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情人、势利鬼、恶人:28个英国小说人物的秘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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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克鲁索
被挑拣出来

英国小说中的第一个大英雄是一个名叫克鲁茨纳尔的德国人。他的父亲来自德国的不来梅,但母亲来自英国约克郡,母亲家族姓氏叫鲁滨孙。不久,约克郡这家人把德国姓氏“克鲁茨纳尔”改成更地道的英国姓氏“克鲁索”。这种日耳曼人和约克郡西区人的血统,在任性而机敏的鲁滨孙·克鲁索的身上表露无遗。他那“像一个古人”的父亲希望他当律师,但十八岁的鲁滨孙只渴望出海。他天生是冒险家,但他也是商人;他出海的想法,不是为英国皇家海军效劳,而是经商发财,买卖烟草、黄金、奴隶等一切货物。丹尼尔·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1719年首版)的奇特之处在于,其主要人物大部分人生都是独自度过,所以被剥夺了“人际关系”的世界,而随着小说的进程,这种“人际关系”的世界,将成为小说的主要题材。不过,通过给予读者特权,进入一个人不断变化的心理状态,《鲁滨孙漂流记》的主要人物还是为小说这种新文类的可能所为提供了一套金本位制;在这方面,小说似乎一出生就完全定型。

鲁滨孙的父亲如同菲利普·罗斯一部小说中的父亲,充满了移民的警惕,他力劝年轻的儿子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执守“中道”,不要过野。毕竟,他已丢了两子。从一开始,鲁滨孙就表现出既有主见,也很狡猾。他决定不听劝告,但他没有直言,而是找母亲斡旋,把打算透露给父亲。他机灵地等待机会,等待母亲心情不错的时候才去搭话,“我认为这时她比平时要和善一点儿”。这些幽默的笔触,在一个很快不再有任何人际关系的故事中,是至关重要的。鲁滨孙第一次出海,船刚出霍伯河口,就遇到风暴,他晕船得厉害,发誓今后要听父亲的话。次日,他被船友灌得大醉。只要没有风暴,只要喝醉了酒,他就忘了改悔的如意算盘。船行到雅茅斯港口附近,更大的风暴打翻了船,幸好无一船员丧生。船主的儿子告诉他,他应该将之看成是不适合出海的征兆。鲁滨孙尽管意识到命运之手操控一切,但他偏不服输。他要勾引天命:这里的“勾引”就是“考验”的意思。他是来自北方的新教徒,“天命”在他眼中,不过是上帝之手引导下在这个世界上的机会运动;“天命”不像“宿命”那样一成不变,也不像源自神灵直接干预的某些东西那样灵活随便;它位于两者之间,是你冒险要“勾引”的某种东西。他对“天命”的态度和上帝的态度随着情节的展开而变。故事的叙事者是上了年岁的鲁滨孙,他从故事中年少的鲁滨孙的经历中学到许多东西,他能够将他的人生看成是一则基督徒叙事,里面许多“奇怪”而“惊人”的事件,不过是充当例证,上帝在选择自然的手段,为人类,也为鲁滨孙本人,演绎他做出的天命安排。

《鲁滨孙漂流记》的叙事平淡而奇异。如同许多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小说背景设定的时间(开始于1651年)早于故事书写的时间(1719年)背景时间没有设定为发表时间的小说,是所谓“历史小说”的一部分,相对说来这是比较近的观念。但小说的主流一直是写历史,即便大多数读者认为写的是现代,正如《鲁滨孙漂流记》或《呼啸山庄》(出版于1847年,背景主要在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因此何为“历史”不好轻易界定。若干年。看起来,它为进入过去提供了直接的路径。你会觉得,这近乎新闻记录那些日子的生活是怎样,没有经过美丽言辞粉饰,而是使用一个船员兼商人的语言。这种效果无疑令人激动,如同时光旅行。更令人激动的是,鲁滨孙的态度有着某些现代的东西。他敢打敢闯的商业精神看起来很熟悉,只有那些宗教的顾虑——在小说中断断续续受到约束——似乎才特别属于它们的时代。

