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智慧:季羡林的110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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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彭家

1929年,季羡林十八岁了,已经成年。这时候,叔父和婶母认为他该娶妻生子,为季家接续香火了,就为他娶了媳妇。正在求学的季羡林本不愿意有家室拖累,况且长辈给他娶的并不是他心仪的女孩儿,可那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当事人是无权提出意见的,季羡林只能服从,没有别的选择。

按照旧时的风俗习惯,像季羡林这样“兼祧”的男孩,为了延续家族的香火,叔父婶母和父亲母亲可以在济南和清平老家各自为他娶一房媳妇。由于父亲去世早,母亲没有能力,季羡林的媳妇只有济南这一房。

季羡林的妻子叫彭德华,生于1907年,比季羡林大四岁。彭家是一个大家族,彭德华家有爷爷、父亲、继母、一个大哥和一个弟弟,还有二大爷、二大娘,以及他们生的兄弟姐妹。彭德华的父亲彭如山行四,号希川,和季嗣诚是好朋友,也是黄河河务局的同事。早年两家住前后院,共走一个大门,前院住的是季家,后院是彭家。彭家的人出出进进,都要经过季家的院子。彭家的小孩儿和季家兄妹,从小就在一块儿玩,堪称青梅竹马。那时候,彭家的弟弟妹妹称季羡林为喜子哥,称彭德华为胖姐。后来季嗣诚在佛山街南段买了个四合院,从柴火市搬走了,但两家离得不远,仍然常有来往。

彭家共有五个男孩儿,最小的弟弟彭松生于1916年,比季羡林小五岁。季羡林喜欢这个小弟弟。别人在院子里疯玩,他就把彭松带到自己屋里。那时季羡林住北屋东头,靠窗搁一书桌,挨里放一张床,他从书桌里拿出一本有插图的英文书,给彭松讲故事,讲的是《鲁滨逊漂流记》,每天讲一段,什么鲁滨逊、星期五,小彭松听得入了迷。北屋西头存放粮食,季羡林在那儿练“铁砂掌”,院里有棵槐树,季羡林在那里练功夫,脚倒钩在树枝上,头朝下,小彭松看了惊羡不已。季羡林跟彭松的四哥也要好,俩大孩子常带彭松出去玩,嫌他人小走得慢,就一边一个架着,让他双脚悬空,拖着往前跑。

彭家的女孩儿有堂姊妹四人,季羡林认为二姑娘彭冠华最漂亮,花容月貌,心地善良,称得上是他心目中最美的美人。她年龄比季羡林大些,季羡林管她叫“小姐姐”。可是漂亮归漂亮,季羡林知道自己的分量,一个乡下来的小土孩儿,貌不出众,语不惊人,配不上这天仙似的美女,不敢有非分之想。四姑娘小荷,大名彭蓉华,聪明伶俐,活泼可爱,虽然没有她姐姐那般花容月貌,但也挺耐看,年龄比季羡林稍大,季羡林管她叫“荷姐”。而这俩孩子最要好,自认为十分般配,朦朦胧胧中憧憬着将来能够结为夫妻。可是,荷姐的娘——彭家二大娘看不上季羡林这个乡下来的“土小子”,把闺女许配给了有钱的刘家;季家二老显然也不喜欢活泼好动的四姑娘,在他们看来,勤快、孝顺、文静、寡言的三姑娘——彭德华,才是最理想的媳妇。就这样,从定亲到过门,两家老人一手包办,季羡林和他媳妇成了任人摆弄的活道具。结婚那天,小彭松倒是过了一把坐轿子的瘾——他给三姐“压轿”,脚底下摆块黄年糕,取“步步高升”之意。小彭松后来师从戴爱莲,成为杰出舞蹈家。这是后话。

彭德华没有读书的天分,只读了几年小学,认识千把字。她不像季羡林和他的堂妹爱看“闲书”,什么书都不看,整天帮着父母做家务,带弟弟妹妹玩,学过的那些字渐渐生疏了,提笔写字很困难,结婚后长期两地生活,给丈夫写信都是由弟弟代笔。由于文化水平和性格、爱好方面的差异,季羡林的婚姻生活谈不上美满。他感到妻子和叔父、婶母同自己格格不入,家庭不能成为他的一个避风港。

于是,季羡林对家庭采取消极的态度:逃避和妥协。一方面,他和家庭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能躲则躲;另一方面,他不回避对家庭的责任。尽管受到明显的偏心对待,可是他终生感谢叔父婶母的养育之恩和给予自己受教育的机会,认为报答他们,对他们尽孝,是自己的责任。季羡林的婚姻实际上是为“孝顺”而存在,以传宗接代为目的。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代他为叔父婶母行孝的正是妻子彭德华,且如愿为他生下了后代。因此,如同他对家庭既厌烦又非背叛一样,他对自己的婚姻也始终怀有一种矛盾的心态。爱情是没有的,他也没有试图培养爱情,像有的夫妻那样先结婚后恋爱。然而,季羡林心知肚明,彭德华并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代他孝敬长辈、抚育子女、含辛茹苦、绝对忠诚、绝对服从……尤其季羡林留学德国的时候,由于战争,有数年同祖国和家庭完全断了联系,季羡林说是“烽火连八岁,家书抵亿金”。此时,家乡流传着各种谣言,彭家的一个远房亲戚还打过彭德华的歪主意,彭德华却毫不动摇。事实也同样证明,季羡林虽然对妻子没有爱,但绝没有背叛她。季羡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对妻子终生不离不弃。而且,爱屋及乌,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彭德华的大哥生活困难,是依靠季羡林和彭松的接济才得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