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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特快专递)
以色列耶路撒冷塔纳兹大街7号
哈里娜·布兰德斯泰塔—索莫夫人
亲爱的夫人:
你5日寄到大学的信昨天才从美国转来。对你经过精心选择在信中所提到的事情我只想谈及一小部分。
今天上午我和以色列的一个熟人通了电话。这次谈话之后,你儿子所在学校的女校长主动打来了电话,说同意撤销开除决定,只在他的记录中注明警告。然而,要是你儿子愿意——如你信中模模糊糊所暗示的——转到军校,我有相当充分的理由认为这是可以安排的(通过我的律师扎克海姆先生)。扎克海姆先生也会转给你一张两千美元的支票(用以色列货币形式转到你丈夫名下)。要求你丈夫用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了这笔钱,作为你们多年辛苦劳顿的礼物,这并非意味着开先例,也非承认我们这方面有什么义务。也要求你丈夫保证你们今后不再进一步求助(希望他巴黎那个穷困的大家庭别打算仿效你向我索取金钱帮助)。至于你信中所述其他方面内容,包括粗俗的谎言、粗俗的矛盾和俗不可耐的琐事,我置之不理。
(署名)亚·阿·吉代恩
1976年2月18日于伦敦
又及:我保留你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