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文字与人类学的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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廌、解廌、獬豸

廌是古代华北一种真正存在过的动物,商代曾有田获的记录,毛色为黄(合集5658);后来因为气候转冷而南移,终在中国绝迹而变成传说的神兽。目前其在越南的丛林中犹有遗存,19世纪才被发现,越南语读若“色拉”。《说文》对“廌”的解释是:“解廌兽也。……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其甲骨文的字形作一只高大的平行长角的羚羊类动物形()。古文字有几个以之构形,如此兽所吃的草为“荐(薦)”,以草与廌组合()。《说文》解释云,“古者神人以廌遗黄帝,帝曰,何食何处?曰,食荐。夏处水泽,冬处松柏”,以廌所吃的草料是编织席子的好材料表意。而“法(灋)”的《说文》解释是:“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因传说它用角触碰罪人而有助于判案,故为法律的象征。汉代一位判官的墓门,就画有一对低头作欲向前冲状的廌。后来负责判案的县衙就绘有解廌的形象,县官的补服也以解廌为图案。由于字形演变有如独角兽,其长而平行的角也容易被误会为独角,故在汉以后的墓葬,常以细长的独角出现。甲骨文还有“羁”字,作廌的双角被绳子绑着之状()。卜辞用以为驿站之设施,有二羁、三羁、五羁等,很可能古代就以廌作为骑乘或拉曳驿站的车辆。“庆(慶)”字的甲骨文以“廌”与“心”会意(),廌的心脏可能被认为可作药用或美食,有得之则可庆祝之意。这都说明此兽在华北生存过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