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山西乐户
第一节 山西乐户的历史分布区域
一、山西为乐户的主要发源地
对山西乐户作专门研讨,是由山西乐户在历史上的重要位置、民间孑遗的数量以及乐户后人保存音乐文化传统的“活化石性”所决定的。山西是乐籍制度的主要发源地,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独特的历史地位,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的积淀深厚和凝重。山西作为展示乐籍制度的一个典型区域,随着历史的发展,由于种种原因逐渐形成了一种封闭的状态,这对保存传统文化创造了充分的条件。我们看到,历史上的乐户,特别是以京师为中心向外辐射一千五百里以内的区域范围相对集中。北魏时期山西本身就是主要发源地,自不必说,其后唐都长安、宋都汴梁、金之中都、元代以下的都城北京,山西均在这个区域范围之内,是乐户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明代统治者在200年的时间内将全国各地“犯罪”的官吏不分南北,俱发山西,使这里更成为乐籍制度畸变后的重点区域,甚至可以说是惩罚罪吏的大监狱。一旦入籍便是终身继代为乐户,再没有了出头之日。几百年光景,十数代甚至是数十代人在这片土地上繁衍,即便是雍正年间脱籍之后,也没有离开(被征调到京师的乐籍例外)。20世纪,像山西乐户孑遗有如此数量的现象是不多见的。这些乐户的后人以及由他们所承载的乐籍文化,是研讨乐户的重点。我们选择山西对乐籍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文献的梳理,考古资料的排查,民风民俗的考探,孑遗群体的历时和现实的分析,以期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创造、发展、演变做出突出贡献的这一历史上特有的社会群体有整体的把握,从而揭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某些内在的规律性。
山西为北魏时的中心区域,并、恒、肆、朔、汾等州,均为北魏的重镇。其后又归北朝齐所辖,是北朝的腹心地带。隋统一中国,将周、齐、梁、陈的乐人囊括于宫中,说明齐地有乐户。乐籍制度伊始,山西便是这种制度下的重要实施之地。
从文化地理的角度看,山西的南部属于中原文化区,北部在历史上曾分属多个少数民族政权,雁门关以北地区是多朝代的兵家必争之地,一条蜿蜒起伏的长城最能说明这一切。无论南部还是北方,虽然有时分属不同的政权,却在制度上显示出相当的一致性。乐户更是如此。辽、金、元政权都有乐户,在前面的资料中已经得到证实。
《山西通志》载:“皇甫奴,河东郡人。景明初,河东郡杨风等七百五十人,列称乐户。皇甫奴兄弟虽沈屈兵伍,而操尚弥高,奉养继亲甚著恭孝之称。畿内大使王凝奏请标异。诏从之。”[1]《魏书·孝感》中的史料为其本,说明在北魏之时,河东郡是有乐户的。这与乐籍制度实行的最早年代一致。北魏之时河东郡有乐户,说明在乐籍制度建立伊始,就是宫廷与郡县之地均有之的局面。
《旧唐书·音乐志》记载:
歌工长孙元忠一家自唐高祖至开元年间一直是以此为业,而且是并州人所传,所学为“北歌”,数代之后仍然得到皇帝的赏识,并诏令在乐府中教习。由于当时乐谱系统还不完善,更多是口传耳受,代代相传,乐工并不知其义,甚至不识字,只是依样画葫芦。北歌者,乃北魏之时的音乐,此歌工之祖或许为北魏宫廷中的乐户,也未可知。
如前所述,闻喜县礼元(梨园)镇,可能与唐太平乐府教坊有密切关联。既然有太平乐府教坊,那么,其乐人则应该是专业乐籍人员。
依《宋史·乐志》,山西太原府在五代时有乐籍人员。“宋初,循旧制设教坊,凡四部。其后平荆南得乐工三十二人,平西川得一百三十九人,平江南得十六人,平太原得十九人,余藩臣所贡者八十三人,又太宗藩邸有七十一人,由是四方执艺之精者,在籍中”。
至于明代以下,山西为乐户重要产地的记载更是资料众多。无论是《万历野获编》,还是山西众多的地方志书,或者多种官书中对此时乐户身份的记载,都说明山西在此时是全国范围内乐户最盛的区域之一。从民间搜集到的手抄本,遍布山西的与乐户相关的文物以及数量众多的乐户后代,等等,都充分证明这一点。
山西、陕西乐户,在没有深究其由来的情况下,常误以为从明代起始。洪武末年建文继位,燕王棣讨之,抗拒燕兵者其家属被株连,永乐初年被明成祖朱棣编为乐籍,令其世世不得为良民,子孙娶妇生女都被逼勒为娼,永执贱业。将建文余党发往山西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也是明代山西乐户众多的主因之一,并由此改变了乐籍入籍者的成分比例。但这绝非山西乐户的起始。
