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 曹恩道夫战役
相较于其他部队,关于骑兵价值和作用的理论已经汗牛充栋。如果一个人试图调和这些互相矛盾的理论,那么他不可避免地会发现,虽然作者们的智识有高低之分,但他们的最终结论几乎在开始为写作而调查时就定下了。一个人能忠实、直观地描述所见所闻,而不受自我经历的影响,是十分罕见的。
有些对拿破仑战争略微熟悉的人,把骑兵、步兵和炮兵理解为一成不变的冰冷物体,而无法理解这些词语所涵盖的近乎无穷的变数。换句话说,一支武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骑兵团处于时时变化的状态,兵员可能会因为疾病和伤亡在数周内替换大量战马和骑手。人们会发现,相较于步兵,这样的骑兵部队更难获得尊重。因为步兵的战斗力受替换兵员的影响较小,战斗力全靠士兵的素质。而骑马部队不仅受骑手,还受战马和两者依赖的各种条件组合的影响。
另一方面,从七年战争开始,一些骑兵军事爱好者在谈到步骑炮三军关系时,脑海里只有罗斯巴赫(Rossbach)战役和曹恩道夫(Zorndorf)战役中近乎完美的骑兵形象,由此常得出大而无当的结论。如果这类人身居高位且能施加影响,国家则有覆亡之危。他们认为,任何冠以骑兵之名的骑手都能发挥出史上最优秀骑兵的水准,而常忽视敌我两军实力的对比。
以上两种都是明显的夸夸其谈,其倡议者都不甚了解我国战术教习之法和战术指导书的编撰方式。但那些学习过我国现代战术论点的人都会同意,无论如何,警醒时局都是必需的。
近期在南非的事件已经把“机动”的重要性体现得无以复加。如果我们含垢忍辱得来的教训没有白费的话,那就应细察过去的教学内容,以检视有哪些因素会影响我们保障骑兵的机动性和冲击力(打击和火力)。一旦拥有这两个条件,我军骑兵毫无疑问地将重回过去的巅峰状态。依我之见,强力的骑兵,加上志愿兵服务体系和广阔的殖民地,足以使我们能应付目前面临的危机。
一支军队的战斗力是三军战力相乘而不是相加,其中骑兵的战力又可以弥补其人数的不足。以欧洲军队为例,历史经验表明似乎没有哪个步兵或者炮兵部队可以以一敌二而获得胜利,但对骑兵来说却是可行的。正如我之后想要展示的那样,良好的机动性和战斗力甚至让以一敌五都成为可能。良好的兵马和长期服役的经验告诉我,骑兵并非不能达到这样优秀的水准。我们只需以史为鉴,去其糟粕,就可以古为今用。
对指挥官来说,一支骑兵成功的重要标准是:
第一,清楚认识到部队的能力上限;
第二,足够了解通过何种手段能使骑马部队达到能力上限;
第三,无论承平还是战时,都不顾个人名誉与危险,能以铁一般的意志去完成此重任。
为达到这些标准,骑兵指挥官除了具备一名狂热者的偏执性格外,还必须熟知骑兵的历史,并具备马匹管理、训练和骑乘的扎实知识。他还要能克服国内阻力,即民选政府的庸政和《每日邮报》表达的公共观点。
至于士兵和战马所必需的品质,之后谈到他们时自会提及。这里我只强调一点,无论是在母国还是殖民地,英国民族的非凡气质都能克服打造理想骑兵的难题,尽管这一难题迄今为止都无人问津。
自律、镇定和决心是一名优秀骑手的性格基石。骑兵部队缺乏高水平的骑手和良好训练的马匹是稀松平常之事。至今我们都未重视过这些品质。我们“驯服”年轻的马匹,并被称为“粗野骑手”(rough-riders),这样的词表明了我们的切入点在哪里。
爱炫耀、蛮勇加上一点坏脾气才是目前受人称赞的品质。我们强迫一匹新马驹服从最强壮和最坚定的骑手,他能让马驹在阵列中稳步行进,但他身上的奇技淫巧和恶劣习惯却破坏了人与马整体平稳和规律的和谐。“欲速则不达”这一谚语正好可以用在骑兵建设上。只有当我们完全意识到这句话的深意并消除“驯服”和“粗野骑手”的现象时,我们才能理解什么是现代骑兵变革需仰赖的理想骑马部队。
谈到切入点,我选择直接迈入克伦威尔时代,以展示“铁骑军”(Ironsides)的“理念”和“材料”。
