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明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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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国助饷运动

“哦?”

韩复哦了一声,顺势打量起那西贝货,只见她比昨天见到时,身上多了一件皱皱巴巴的长袍。

她身材本来就瘦,又套上这件不合身的长袍,显得便有些滑稽。

这是怕别人根据身体特征,看出她是西贝货?

不过,她虽然身材消瘦,但个子竟不算矮,以韩复目测来看,差不多一米六出头的样子。

韩复本来以为她也就十三四岁,现在看来应该不止。

“你还会研墨?可是之前念过书?”

“我没念过,但我弟弟念过,以前在家的时候,弟弟会教我认字……”

西贝货话还没有说完,船家快步走过来,将她拉到了身后,语气里陪着笑道:“小孩子不懂事,说着玩的,官爷千万当不得真。”

“无妨。”韩复摆了摆手,笑道:“研墨也不是什么技术工种,就算是不会,现学也来得及。丁树皮,你把笔墨摆到这个板车上,然后叫众人过来排队,本职要登记姓名。”

丁树皮应了一声,手脚麻利的在板车上收拾起来,然后走向空地,尖利的嗓音随之响起。

船家眼睛转了转,纠结了一阵子以后,将西贝货让了出去,对其吩咐道:“既然官爷有令,你……你便好生伺候,千万不可再胡说八道,听到了没有!”

韩复笑了笑,信步走到那辆板车前,拉过马扎坐下。

众人赶了半晌的路,到渡口时已经非常疲惫了,这时都是一堆一堆的坐在地上歇息,丁树皮折了一根树枝,跳来蹦去,卖力的整队。

趁着这个空隙,韩复向站在旁边研墨的西贝货低声道:“昨日汉水边,多谢姑娘相告。”

西贝货身子一顿,脸红了起来,不过被厚厚的河泥糊住,从外面看不出脸色变化。

她也不分辨,只是说道:“他们说你是闯……大顺的千总,你去石花街找熊姓和赵姓的大户,是追赃拷饷?”

“本官以德服人,又没有动粗,怎么能叫拷饷呢?”韩复提起毛笔顿了顿,又道:“那叫爱国助饷运动,和那些简单粗暴的追赃拷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爱国助饷运动?

西贝货一愣,只觉得这个词组里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但是连在一起就完全搞不懂是什么意思了。

韩复可没有解释的义务,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西贝货犹豫了一下,接过韩复手中的毛笔,在白纸的角落里,用力写下了“赵麦冬”三个字。

赵麦冬……

韩复在心里复述了一遍后,丁树皮走了过来,弯着腰说道:“千总爷,队已经列好了。”

“哦,好。”韩复点点头,拿回毛笔,舔饱了墨,在白纸右上角写下了“募勇名册”作为题头。

他前世在体制内的时候,专门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水平不好不坏,只能说能看。

丁树皮站到韩复侧后方,冲着另外一边的西贝货笑了笑,点了点头。

赵麦冬脸上又是一红,也不搭理他,低头专心研墨。

……

“官爷,小人宋继祖特来报名。”站在队列最前面的,就是庄稼汉宋继祖,他刚才第一个到桃叶渡,得了五钱赏银,这时满面春风。

这韩千总为人和善,好说话,出手又极为阔绰,只觉跟着他从军,简直就是一桩美差。

只是。

“我军中首重纪律,长官有问方可作答,不问不可开口,若有事情,举手报告经长官同意后,再说事情。”韩复板着脸看了宋继祖一眼:“记住了?”

