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乐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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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山西乐户

第一节 山西乐户的历史分布区域

一、山西为乐户的主要发源地

对山西乐户作专门研讨,是由山西乐户在历史上的重要位置、民间孑遗的数量以及乐户后人保存音乐文化传统的“活化石性”所决定的。山西是乐籍制度的主要发源地,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独特的历史地位,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的积淀深厚和凝重。山西作为展示乐籍制度的一个典型区域,随着历史的发展,由于种种原因逐渐形成了一种封闭的状态,这对保存传统文化创造了充分的条件。我们看到,历史上的乐户,特别是以京师为中心向外辐射一千五百里以内的区域范围相对集中。北魏时期山西本身就是主要发源地,自不必说,其后唐都长安、宋都汴梁、金之中都、元代以下的都城北京,山西均在这个区域范围之内,是乐户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明代统治者在200年的时间内将全国各地“犯罪”的官吏不分南北,俱发山西,使这里更成为乐籍制度畸变后的重点区域,甚至可以说是惩罚罪吏的大监狱。一旦入籍便是终身继代为乐户,再没有了出头之日。几百年光景,十数代甚至是数十代人在这片土地上繁衍,即便是雍正年间脱籍之后,也没有离开(被征调到京师的乐籍例外)。20世纪,像山西乐户孑遗有如此数量的现象是不多见的。这些乐户的后人以及由他们所承载的乐籍文化,是研讨乐户的重点。我们选择山西对乐籍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文献的梳理,考古资料的排查,民风民俗的考探,孑遗群体的历时和现实的分析,以期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创造、发展、演变做出突出贡献的这一历史上特有的社会群体有整体的把握,从而揭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某些内在的规律性。

山西为北魏时的中心区域,并、恒、肆、朔、汾等州,均为北魏的重镇。其后又归北朝齐所辖,是北朝的腹心地带。隋统一中国,将周、齐、梁、陈的乐人囊括于宫中,说明齐地有乐户。乐籍制度伊始,山西便是这种制度下的重要实施之地。

从文化地理的角度看,山西的南部属于中原文化区,北部在历史上曾分属多个少数民族政权,雁门关以北地区是多朝代的兵家必争之地,一条蜿蜒起伏的长城最能说明这一切。无论南部还是北方,虽然有时分属不同的政权,却在制度上显示出相当的一致性。乐户更是如此。辽、金、元政权都有乐户,在前面的资料中已经得到证实。

《山西通志》载:“皇甫奴,河东郡人。景明初,河东郡杨风等七百五十人,列称乐户。皇甫奴兄弟虽沈屈兵伍,而操尚弥高,奉养继亲甚著恭孝之称。畿内大使王凝奏请标异。诏从之。”[1]《魏书·孝感》中的史料为其本,说明在北魏之时,河东郡是有乐户的。这与乐籍制度实行的最早年代一致。北魏之时河东郡有乐户,说明在乐籍制度建立伊始,就是宫廷与郡县之地均有之的局面。

《旧唐书·音乐志》记载:

开元初,以问歌工长孙元忠,云自高祖以来,代传其业。元忠之祖,受业于侯将军,名贵昌,并州人也,亦世习北歌。贞观中,有诏令贵昌以其声教乐府。元忠之家世相传如此,虽译者亦不能通知其辞,盖年岁久远,失其真矣。 [2]

歌工长孙元忠一家自唐高祖至开元年间一直是以此为业,而且是并州人所传,所学为“北歌”,数代之后仍然得到皇帝的赏识,并诏令在乐府中教习。由于当时乐谱系统还不完善,更多是口传耳受,代代相传,乐工并不知其义,甚至不识字,只是依样画葫芦。北歌者,乃北魏之时的音乐,此歌工之祖或许为北魏宫廷中的乐户,也未可知。