17世纪上半叶大乱的英国都能出现“铁骑军”并抗敌八年,如果政务能被操持于强人之手,他目标明确,并能克服任何来自政府与社会的压力,以达成自己的目标的话,现在的英国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15世纪末期,重装骑士和步兵的关系,就和当代铁甲舰与中国舢板舰队的关系一样。重骑兵坚不可摧,只有在马匹因疲惫而累倒或遭遇崎岖地形时会崩溃;在没有援助,又无法重新站立并缺少自卫手段的情况下,他就只能被那些更灵活轻便的敌人任意宰割了。
◎ 17世纪初的火枪手
与东方民族打过交道的人都会认识到,无限制的权力是没有益处的,除非权力在最人道和最高贵的一流人物手中。权力会激发每个人心底残忍、贪婪和恶毒的一面,无所不用其极。
统治者的残忍和贪婪会导致底层的联合。在有利局势以及教会的频繁帮助下,瑞士和士瓦本(Suabia)的市民增强了防御力量以抵抗骑士。骑士们因为过于骄傲而无法联合,因此也就显得无力。市民用十八英尺长的长矛武装自己,并组成两百乘以六百英尺的方阵。对骑士和他们的骑马侍从来说,这样的方阵是无懈可击的。
然而,市民们代表的是一种典型的移动缓慢的防御性力量,骑马部队可以通过迅速移动战胜他们。
便携式火器的引进并没有大大改变这种步骑间的形势。虽然手枪赋予了骑兵打倒长矛兵的威力,但钩铳(Arquebuss)取代了十字弓成为破坏力更强的武器。而且,站在地上射击比在马背上射击精度要高得多。如果不是战略需求改变的话,这一形势有可能会永远持续下去。
即使步兵在驻守和行军时能够保持无懈可击的阵型,但敌军若掩藏在最脆弱却无法攀爬的屏障后面,那么他们也无法占到上风。当时独具匠心的天才迅速以增加火炮的方式克服了这一困难,他们把大炮放在推车上,与大军一起行进,这样就有足够的威力摧毁城墙。
然而,这是徒劳无功的开始。虽然能工巧匠花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才完成这一设想:将炮管安装在轮子上。
骑兵依样画葫芦的速度却不慢。当轮到骑兵出击时,从容不迫的骑兵先用车载火炮摧毁敌人的防御,自由选择攻击地点、目标,直到长矛兵减员严重、士气沮丧而毫无还手之力时,他们再发起冲锋。假若这种对抗是基于火炮的参与的话,那么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步兵只剩下两条路可以走:要么撤退到崎岖的地形以防止骑兵行进,要么掩藏在人造堑壕之后。两种方法都是自绝胜利之道,除非战争受到其他强权的外力干扰。在这种情况下,山地国家会正当化游击战,而那些只有与大国联合才能生存的小国会求助于堡垒。
不过上述所说的情况在这个剧烈变化的时代很少出现。
莫加顿(Morgaten)战役和森帕赫(Sempach)战役中的瑞士军队是那个时代唯一能站住脚跟的步兵部队。其他诸军中骑兵都是主要角色,只在数量和战力上有些许不同。
当时没有出版社,也没有新闻和电报,战场上发生的事要历时许久,他人才能闻知。虽然欧洲战事频繁,又有朝秦暮楚的雇佣兵,消息传达到底还是不方便。总体而言,战事爆发时,对垒双方几乎都无法从已发生的战役吸取经验教训,必须自己开动脑筋应战。
因此,只有到荷兰独立战争和三十年战争这类冲突中,我们才能发现明确的战术概念,如由战场经验总结出来的步骑炮三兵种协同作战。荷兰独立战争牵涉的战争形态太过特殊,我们略过不论,而以三十年战争作为战术考察的起点。
在瑞典国王的伟大生涯行将结束时,我们通过他的事迹和部队会发现,今日的许多观念在当时就已生根:炮兵在战备期间聚集大量火炮,若条件允许能移动则最佳;步兵于阵列中战斗并主要依赖热兵器;骑兵手执长剑全力冲向已动摇的敌军本阵,进攻被长矛、拒马等类似障碍保护的步兵。步兵虽已动摇,但对骑兵来说,诸般障碍物还是比他们见过的任何刺刀方阵更难对付。
◎ 森帕赫战役
◎ 莫加顿战役
