一种以“仁者爱人”、“智者知人”为中心的“道德性的人文主义”的思想范式,而孔子对于“性与天道”的形而上学还没有系统的理论建构。老子的伟大就在于“原创性”地建构了一种“性与天道”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同中国的精神结合在一起”,成为儒、道两家共同的“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普遍架构。

一 “道”是天地万物之“本根”

老子提出:“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老子》第二十五章)在老子之前,“唯天为大”,此“天”虽然与“地”相对而言(因而含有“自然之天”的意义),但主要是指最高的神或“上帝”[4]。老子哲学的“原创性”,是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天地并不是恒久存在的,在天地产生之先就已经有“道”存在了。“道”是天地之“根”(《老子》第六章),万物之“母”,“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四章)。“宗”就是宗主、根本或根据。

老子哲学的“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而且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据。如张岱年先生所说:

关于宇宙哲学,西方分为“本体论”和“宇宙论”两个部分。“本体论”(ontology)……讲万物存在的根据。“宇宙论”(cosmology)……讲天地起源、宇宙变化的过程。老子提出的“道”有这两个方面的含义,两者是相互结合的。[5]

“本体论”与“宇宙论”的结合,实际上是中国哲学的普遍模式,它是与中国哲学“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普遍架构和理论宗旨内在统一的。如果只讲“本体论”,而不讲“宇宙论”,那么“天道”与“人事”不免成为本体与现象的“两个世界”,陷入“本体实而不现,现象现而不实”的“自然之二分”[6];如果只讲“宇宙论”,而不讲“本体论”,那么“天道”只作为始源,而不足以成为“人事”应该如何的根据。只有把“本体论”与“宇宙论”结合在一起,中国哲学才肯定了“本根与事物的区别,不在于实幻之不同,而在于本末、原流、根支之不同。万有众象同属实在,不惟本根为实而已”[7],而“天道”也才能成为“人事”应该如何的根据。

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老子》四章)这是用“诗”一样的语言否认了“帝”(上帝)的在先性及其最高权威地位,实际上否认了“帝”的存在。在老子哲学中,“道”、“天”、“地”、“人”谓之“四大”,它们都要“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因此,在老子哲学中没有“帝”或“神”的位置。老子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第一位无神论的思想家。如徐复观先生所说:

在《诗经》、《春秋》时代中,已露出了自然之天的端倪。老子思想最大贡献之一,在于对此自然性的天的生成、创造,提供了新的、有系统的解释。在这一解释之下,才把古代原始宗教的残渣,涤荡得一干二净;中国才出现了由合理思维所构成的形上学的宇宙论。[8]

老子哲学是“自然主义”的,但它同时是一种不同于宗教的“人文的自然主义”。因此,它与“道德性的人文主义”是统一和互补的。

老子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二十一章)此中“甚真”、“有信”,就是表征了“道”的实在性,亦即儒家所说的“诚者,天之道也”(《中庸》),“诚者,真实无妄之谓”(朱熹《中庸章句》)。“道”是真实无妄的,那么由“道”、“气”所产生的天地万物和人的生活世界就也是真实无妄的(朱熹《中庸章句》:“阴阳合散,无非实者”),而不是由“心”所变化出来的空幻的“假象”。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这里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实即由一气分化出天地,然后由天地合气而化生万物(《老子》所谓“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相合,以降甘露”,就是讲由天地合气而化生万物),这也就是《易传》所说的“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系辞上》),“天地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下》)。虽然儒、道两家(以及道家学派内部)对于“道生一”或“道”与“气”的关系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但对于“气(阴阳)—天地—万物”(至战国中后期在天地与万物之间加上“五行”)的宇宙生成模式是一致认同的,这成为儒、道两家共用的“推天道以明人事”的理论架构。

在《诗经》中已有“悠悠昊天,曰父母且”(《小雅·巧言》)的诗句。庄子说:“阴阳于人,不翅(啻)于父母。”(《庄子·大宗师》)《易传》所谓“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就是以“天地”为人与万物的父母,其《说卦传》亦明言“乾,天也,故称父;坤,地也,故称母”。大约作于同时的《黄帝四经》亦有云“以天为父,以地为母”(《十大经·果童》)。自此之后,这一观念在儒、道两家思想中一直延续,至宋代张载的《西铭》,其首句就是“乾称父,坤称母”,由此而形成“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思想。