如前所述,闻喜县礼元(梨园)镇,可能与唐太平乐府教坊有密切关联。既然有太平乐府教坊,那么,其乐人则应该是专业乐籍人员。

依《宋史·乐志》,山西太原府在五代时有乐籍人员。“宋初,循旧制设教坊,凡四部。其后平荆南得乐工三十二人,平西川得一百三十九人,平江南得十六人,平太原得十九人,余藩臣所贡者八十三人,又太宗藩邸有七十一人,由是四方执艺之精者,在籍中”。

至于明代以下,山西为乐户重要产地的记载更是资料众多。无论是《万历野获编》,还是山西众多的地方志书,或者多种官书中对此时乐户身份的记载,都说明山西在此时是全国范围内乐户最盛的区域之一。从民间搜集到的手抄本,遍布山西的与乐户相关的文物以及数量众多的乐户后代,等等,都充分证明这一点。

山西、陕西乐户,在没有深究其由来的情况下,常误以为从明代起始。洪武末年建文继位,燕王棣讨之,抗拒燕兵者其家属被株连,永乐初年被明成祖朱棣编为乐籍,令其世世不得为良民,子孙娶妇生女都被逼勒为娼,永执贱业。将建文余党发往山西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也是明代山西乐户众多的主因之一,并由此改变了乐籍入籍者的成分比例。但这绝非山西乐户的起始。

二、历代分封藩王与乐户的关系

历朝皇亲国戚以及因功而进者,不会集中在京师,而是分封为王,这些人在礼仪、宴飨等多方面都需要有专门的群体为之服务,因此许多朝代以制度的形式将为王府服务的乐籍人数固定下来,一些官品较高者也蓄有乐户。加之宫廷与地方官府、军旅中的乐户,构成乐籍制度完整的体系。

山西,在北朝之时为北魏、北齐、北周的中心地带,又是隋唐时代皇家的发迹之地,历来为朝廷所倚重。其后则有多个朝代的多位王家在此。

皇族成员分封各地,是历朝历代的制度。唐玄宗在登基之前,便曾“封楚王,后为临淄王,累迁卫尉少卿、潞州别驾”[3]

在明代,山西音乐活动的一个重要场所,便是诸“藩王府”。《张小山小令序》中说:

洪武初年,亲王之国,必以词曲一千七百本赐之,或亦以教导不及,欲以声乐感人。

明王朝封在山西的“藩王”,除在大同的“代简王”、太原的“晋王”和潞州的“沈王”等三位亲王外,还有郡王七十六位。

明太祖洪武迄明末,亲王三。晋藩十传十二王;代藩十一传十三王;沈藩八传十王。
成祖永乐至明末,郡王七十六。晋藩分封五世,二十五王,代藩分封六世二十五王,沈藩分封六世,二十六王。……支庶受封,皆与宗同城,惟晋宗之庆成、永和别封汾州、交城、阳曲,西河别封平阳。而代宗以地隘,外徙于忻、绛、霍、蒲、泽诸州者,凡十王。 [4]

这也正是直至二十世纪古潞州——上党地区仍有大量乐户后人孑遗的重要原因。据《明史·乐志》,这些藩王平时“进膳、迎膳等曲,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5]。又《万历野获编》:

大同府为太祖第十三子代简王封国,又纳中山王徐达之女为妃,于太宗为僚婿。当时事力繁盛,又在极边,与燕、辽二国鼎峙,故蓄乐户较他藩多数倍,今已渐衰落,在籍者尚二千人,歌舞管弦,昼夜不绝。今京师城内外,不隶三院者,大抵皆大同籍溢出流寓,宋所谓路岐散乐是也。 [6]

“北曲‘云中派’的形成与外流至金陵(今南京)。也当为这些乐户所为”[7]。这里又道出了山西乐户在明代的活动及其在全国的影响。乐户众多,其音乐竟然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流派,各藩王府之“歌舞管弦,昼夜不绝”之娱乐活动,极大地促进着音乐文化的发展。

《续文献通考》卷一〇四载:

