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甘肃省国家公园建设经验
(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验
1.管理机构特点
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建立了省级管理局、分局、保护站三级管理体系:结合2018年甘肃省机构改革,设立了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与省林业和草原局合署办公,由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兼任管理局局长,内设国家公园管理处;2019年,依托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建了白水江分局;2020年,依托陇南市林业和草原局组建了大熊猫裕河分局;分局设保护站,负责辖区内大熊猫等野生动物的野外生态及种群动态研究、野外救护、森林草原防火、日常管护等工作。
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后,按照中央编办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要求,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省委编办研究提出《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机构设置方案》,按照中央编办召开“第一批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机构设置方案》。
祁连山国家公园依托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两个县级机构分别组建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张掖分局、酒泉分局,制定并印发了各分局的“三定方案”,细化明确分局管理职能,健全完善业务科室,系统布局28个基层保护站、175个管护站,调整充实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职责,推动构建形成省级管理局、分局、保护站三级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管护基础保障水平。执法层面依托省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盐池湾分局分别组建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张掖综合执法局、酒泉综合执法局,目前,两个综合执法局已挂牌成立,相关工作已全面开展。同时,研究提出《祁连山国家公园张掖、酒泉综合执法局权力清单》《祁连山国家公园张掖、酒泉综合执法局执法工作方案》,深化拓展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实践,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设立甘肃省国家公园监测中心,作为甘肃省国家公园建设的科研监测业务支撑单位。将省市双重管理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保护站和18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全部上划省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其中16个保护站被划入国家公园范围,初步解决了管理体制“两张皮”的问题。
若尔盖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则吸收上述两个公园管理机构的经验,按照“一个公园一套机构”“实行管理局—管理分局两级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甘肃实际情况,初步提出了若尔盖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机构设置建议。拟设置若尔盖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及所属碌曲分局、玛曲分局,负责若尔盖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管理工作,实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甘肃省政府双重领导、以甘肃省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自然资源管理模式
2019年9月,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白水江片区的土地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草原资源资产、水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了价值评估,形成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报告》。配合自然资源部统一组织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资料收集、底图制作、数据核实等相关工作。全面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任务,为科学评估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奠定了基础。全面落实《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张掖市肃南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并印发了《肃南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成效显著。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林草“一地两证”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对总面积为566.88万亩重叠的森林、草原进行了重新确权颁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林草“一地两证”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3.协同管理机制
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甘肃省建立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局省会商、专家会诊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国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园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6〕62号),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以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编办、省发改委等19个省直相关部门和陇南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大熊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总体方案的编制工作,研究确定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的范围、管理体制、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指导、推动、督促重大工作措施落实。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林业厅(2019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日常工作。甘肃省林业厅成立了国家公园筹备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中涉及林业的各项工作任务,研究确定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的范围、总体规划,推进行业管理体制的整合设置,指导、推动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陇南市及武都区、文县政府,白水江、裕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牵头,成立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与川陕甘三省建立了体制试点“四方会商”机制。甘肃省邀请中国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北京大学等国内科研机构和高校的院士、专家组建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白水江片区顾问专家咨询组,在全国率先成立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科技创新联盟。依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白水江片区2019—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定的39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勘界定标、本底调查、规划编制、生态移民、生态环境整治等各项试点任务。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后,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局省联席会议机制,提出甘肃省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建议名单。
为进一步加速推动公园建设,甘肃省在跨省协调方面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在省级层面成立了由甘肃、青海两省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了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议,并不断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发挥跨省协调机制优势,合力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二是充分发挥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作用,健全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与青海省在自然资源监测、国家公园标桩立界、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和国家公园宣传科普方面的交流合作。三是主动与青海省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协同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验收评估相关工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结合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4.管理监督制度办法、技术规范体系