在鲁滨孙出海前往非洲海岸尝到一次甜头之后,他再次启航,结果被摩尔人海盗俘虏,卖给一艘私掠船船主当奴仆。后来,他和一个穆斯林男孩成功逃脱,在海上被一艘葡萄牙船只拯救。他把这个穆斯林男孩卖给船长当奴隶。他跟着这艘葡萄牙船只到了巴西,在那里他建了一个烟草种植园,尽管经营成功,但他还是选择再次出海,前往非洲,希望弄到更多的奴隶贩卖。小说中提到奴隶贸易,用语和其他商品贸易一样(“很少买得到黑奴,这些商品特别贵”),尽管读起来令人震惊,但读到这些未经时代错乱的判断干扰的文字,还是令人耳目一新。不过,他的船还没有走多远,就在加勒比海附近遭遇风暴而沉。鲁滨孙是唯一的幸存者。他被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在那里开始了孤独的生活。

众所周知,这部小说写的是幸存。小说的戏剧性部分来源于身体需求——这是笛福用技巧和幽默写的历险故事——但更重要的是来自孤独导致的精神折磨。小说中有宗教信仰的问题,有基督教文明在一个包括了食人族在内的世界中的价值问题。当然,还有鲁滨孙必须回答的压倒一切的考验:人是否已经充分演变和足以自立,以至于没有任何同类的帮助,他依然能够继续表现得像一个人。我认为这本书最有趣的层面是考虑到,智人通过进化形成人类的那些因素,在压力之下多大程度可以成立,又在多大程度上使鲁滨孙能够维持他独立于其他造物。人类意识进化的关键时刻之一是,某个个体首次能够离开群体独立活动,比如外出打猎或独自垂钓,但心里还想着他人依然活着,虽然他者没有在场。对于这种假说时刻的有趣讨论,参见朱利安·杰尼斯的《二分心相中的意识起源》(米夫林出版社,纽约,1976),第一部分,第六章“文明的起源”。鲁滨孙独自一人时,不仅对人类充满了坚定的信念,而且对欧洲新教的狭义上的美德充满了坚定的信念。在小说中,他的英勇信念得到成功证明。

鲁滨孙的沉船幸好搁浅在一片沙洲,这样他才能够游出来。他用破裂的船板做成木筏,尽量把能带的物品带上岸,最重要的是一些“打猎的家伙”(枪支)和做木活的工具箱。沉船上有大量的欧洲国家和巴西的钱币,他也曾经心动,但他立刻恢复了理智。他意识到此时钱对于他来说没有用,因此最好还是埋在海底,像“一个没有必要再救的人”。但是,鲁滨孙的有趣之处在于这种经常具有喜剧色彩的身份张力。一方面,他是一个虔诚的低教会派的日耳曼人;另一方面,他知道铜价,是一个努力奋斗的小商人。因此,他告诉我们,“转念一想,我还是把钱币带走”。带走钱币,也表明了他的乐观信念:总有一天,他的人生将补回他花钱的机会。

他首先捕杀的猎物中,有一只正在哺乳的山羊。他希望把那只失去母亲的小山羊当成宠物养大,但“它不吃东西,我只好杀了来吃”。这是鲁滨孙的典型行事顺序:首先是知道对错,接着陷入对自己行为的不安,最后是按照现实需要进行处决。他另一惯性的思维模式是悲叹自己凄惨的命运——在荒凉孤寂中一直与同类保持隔离——他不断问“上帝为什么要彻底毁灭其造物”;然后,就在即将陷入绝望之际,他又感叹自己的好运,是海难中唯一的幸存者。“为什么获救的不是他们,死去的是你?”他像个加尔文信徒一样问自己,“为什么你被挑拣出来?”