赐诸王乐户 敕礼部曰:昔太祖封建诸王,其仪制服用具有定制,乐工二十七户,原就各王境内拨赐,便于供应。今诸王未有乐户者,如例赐之。有者仍旧,不足者补之。
宣宗宣德元年(1426)……十月,赐宁王权乐人二十七户。明年二月宁王权奏已赐乐工,而乐器衣服之类未给。命行在工部制给之。
四年五月,行在礼部条具王国用乐事宜。先是三月,江西新建县儒学教谕王来言:宁王府每年祭祀社稷山川,取府县学生员习乐舞供祀,今生员有定额,以供应王府祭祀,预先演习,动经旬月,有妨学业,宜令于附近道观选道童充用。命行在礼部议,从其言,如选不及数,则于本府军士余丁内选端谨者。从之,命各王府皆准此例。至是,行在礼部以郑王、襄王、荆王、淮王、梁王之国条具合行事宜以闻。一,诸国教祭祀乐舞者,例于北京神乐观选乐舞生五人,所用乐舞生选本处道士、道童,不足则选军余充之。一,诸国应用乐工二十七户,今随侍去者不足,则于所司乐户内选精通乐艺之人充用。从之。

朱权,为朱元璋的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六年(1393)封在今承德一带为宁王,后迁至江西南昌。在经历了皇亲之间的尔虞我诈险遭不测之后,朱权“欲避地幽隐,耻混于流俗”,不问政事,闭门读书弹琴,在琴学方面颇有造诣,并主编了古琴曲集《神奇秘谱》,于1425年成书。这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古琴谱集。鉴于此,宁王府内乐户27户仍觉不足的情况就可以理解了,既韬晦避祸,又颐养性情,乐籍中人成了他的慰藉。关于王府中乐籍数量还有特殊的例子,下面是襄王超定制的情况。

英宗天顺元年(1457)五月加赐襄府乐人二十户。襄王瞻墡奏:“本府例有乐人二十七户,已蒙拨赐。臣在京时蒙大兄宣宗皇帝特恩除原例外另赐乐人二十户,太监阮岳传旨,未见施行。臣于正统年间(1436—1449)奏请未赐,景泰初又请不允。今臣自念年将垂老,幸逢皇上太平盛世,正宜鼓缶行乐之时,伏乞追念大兄皇帝遗旨,如数拨赐。”帝命湖广布政司于所属府州县内乐户内拨二十户与之。 [8]

既然王府、高官都拥有自己的乐籍人员,且有定数,可见各州县地方官府管辖的乐户数目要远大于此,否则便无法承应如此多的王家和官府自身的需要。山西代简王、晋王、沈王三大亲王支庶分封郡王者多达七十六位,仅这些王府所需的乐户数量即是惊人的,难怪沈德符讲大同代王府“所蓄乐户较他藩多数倍,今已渐衰落,在籍者尚二千人,歌舞管弦,昼夜不绝”。一个王府在已经衰落的情况下,所辖的乐户尚有二千人,可以想象其盛时的情景。大同如此,整个山西在明时究竟有多少乐籍人员,虽然很难有确切的统计,但数量之大当是没有什么疑问的。

安惠王楹,太祖第二十二子。洪武二十四年(1391)封。永乐六年(1408)就藩平凉。十五年薨。无子,封除。府僚及乐户悉罢,留典仗校尉百人守园。洪熙(1425)初,韩恭王改封平凉,就安王邸。英宗令官校隶韩,长史供安王祀,暇日给韩王子襄陵王冲秌使令。景泰五年,冲秌遂乞承安王祀。正德十二年(1517)嗣襄陵王徵钤,请乐户祀安王。明年,乐平王徵錏援徵钤例以请。礼部言:“亲王有乐户。郡王别城居者,有事假鼓吹于有司。其附亲王国者,假乐户于长史司。”因并革安王供祀乐户。嘉靖二年(1523),韩王旭櫏复为代请。帝以安王故,报可之。徵钤卒,韩王融燧令长史革之。徵钤长孙旭橦上言:“礼乐自天子出,韩王不宜擅予夺。”融燧亦言:“亲王、郡王礼乐宜有降杀。”帝曰:“乐户为安王祀也。”给如故。 [9]