上述这段话,已明白无误地指出三军联合作战的概念在16世纪初就已出现:观察军事传统的发展,追溯阻碍该理念实现的冲突趋势,是一件趣事。此后,这一冲突几乎让所有欧洲国家都开了倒车,而不能沿着正途前进。
原因在于:炮兵作为一个组织,不是寻常的部队,而是商人的公会;炮兵有其独特的传统和思想,他们的主要关注点在于火炮的制造而不是战斗。享有盛名的炮兵大师有制作火炮和弹药的秘密方法却不愿外传,他因为年迈而更愿意享受舒适的住宅和高额收入,不愿因服役而一无所有。他对战争唯恐避之不及,只派学徒操作火炮,只有在十分重大的攻城战役或故乡受到威胁时,才愿意现身。
炮手不用承担马匹和车夫的任务。车夫负责运送辎重,任劳任怨却也没话说。
最早的火炮是能发三到四磅重炮弹的墙炮(wall piece)。但人们需要威力更强的武器来打破与摧毁当时盛行的城堡,于是建造部门的头目都全神贯注于制作芒斯蒙哥(Mons Meg)式样的巨无霸级大炮。时过境迁,而后炮兵大师的名望则仰赖于能否制造轻快、便捷的战地火炮以供需求。
从这时起,火炮的重量和轻便性间的冲突就开始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结束。背后的原因一直没有改变。
火炮成了紧密聚集的长矛方阵最恐惧的兵器。两军交战,各军的首要任务总是如何通过骑兵冲锋破坏对方的火炮。被攻击的一方则设法以骑兵来保护火炮,一系列的骑兵冲突就此上演了。
理论上来说,交战中胜利一方的骑兵应该立即集结,俘虏对方的炮兵。几乎所有骑兵都有俘虏敌军和劫掠的传统。一旦击败敌人,在不扒光最后一具尸体和保证最后一个俘虏安全之前,他们就不可能再集结起来。当他们休整过后准备再上战场时,或许夜色已经降临,什么事也干不了了。
与此同时,步兵对移动中的骑兵处于无能为力的状态,但从对骑兵冲锋的恐惧中恢复过来后,则可与骑兵对抗,并掩护己方的火炮。战役在此时变得普通,炮手们只是无所事事地看着,步兵们被击败后,他们就切断绳索并溜之大吉。
◎ 芒斯蒙哥巨炮
火炮变得越来越重,步兵却变得越来越轻。骑兵较强势的一方很快就能发展出散兵体系。散兵能巧妙利用掩护,分散于广阔的前线,轻易破坏长矛兵的阵型并动摇他们的士气。作为回应,另一方也必须使用散兵;但只要敌人的骑兵一日强过他们,散兵就无法过于远离己方的长矛兵。因为散兵的火力不足以阻止骑兵冲锋,所以在侦察中也要准备在对方骑兵进攻时逃到长矛兵后寻求掩护。假设没有骑兵,散兵就会清理前线,并位于长矛兵侧翼,伴随他们一起前进。在这种情况下,炮兵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在此必须声明,散兵是名副其实的轻步兵,和现代单打独斗的战士无任何共通之处。他们以“被遗忘的希望”(die verlorene haufe)的名义前进。散兵的选拔标准是敏捷、枪法和勇气,并随时准备在无法脱身时奋不顾身地战斗。
这就是三十年战争开始时三军之间的平衡。除了微小的调整外,此情况在下个世纪所有的欧洲军队上延续了下去,但瑞典军和克伦威尔的模范军是例外。两者都是由其领袖的天才所培养出来,并超越了上个世纪的所有成就。对其成因需要细加观察。
瑞典军的本质是由天赋异禀的领袖将其领地征募的兵卒凝聚在一起,并灌以极强的作战信念的军队。他们一开始就藐视传统,其将领环顾当时形势,用聪明睿智解决了战术问题。各种各样的人聚集在他们周围,说得直白点,这些人是“雇佣兵”,但要强过传统意义上的“雇佣兵”。瑞典军是约翰·霍克伍德爵士(Sir John Hawkwood)“契约军”(condottieri)的精神后裔,其领袖符合皇帝的标准。更难能可贵的是,大多时候他们都给人纪律井然的印象,作战时等级分明,不可越级指挥。其士兵之所以常胜不败,正是因为其冷静谨慎的精神。一名将领不可让士兵放任自流,否则就有丢失个人威信和影响力的危险,而让士兵无法经受住战地的考验。此理放之四海皆然,即使是海贼和强盗的领袖,也要摒弃卑鄙自私之心,如此众人才会敬服。
