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造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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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与选择

摄影艺术以直观的艺术形象反映客观事物的瞬间,因此,摄影者对现实生活直接的感受、理解、判断,是决定艺术形象的根本。

所谓艺术,从字面上来看,术者,指技术手段而言;艺者,就是加工美化,即在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同时,要把自己的理解“水平”摆进去。这个“水平”就是通常讲的摄影者的主观性。

人们在表现某一事物时,总是要表明自己的态度:或歌颂美好善良的事物,或鞭挞、抨击丑恶低俗的东西。这种粗浅的评价总是先从形式开始的,也就是说先从事物的外在形式入手,逐渐认识到内部形式,直到内容的实质。审美经验告诉我们,人们对美的形式的感受是非常直接的,只有具有吸引力的外在形式,才能有助于加强人们对内容的理解,该艺术作品的感染力也就会增强。

客观事物存在的形式分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内在形式是与内容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也是内容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外在形式指的是事物的外部形态、轮廓、动势以及外观的色调、表面结构、附饰等。外部形式必须有助于内容的表达,而不能有损于内容。

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人们常常会先发觉美的形式并加以肯定,然后经过反复的提炼,使之成为具有审美价值的形式美。形式美是无法离开现实生活本身而独立存在的,因此,摄影者应以生活为基础进行加工提炼。

摄影艺术创作是在有限的画面上,对自己在生活中选择的形象通过摄影艺术的手段进行艺术的描绘,并加以组织安排,使之形成一幅主体突出、造型语言清晰、意图明确的画面结构,它将引导并决定读者“看什么”(主题),“看多少”(范围),“怎么看”(角度、方向),“从什么地方看”(距离)。

从镜头里观察到的杂乱的景物,要在取景框中进行筛选,用取景框框进的不是最终的画面,还要经过精选和细心的推敲,最终才能形成有效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