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制造强国的中国产业政策](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10/40668010/b_40668010.jpg)
一 “过早去工业化”风险与制造强国建设
20世纪60年代以后,工业化国家制造业就业人数急剧下降,总体约减少了2500万个岗位,欧盟国家制造业就业至少减少了1/3。同时,制造业和第二产业在三次产业增加值中的占比也逐步降低,这被认为是“去工业化”。到20世纪80年代,东亚一些高收入国家也开始自己的“去工业化”过程。甚至一些中等收入的拉丁美洲国家和南非在推进激进的经济改革后也开始“去工业化”。由于这些国家还没有实现工业化,人均收入远低于工业化国家,所以被认为是“过早地去工业化”,而且这被一些学者认为是这些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重要原因。当一个国家和地区制造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0%以后,制造业所带来的技术渗透效应、产业关联效应和外汇储备效应都已经得到充分体现,服务业效率提高能够承担支持经济增长的引擎,此时制造业占比降低被认为是“成熟地去工业化”;但是当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制造业就业低于整体就业的5%就开始降低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这就是“过早地去工业化”,由于制造业发展不充分,取代制造业的可能是低技能、低生产率、低贸易度类型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无法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来替代制造业的作用,无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如果从制造强国是生产要素组合从低级向高级的突破性变化的过程这个界定出发,“过早地去工业化”实质是没有实现生产要素组合向高级突破性变化而对制造强国进程的中断[1]。一般认为,“去工业化”呈现规律性的原因是制造业就业人数和人均收入呈现倒“U”形的关系,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制造业就会下降。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后发国家相对于早期工业化国家而言,制造业的就业峰值以及制造业达到就业峰值的人均收入水平都在不断下降,这意味着“去工业化”现象产生的条件要求更低,也就是呈现出在更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出现了“去工业化”的典型特征事实。
近年来,中国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第二产业比重已从2006年最高的47.6%下降到2017年的40.5%,同期第三产业比重从41.8%提高到51.9%。其中,工业比重从2006年的42%下降到2017年的33.9%,呈现一种“过快去工业化”倾向。虽然第二产业和工业比重下降、服务业比重提高是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我国工业比重的下降既有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的作用,也有经济“脱实向虚”的不利影响。近几年中国服务业占比提升速度的确过快。1978—2011年,中国服务业占比年均增长约0.6个百分点;2011—2016年,中国服务业占比年均增长约1.5个百分点。应该说,服务业占比快速增长是前所未有的。同样,世界上也少有如此速度的结构变迁。1985—2014年,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长了21.3个百分点,而同期土地稀缺的OECD国家、其他东亚国家、印度、其他南亚国家、土地富足的OECD国家、苏联组成国、拉丁美洲、中东与北非、次撒哈拉非洲、世界平均、发展中国家平均的变动分别为10.6%、7.5%、14.1%、9.1%、7.0%、18%、12.5%、-0.3%、1.9%、6%、7%,中国是服务业占比增速最快的。对服务业占比上升过快不能持过于乐观的态度,这是因为相对于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而言,服务业具有两方面缺陷。一是服务业资本深化程度不够,占比增长过快会使全社会人均资本降低,进而导致全要素生产率下降,影响经济增长速度。近些年,服务业占比提升而经济增速下降,出现了所谓的“结构性减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二是服务业发展由于知识专用性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占比过快增长不利于经济的包容可持续增长。因此,服务业占比上升过快对于经济增长而言可能并非“善事”。
因此,对于中国当前制造业下滑过快、服务业占比上升过快的“过快去工业化”倾向,应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按照世界银行的数据,2017年德国人均GDP为44470美元,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为20.7%; 2016年日本人均GDP为38972美元,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为21.0%; 2017年韩国人均 GDP 为29743美元,制造业占 GDP的比重为27.6%。而中国2017年的人均GDP仅为8827美元,制造业占GDP的比重为29.3%,略高于韩国。我国作为一个还未基本实现工业化、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的发展,避免“脱实向虚”,并将制造业比重稳定在一个合适水平。考虑到中国人均GDP不到一万美元的发展水平并参照德国《国家工业战略2030》制定的25%的目标以及韩国接近28%的制造业比重,在2025年之前,中国制造业占GDP的比重应保持在大约30%的水平为宜,到2030年之后中国制造业占比至少应保持在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