骑兵武装一开始是由跟随单个骑士的骑马侍从发展而来的。这些骑马侍从没有数量、装备和战术上的范式,但经过各种各样的战斗之后,其最终演化成骑兵部队。不论何地,骑士与其侍从都是以楔形阵冲锋,意图也总是一样的——撕裂敌军的阵型。但其他细节方面的东西,如装备等,则因将领的财力、马匹的质量等而有所差异。值得指出的是,虽然盔甲总是要穿的,但包裹全身、让人摇摇欲坠的重甲套装,和前段时间由此而衍生出的铁甲骑兵,在战场上都从未出现过。这或许是因为我们的长弓手在阿金库尔(Agincourt)和其他地方的优秀战果所致。
◎ 约翰·霍克伍德
◎ 三十年战争中的瑞典军队
在逐渐的发展中,部落战争变成了王朝战争,雇佣兵取代了募兵,混乱中涌现出了范式,成功领袖的实践被广泛模仿,各地步兵与骑兵也演化出了数量相仿的建制。
旧日的楔形阵变成了菱形阵,中空却强硬,可以往任何方向出击,或者只要半转马头,就可以由方阵变为线列。为了给调转马头留下空间,阵型不可以膝并膝那般密集,每两人间都有一马身长的距离。如此,当骑兵中队遵从“四人一组从右侧转向前排”的命令以进行击剑训练时,他们看上去就像是在各自为战一样。显而易见,该阵型的灵巧性能让它通过灌木丛或类似的复杂地形。但众所周知,让每名骑兵都向左或向右移动而不产生任何混乱,这对骑术的要求是极高的,由此我们就可以明确推测出这些早期骑兵对个人控马技术的要求标准。
我无法确定冲锋时后排骑兵是否要填补前排的空隙,这可能要依各地习惯不同而定。因为通常要避免全速冲锋所带来的冲击,所以更有可能是前后排单纯交织在一起,然后演变为一系列的单打独斗。
很难追溯骑兵阵列冲锋这个主意最初是什么时候浮现的。
马克斯·耶恩斯(Max Jӓhns)告诉我们阵列冲锋早在1500年就成了法军骑兵的传统,但此一传统在1580年中断。他引用了以下来自德·拉努的古怪记载:
法国人通常善于学习任何新知识,但他们如此坚持排成一条线发起进攻(en file ou en haye),却是十分奇怪的。因为没有哪个骑士或者贵族能容忍别人跑在他们前面。这个想法毫无疑问是过时了,他们应该学习德意志人、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那样以骑兵阵列行进。我经常看到法国人的冲锋被德意志纵队所打破,虽然后者的贵族数量远少于前者。
在瓦朗谢讷(Valenciennes)时,国王手下有两千矛兵。但他们的阵列正面如此之宽广,三百人就有一千步的宽度……
◎ 弗朗索瓦·德·拉努
虽然贵族数量很多,但在交战之时不少人会怯阵,如一个人在流鼻血,另一个人的肚子上的系带松了,第三个人的某片铠甲又没系好,如此不一而足。因此对骑兵阵列(指紧闭的纵队)来说他们并不难以对付。
耶恩斯认为,如果要保留枪骑兵的话,数量必须大幅缩减,并只组成一种二十五至三十人的小部队用于前卫。根据瓦尔豪森(Wallhausen)在1600年的记载,这也是实际上发生的事情。为什么长矛变得不受欢迎并最终消失,直到1808年拿破仑才在欧洲骑兵里重新启用,从马克斯·耶恩斯在《战争科学史》的第745页对同一章的概括中就可以看出来:
轻骑兵一定比枪骑兵要强。轻骑兵是骑着小型马、配备刀剑和手枪的骑兵,现在(1580年)正逐渐统治战场。勇敢的老胡格诺人对这新兴的致命进攻武装当然充满偏见。“所有那些武器都像恶魔一样,它们被几个心怀不轨的商家制造出来……尽管人类的邪念催生了它们。它们现在是如此之必要,以至于我们无法忽略它们。此外,骑兵配合手枪使用,效果会更好,在这一点上德意志人是诸民族中的佼佼者。我们把火枪作为奖励分发给骑兵。”手枪是比长枪更好的武器,它不仅能造成更大的杀伤力,而且每个骑兵可以携带两把手枪,枪骑兵则只能携带一柄长枪。德意志轻骑兵也是秩序井然的,可以说他们的阵型也比较密集。虽然有这许多优点,他们的进攻却极少成功,原因是他们射击得太早了,而手枪在二十码以外无法击杀穿着胸甲的敌人,三码内倒是可以。火枪的主要优势体现在近身搏击中,这时长枪就毫无用处了。如果不准备抛弃长枪的话——他还没走到这一地步——那么枪骑兵需要比目前更高的训练标准,尤其是在近身战斗方面。法国贵族无论是使用手枪还是长矛都不合适。因为他(法国贵族)显然不会去清理和装填战斗工具,而是把此事交给他的侍从,这样在关键时刻武器也不会可靠。