这段史料叙述了承应王府的乐户们在王爷生前供其享乐,而死后还要为其守庙祀典。联系到《壶关县志》所载洪武朝的夏辅官杜斆在其告老还乡之时,朱洪武赐予他一刘姓乐户,并在其去世后一直为其守庙祭祀,直至民国时期五百年依旧的情形,可见此种制度的“顽固”性。在诸王生前,乐户们为其欢宴享乐服务,死后则为其守庙祭扫。除“亲王有乐户”外,一些高官也有专门的乐户。明神宗的李姓郡马,其籍在定襄北社东村,郡马衣锦还乡时便带回一队乐户班,作为李府的家班专门为李府宴饮祭祀演奏。该鼓乐班班主姓史,为现居宏道镇南门外史家鼓乐班的先祖。史家班对李府祀祖的仪程和演奏的固定曲目知根知底,史家班为李府服务直至民国年间。史家班接代相传,至今是定襄县有名气的鼓乐班。

三、乐户与营户之关系

营户者,应是军旅乐营中在籍的乐人。其中的女性则为营妓。据《南村辍耕录》:“古称妓为官婢,亦曰官奴,汉武帝始设营妓,为官奴之始”[10]。相同的记载见于《汉武外史》:“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息者。”[11]可见随军营妓相当早出。但汉时没有乐户的称谓,所以,汉代营妓虽与乐户有较为相近的职能,尚不能与乐户等同。北魏以下的营户则另当别论。俞正燮先生是将营户等同于乐户的,营户也是在籍的贱民乐人:

《晋书·樵纵传》云:“益州营户李腾,开城纳纵。”营户、军士,职不同也。
《魏书·文帝纪》云:“沃野、统万二镇敕勒叛,灭之,徙其遗逆于冀、定、相三州,为营户。”
按《隋书·梁彦光传》云:“初,齐亡后,相州衣冠士人多迁关内,惟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当即魏时所移敕勒营户。
《魏书·食货志》云:“天兴中,诏采诸漏户。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隶守宰。始光三年,诏一切罢之,以属郡县。”是年《纪》不载,而“阉宦仇洛齐传”有之。其后,则高祖时蒋少游传云:“以齐,乐安人。被获,入平城,为平齐户。”则亦郡县杂户也。
《北齐书·后主纪》云:“武平七年二月,括杂户,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者,悉集省。隐匿者,家长处死刑。”《南史·沈庆之传》亦云:“庆之前后所获蜑并移都下,以为营户。”是南北朝营户多系获虏,魏则兼及强盗妻子。按《汉书·李陵传》云:“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为卒妻妇,大匿车中,谓载衣粮车也。”则其法亦非魏所创立也。又古女子入舂人稿人。三国时,《魏志·毛玠传》云:“黥面反者,其妻子没为奴婢。钟繇言汉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今真奴婢祖先有罪,虽历百世,犹有黥面供官。”则是内没掖庭,外配驿配兵,户籍不脱,实为虐政。 [12]
《新唐书·董晋传》云:“孟叔度数入倡家。”《旧唐书》传作“数至乐营与诸妇人嬉戏”。《谈宾录》亦同。《北梦琐言》云:“东川董璋开筵,李仁矩不至,乃与营伎曲宴。”又司空图诗云:“处处亭台止坏墙,军营人学内人装。”是唐伎尽属乐营,其籍则属太常。故堂牒可追之。
《五代史·王峻传》云:“相州安阳人父丰本郡乐营使。”
《洞微志》云:“宋景德时,冯敢唱《喝驮子》。十四姨言此曲单州营伎教头葛大姊所撰,梁祖付后骑唱之,名‘葛大姊’后讹‘喝驮子’。”是五代乐营配兵,有使、有教头。
《玉堂闲话》云:“晋乙未岁(时唐清泰二年,晋祖屯忻州),郑州民及军营妇女填咽道路,执错彩小旗子插仆射陂中。”《宋史·王景传》云:“晋时封凉国公,谓高祖曰:臣昔为卒,尝负胡床从队长出入。屡过官妓侯小师家,意甚慕之。”是晋时有乐营妇女,官妓也。
《朱子文集》按唐仲友第三状云:“悦营伎严蕊,欲系以归。”又云“都行首严蕊”,是亦以军行名。
程大昌《演繁露》云:“今谓优女为弟子,命伶魁为乐营将。”
朱彧《萍洲可谈》云:“娼妇,诸郡隶狱官,以伴女囚。近世以迎使客侍宴,谓之弟子,其魁谓之行首。”《礼志·赐酺》云:“自丹凤楼前至朱雀门,集开封府诸县及诸军乐人列于御街。”则宋时有隶军者,有隶郡者。
《宋史·仁宗纪》云:“天圣九年闰九月,诏营妇配南北作坊者,释之。”《刑法志三》云:“妇人应配则以妻窑务或车营致远务卒之无家者,著为法。”《叛臣传》云:“初,张邦昌居内廷,华国靖恭夫人李氏拥邦昌,高宗下李氏狱,词服,赐邦昌死,李氏杖脊配车营务。”是先朝宫掖有秩者亦为营妇配作坊。
《辽史·百官志》云“某瓦里抹鹘”,《国语解》云:“抹鹘,瓦里司之官。”“十二宫职名云:‘某瓦里。内族、外戚、世官犯罪没入瓦里。’”《营卫志》云:“籍没著帐户伶官皆充之。”《兵志》云:“宫卫有瓦里七十四”。《刑法志》云:“籍没之法,首恶之属没入瓦里。”

