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国家与战争:一种理论分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批判性评价

赞同第一种意象的悲观主义者承认乐观主义者理想的重要性,但是却认为后者的理想不可能得到实现。因此,斯宾诺莎认为,如果人能够真正地根据理性行事,那么国与国之间就能够安享和平的无政府状态下的快乐。而尼布尔则相信,基督教中伊甸园的神话以及斯多葛派(Stoic)关于黄金时代(Golden Age)的神话,揭示了人类行为的准则,这些准则在人类历史上虽然不可能存在,但却又始终激励着尘世中的凡夫俗子。25然而,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对于人们又有什么意义呢?显然,如果人类能够目标一致,并且完全遵照理性的指引去追求他们的目标,那么无论面对什么问题,他们就始终能够发现最佳且可行的解决方案,并予以遵行和实施。如果人类真的充满爱心,他们就会始终愿意“将另一侧的脸颊凑上去”(2),但事实上他们却会发现根本没有这样做的机会。上述两个有附加条件的论断均不是对人类实际行为的真实描述——人既不是完全理性的,也并非真正地充满爱心,而且在悲观主义者看来,人类也永远不会如此。因此,摩根索摒弃了“人性本善且具有无限可塑性”的假设,转而以人类时而完全盲目、时而又过于聪明的利己行为来解释政治行为,这种行为也是人性无可争辩且无法避免的产物,而人性则“自从中国、印度、希腊古典哲学力图揭示政治规律以来,便始终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26

以人类与生俱来的趋善和附恶的可能性来定义人性,并进而将政治弊病归咎于某种一成不变的人性,是奥古斯丁、斯宾诺莎、尼布尔和摩根索政治思想中贯穿始终的一个主题。承认这一观点所具有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如果说人类是逆人性而为的,这显然是荒谬绝伦的看法。世界历史长河中所发生的任何事件,都是与创造历史的人类本身密不可分的。然而,在对社会事件所进行的因果关系分析中,人性作为一个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则因下述这一事实而遭到削弱,即无论对人性如何加以定义,我们都必须以相同的人性来解释变化无穷的社会事件。任何人只需简单地列举出人类种种邪恶愚蠢的行为,便能“证明”人性是恶的。将任何人类憎恶的事件,例如犯罪和战争,与人类本身的邪恶和愚蠢联系在一起,都是轻而易举的。尽管这并不足以证明第一种意象的正确性,然而,试图通过核对各种事件来反驳这样一种对该意象的特殊解释,如果不是不可能的,也将是十分困难的。如果试图这样做,就将使我们陷入杂乱无章的事实和价值判断之中。人类的诸如强奸、谋杀和偷窃等行为是否就能证明人是邪恶的?那么对于与之相反的慈悲、友爱和自我牺牲等行为,我们又当作何解释呢?某一社会中犯罪的数量就证明了其成员是邪恶的吗?或者说,在这样的环境下而没有发生更多的犯罪行为,是一件令人诧异的事情吗?也许,正是由于人本身是善良的,并且又如此良好地适应了原本十分困难的环境,因此犯罪行为和战争才会如此“稀少”!所以,认为由于人类是愚蠢或邪恶的,因此某些事情才得以发生,这只是一个根据作者个人的心情而被接受或拒斥的假设。这是一个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被证伪的论断,因为我们对论据的解释,取决于我们所持有的理论。正如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所指出的:“心理因素过于普遍,以至于无法预先确定社会现象的进程。既然它对社会形态没有什么特定要求,它也就无法对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作出解释。”27试图在心理分析数据的基础上对社会形态进行解释,便犯了唯心理论(psychologism)的错误,即不加批判地以对个体行为的分析来解释群体现象。