二、历代分封藩王与乐户的关系
历朝皇亲国戚以及因功而进者,不会集中在京师,而是分封为王,这些人在礼仪、宴飨等多方面都需要有专门的群体为之服务,因此许多朝代以制度的形式将为王府服务的乐籍人数固定下来,一些官品较高者也蓄有乐户。加之宫廷与地方官府、军旅中的乐户,构成乐籍制度完整的体系。
山西,在北朝之时为北魏、北齐、北周的中心地带,又是隋唐时代皇家的发迹之地,历来为朝廷所倚重。其后则有多个朝代的多位王家在此。
皇族成员分封各地,是历朝历代的制度。唐玄宗在登基之前,便曾“封楚王,后为临淄王,累迁卫尉少卿、潞州别驾”[3]。
在明代,山西音乐活动的一个重要场所,便是诸“藩王府”。《张小山小令序》中说:
明王朝封在山西的“藩王”,除在大同的“代简王”、太原的“晋王”和潞州的“沈王”等三位亲王外,还有郡王七十六位。
这也正是直至二十世纪古潞州——上党地区仍有大量乐户后人孑遗的重要原因。据《明史·乐志》,这些藩王平时“进膳、迎膳等曲,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5]。又《万历野获编》:
“北曲‘云中派’的形成与外流至金陵(今南京)。也当为这些乐户所为”[7]。这里又道出了山西乐户在明代的活动及其在全国的影响。乐户众多,其音乐竟然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流派,各藩王府之“歌舞管弦,昼夜不绝”之娱乐活动,极大地促进着音乐文化的发展。
《续文献通考》卷一〇四载:
朱权,为朱元璋的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六年(1393)封在今承德一带为宁王,后迁至江西南昌。在经历了皇亲之间的尔虞我诈险遭不测之后,朱权“欲避地幽隐,耻混于流俗”,不问政事,闭门读书弹琴,在琴学方面颇有造诣,并主编了古琴曲集《神奇秘谱》,于1425年成书。这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古琴谱集。鉴于此,宁王府内乐户27户仍觉不足的情况就可以理解了,既韬晦避祸,又颐养性情,乐籍中人成了他的慰藉。关于王府中乐籍数量还有特殊的例子,下面是襄王超定制的情况。
既然王府、高官都拥有自己的乐籍人员,且有定数,可见各州县地方官府管辖的乐户数目要远大于此,否则便无法承应如此多的王家和官府自身的需要。山西代简王、晋王、沈王三大亲王支庶分封郡王者多达七十六位,仅这些王府所需的乐户数量即是惊人的,难怪沈德符讲大同代王府“所蓄乐户较他藩多数倍,今已渐衰落,在籍者尚二千人,歌舞管弦,昼夜不绝”。一个王府在已经衰落的情况下,所辖的乐户尚有二千人,可以想象其盛时的情景。大同如此,整个山西在明时究竟有多少乐籍人员,虽然很难有确切的统计,但数量之大当是没有什么疑问的。
这段史料叙述了承应王府的乐户们在王爷生前供其享乐,而死后还要为其守庙祀典。联系到《壶关县志》所载洪武朝的夏辅官杜斆在其告老还乡之时,朱洪武赐予他一刘姓乐户,并在其去世后一直为其守庙祭祀,直至民国时期五百年依旧的情形,可见此种制度的“顽固”性。在诸王生前,乐户们为其欢宴享乐服务,死后则为其守庙祭扫。除“亲王有乐户”外,一些高官也有专门的乐户。明神宗的李姓郡马,其籍在定襄北社东村,郡马衣锦还乡时便带回一队乐户班,作为李府的家班专门为李府宴饮祭祀演奏。该鼓乐班班主姓史,为现居宏道镇南门外史家鼓乐班的先祖。史家班对李府祀祖的仪程和演奏的固定曲目知根知底,史家班为李府服务直至民国年间。史家班接代相传,至今是定襄县有名气的鼓乐班。
三、乐户与营户之关系
营户者,应是军旅乐营中在籍的乐人。其中的女性则为营妓。据《南村辍耕录》:“古称妓为官婢,亦曰官奴,汉武帝始设营妓,为官奴之始”[10]。相同的记载见于《汉武外史》:“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息者。”[11]可见随军营妓相当早出。但汉时没有乐户的称谓,所以,汉代营妓虽与乐户有较为相近的职能,尚不能与乐户等同。北魏以下的营户则另当别论。俞正燮先生是将营户等同于乐户的,营户也是在籍的贱民乐人:
俞正燮先生梳理的史料非常详实,对营户、营妓的来龙去脉作了交待。作为军中娱乐的场所,成为汉魏以来的不可缺者,隋唐军旅中的乐营正是这种制度的延续。营妓既然是供军中娱乐,则须掌握多种本领。军中乐营的男性主要职能之一是仪仗鼓吹,在多种场合从事礼乐活动。特别是靠近京师的乐营,一旦京师举行大的庆典仪式,则被征调使用。这些人平时也是要进行训练的,否则便不可能对应差的曲目和仪礼程序加以把握。应当看到乐籍制度下的轮值轮训制对军中乐营的具体影响,这应是俞正燮将早于乐户的乐营纳入乐籍体系的主要动因。