他的精神拯救方案是要说服自己,他不孤独,而是被上帝挑拣出来;他没有遭抛弃,而是上帝的宠儿。尽管他声称“我心里很少有宗教观念”,但他似乎吸取了许多宗教观念。他总是提醒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哪怕是在最可怜的处境……我们总会找到一些自我安慰的东西”,其中就折射出新教观念。一个人若从来没有受钦定《圣经》节奏的沁润,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沉思:“一句话,我的人生,既是悲哀的人生,也是沐浴恩慈的人生;我不需要任何东西,使之成为有慰藉的人生,只要能够理解上帝对我的善意,能够理解在这种处境中上帝对我的关爱,成为我每日的慰藉;在我对这些事物做了正当的改进之后,我将离开,不再悲伤。”

不再悲伤……但是,强化他对神意之兴趣的是某种在他看来属于奇迹的东西。当初,他从沉船上捞回一个口袋,里面有些玉米壳,他没在意,就随手一扔,谁料过了一段时间,他在丢弃的地方看见长出了一株小小的大麦。从这同样看来不可思议的地方,还长出了一株水稻。他认识这些不同的庄稼,这是一回事;但知道如何做面包,那是另一回事情。鲁滨孙绝不是天生的小型农场主,更不是厨师。如同我们中间大多数人,谷物如何收割、去壳、碾磨等等知识,他知道得相当有限。他笨手笨脚地努力做哪怕是最简单的人类食物,这方面的描写颇为动人,也相当可信。至于他做陶器……

这部小说叙事的步调和特征因某些篇幅而不同于日记。它们另一个目的是造成时间流逝的印象:一天、一季、一年。鲁滨孙头脑中的哲学争论呈现出更明显的轮廓。他后来承认,先前他疏忽的上帝其实一直仁慈。这意味着上帝肯定是万能,因此是上帝将鲁滨孙带到这个关口。但是,绝望再次向他招手示意;不过,通过反思他“浪费的生命”,追问为什么他在先前的数次海难中没有丧生,为什么在非洲没有被野兽吃掉,没有被海盗谋害,他又再次把自己从绝望中拯救出来。这些死里逃生,尽管幸运,但无一真正构成了“浪费”的青春。他可能后悔的那些事情——奴隶贸易和贪婪——他从来没有想过是些错误。但是,他从很少思考上帝,走到给予上帝“衷心的感谢”,感谢上帝给了他这座岛上的孤独,在这孤独的岛上,他比在社会中还可能幸福。当他在从沉船中抢救出的《圣经》中见到这样一句话,“我绝不会、绝不会离开你,也不会放弃你”,他相信,这是专门为他写的。无论一个人信仰什么宗教,此刻,读到这里,难免眼睛一酸。

绝望和囚禁的大多数叙事都包含了一个超越的时刻,在这个时刻,船沉后漂流至孤岛之人或囚徒会把自己看成是一个更大创造工程的一部分,不但能够接受他的命运,还会为他的同类、甚至为迫害他的人祈福。我们想起柯勒律治笔下的老水手,他射杀了信天翁,冒犯了自然秩序,给自己的同伴带来了死神,他最终能够获得拯救,是因为他看见海蛇在无尽海洋的水面下痛苦扭动时,他给予了祝福。罗马尼亚牧师理查德·乌姆布兰德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受到当局的迫害和监禁,他写了一本书《在上帝的地狱》,其中有一个场景,乌姆布兰德在所受折磨和孤独监禁的黑暗中,起身舞蹈,因为他想起了《圣经》中的诗篇教人要快乐。新近的一个例子是布莱恩·基南的《邪恶的摇篮》,里面动人地描写了他在黎巴嫩的狱中岁月,其中有一个美丽的时刻:他伸出双手,想象着将同情传递给那些冤枉他的人。同样,笛福会把班扬在贝德福特监狱写的《天路历程》献给迫害者。

读者不需要是信徒,也不需要相信鲁滨孙是真诚的信徒,都会被他热烈的希望打动。小说的关键,不管其核心场景是多么奇特,它似乎引起我们所有人共鸣的原因,在于这样一个事实:鲁滨孙彻底的孤独,他对此生或来世对于人际交流的强烈希望,本质上是每个身处暗夜之人的境况。