人们经常被告知,如果对人性一无所知,就不会有政治理论。根据这一理念,尼布尔写道,任何“政治策略”都无一例外地涉及“以权力制衡权力”策略的运用,而人们之所以需要这样的策略,就是因为“人类邪恶的本性”。28姑且不论人们是否赞同这一论断,我们先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赞同抑或反对(该论断)会有什么区别呢?在某种意义上,人性也许是导致1914年战争爆发的诱因,然而同样也是导致1910年和平的原因。在这四年间,许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但是人性却始终如一。所以,除非人完全不同,那么他们就将无须政治控制,只有在这种意义上,人性才是诱因。这使我想起一位田径运动员,当人们问他为什么输掉了比赛的时候,他答道:“因为我跑得太慢了。”这一回答尽管正确,但却毫无用处。要得出一个更为有用的答案也许是可能的,也许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询问这位运动员他是如何训练的,穿的是什么类型的运动鞋,比赛前夜的睡眠如何,步幅节奏控制得是否适当,等等。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尽管并不能改变运动员固有的素质,但却能够为其在未来的比赛中取得更为突出的成绩提供线索。无视运动员的身体特点便为其制定训练计划将是愚蠢的,但是,一味地强调那些影响其竞技水平的不可改变的因素,将使我们忽视那些可以加以掌控的因素。与此相似,人们可以将人性视为导致战争的基本或首要根源,但是对于本章中所论及的几位学者而言,这却是一个非人力所能左右的因素。

斯宾诺莎主张以心理因素来解释人类的行为。29但是对原因的探询,其目的是试图解释差异。如果人类始终生活在战火硝烟之中,或者人类始终和平相处,也就永远不会有为什么会爆发战争或者为什么会安享和平的问题。那么到底应该以何者来解释战争与和平的交替出现呢?尽管人性毫无疑问对于战争的爆发具有影响,但是我们除了简单地断言人类的本性便是如此,以致人们有时打仗,有时不打仗之外,人性本身却无法同时对战争与和平作出解释。而这一论断则不可避免地将导致我们去试图解释为什么人有时好斗,而有时却并非如此。如果人性是战争的唯一根源,如果人性真如持第一种意象的悲观主义者的理论所认为的那样,是亘古不变的,那么我们就永远都不要奢望和平的降临。如果人性只是导致战争的根源之一,那么即便假设人性是固定不变的,我们也能适当地展开研究,以探寻实现和平的条件。

对于支持第一种意象的悲观主义者所构建的理论体系,上述批评又有多大的损害作用呢?事实上,由于悲观主义者尝试从假定的人性出发,进而直接得出特定的政治结论,因此这些批评对其理论体系的冲击的确很大。尽管这种尝试未能获得成功,但是采用他们的方法,我们却可以做成其他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涂尔干指出,由于心理因素不要求特定的社会形态,因此也就无法对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作出解释;当然,我们也完全可以想象奥古斯丁和尼布尔会提出异议,并认为心理因素可以解释一切社会形态。尼布尔曾经这样写道:“相同的人类品性结构既可以造就恺撒,也可以造就圣徒。”他还曾指出:“人性是如此复杂,以至于它几乎可以证明任何一种假设和偏见都是合理的,而人们正是带着这些假设和偏见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开展日常人际交往的。”30尼布尔的这些论述,部分地接受同时又部分地否定了涂尔干的关键意图。人性无法解释为什么在某个国家内部人民惨遭奴役,而在另一个国家则相对更为自由;人性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在某一年会爆发战争,而在另一年则相对和平。然而,人性却可以解释为什么所有的社会和政治形态都必然存在缺憾。因此,尼布尔一方面赞赏马克思揭示出了资产阶级民主的矛盾,同时在另一方面,对于马克思主义者关于随着(社会和政治)形态的改变可以孕育人间乌托邦的幻想,则提出了批评。31而圣奥古斯丁则从不认为由于战争发生于一个全球国家(world state)之内,因此政治组织形式无关紧要,与之相反,他认为尽管政治解决方案不会十全十美,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我们发现可能取得的政治成就的局限性,奥古斯丁、尼布尔、斯宾诺莎和摩根索的基本理论假设是十分有帮助的。