2017年5月,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甘办发〔2017〕34号),建立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2020年3月,甘肃省配合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大熊猫国家公园监测系统建设专项规划》,制定并印发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了加强执法监督,结合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工作精神,甘肃省委编办会同省林业和草原局就国家公园范围内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建立统一执法机制等问题,依托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组建了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白水江片区综合执法局,其隶属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主要负责白水江片区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森林公安体制改革后,原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白水江分局移交省公安厅管理,保留白水江片区综合执法局牌子,其承担的白水江片区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职责不变。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甘肃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和强化了白水江片区监管工作,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甘肃省林草、民政、自然资源、测绘等部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公园办、规划院,联合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勘界调查,与相关地方政府共同提出了《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范围和功能区勘界方案》(以下简称《勘界方案》),先后经省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目前《勘界方案》已纳入《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借助专业院所技术力量,甘肃省历经5个月的外业调查和内业汇总,编制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于2018年8月8日经专题论证会审议通过,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编制《祁连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提供了依据。依托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科技创新联盟成员专家团队优势,甘肃省结合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实际,积极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相关专项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甘肃省已编制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专项规划》《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48个专项规划和制度方案。
在管理制度上,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甘肃省配合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指导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总体规划》《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白水江片区专项规划、方案(纲要)》,以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大熊猫栖息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专项规划》《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科研体系与科普宣教展示基地建设专项规划》《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生态体验和环境教育专项规划》《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性专项规划》《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一般控制区生态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周边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于2019年12月上报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审核。经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批复,甘肃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一般控制区生态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周边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试行)》2个专项规划,其余4个专项规划被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相关专项规划。甘肃省组织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大熊猫野外种群遗传档案实施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专题文化活动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宣传工作方案》等17个工作方案,其中13个方案上报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审核批复并正式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后,甘肃省配合四川、陕西两省共同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2—2030年)》,经反复沟通调整,三省就总体规划内容达成一致,联合会签后正式将其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甘肃省还组织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总体规划(2022—2030年)》,该规划已通过评审并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二)生态保护经验
依据《大熊猫自然保护地巡护技术规程》《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自然资源管护责任制度》《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白水江分局自然资源管护制度》《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生态公益性管护员管理办法》,白水江分局配合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野外巡护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巡护工作。白水江分局设置了70条巡护线路,巡护线路长350km,职工每年巡护出勤15 120人次。裕河分局设置了99条巡护线路,巡护线路长970km,职工每年巡护出勤15 680人次。巡护人员每天填写巡护日志,实现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主要区域的全覆盖。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持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实施效果。依托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通过采取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平茬复壮、修枝割灌、封山育林、人工管护修枝等措施,加强大熊猫栖息地生态保护和修复。2017年以来,共完成植被恢复2767公顷,封山育林6166.7公顷,建设大熊猫迁徙生态廊道2处,森林有害生物防治面积达66.7公顷,片区退化和被破坏的植被基本得到恢复。制定了《甘肃、四川、陕西三省大熊猫国家公园资源环境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白水江片区自然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打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资源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杜绝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甘肃省文旅厅会同相关部门和陇南市,大力开展以整治环境、清理垃圾、美化风貌为重点的景区全域无垃圾行动,有力促进了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改善。