在“气(阴阳)—天地—万物”的宇宙生成模式中,“阴阳”是“气之大者”,“天地”是“形之大者”(《庄子·则阳》)。《易传》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天地变化,圣人效之”(《系辞上》)。在这里,“天地变化”成为圣人效法的楷模,它是真实的且含有“大德”的(《系辞下》:“天地之大德曰生”),由此而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象传》),这两句名言遂成为“中华精神”的集中表达。

二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老子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老子》第三十九章)这里的“一”就是“道”,而天、地、人、物之“得一”就是有了“德”。“道”与“德”的关系,相当于后来儒家所讲的“天道”(天命、天理)与“性”的关系。

老子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二十一章)“孔”的意思是大,以形容“德”。“德”乃是天、地、人、物所得于“道”者。“道”寓于天、地、人、物之中,其体现和作用就是“德”。《庄子·天地》篇云:“物得之以生,谓之德。”《管子·心术上》亦云:“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故德者,得也……以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间之理者,谓其所以舍也。”这就是说,“道”与“德”是同一的,它们的区别只在于“道”是“所以舍”,而“德”就是得于“道”,亦即“道”所舍(寓)于天、地、人、物之中者。这种“道”与“德”的同一关系,相当于《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宋儒张载所谓“性与天道合一”(《正蒙·诚明》),“性即天道也”(《正蒙·乾称》),程颐所谓“性即理也”(《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上),“道与性一也”(《程氏遗书》卷二十五)。

《韩非子·解老》篇云:“德者,内也”,“德者,道之功”。王弼《老子》第三十八章注云:“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这就是说,“道”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而“德”则是内在的,有形之物得到了“道”,或者说,“道”内在于天地万物之中,就是“德”;“道”因天地万物之“德”而体现和作用。苏辙《老子解》云:“道无形也,及其运而为德,则有容矣。”“容”就是德之容态、道之功能和体现。

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老子所讲的“道”与“德”的关系,就是他所原创的“性与天道”的形而上学。老子建构这样一种形而上学,不是出于纯粹理性的思辨,而是要“推天道以明人事”,为其“自然无为”的价值主张作论证。“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讲本体—宇宙论;而据此讲“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就是讲“人事”应该如何的价值观。此即如王国维所说:“夫老氏道德政治之原理,可以二语蔽之曰:‘虚’与‘静’是已。今执老子而问以人何以当虚当静,则彼将应之曰:天道如是,故人道不可不如是……由是其道德政治之说,不为无据矣。”[9]

“道之与德无间”,“性即天道也”,“性即理也”,这也是儒、道两家共有的理论架构,而这也正是中国哲学的“天人合一”和“内在超越”的特点。“天人合一”有多种含义,其在哲学上的一个最重要含义就是“性与天道合一”。人性论是中国哲学的“天道”与“人道”相交接的枢纽,人性论所要回答的人性“是”什么的问题,实已蕴含着“人事”应该如何。朱熹曾明言:“天命之谓性……性便是合当做底职事”,“性即理也,当然之理,无有不善者”(《朱子语类》卷四)。

“道”或“理”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性,而“德”或“性”则是内在的。“性与天道合一”,就是“内在的超越”或“超越的内在”。这在西方哲学和宗教的背景下可以说是一个“不通”之论,因为“transcendence”(超越)与“immanence”(内在)是与西方传统的“自然之二分”(bifurcation of nature)为理论基础的。如安乐哲所说:

西方的transcendence的基本意义就是形上实在论(metaphysical realism),就是柏拉图主义(platonism)。柏拉图是二元论思想家,他要将真实的世界与我们参与其中的现存世界截然划分开来。中国没有这种观念,中国哲学家关注我们参与其中的现存世界。……严格哲学意义上(strict philosophical meaning)的“超越”,指的是一种完整的、不变的、永恒的、时空之外的原则,这种“超越”与中国传统思想没有关系。[10]

安乐哲的这个说法的确表达了“超越”在西方的“严格哲学意义”,也的确表达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不同。因为有这种不同,也就有了“内在的超越”这一在西方哲学看来是“不通”或“悖论”式的表达。然而,与西方哲学和基督教相比,中国的“性与天道合一”确实是既超越又内在的。“天道”具有超越性,而其与人的生活世界又有着“存有的连续性”[11]。这种“连续性”实际上是通过本体论与宇宙论的结合来实现的,倘若没有宇宙论的由“本根”而生成天地万物,那么“本体”就与“现象”或人的生活世界成为“自然之二分”。“德即道也”,“性即理也”,超越的“天道”或“天理”内在于人之中,此即为人之“德”或“性”。就“德”或“性”在人之中而言,它是“内在的”;就“德”或“性”与“天道”或“天理”相同一而言,它又是“超越的”。因为超越的“天道”或“天理”就在人之中,所以人可以依靠“自力”而不必依靠“上帝”的救赎来实现人生和社会的理想。