俞正燮先生根据司空图的诗句“军营人学内人装”认定:唐伎尽属乐营,其籍则属太常。如是,则乐营乐工与太常乐工是一回事。按俞正燮先生援引的《礼志·赐酺》所云宋代乐人“有隶军者,有隶郡者”,可以认定宋代的乐人虽然归属不同,却是一样的职能。
《五代史》中“相州安阳人父丰本郡乐营使”,这是说各郡守军中均有乐营的建制。乐营中有“乐营使”“乐营将”,还有“乐营教头”,其下则是乐人、营妇之属。可见整个乐营有一套管理的系统。营官是否为非贱民之属呢?按俞正燮的观点,乐营是由“获俘”和“强盗妻子”组成的。这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薛涛就不属于以上两种人。
就在本书完稿之时,笔者拜读到敦煌研究院李正宇先生《归义军乐营的结构与配置》一文,李先生通过敦煌卷子、抄本中有关乐营的资料与典籍文献相印证,较为详细地考证了晚唐驻扎在敦煌的张议潮归义军中的乐营结构与配置,正如李先生所云:“有关归义军乐营结构层次、行当配置的资料,有不少是我们闻所未闻者,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可为我国古代乐舞建置史补上重要的一页。”通过研究,他认为“归义军乐营中除行政官员外,应有乐伎、歌伎、舞伎、杂伎及作语人等诸色伎艺行当;又有导演、编撰、领班、道具及布景人员。各色伎艺人及后台人员,构成乐营内的专业班子。专业班子内不同行当人员(如歌、舞、乐、杂技、作语、道具)的领班叫做‘头’。高级技艺人员称做‘音声博士’(吐蕃统治期似乎称作‘检习博士’。见P.3730(9)《吐蕃酉年(841)正月沙州乐人奉仙等请领赏物牒》);一般技艺人统称音声人、音声子弟(按照其专业行当之不同,又各有具体的称名)。”他概括出归义军乐营的结构系统:
乐营使————都史————音声博士
歌头——歌人——弟子
舞头——舞人——弟子
散乐头——杂技人——弟子 工人
作语头——作语人——弟子
借色头——借色人——弟子
李正宇先生认为:
李正宇先生认为归义军乐营中的乐人们根据技艺、行当的不同而分若干等级,一般的音声人当然身份低下,而能够“音声作语”的则“是乐营中颇受尊重的高级艺人”,同理,乐营中各个行当的领班人物也是高级艺人。他还根据对多件破历的研究认为,“乐营使、副,都是当地雅善宫商的名家,有的可能还是当地音乐世家”。[13]就这一点说来,既然唐代宫廷中都有一些伎乐伶人能够因技艺而受到宠幸,那么在军中乐营中一些技艺高的乐人也会受到重视的。的确,乐人中是可以分出若干等级,但按照《唐律疏议》的说法,则均为“配隶之色”。李先生也注意到这些“高级艺人”很可能是“当地音乐世家”,既然如此,联系到伶人、乐人从北朝直到隋唐时代的社会地位,军中乐营也很难说是例外。我们从多处唐代的典籍中已经了解得比较清楚。当然,敦煌归义军乐营的资料为我们了解当时的乐营制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证据。李先生注意到这个层面并进行深入研讨,很令人敬佩。
还应注意的一点是辽的乐营。辽的官制在“北面”体系中有“著帐官”,魏良弢先生写道:“叛逆家属没为著帐户,设官管理,掌皇族之笔砚、牌印、裀褥、灯烛、床幔、殿帷、车舆、御盏等事。分设……著帐司。”[14]但没有说明军中著帐户是否有乐人。那么辽代是否有乐营呢?其称谓又是如何呢?从俞正燮先生梳理的史料看,辽被籍没者所居之地为“瓦里”,“籍没著帐户伶官皆充之”。综合以上说法,可见辽军中著帐司所辖著帐户为被籍没的叛逆家属,居于瓦里,其中有伶官乐人。共有74个瓦里,著帐户显然有从事军中音乐者,这就是辽的军中乐营。
军中乐营究竟有多少,在军队中占有多大比例,陈旸《乐书》的记载足以使人了解到宋时此类人群的庞大:
宋代都城“诸军营中均有乐工,率五百人得乐工五十人”,都城军队中乐工的数量竟然占总数的十分之一。不仅京都,而且天下郡国皆有“牙(衙)前乐营”,这与《五代史》中所说的各郡都有乐营一致。“牙(衙)前乐营”是在籍的乐工乐伎之所在。
明代山西乐营的位置比较突出。大同是当时的重要北边,距京师不过数百里,一旦有敌入寇,则直接危及京师。所以,大同是当时京师的门户,为重要的边塞屯兵之地。既然拥有重兵,则必然有乐营——营户。在明代,大同乐营的乐籍来源可能与他地有所不同,即这里更多是被籍没发配至此者:
首先是大同这一重要北边乐营的需要,加上明代对建文余党以及多种官吏犯事者籍没俱发往北边配为乐户的举措,才有“诸边营妓如云,大胜京师”,大同“乐户较他藩多数倍”的局面。大同乐籍数量超乎寻常。如顾炎武所云,当时的大同曾经是“彩帛连楼满,笙歌接巷繁”,边地之繁盛可见一斑。《五杂俎》也说:
以守边将士为营业对象的大同婆娘竟成为当地的“特产”,何以致此,还是因为南北的罪吏及其家眷都给发配到这里。这些人在沦为乐户——营户之前,都是官宦人家。“大同婆娘”成为山西三绝之一(《万历野获编》称之为“四绝”之一)的背后有多少血泪,又有多少历史的沉冤!
