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法律知识学习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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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什么是选举委员会,其依法履行哪些职责?

答:选举委员会是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临时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在县乡换届选举中,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在所辖的区域内,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主持和开展选举工作。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三)确定选举日期;

(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主持投票选举;

(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