这就是16世纪后半期战场呈现给我们的图景:骑兵缺乏统一的训练范式导致大部队的联合行动依赖于他们的火器和个人气力,而不是骑兵阵列带来的真正冲击效果,无论是战场上的行进还是以松散阵型进行缓慢冲锋都是如此。步兵站立不动,以数量优势抵御他们的进攻;炮兵因为社会鸿沟而与战友们分开,且受笨重火炮所累,无法通过移动来改变战局或力挽狂澜。
我们要做的第一步是理清由文艺复兴和出版业的兴起给军事研究带来的冲击。
在15世纪行将结束之时,领地上的募兵全面让位于尽忠王室的雇佣兵部队,因此也就亟须一套战术和行政的统一系统。意大利和西班牙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处于时代变革的中心之处,因此也就立即想起他们身上的罗马人传统并对罗马著作加以学习。
马基雅维利、门多萨、阿尔瓦公爵、萨沃尔尼亚诺和加林贝托,都受到这一思潮的影响。我们从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身上能找到现存的军事术语学的五分之三的起源,而他们都在这时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相较于北方竞争者们的领先时期。尽管如此,不管是印刷术的兴起把军事变革的成果向外辐射到了全欧洲,还是说在北方诸国中早已酝酿了此一变革,最终北方都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当宗教自由的伟大狂潮席卷荷兰时,科布伦茨(Coblentz)以下的莱茵河沿岸却还被封建时代的传统所困扰。该区域饱受兵燹之祸,当许多德意志小公国被卷入危险时,他们发现居然没有现成的军事典章来指导他们自我防卫。
◎ 拿骚的莫里斯
就在此时,拿骚的莫里斯亲王(Maurice of Nassau)开始直面生存与死亡的威胁,他苦苦求索于旧日罗马典籍,并找到了答案。
对凡事进行正本清源后,莫里斯宣称当时已普遍存在于封建募兵制国家——比如说英国的传统军役制度已过时了。为了教导儿子威廉·路德维希伯爵(Graf Wilhelm Ludwig),他翻译了希腊与罗马最权威的战术著作,它们是现今所有战术书籍的起源。
目前来说,对我们最重要的是埃里安(Aelian)的《战术》荷兰语译本,此书后来又在1616年转译为英译本,存于皇家三军防务研究所(R. U. S. Institute)。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了解秩序如何在混乱的时局中播下种子。
文艺复兴之初,荷兰与瑞典宫廷之间就存在着亲密的关系。拿骚的莫里斯亲王一直都是古斯塔夫·阿道夫的偶像,前者所建立的原则,不管是上述提到的作品还是其他一些未出版的著作,都对瑞典军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与别国不同,瑞典不太受传统的束缚。波兰战争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关于纪律和训练的极好课堂。虽然从敌人的坏习惯中学不到什么东西,但战争中的勇气、训练和快捷是确保他们获得全胜的主要因素。因此,瑞典人在一个较早的阶段就能用摧毁性的三深线(three-deepline)齐射来替代十二线的普通射击。这样就能使持手枪缓步冲锋的骑兵陷入更加绝望的境地。
◎ 三十年战争中的布赖滕费尔德会战