俞正燮先生梳理的史料非常详实,对营户、营妓的来龙去脉作了交待。作为军中娱乐的场所,成为汉魏以来的不可缺者,隋唐军旅中的乐营正是这种制度的延续。营妓既然是供军中娱乐,则须掌握多种本领。军中乐营的男性主要职能之一是仪仗鼓吹,在多种场合从事礼乐活动。特别是靠近京师的乐营,一旦京师举行大的庆典仪式,则被征调使用。这些人平时也是要进行训练的,否则便不可能对应差的曲目和仪礼程序加以把握。应当看到乐籍制度下的轮值轮训制对军中乐营的具体影响,这应是俞正燮将早于乐户的乐营纳入乐籍体系的主要动因。

俞正燮先生根据司空图的诗句“军营人学内人装”认定:唐伎尽属乐营,其籍则属太常。如是,则乐营乐工与太常乐工是一回事。按俞正燮先生援引的《礼志·赐酺》所云宋代乐人“有隶军者,有隶郡者”,可以认定宋代的乐人虽然归属不同,却是一样的职能。

《五代史》中“相州安阳人父丰本郡乐营使”,这是说各郡守军中均有乐营的建制。乐营中有“乐营使”“乐营将”,还有“乐营教头”,其下则是乐人、营妇之属。可见整个乐营有一套管理的系统。营官是否为非贱民之属呢?按俞正燮的观点,乐营是由“获俘”和“强盗妻子”组成的。这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薛涛就不属于以上两种人。