然而,涂尔干所提出的批评自有其正确之处,这可以从悲观主义者所展现出的一系列倾向中得到体现:一方面,他们不断对其政治学和经济学理论予以发展,却始终无法感到满意;另一方面,为了获得满意的结论,他们超越了人类的心理因素,并引入了其他因果关系范畴(realms of causation)。上述第一点体现在了尼布尔对奥古斯丁的批评之中。奥古斯丁认为原罪的结果使得政府成为必需,但是他却并未对不同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优劣予以区分。他敏锐地认识到了无政府状态将导致的后果,进而导致他愿意接受暴政的统治。对于这一点,尼布尔直言不讳地提出了令人信服的批评。他写道,赞同奥古斯丁观点的人“从公民的利己主义中看到了无政府状态的危险,但是却没有察觉到在统治者的自私自利中所蕴含的暴政的危险,为此必须对统治者的任性偏执(self-will)加以约束和限制,而他们却使得这种必要性变得模糊不清”32。然而,尼布尔本人有时也会表现出类似的思维习惯。例如,他对于经济自由与控制以及政治经济两者关系的评论,更多的是源自他的神学立场,而非来源于他对经济和政治问题与形式的缜密分析。虽然他的一般性评论往往十分精辟合理,但是他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的观点则往往过于武断——无论人们同意与否,你都很难为其论点找到依据。尼布尔对于人的局限性(finitude of man)的集中关注,使他得出了许多非凡而深刻的见解。但是,虽然对某个单一因素予以密切而持续的关注常常能够产生真知灼见,但是由此而得出的一些判断也往往很容易被反对者驳倒。33正如尼布尔在政治上反对圣奥古斯丁的主张,但却接受后者关于人性的看法一样,我们也可以在关于人性的类似定义的基础上,对尼布尔的观点予以反驳。

对于理解国际关系中第一种意象分析方法的意义而言,悲观主义者的第二种倾向更为重要。尽管斯宾诺莎认为,他已然能够通过人类的固有品性来对政治现象加以解释,但是他同时也清楚地指出,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人的行为也有所不同。在人们各行其是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必须时刻不停地对他人加以防范;而当他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国家之中的时候,他们往往至少可以享有些许的和平与安全。奥古斯丁指出,如果没有政府的约束,人们会相互杀戮,直至人类灭绝。而一个管理有序的政府则将使人们免受死亡的威胁,并且相对更为安全和快乐地生活,直至寿终正寝。奥古斯丁和斯宾诺莎含蓄地承认了这一点,但没有予以清晰的确认。尼布尔和摩根索则更为直接地探究了如何将不同的原因彼此相联的问题。尼布尔明确地将原因区分为首要和次要两类,并声称:“对于正义与和平问题,任何纯粹的经济或政治性解决方案,其所触及的都只是导致冲突和非正义问题的具体和次要原因。而一切纯粹的宗教性的解决方案所涉及的才是终极的、首要的原因。”尽管某一类方案的支持者往往会排斥另一类解决方案,但上述两种类型的解决方案都是必不可少的。34例如,尼布尔在他对奥古斯丁的批评中便明确指出,只有对各种社会和政治制度的优劣程度予以关注,人们才能对基督教的基本宗旨有一个现实的理解。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但是相较于专制制度的弊端,民主制度虽然也存在着缺憾,但却远远优于前者。鉴于不可能实现绝对的正义,人们转而关注对可能的改善方法进行评估,努力寻求可能带来较多正义或自由、安全或福祉的制度,并力图回避那些可能带来相反效果的制度。对于尼布尔来说,尽管在人世间不可能建立尽善尽美的制度,但是我们也不能以此为依据,从而像支持奥古斯丁观点的人——例如路德、霍布斯和卡尔·巴思(Karl Barth)——那样对不同的政治形式和政策的相对特性漠不关心。35

对上述问题——即稍多或略少正义、自由、安全和福祉——密切而实际的关注,产生了一个很有趣的结果,那就是将一些“次要的”原因引到了舞台的中心。也许有人会说,尼布尔从他所认为的基本原因出发,得出了这样一条基本原理:不要抱有过多的期望。从他对次要原因的认定中,他也得出了其他一些论断,例如在不同的条件下我们应该期望什么;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不良后果和实现其他目标,哪些条件必须加以改变;以及一般而言,有良知的公民或政治家应该遵循什么样的行为准则,等等。

