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食物禁忌
食忌又称忌口,是指在某种情况下某些食物不能食用,否则会导致身体出现偏差,甚至引起病变。任何食物均有自身的特点,有偏性,具有可食性的一面,但在食用时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应用。
1.病中禁忌 食物有防病治病的一面,但也有因食用不当,导致疾病加重的不良反应,中医强调禁发物。所谓发物,就是引发或加重疾病的食物,如公鸡、牛肉、鲤鱼、辛辣之品。举例来说,疮疡、皮肤病患者,不能吃海鲜;阴虚热盛者忌辛辣动火之品;虚寒泄泻者忌生冷、寒凉之品;肾结石忌菠菜、豆腐等。一般来说,患病期间忌生冷、黏腻腥臭膻味及不易消化食物。
2.配伍禁忌 是指某些食物不能与另一种食物配合食用,如吃柿子忌螃蟹,吃葱忌蜂蜜,吃甲鱼忌苋菜,吃鱼禁荆芥,关于这些内容,在《金匮要略》《本草纲目》等古代医药书中有详尽的记载。
3.经产禁忌 妇女有经孕胎产的生理功能,在此期间,应注意避免食用部分食物,以免引起不良反应。如月经期间,不能食用太过于寒凉食物,以免寒凝,导致行经不畅;产前宜凉,忌辛热温燥之物,应尽量少吃或不吃刺激性食物;妊娠恶阻者,忌油腻、腥臭、不易消化食物;产后宜温,忌寒凉、酸收、发散之物。
4.时令禁忌 春夏之际,阳气旺盛,应少食温燥食物,如狗肉、羊肉;秋季天气干燥,容易出现诸如口干舌燥、咽喉疼痛,应少食辛热之品,多食水果;冬季应少食甘寒物,以免伤阳气,应多食温热食物等。
5.质变腐烂禁忌 食物如霉烂腐败不能食,如霉变的甘蔗不能食用,若土豆发芽、发绿者不能食,否则会导致中毒。鳝鱼、河虾、螃蟹、泥鳅、甲鱼等要食用活物经过宰杀后烹调者,死物吃了损害身体。
6.食量禁忌 中医认为饮食自倍,肠胃乃伤,意即过量食用某种食物会损伤肠胃,引起病变。尤其是老年人由于运化功能相对较弱,多食会导致脾胃受损。生活中,若对自己喜爱的食物大吃猛吃海吃肯定是不恰当的,要有节制。小儿在食量方面不易控制自己,需要大人进行督促。
7.偏食当忌 民间向有“肉生痰,鱼生火,青菜萝卜保平安”的说法,既不能过分食用某种食物,又要防止肉食生痰,鱼类食物助火,要多种食物均衡摄取,才能保证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