祁连山国家公园推进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持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祁连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制定《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自然资源管护责任制度(试行)》,明确管护内容、靠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体系,层层签订管护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巡护制度,不断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硬件水平。搭建国家公园现代化信息监测网络,实现区域内局、站、点、重要卡口、道路之间的互联互通、远程定位、远程可视化操控和远程监督监测,着力构建“三防”体系,强化自然资源监管,实现国家公园范围监测全覆盖。相继开展“利剑”“春雷”“绿剑”“昆仑”等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野生动物和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共查办各类案件100余起,同时,与青海省森林公安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在签订警务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多次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秋季巡护执法、禁牧区联合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三)社区协调发展经验
1.社区共管机制
白水江分局按照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关于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白水江片区集体所有自然资源合作保护协议的签订工作。截至2023年6月底,白水江分局已与69个行政村签订协议,确定保护面积6.35万公顷(均位于一般控制区),其占集体土地总面积8.21万公顷的77.3%。裕河分局与39个行政村签订协议,确定保护面积3.37万公顷,其占集体土地总面积4.47万公顷的75.4%。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73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74个行政村社区的宣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清洁能源替代、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生态补偿机制
甘肃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文县政府制定了《文县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试行办法》《文县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工作实施方案》,二者对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相关的政府补偿作出了明确规定。白水江分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每年投入资金348.99万元,为15.75万公顷森林投保,为遭遇自然灾害及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投保林地提供林地恢复及有害生物防治资金补助,增强了白水江片区林地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甘肃省制定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国家公园内居民长效生态补偿机制方案》,明确了补偿范围、标准、领域、主客体等内容。2018年,甘肃省完成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白水江片区内符合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公益林已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范围;下达落实农民管护补助资金,用于集体林的管护工作。2016—2020年,国家实施了新一轮草原奖补政策,继续实行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补两项政策,提高了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补标准。甘肃省财政厅每年向白水江片区涉及的2个县(区)下达资金1387万元,其中武都区1114万元、文县273万元。奖补政策直接增加了社区居民的收入。
甘肃省发改委等10个部门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成生态补偿立法研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将甘肃省列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省份。一是制定《甘肃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意见》,重点在祁连山地区黑河、石羊河流域开展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健全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目前已落实首期奖补资金3500万元。二是2018年甘肃省公益林区划落界完成后,将国家公园范围内符合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林地全部区划界定成公益林,符合标准的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范围。三是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每年下达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8个县(区、场)禁牧、草畜平衡奖补资金4.15亿元,通过大力发展饲草产业,引导牧区发展舍饲,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四是对于国家公园范围内适宜开展生态补偿的湿地,积极进行补偿,对于酒泉分局片区的盐池湾党河湿地,按每人每年1.6万元的标准进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3.生态公益岗位机制
白水江分局借助天保、公益林、草原、湿地等工程项目,设置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组织制定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社会服务公益岗位设置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生态公益性管护员管理办法》,组织当地居民通过从事公益岗位工作,参与国家公园建设。在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内共选聘生态护林员1202名;优先安排原住居民对试点区域内河流水源地、林地、草地、湿地、野生动物进行日常巡护。依据国家公园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的《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设置需求方案》,组织编制《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生态公益管护岗位设置方案》《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社会服务公益岗位设置方案》。
4.社区转型发展形式
通过发展符合大熊猫国家公园功能定位的生态产业,积极探索产业转型方式。据初步统计,白水江分局、裕河分局指导社区居民种植水果(坚果)2574.4公顷、中药材8924.5公顷、茶叶62 998.2公顷、其他经济作物278公顷、食用菌3.9公顷,蜜蜂养殖1074户,扶持生态旅游企业1家、乡村旅游接待户22家、生态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点3处、其他接待服务点2处。为提高社区参与积极性,白水江分局在社区实施大熊猫栖息地水源保护项目,开展太阳能灭虫灯和黏虫板安装、水源地垃圾回收设施建设、水源地管理培训以及节能改造等工作,从根本上减少了水源污染,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0年,甘肃省下达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经费270万元,其中文县180万元,武都区90万元,专门用于推进国家公园范围内社区(村)共建,完成文县和武都区共33个行政村社区共建工作,社区共建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村)宣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清洁能源替代、就业培训等。在国家公园周边打造入口社区和特色小镇,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提升接纳农牧业人口转移和产业集聚的能力,将生态移民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统筹落实各扶持项目和政策,研究编制《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周边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引导公园周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转型。
5.社会参与模式
甘肃省制定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吸引社会资金和国际资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方案(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社会组织和个人合作管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办法(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国际交流合作方案(试行)》《甘肃省国家公园社区共管共建方案(试行)》《国家公园甘肃省片区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等,不断引导社会力量为国家公园建设做出贡献。文县政府完成了铁楼乡、范坝乡、碧口镇3个特色小镇规划,加强了大熊猫国家公园周边特色小镇建设。裕河分局辖区原裕河镇风屏村茶叶加工专业合作社转型成为陇南臻怡澜悦茶业开发有限公司,聘用当地居民,带动社区158户居民通过茶叶采买加工增收。非政府组织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提供技术服务等参与白水江片区建设。白水江分局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制定《乡村社区集体林内农户自留林薪柴管理办法》和《乡村生活垃圾及社区河道管理办法》;与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合作,在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开展“协议保护项目”,探索以社区为主体的森林管理机制。