对于冲突“首要”原因的过分关注,使我们无法对世界政治进行现实主义的分析。最基本的原因是所有原因中最难以捉摸和掌控的一个。我们必须在人性本身之外,去寻找真正能够解释人类行为差异的原因。尼布尔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曾这样写道:“在某种意义上,现代文明所面临的特有困境并非源自人性的邪恶或贪欲。在政治秩序中,集体的人的贪婪必须被视为理所当然。”36但是权力能够在政府的架构下被组织起来,而某一集团或国家的要求也能够因他者的不同主张而受到制约。37通过对次要原因的正确理解,我们看到了实现和平的真正机遇。与首要因素相比,摩根索也显然远为关注次要因素。他认为,战争起源于人类对权力的欲望,而和平则来自世界政府。38由于在目前尚不可能建立世界政府,因此摩根索像尼布尔一样,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均势政治的必然性。39

上文对持第一种意象的悲观主义者的观点进行了评价,通过对目前“现实主义者”及其批评者之间持久的论战稍作评论,也许可以使上述评价的实际意义变得更为清晰。由于上文对摩根索的观点论及不多,而他本人又是论战的焦点,因此在下文我们将集中论述他的观点,以及相关的批评意见。

摩根索认识到,在对稀缺资源的竞争中,如果没有一个仲裁者,那么竞争者之间必然会产生对权力的争夺,鉴于此,我们无须诉诸人类与生俱来的邪恶本性,便可以对人类的权力之争作出解释。对权力的争夺仅仅是源自人们对事物的渴求,而并非因为他们的欲望中存在着邪恶之处。他认为这是导致冲突的两个根源之一。但即便是在对这一根源进行论述之际,他又似乎不知不觉地转向了“冲突的另一根源以及与之相伴的邪恶”——“权力欲(animus dominandi),即对权力的渴求”。下面这句话便体现了这一点:“对政治成功与否的检验,取决于某人能够维持、增加或者展示其对他人施加权力的程度。”40权力似乎成为了目的本身,而对政治纷争的第一个根源加以更多的强调,将使得权力成为在竞争中获取成功的必要工具。然而,对于权力斗争的产生,摩根索并不认为这仅仅是偶然条件下的产物,而往往将人类与生俱来的对权力的追求视为一种更为基本的依据。下面一段论述便体现了他的这一观点:“在一个权力至关重要的世界里,任何一个奉行理性政策的国家都不可能在放弃权力和寻求权力之间作出取舍,而且,即便它能够这样做,我们仍将面对具有道德缺陷的个人权力欲望,而这种道德缺陷尽管更少引人注目,其紧迫性却丝毫不遑多让。”41

在此,我们看到了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对优先权的争夺源自竞争性的环境,由于不存在权威,从而无法对竞争者所使用的手段加以限制,因此武力手段被引入竞争之中;而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人之所以会争夺权力,是因为人天生就是权力的追求者。对于国际政治而言,这种双重解释(dual explanation)意义何在呢?接受第二种观点的人将会根据权力来定义国家利益,因为人天生就是要追求权力的。接受第一种观点的人也将会以权力来定义国家利益,但是其原因则在于,(在他们看来)在一定的条件下,权力是确保国家实现其目的的必要手段。对于前者,权力是目的,而对于后者,权力只是一种工具。但是上述分析的分界并不是十分清晰,因为如果权力被视为一种必要的手段,那么它就不可避免地会具有目的的某些属性。无论人们接受上述哪种解释,抑或是将二者糅合在一起,都不会使我们所达成的政策结论出现多大的差异。然而,它却会使分析者感到困惑,同时令批评者感到不知所措。

现实主义者倾向于以二元论的思维,将两种思想流派加以明确的区分。前文所引的尼布尔的论述便含蓄地体现了这一点,在他看来,所有政治现实主义思想的基础,就在于对人类本身深入透彻的了解。凯南(Kennan)的观点与尼布尔是一致的,例如他便将政府行为定义为“转移给文明社会的……令人遗憾的困难工作,最为不幸的是,它是人类非理性的本性、自私自利、固执和暴力倾向的产物”42。而摩根索则明确地断言,现代政治思想分为两个学派——对人与政治持乐观主义哲学的乌托邦主义者,以及认为世界是“人性所固有力量的结果”的现实主义者。这种二元论的思维方式在杰拉德·斯托茨(Gerald Stourzh)的分析中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他将人们的政治观点分为两类,一类认为随着理性与科学的进步,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将日益减弱;而另一类则认为“由于人性中存在着无法消除的自私、傲慢与腐败的因素”,因此“拒绝向理性让步,并反对赋予‘科学原则’(scientific principles)在政治事务中如此至高无上的地位”。43