就在本书完稿之时,笔者拜读到敦煌研究院李正宇先生《归义军乐营的结构与配置》一文,李先生通过敦煌卷子、抄本中有关乐营的资料与典籍文献相印证,较为详细地考证了晚唐驻扎在敦煌的张议潮归义军中的乐营结构与配置,正如李先生所云:“有关归义军乐营结构层次、行当配置的资料,有不少是我们闻所未闻者,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可为我国古代乐舞建置史补上重要的一页。”通过研究,他认为“归义军乐营中除行政官员外,应有乐伎、歌伎、舞伎、杂伎及作语人等诸色伎艺行当;又有导演、编撰、领班、道具及布景人员。各色伎艺人及后台人员,构成乐营内的专业班子。专业班子内不同行当人员(如歌、舞、乐、杂技、作语、道具)的领班叫做‘头’。高级技艺人员称做‘音声博士’(吐蕃统治期似乎称作‘检习博士’。见P.3730(9)《吐蕃酉年(841)正月沙州乐人奉仙等请领赏物牒》);一般技艺人统称音声人、音声子弟(按照其专业行当之不同,又各有具体的称名)。”他概括出归义军乐营的结构系统:

乐营使————都史————音声博士

歌头——歌人——弟子

舞头——舞人——弟子

散乐头——杂技人——弟子 工人

作语头——作语人——弟子

借色头——借色人——弟子

李正宇先生认为:

节镇州郡乐营,随其节镇州郡级别的高下,在规格上当有一定的限制。但其乐部配置及实际规模似乎并不一律。P.3773背晚唐抄本《凡节度使新受旌节仪》载,“天使押节到界”,刺史须率军将、备鼓乐出迎,而“州府乐伎、队舞,临时随州府见有排比”。既云“临时随州府见有排比”,则诸州乐营配置及规模必有参差。
莫高窟156窟《张议潮出行图》画有前导鼓吹8人,后面又有舞队20人(舞者8人,操乐12人),共28人;莫高窟100窟《曹议金出行图》中,有前部乐舞仪仗24人(击鼓、吹角6人,舞者8人,伴奏乐队10人),后部乐舞供奉多人(画面残破,辨识不清)。这些乐舞供奉,无疑应属乐营人员,即所谓“衙前乐部”。壁画所绘,当然只是归义军乐营的一部分,不可能把乐营人员全都画出。故上举数字不过略示其事,并不足判断归义军乐营的规模。榆林窟第12窟(谢稚柳《敦煌艺术叙录》编号为榆林窟第6窟)北宋供养人墨书题记《斋粮记》云:“乐营石田奴三十余人”,可为瓜州乐营人数提供最低限度的参考数据。至于归义军乐营的人数,则应超过瓜州乐营,据其拥有的技艺门类推断,估计约在50—100人之间。

李正宇先生认为归义军乐营中的乐人们根据技艺、行当的不同而分若干等级,一般的音声人当然身份低下,而能够“音声作语”的则“是乐营中颇受尊重的高级艺人”,同理,乐营中各个行当的领班人物也是高级艺人。他还根据对多件破历的研究认为,“乐营使、副,都是当地雅善宫商的名家,有的可能还是当地音乐世家”。[13]就这一点说来,既然唐代宫廷中都有一些伎乐伶人能够因技艺而受到宠幸,那么在军中乐营中一些技艺高的乐人也会受到重视的。的确,乐人中是可以分出若干等级,但按照《唐律疏议》的说法,则均为“配隶之色”。李先生也注意到这些“高级艺人”很可能是“当地音乐世家”,既然如此,联系到伶人、乐人从北朝直到隋唐时代的社会地位,军中乐营也很难说是例外。我们从多处唐代的典籍中已经了解得比较清楚。当然,敦煌归义军乐营的资料为我们了解当时的乐营制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证据。李先生注意到这个层面并进行深入研讨,很令人敬佩。

还应注意的一点是辽的乐营。辽的官制在“北面”体系中有“著帐官”,魏良弢先生写道:“叛逆家属没为著帐户,设官管理,掌皇族之笔砚、牌印、裀褥、灯烛、床幔、殿帷、车舆、御盏等事。分设……著帐司。”[14]但没有说明军中著帐户是否有乐人。那么辽代是否有乐营呢?其称谓又是如何呢?从俞正燮先生梳理的史料看,辽被籍没者所居之地为“瓦里”,“籍没著帐户伶官皆充之”。综合以上说法,可见辽军中著帐司所辖著帐户为被籍没的叛逆家属,居于瓦里,其中有伶官乐人。共有74个瓦里,著帐户显然有从事军中音乐者,这就是辽的军中乐营。