《鲁滨孙漂流记》的精神方面给了小说深度,相比之下,位于前景的实际生存故事给了小说魅力。鲁滨孙设法自己做衣,尽管看起来像个小丑一样,但还是引出了许多著名的绘画:一个满脸胡须的男子穿着动物皮做的裤子,带着一把羊皮伞。“如果说我是一个手艺差的木匠,”鲁滨孙承认,“那么,我是一个手艺更差的裁缝”——这里他特别强调了手艺不好。但他从来没有真正“入乡随俗”。即便身处热带,他还是带着北欧人的习性:实际,接地气,无论绝望怎么阵阵发作,依然保持自信。他草草做了脚蹬,用绳子套住滚动,当作短柄斧头的磨石;他划着匆忙制造的独木舟出海,看见“潜流如同磨坊的水闸”。他从来没有忘记把欧洲的室内发明作为他的准尺和比较对象。这种严格的对照使他的努力看起来笨手笨脚,但使读者对想当然的一切默默自豪。比如,运用河水的冲力来磨谷物:还可能有什么比之更加优雅和“绿色”的发明?350年前,所有这些东西还是相当新潮,因此,对于鲁滨孙来说,更是强大的自豪之源。

但是,鲁滨孙秉持他所离开的那个世界之标准,这种做法中不仅是自豪,也不仅是出于现实的考虑。他身上一直有一场战争,为的是保持人性,保持他自己和动物——无论是驯化还是野生的动物——的区别,那些动物也是岛上的住客。我认为这是重要的一点,鲁滨孙没有变成素食者。起初,当肉食是他唯一的食物来源,他没有选择;但一旦除了可以获得水果之外,他还种了庄稼,可以制作面包、乳制品、黄油和奶酪等,那么,肉食成为可以选择的东西。我想,大多数人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天生就想从所处环境的其他生物那里获得安慰、帮助和共情。这会意味着设法在其他生物层次上与之沟通,正如鲁滨孙在有限的范围内与一只野猫、一只鹦鹉和一条狗交流;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会意味着有一件事情先于其他一切,那就是,不要杀死为他提供友情的唯一伙伴。但是,可以说,鲁滨孙觉得没有必要像自然中其他四肢动物那样爬行。他是人,即便或许是天命的玩物,但他相对于别的一切动物来说是一个人,是一个可以得救的欧洲人。比起那些动物,他有更加高级的意识;他记忆中装的不只是前一天他所做东西的知识,而且装有他全部人生的知识;此外,他记忆中还装有他的同类所做的东西——碾磨、种植、播种、缝补——依靠认知能力和巧妙的双手,只要朦朦胧胧有点理念,他就能够做出真正果腹的面包。他没有必要过爬行生活。


鲁滨孙通过了他族类的考验。无论他可能从他的上帝那里征用了什么帮助,使他成为人的那种基因要素,继续让他独立或超越于岛上的其他动物。他现在做好了见一个人的准备。他看见沙滩上有一个脚印,他的反应让他吃惊,或者说,他的反应至少让讲述这个故事的上了年纪的鲁滨孙吃惊。他如同我们一样,本应期待这会“让我起死回生,是上苍可能降临的……最大赐福;但我现在要说,对于看见一个人的那种害怕,我现在还会颤抖,那时,我都准备藏在地下,哪怕看见的只是一个人的影子或悄然出现,看见的只是他在岛上留下的脚印”。

一个人应该对所期望的东西保持警惕;当它真的到来时,鲁滨孙只觉得恐惧或迷茫。部分说来,这是自然的殖民者的警惕。没有警惕,欧洲人不会征服其他大洲的广袤土地。部分说来,这也是一个习惯了孤独之人的惊恐:他难以直视自己思考暴力,他也难以直视自己思考友谊。在从《圣经》中寻找安慰之后,鲁滨孙继续加固他的住所,使之安全对抗入侵者。作为叙事者的鲁滨孙,对于流落荒岛上的那个年轻鲁滨孙的反应,觉得有一点害臊;对于他自己来说,鲁滨孙不是英雄——尽管这或许是使之成为读者心目中英雄的东西。