甘肃省先后制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片区建设管理办法》,吸引企业、公益组织和个人参与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建设与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认领、承担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研究制定《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激励制度;组织制定《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周边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公园建设,通过国家公园建设为周边区域发展提供更多动力。
6.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甘肃省积极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工作,组织起草了《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特许经营管理模式》《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特许经营收入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纳入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制定的《大熊猫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组织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政府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并上报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审核;制定并印发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原生态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配合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制定《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特许经营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特许项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编制《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特许经营项目规划》,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直接利用,促进周边区域民生改善,实现园区可持续绿色发展,推动国家公园建设与农牧民增收致富、转岗就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
(四)矛盾冲突处置经验
2021年以来,甘肃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安排,扎实推动国家公园内突出问题和矛盾风险处置,压实责任、分类调处,确保问题见底、解决见效。
1.人工商品林调整方面
甘肃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批复》,为加快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突出问题和矛盾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和系统梳理,在充分调研并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等重点矛盾冲突问题的处置意见。截至目前,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内882公顷零散分布的永久基本农田和2734公顷耕地继续按耕地管理;1840公顷人工商品林逐步转为生态公益林。
2.矿业权分类退出方面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保护地矿业权分类处置的意见》,陇南市政府制定了《陇南市各级各类保护地矿业权分类处置实施办法》《陇南市各级各类保护地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白水江片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按照“共性问题统一尺度、个性问题一矿一策”的原则,制定矿业权退出方案和水电站处置方案,积极推动矛盾冲突问题解决,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11宗矿业权已分类退出10宗,剩余1宗探矿权已制定退出方案,按时限要求退出。祁连山国家公园原有115宗矿业权,截至2023年8月已全部销号退出并完成生态恢复治理。
3.水电站处置方面
大熊猫国家公园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意见》,对白水江片区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治。对于建成运营的水电站,分枯水期、丰水期两个时段核定了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值。省生态环境厅已组织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会同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通知》(甘环发〔2019〕221号),对7座水电站开展综合评估,分类确定处置意见,使其运行到截止年限退出。对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保留运行的14座水电站,均已分别制定了处置方案。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关停退出整治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203号)精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水电站按规定运行至截止年限退出,并做好生态恢复治理。
4.生态移民搬迁方面
陇南市政府组织制定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核心保护区居民迁移安置方案》,计划将核心保护区内的147户、515名原住居民进行搬迁安置。已搬迁158户627人,其中核心保护区87户330人,一般控制区71户297人。目前,陇南市正在积极争取相关政策项目支持,逐步搬迁核心保护区剩余的60户185人。
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已实施移民搬迁266户846人,现有常住人口9095户33 174人,其中核心保护区目前剩余674户2090人,一般控制区剩余8421户31 084人。相关市县均制定了核心保护区生态移民搬迁方案,在群众自主自愿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核心保护区现有居民的搬迁工作。
5.基本农田调整
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现有永久基本农田229个板块1117.44公顷,其全部位于一般控制区。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建议“将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内1公顷以上的永久基本农田27个板块409.07公顷,以开‘天窗’的方式调出祁连山国家公园;1公顷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202个板块708.37公顷转为生态用地”。
6.建制村镇调整
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涉及天祝、肃南两县7个建制乡镇、24个建制村,总面积达5106.97公顷。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建议“将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内7个建制乡镇、24个建制村调出祁连山国家公园”。
(五)保障机制实施经验
1.基础设施建设
大熊猫国家公园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中央财政通过中央预算内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资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财政国家公园专项补助资金等渠道,大力支持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2020年,中央财政依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设立“国家公园专项补助”。2018年至2021年,国家累计投入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资金14.73亿元(2018年4.09亿元、2019年3.77亿元、2020年4.15亿元、2021年2.7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22亿元,省级资金0.51亿元,相关资金统筹用于国家公园勘界立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
2.资金管理
甘肃省管理局向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上报了《甘肃省整合财政资金用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方案》,制定并印发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吸引社会资金和国际资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方案(试行)》,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国家公园投资渠道主要有中央预算内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资金(发改委)和中央财政国家公园专项补助资金(财政)。按照相关要求,甘肃省国家公园分别建立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项目及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在建项目实施跟踪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到位、按期完工,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3.科研与人才队伍建设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以大熊猫为核心的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片区自然资源智慧监测与管理物联网系统建设方案》,新建了自然资源监测专网、自然资源智慧监测管理平台、野生大熊猫视频监测点、物联网环境监测站等,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祁连山国家公园依托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建立甘肃省祁连山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支持兰州大学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建立祁连山研究院,开展“祁连山涵养水源生态系统与水文过程相互作用及其对气候变化的适应研究”等科研项目。兰州大学共发表论文53篇,出版《祁连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理论与技术》等专著2部。