中国哲学的“天人合一”和“内在超越”的理论架构,最终指向“人事”应该如何。此即老子所说“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至宋代的新儒家,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在“无极而太极……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之后推出“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人极”就是最高的价值准则。从本体—宇宙论,至人性论,再至价值观,此即中国哲学“推天道以明人事”的主要理论架构,这一架构的原创性属于老子哲学。

三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老子说:“道”的运行是“周行而不殆……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二十五章)。“不殆”是言其无穷尽,“周行”就是循环往复,由逝而远,由远而反(返)。这在《易传》中就是由“一阴一阳”所推动的“反复其道”,由“既济”而“未济”的循环,“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彖传》)。如雅斯贝尔斯所说:“对于中国精神来讲世界乃是自然生起现象,生机勃勃的循环,静静运动着的宇宙。”[12]在这种宇宙观中蕴含着对于“辩证法”的深刻理解,它也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刚柔相济、能屈能伸,“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易传·文言》)、生生不息、永不穷竭的精神动力。

在宇宙的“生机勃勃的循环”中,各种相对待的事物都相反而相成,如老子所说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老子》第四十二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第五十八章)。老子认识到,这种相反相成的关系是宇宙的“常道”,而人之“明”就在于“知常”,依循这一“常道”而行事;如果“不知常,妄作”,那就会有“凶”灾发生(《老子》第十六章)。因此,老子主张“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处无为之事”(《老子》第二章)。所谓“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违反“自然”而“妄作”,要因顺“自然”而行事,由“为无为”而达到“无不为”。

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四十章)万物都朝相反的方向变化,这是一种客观的规律;而“弱者道之用”则是对这一规律的把握和运用,即“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老子》第五十二章),这又体现了人之自觉明智和主观能动的精神。老子的一系列主张可以说都建立在“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其要点可分述如下。

因为“物壮则老”(《老子》第五十五章),物极必反,所以老子主张“保此道者,不欲盈”(《老子》第十五章),“去甚,去奢,去泰”(《老子》第二十九章),从而为事物的发展留出充分的余地。此亦如《易传》所说“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象传》),“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系辞上》)。

事物的发展及其朝相反方向的转化,都有一个从细小微弱开始的数量积累的过程,即老子所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第六十四章)。因为“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所以老子主张见微知著,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即“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同上),此之谓“微明”(《老子》第三十六章),亦是《易传》所说“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系辞下》)。

因为“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老子》第七十六章),所以若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要居守“柔弱”,而“守柔曰强”(《老子》第五十二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老子》第四十三章)。“守柔”是“无为”的一种体现,是觉悟了“反者道之动”之后对这一“常道”的一种运用。因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老子》第七十八章),所以“守柔”是保持自身活力而立于不败之地的真正的“强”。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第七十八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八章),“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第二十二章)。因为“强梁者不得其死”(《老子》第四十二章),所以“守柔”就是不与“强梁者”争强斗胜,而是像“水”那样处于众人所不愿处的低处,因其“善利万物而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由此而“无尤”即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应对“强梁者”的一种策略,可以避其锋芒,从反面入手而与之周旋,待其盛极而衰便可战而胜之。此即老子所说:“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老子》第三十六章)这也体现了“微明”的智慧,是“曲则全,枉则直”(《老子》第二十二章),从而“柔弱胜刚强”的一种策略。

老子说:“事善能,动善时。”(《老子》第八章)凡事物的发展及其朝相反方向的转化,都有一个数量积累的过程,因此,“处无为之事”,待时机而动,就是非常重要的。“物极必反”的观念,不仅指导人们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要见微知著,能屈能伸,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而且激励人们在最困顿危难的条件下也永不绝望[13],因为“物极必反”,总有“否极泰来”之时,所以虽临大难而不惧,虽百折而不挠,总是希望在前,抱着转危为安、衰而复起的坚定信念。如庄子所说:“知穷之有命,知通之有时,临大难而不惧者,圣人之勇也。”(《庄子·秋水》)在此“圣人之勇”中,有着永不服输、永不绝望、坚忍不拔、柔韧持久的精神。