政府、政治操控和均势之所以必要,部分是由于人类的激情与非理性,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将政治研究方法仅仅划分为两种类型,将会产生误导作用,因为这种分类方法是基于对冲突根源以及随之而来的政治必要性的不完全的表述之上。现实主义的批评者也经常接受这种二分法。昆西·赖特(Quincy Wright)在评论约翰·赫兹(John Herz)所著的《政治现实主义与政治理想主义》(Political Realism and Political Idealism)一书时,曾这样评价那些自命为现实主义者的人士:“于是,每当有人提及国家将权力作为其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立刻便会引出一个哲学问题:权力是否应该成为国家的最高价值?‘现实主义者’会肯定地断言,国家应该追求自身的国家利益,而最高的国家利益便是提升国家的权力地位。然而,他们所断言的并非是一个不证自明的公理,而是一个道德规范,而且是一个绝对富有争议的规范。”44如果说上述所言是针对摩根索观点的批评,那么这一批评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对于赫兹来说,这一批评却并不恰当。而且,即便将之视为对摩根索的批评,赖特也犯下了默许(认识)混乱的错误,而这种混乱则正是由他本人所造成的。诚如前文所述,很多人都断言人类固有的权力欲是导致尘世邪恶的首要根源,如果有人对这一论断感兴趣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不失公允地说,摩根索作出了一个规范性的论断,而对于这一论断,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倾向来加以接受或拒绝。然而,根据赫兹的分析,国家之所以追求相对的权力地位,是由于“安全困境”的存在,而这一困境则源自人们所面临的无政府状态。45权力似乎是一种可能有用的工具,而并非是人们在本性的指引下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因此,权力是否应该成为“国家的最高价值”并非问题之所在,恰恰相反,我们必须予以探究的是,权力在什么时候(如果真有这样的时候)将成为国家的最高价值,而在什么时候则仅仅是一种手段。

试图从假定的人性出发来建构政治哲学,导致人们关注道德因素在治国之术中的作用,然而却没有为我们提供区分道德与非道德行为的标准。这一难题在批评家格雷森·柯克(Grayson Kirk)所作的下述评论中得到了体现,他曾担心如何能够赋予摩根索所认定的外交政策的指导原则——“国家利益”——以实质性内容。在格雷森·柯克看来,“导致该难题[具有实质内容]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我们不愿意承认下述这一事实:即在所谓的[美国外交史中的]乌托邦时代,我们的许多决策者都曾试图根据道德原则来阐述美国的国家利益,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因为他们是一群思维混乱的理论家,而是因为他们真诚地相信,尽可能多地接受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原则并以之作为国际行为的准则,此即我们国家的最高利益之所在。”46当某些政治家在试图“尽可能多地接受一定的道德和法律原则并以之作为国际行为的准则”的时候,他们是否的确“真诚地相信”他们是在表述我们的国家利益,这只是他们个人的问题。而我们需要询问的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则是,根据道德和法律原则的要求来思考并采取行动,这在国内政治中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广为人们所接受的,然而国际政治的环境是否允许政治家也如此行事呢?每个人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决不会有人提出一项政策并宣称:尽管该政策会损害我们的国家利益,但却有利于其他国家。我们面临着两个不同的问题,一个是评价问题,即判断哪些利益是合理正当的利益;另一个则是实用性问题,即决定什么是实现这些利益的最佳政策。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政治和人本身都有着同样深刻的了解——而这两者之间并不能相互推知。

在其政治评论中,摩根索多次向我们展示了他令人钦佩的高超技巧和洞察力。他巧妙地分析了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含义,并将国家对内可能采取的行为与对外可能采取的行为予以了区分。但是对于摩根索试图阐明的下述两者——他关于人的观点以及他的政治理论——之间的关系,他的批评者却颇感费解。而这并不全是批评者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