军中乐营究竟有多少,在军队中占有多大比例,陈旸《乐书》的记载足以使人了解到宋时此类人群的庞大:

圣朝太宗朝选东西两班善乐者充而名之。其器独用小筚篥、小笙、小笛,每骑从车驾奏焉。或巡狩,则夜奏行宫之庭。又诸营军皆有乐工,率五百人得乐工五十人。每乘舆奉祠还宫,则诸工杂被绛绿衣,自帷宫幔城至皇城门,分列驰道左右,作乐迎奉,丝竹鼙鼓之声相属数十里。或军中宴,亦得奏之。有绰刀枪盾蕃歌等戏。大中祥符(1008—1016)中,建玉清、昭应等宫,亦选乐工教于钧容,诏中人掌之,春秋赐会诸苑及馆伴契丹使。又有亲从亲事营之乐,及开封府牙前诸工。凡天下郡国皆有牙前乐营,以籍工伎焉。然蕃歌胡乐以之待契丹使,可也。乘舆行幸在国门外则可,在国门内亦用焉,臣未知其可也。 [15]

宋代都城“诸军营中均有乐工,率五百人得乐工五十人”,都城军队中乐工的数量竟然占总数的十分之一。不仅京都,而且天下郡国皆有“牙(衙)前乐营”,这与《五代史》中所说的各郡都有乐营一致。“牙(衙)前乐营”是在籍的乐工乐伎之所在。

明代山西乐营的位置比较突出。大同是当时的重要北边,距京师不过数百里,一旦有敌入寇,则直接危及京师。所以,大同是当时京师的门户,为重要的边塞屯兵之地。既然拥有重兵,则必然有乐营——营户。在明代,大同乐营的乐籍来源可能与他地有所不同,即这里更多是被籍没发配至此者:

凡官吏人等犯枉法赃者,不分南北,俱发北方边卫充军。 [16]

首先是大同这一重要北边乐营的需要,加上明代对建文余党以及多种官吏犯事者籍没俱发往北边配为乐户的举措,才有“诸边营妓如云,大胜京师”,大同“乐户较他藩多数倍”的局面。大同乐籍数量超乎寻常。如顾炎武所云,当时的大同曾经是“彩帛连楼满,笙歌接巷繁”,边地之繁盛可见一斑。《五杂俎》也说:

九边如大同,其繁华富庶不下江南,而妇女之美丽、什物之雅好,皆边寨之所无者。市款既久,未经兵火故也。谚称“蓟镇城墙”、“宣府教场”、“大同婆娘”为三绝云。

以守边将士为营业对象的大同婆娘竟成为当地的“特产”,何以致此,还是因为南北的罪吏及其家眷都给发配到这里。这些人在沦为乐户——营户之前,都是官宦人家。“大同婆娘”成为山西三绝之一(《万历野获编》称之为“四绝”之一)的背后有多少血泪,又有多少历史的沉冤!

由大同总兵所辖长城沿线诸如偏头、杀虎口、平鲁,以及雁门、平型等关,构成了一道道卫护都城的屏障,是明朝的北边重镇。《明史》载,大同巡抚樊继祖请益军饷,梁材言:

大同岁饷七十七万有奇,例外解发又累万,较昔已数倍。日益月增,太仓银不足供一镇,无论九边也。 [17]