老子说:“大道废,有仁义。”(《老子》第十八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老子》第五章)这标示了老子与儒家的不同价值取向,即其主张“自然无为”,“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第六十章),对民间社会采取少干涉主义,而儒家的仁义教化、礼制规范在老子看来不过是“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老子》第三十八章),是在素朴之“道德”散失之后的一种“等而下之”的治理方式。尤其是“礼”,因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这就具有某种强迫的性质,失去了道德须是出于“自由意志”(孔子所谓“为仁由己”)的真实性,故老子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同上),又说“绝仁弃义,民复孝慈”(《老子》第十九章)。在对仁、义、礼的批判中,又透露出老子与儒家具有某种相同的价值取向,即其所批判的只是仁、义、礼的虚伪和强制,是儒家道德在君主制下发生的某种“异化”现象,而其主张“忠信”之厚、“孝慈”之实是与儒家相同的。

老子虽然说“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但又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老子》第七十九章),“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老子》第四十九章)。这说明老子所主张的“自然”在本质上仍是向善的,老子所推崇的“圣人”仍是以民为本的。这与儒家所崇拜的“天”是“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儒家所推崇的“圣人”亦在于“敬德保民”(《尚书·康诰》),又是相一致的。不同的是,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老子》四十九章)老子对于善恶是非不像儒家那样持一种确然自信的态度,这从消极方面说易流于道德相对主义,而从积极方面说又避免了儒家道德的绝对化和其排斥“异端”的局限性。老子的“德善”或“德信”更具有“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老子》第十六章)的包容性。

《吕氏春秋·不二》篇说:“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先秦各家所“贵”(即以什么为最有价值)确实有不同,但亦如司马迁所说:“《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史记·太史公自序》)各家的言路虽有不同,但都是为了人生的安顿、社会的治理,这是相同的。老子的“贵柔”,从消极方面讲,如荀子所批评的“老子有见于诎(屈),无见于信(伸)”(《荀子·天论》),但它与儒家所推崇的刚健有为、积极进取亦形成互补的关系,这两者正是中国文化的“一阴一阳”、“刚柔相济”。《易传》云:“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先天下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文言》)“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系辞下》)老子的思想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了柔韧耐久性,也为其“厚德载物”的精神增强了博大宽容性。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1] 〔德〕卡尔·雅斯贝尔斯:《大哲学家》,李雪涛主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144、145、192页。

[2] 张岱年先生指出:“中华精神”基本上凝结于《易传》的两句名言之中,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张岱年全集》第6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第223页。

[3] 〔德〕卡尔·雅斯贝尔斯:《大哲学家》,李雪涛主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149、844页。

[4] 此“上帝”也仍然与“地”相对而言,如《中庸》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朱熹《中庸章句》:“郊,祀天;社,祭地。不言后土者,省文也。”

[5] 《张岱年全集》第5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第488页。

[6] 西方哲学家怀特海批评西方传统哲学“把自然二分为两个系统”,如柏拉图以理念世界为“真实的世界”,“而与之对立的普遍经验的世界是完全不真实的”。参见阿尔弗雷德·怀特海《自然的概念》,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第45页。

[7]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第9页。

[8]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上海三联书店,2001,第287页。

[9] 《王国维文集》第3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第44页。

[10] 胡治洪、丁四新:《辨异观同论中西——安乐哲教授访谈录》,《中国哲学史》2006年第4期。

[11] 杜维明先生发挥西方汉学家牟复礼(F.W.Mote)关于“惟独中国人显然没有创世神话”的观点,指出“存有的连续性,是中国本体论的一个基调”。《杜维明文集》第3卷,武汉出版社,2002,第222页。

[12] 〔德〕卡尔·雅斯贝尔斯:《大哲学家》,李雪涛主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第845页。

[13] 对现实或现世生活的绝望,从而谋求以非现实的力量来得到救赎,或谋求一种超脱现世人生的境界,这正是宗教产生的根源。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说:“幻灭的程度是与一个人遭受痛苦的程度成正比的……佛教是人生斗争中一个潜意识的信号,从心理学角度讲,是一种类似自杀那样对人生的报复行为。”“在乱世之秋,宗教盛行,宣布这个世界是虚幻的,并提供逃避世俗生活的痛苦与沉浮的庇护所。这也实在是可以理解的。”(引自单纯、张国运主编《中国精神:百年回声》,海天出版社,1998,第314页)这里的“遭受痛苦的程度”可以理解为在遭受痛苦时对现实或现世生活的“绝望”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