由大同总兵所辖长城沿线诸如偏头、杀虎口、平鲁,以及雁门、平型等关,构成了一道道卫护都城的屏障,是明朝的北边重镇。《明史》载,大同巡抚樊继祖请益军饷,梁材言:
可见大同的驻军之众,这是接纳如此多罪民的必要条件。
大同是兵家必争之地,却有比较长期的稳定局面,这与明代俺答认定此地为他们与中原互市的窗口有关。“俺答曰:‘宣、大,我市场也’。戒勿动”[19]。可见俺答对大同的重视,而不轻易侵犯。大量屯兵以及由此带来的边塞的繁盛显而易见。“大同婆娘”名声远扬。从明清时期这些地区的县志、州志、府志、郡志中可以看到,这里驻扎军队的数量比他地要多得多,按照正常的配备,营户也必然多,更何况统治者有意识将全国的罪吏家眷籍没发配至此。
如此多的官宦及其眷属被发配至此成为乐户——营户,其中必有资质洁丽者,成为戍边的各级官员和军士玩弄的对象。不仅如此,连皇帝身边的宦官为了讨好皇帝,也挖空心思地将皇帝引向此地,这非为国事,而恰恰是因“大同婆娘”之名到此搜奇猎艳。
《明史·佞幸传》中记载了正德年间的佞臣江彬因妒嫉政绩卓著的朝廷重臣钱宁,为达到使得皇帝疏远钱宁的目的,而数次引诱皇帝到宣府、大同一带猎艳寻欢之事。江彬“因数言宣府乐工多美妇人”,投得荒淫无度的明武宗所好,在正德十二年(1517)八月,幸宣府。“彬从帝,数夜入人家,索妇女。帝大乐之,忘归”。江彬后又数次导武宗幸大同,并由大同渡黄河,次榆林,至绥德,经偏头关,抵太原,“大征女乐,纳晋府乐工杨腾妻刘氏以归。彬与诸近幸皆以母事之,称曰刘娘娘”[20]。明代的乐户身份最为卑微,乐户只能是当色婚配,平民百姓在婚姻问题上对这一群体绝对不会与其结缘,特别是这种朝廷的罪民聚集的地方更是如此。但身为皇帝,则可以将乐户的妻子纳为己有,佞臣们更是竭尽逢迎之能事,“以母事之”。这也是发生在山西的事情。《明武宗外纪》中亦载武宗在偏头关(今偏关县)纳乐户之妻之事。
从多种史料看来,营户的确为乐户之一种,他们同是贱民,同以音乐与色相(其中的女性)来谋取生计,同是被迫的不由自主的行为,所以,沈德符和俞正燮都清楚地看到了其实质。山西如此多的关隘,驻扎如此多的军队,加之建文之乱后,朝廷将许多忠臣义士问罪大多发往山西,是山西乐户更加密集的主因。
在明代,大同乐户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承值于王府者,毕竟大同为代简王的王府所在地;一是属于地方官府,地方官府也需要这一群体;再有就是属于军旅者,是为营户,而当时军旅中的营户数量是最多的。这里乐籍许多都是出于官宦人家,姿色和乐艺俱佳者必然较多,这是被征调到京师执事于宫廷的重要因素。京师乐户“大抵皆大同籍”,是说京师乐籍多从山西大同征调,但是他(她)们在被没入乐籍之前又是居于何处呢?大同籍的乐户其祖籍多非大同——他们来自天南地北,在畸变的乐籍制度下被聚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