摆脱中世纪的成见、更好的训练,再加上与总是全速冲锋的东方民族——虽然是以松散阵型——的接触,让骑兵减少阵列深度并快速冲锋成为可能。东普鲁士和波兰的特殊情况,即道路尚未修整,而平原只是泥泞之海与流沙荒漠,使各武装只能轻装前进,这在骑兵上体现得尤其明显。
与旧帝国缓慢移动的混合部队(heterogeneous forces)抗衡时,迅捷的单一部队(homogeneous forces)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
古斯塔夫因时乘势,因地制宜,大量装备火炮以击倒敌军的骑兵。这些受到炮火重创的骑兵,既敌不过面前毫不动摇的步兵,也无法在混乱之中应付速度更快的骑兵的冲击(比如布赖滕费尔德会战)。
瑞典步兵的信心随之增强。他们尝试在战场上快速机动,但这样火器的威力就难以显现。如果敌军前排在斜着变阵时受到攻击,通常就会陷入恐慌,这种情况下,支援骑兵也无法发挥其作用。所以我们就能明白敌军为什么无法理解瑞典军所采用的新手段并从中吸取教训了。
旧帝国中并无真正的爱国之情。如果甲的马和乙的脚折了,整个军队也因此溃败的话,原因也没什么复杂的:不同于丙、丁或其他的下贱士卒,甲、乙是军队里面等级地位最高的。
再举例而谈。如果战败的帕本海姆胸甲骑兵团因好运被敌人放回家——当然,因为他们人人身材魁梧又骑着高头大马,免不得要自吹自擂一番——原因也仅仅是由于他们帕本海姆骑兵的身份而已。虽然也不排除敌人犯傻的可能性,但他们得此好运的主要原因却在得意忘形中被遗忘了。古今所有军队都讲究的“团队精神”,因团与团之间的差别更为明显。这样的团队精神比一个单一的、严密结合的部队里应当存在的爱国之心更加强烈。不论是我们自己的还是拿破仑一世的军队,即使其中最好的单个团里,我们都能频繁看到类似的反常本能。
在发生大规模战争的国家里,地理环境能对战术思考产生独特的影响。瑞典在开阔地的胜利把旧帝国赶出了城镇与堡垒稀少的北德意志平原,进入了人口相对稠密(换言之,守备更充足)、地形更崎岖的美因河以南地区。围城战随即开始。而当时应付这种战争形式的手段,即使是炮兵,也是相当无力的。在缺乏良好协调的情况下也无法迂回牵制敌人。
在种种困境下,机动性起不到什么作用。军事决策者的反应便是以锄头和铲子作为士兵的武器,好比七年战争后的奥地利、内战中的美国及1877年俄土战争后的欧洲。所有这些例子里的原因都是共通的,即战争中军队协调性的缺乏使对立双方无法完全发挥其机动性。换言之,进攻的军队缺乏足够的机动能力来处理空间上机动的难题。
在每个时代,战争实践都有不可超越的临界点,此界限会随着交战国技术水平的增强而变化。当古斯塔夫在吕岑陨落时,他抵达了其所处时代的巅峰。但他的死造成了巨大的反应。以物质的角度来观察当时的情况,士兵、武装和国家,是一成不变的。鼓舞士气的灵魂消失了。他的军官虽然个个都是男子汉和领袖,却没有一个超级天才能在分配各军任务时做到因材施用。
不仅如此,伴随国王之死,瑞典军募兵的质量和数量都大幅下降,而且按照旧标准进行训练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因此瑞典式战术碰上困境是理所当然的。骑兵总是在错误的时机发起冲锋,在坚固的矛兵方阵前动摇,阵型松散,被紧密且更加行进有序的骑兵击溃。“步兵是无坚不摧的”思潮开始回溯,有意思的是,这种观点的出现并不是因为物理上的原因,即人类骑的任何活物都无法跳过或跃过由十六排十八英寸长矛组成的刀山;相反,而是火器效能的极大提升。
因此,军事理论马上又倒退回旧时代。至于大陆国家,则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中墨守成规。
在内战爆发前的四十年,事态并无太大的改善。当涉及军队的组建时,我们的祖先必须与随之浮现的困难相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