脚印的秘密最后揭开,一群可能来自附近岛屿或者来自只有鲁滨孙知道的大陆某个地方的人,在利用他的荒岛举行吃人仪式。一个俘虏被带到岛上来,杀了吃掉,这在鲁滨孙的心中引起了盘算,他是否应该出手干预——尽管他的炮火一样意味着杀戮。他盘算的结果是,他没有必要先动手,为此他无尽感谢上帝让他免于“双手沾血的罪孽”。一度,鲁滨孙生活在恐惧中,在一个临时搭建的无烟的炉灶里烤面包,以免泄露他的踪迹。最终,他相信岛上再次只有自己一个人。自船难以来,已经过了二十三年多,但他还是不停地想,要是他一直留在巴西,经营烟草种植园和奴隶贸易,他会赚了多少钱。他继续自责违背父愿的“原罪”,但奇怪的是,他不承认,正是违背父愿,他才走上追求如今魂牵梦绕的那些财富之途。他也开始订了计划:下次,当那些“野人”带着俘虏来时,他会出手解救,把他当仆人,让他当水手,驾驶他现在已经修得坚固的独木舟一起回到文明世界。这个计划的首要问题是,他需要杀死那些“野人”,对此他觉得有些不安,“尽管这是为了自我解救”;第二个问题是,他渴望逃离荒岛,表明他对给了他稳固藏身之地中舒适生活的天命还不够的感激。

不久,天命朝对他有利的形势发展。一个即将遭生吃的俘虏逃脱了控制,两个“野人”在他身后追击。鲁滨孙想,如果他能够解决这两个追击的野人,其他的野人不会知道他们的遭遇,他就能够把活下来的俘虏当作仆人。不是“朋友”,而是仆人。事情正好如愿发生。一个追击者正要朝鲁滨孙开弓射箭,鲁滨孙先发制人,一枪毙命,这算是正当防卫。那个获救的俘虏感激之下,借了鲁滨孙的剑,一剑就把另一个追击者的头砍下。总之,坏事都是不信基督徒的加勒比海人干的,鲁滨孙的良心是清白的。

鲁滨孙拿衣服给他救下的俘虏穿上(正如我们知道,他为之取名为“星期五”),给了他一顶兔皮帽,“很方便,很时髦”。他拦住“星期五”,不准他吃先前追捕者的尸体。他很快发现这是个忠实的仆人,简直可以说是孝顺。他教“星期五”说英语,“我开始真的喜欢这个家伙;至于他的感受,我相信,他爱我胜过他此前可能爱的任何东西”。“星期五”受的教育越来越多,就问了一两个很难的神学问题,比如为什么全能的上帝不消灭邪恶,但鲁滨孙对于宗教的态度是实际的,“我假装没有听到问题”。鲁滨孙和“星期五”之间的友谊喜剧显得更加有效,是因为这个事实,尽管在“星期五”的帮助下,鲁滨孙神奇地摆脱了孤独,但他似乎从来没有觉得狂喜——他总是把“星期五”当成仆人,当成达到目的之手段。

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他离开荒岛时,带上了他的羊皮帽子,他的鹦鹉,他的伞,他从沉船上拿走的钱币。他经历的考验是他将抛在身后的东西。他现在想重新经商,这些考验是个累赘。但这些考验也是衡量他这个人和他胜利的尺度。他打败了野兽,摆脱了食人族,带着一帮外国船员出海,在他的孤岛上建立了一个和平的殖民地。他看见了时间的空洞和人心的空洞,如果他偶尔眨眼,那也是很快恢复了平视。他展示自己是天命摆在他面前的一切之主人;只要他需要,他会召唤那个看不见的上帝,但仅此而已。他既不匍匐在上帝之前,也不匍匐在野兽之前。他依赖他的同类、家庭和国家所获取的知识。

经历了一连串忙乱和困难——涉及“星期五”的爸爸、更多的食人族、一艘英国船只、一个西班牙船长和船上叛乱——鲁滨孙最终从荒岛得救。这是对叙事性质的一种奇怪反思:与其说抓住所有这一切忙乱的事件当作解脱,读者更加神往的是那些更加安静的部分,比如,鲁滨孙学习如何制作一个不漏水的陶罐来做羊肉汤。笛福把他笔下英雄的内心生活刻画得趣味盎然,这种兴趣太有说服力,以至于相形之下,小说中的冒险部分如同反高潮。还有可能,通过展示在这种新文类中内心生活总是会胜过外在生活,这第一部伟大的英国小说为后来的作家指明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