在人才方面,组建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顾问专家咨询组,其参与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相关规划编制、法规标准制定、生态保护研究、生态修复、技术方案论证工作,配合开展相关调研、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等工作。整合省内外20余个科研院所、高校、相关企业等部门和领域的科技资源优势,在全国率先成立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科技创新联盟,组织该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联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联盟理事单位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治理成效评估及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祁连山区牧草新品种引进与草畜平衡技术研究与应用”等科研项目。
(六)宣传交流经验
1.科普宣传
建立国家公园宣传平台,持续开展宣传报道。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加强同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中国甘肃网等省属重点媒体合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紧紧围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典型做法和经验。同时,联合中国日报积极进行对外宣传报道,重点宣传近年来白水江片区通过不断开展技术优化,在野生大熊猫实时监测与智能识别技术方面取得的新突破,宣传大熊猫国家公园是人与野生动物和睦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典范。
运用制作宣传专题片、开展专题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甘肃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2018年,第三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期间,“国家公园与生态文明建设”高端论坛在敦煌举行。省委宣传部协调相关媒体,策划拍摄大型纪录片《祁连山国家公园》;积极谋划并协调制作单位,拍摄纪录片《我们的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选送作品在《秘境之眼》“2021年精彩影像点赞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围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典型做法和典型经验,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朝闻天下》节目专题采访,介绍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进展情况,在《中国绿色时报》发布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成效专题报道。制作国家公园宣传册、宣传片,宣传甘肃省国家公园建设成果。试点开展以来,甘肃日报社及其新媒体共发表相关报道近300篇,省广播新闻中心、电视新闻中心等共播报重点新闻稿件60余条,新甘肃、视听甘肃、中国甘肃网结合微博、微信客户端制作发布相关信息800余条。依托各级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张掖分局、酒泉分局先后开展“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等系列宣传活动30余次,制作各类宣传展板400余块,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000余条,微信公众号矩阵阅读量达15万人(次);酒泉分局利用现有展览馆,适时面向社会公众和中小学生开展自然环境教育体验活动,2017年以来共开展自然体验活动134场次。
2.自然教育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在白水江分局新建了自然宣教中心、自然教育基地,建立了大熊猫科学研究基地、5处生态定位观测站(点),改造了动植物博物馆、野生动物固定监测展示中心、保护站宣教室以及展示系统等,实现了巡护监测成果在展示系统中实时播放。目前,白水江动植物博物馆被列为当地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开展大规模的科普宣教活动20余次。2020年7月,大熊猫国家公园白水江自然教育基地、大熊猫国家公园碧口生态体验小区分别被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命名为首批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教育基地、首批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体验小区。制作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宣传画册,并拍摄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综合宣传片。
酒泉分局先后被评为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先进集体、酒泉市科普教育基地、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科研教育基地、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科研教学实践基地、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冻土圈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盐池湾科研实验基地,被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及世界自然基金会确定为祁连山雪豹盐池湾保护基地。张掖分局先后获得“甘肃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全国环保科普教育基地”“甘肃省科普教育基地”等称号。同时,积极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周边区域可持续发展。目前张掖市已被列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候选城市,将为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
甘肃省在认识到创建国家公园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公园自身资源优势提出了公园建设的愿景,定下了发展目标,给未来工作指明了方向,并且在明确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提出了甘肃省国家公园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更加细致的规划方案。这些任务和方案从整体上将甘肃省国家公园建设的主要路线具体化,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风向标,有助于稳步推进三大国家公园建设工作,同时为我国国家公园规划体系建设积累了一系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七)建设经验总结
1.准确把握要求,清晰定位目标
在大熊猫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和若尔盖国家公园体系建设过程中,甘肃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甘肃省根据三大国家公园自然资源优势与建设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各自目标定位,明确未来工作开展方向。国家公园管理目标主要包括: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屏障,以及给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遗产。
2.明确主体任务,专项管理重点
甘肃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首先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明确主体任务,如划定国家公园范围、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保护生态系统、协调社区发展等。在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甘肃省对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作进一步细化规范指导,制定相应的专项规划与方案。专项规划与方案是国家公园战略规划、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3.科学保护生态,丰富治理措施
保护生态是国家公园建设的首要目的。面对破坏严重的园区生态,甘肃省相关部门集思广益,科学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规律,对冰川、湿地、森林、草原等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并且制定了丰富多样的治理措施,如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保护、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森林和草原防火等重大生态工程。这些措施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保护了生物种群。
4.稳定社区发展,引导居民参与
“人”“园”同心是国家公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甘肃省在国家公园创建过程中,高度重视园内及周边存在的大量社区居民,积极推动社区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实施生态移民,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居民从事生态公益岗位、社会服务公益岗位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建立国家公园内工矿企业有序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