可见大同的驻军之众,这是接纳如此多罪民的必要条件。

山西起保德州黄河岸,历偏头,抵老营,二百五十四里。大同西路起丫角山,历中北二路,东抵东阳河镇口台,六百四十七里。宣府起西阳河,历中北二路,东抵永宁四海冶,千二十三里。凡千九百二十四里,皆逼巨寇,险在外,所谓极边也。山西老营堡转南而东,历宁武、雁门,至平刑关八百里。又转南而东,历龙泉、倒马、紫荆之吴王口、插箭岭、浮图峪,至沿河口千七十余里。又东北,历高崖、白羊,至居庸关一百八十余里。凡二千五十余里,皆峻山层冈,险在内,所谓次边也。外边,大同最难守,次宣府,次山西之偏、老。大同最难守者,北路。宣府最难守者,西路。山西偏关以西百五十里,恃河为险,偏关以东百有四里,略与大同西路等。内边,紫荆、宁武、雁门为要,次则居庸、倒马、龙泉、平刑。迩年寇犯山西,必自大同,犯紫荆,必自宣府。 [18]

大同是兵家必争之地,却有比较长期的稳定局面,这与明代俺答认定此地为他们与中原互市的窗口有关。“俺答曰:‘宣、大,我市场也’。戒勿动”[19]。可见俺答对大同的重视,而不轻易侵犯。大量屯兵以及由此带来的边塞的繁盛显而易见。“大同婆娘”名声远扬。从明清时期这些地区的县志、州志、府志、郡志中可以看到,这里驻扎军队的数量比他地要多得多,按照正常的配备,营户也必然多,更何况统治者有意识将全国的罪吏家眷籍没发配至此。

如此多的官宦及其眷属被发配至此成为乐户——营户,其中必有资质洁丽者,成为戍边的各级官员和军士玩弄的对象。不仅如此,连皇帝身边的宦官为了讨好皇帝,也挖空心思地将皇帝引向此地,这非为国事,而恰恰是因“大同婆娘”之名到此搜奇猎艳。

《明史·佞幸传》中记载了正德年间的佞臣江彬因妒嫉政绩卓著的朝廷重臣钱宁,为达到使得皇帝疏远钱宁的目的,而数次引诱皇帝到宣府、大同一带猎艳寻欢之事。江彬“因数言宣府乐工多美妇人”,投得荒淫无度的明武宗所好,在正德十二年(1517)八月,幸宣府。“彬从帝,数夜入人家,索妇女。帝大乐之,忘归”。江彬后又数次导武宗幸大同,并由大同渡黄河,次榆林,至绥德,经偏头关,抵太原,“大征女乐,纳晋府乐工杨腾妻刘氏以归。彬与诸近幸皆以母事之,称曰刘娘娘”[20]。明代的乐户身份最为卑微,乐户只能是当色婚配,平民百姓在婚姻问题上对这一群体绝对不会与其结缘,特别是这种朝廷的罪民聚集的地方更是如此。但身为皇帝,则可以将乐户的妻子纳为己有,佞臣们更是竭尽逢迎之能事,“以母事之”。这也是发生在山西的事情。《明武宗外纪》中亦载武宗在偏头关(今偏关县)纳乐户之妻之事。

从多种史料看来,营户的确为乐户之一种,他们同是贱民,同以音乐与色相(其中的女性)来谋取生计,同是被迫的不由自主的行为,所以,沈德符和俞正燮都清楚地看到了其实质。山西如此多的关隘,驻扎如此多的军队,加之建文之乱后,朝廷将许多忠臣义士问罪大多发往山西,是山西乐户更加密集的主因。

在明代,大同乐户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承值于王府者,毕竟大同为代简王的王府所在地;一是属于地方官府,地方官府也需要这一群体;再有就是属于军旅者,是为营户,而当时军旅中的营户数量是最多的。这里乐籍许多都是出于官宦人家,姿色和乐艺俱佳者必然较多,这是被征调到京师执事于宫廷的重要因素。京师乐户“大抵皆大同籍”,是说京师乐籍多从山西大同征调,但是他(她)们在被没入乐籍之前又是居于何处呢?大同籍的乐户其祖籍多非大同——他们来自天南地北,在畸变的乐籍制度下被聚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