他声音极大,不仅仅是说给宋继祖听的。

宋继祖愣了愣,下意识回答道:“记……记住了。”

“嗯。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多大了,家中可还有什么人,身上可有伤疤,一并说来。”

宋继祖只觉得,今天下午在土路上信马由缰,面带微笑问自己话的韩千总,和现在这个板着脸的韩千总,简直不是同一个人。

但他生性老实,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去想,老老实实的一一作答。

站在板车后头的丁树皮,也不自觉的挺直了腰板。

只有赵麦冬还和刚才一样,蹲在韩复身边,埋头研墨。

韩复提笔在纸上写下了:“宋继祖,夔州府大宁县人,二十一岁,面黑……”

然后他身子探过板车,掀起宋继祖的衣服,裤腰看了看,又在他身上到处捏了几下,接着在后面写道:“皮肉紧实,双脚甚大,左胸有痣三颗。”

按照戚继光《纪效新书》里面的标准,最好的兵源就是黑大粗壮,能耐辛苦,手面皮肉坚实,面上有土作之色的乡野老实之人。

以这个作为标准的话,宋继祖倒是非常的吻合。

韩复记下了这些信息以后,也不说可,也不说不可,只是手指着板车左边的空地,说道:“你站到那边去,以后你就是第一队。”

排在宋继祖后面的,是先前那个冷脸汉子,他只落后宋继祖五六步,遗憾排在第二名,不过也有三钱银子的赏银。

冷脸上前以后,也不说话,直到韩复发问以后,才开口说了。

韩复如法炮制,作了一番检查之后,提笔写道:“冯山,二十三岁,竹山县人,面古铜色,左臂有烧伤疤……”

记完这些信息之后,韩复又道:“你站到宋继祖旁边,以后你就是第二队的。”

冯山也不言语,径直走到了宋继祖旁边,抬头冷冷瞪了对方一眼。

跟着上前的,是今天桃叶渡竞走大赛的第三名。

自报家门叫做叶崇训,二十四岁,郧阳府梅家堡人。

之前的宋继祖和冯山两个人个头都不算高,而叶崇训明显要高出前面两人一头,按照后世的标准,大概有一米七五左右。

“你说你之前在梅家堡当过乡勇?”韩复看着记录下来的信息,问道:“那为何流落到石花街来?”

“去年闯……大顺军闹……这个占据湖广的时候,小人乡里组织乡兵自保。”

叶崇训说话的同时,还要不断的在脑海里,将闯贼、闹兵灾这些词汇转换过来,因此说得磕磕绊绊。

韩复也不催促,静待下文。

叶崇训接着说道:“今年正月间,襄阳府的大顺军在路应标等老爷的带领下,顺汉江去打郧阳府。郧阳府守备完善,大顺军一时攻不下,便劫……这个……”

说到此处,叶崇训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劫掠乡野这个词,该用什么词组来美化,有点被卡住了。

“本职并非迂腐之人。”韩复淡淡道:“你只管照实说就是了。”

“是。”叶崇训应了一声,接着说道:

“大顺军一时打不下府城,就在城外扎营,路应标、冯养珠等老爷,就纵兵在府城附近征粮,便是在那个时候,小人家乡梅家堡遭了兵。乡勇死伤大半,小人侥幸脱身。”

“围城半个月后,郧阳府里的高斗枢老爷,派这个王光恩军爷偷袭烧掉了大顺军在均州的粮草,大顺军这才退回了襄阳。”

“只是退兵之后,府城依旧戒严,不让流民进城,小人没法子,只好顺着汉水往东走,成了流民。”

叶崇训说的,应该是崇祯十七年正月的郧阳府之战。

当时留守襄阳府的路应标、冯养珠等大顺将领,在昌义府防御使李之纲的指挥下,朔汉江而上,去攻打郧阳府,只不过被明朝的郧阳府按察使高斗枢和郧阳总兵王光恩所击败。

说起高斗枢以及王光恩、王光泰、王光兴三兄弟在明末也是传奇人物。

崇祯末年的时候,郧阳府周围全都被起义军占领,连朝廷都认为郧阳已经丢了,结果高斗枢等人,却在郧阳这座孤城坚守了四五年,直到弘光元年吴三桂南下,才被迫投降。

而后王光恩的弟弟王光泰、王光兴坚持抗清,纵横西南十几载。

这些事情,韩复前世只在书上和一些旅游景点的小作文上看过,没想到今天竟然遇到了亲历者。

“你不过是梅家堡的一个乡勇,为何知道的那么清楚?”

“官爷明鉴。”叶崇训解释道:“小人正月间从郧阳府顺着汉水往下游走,一路上遇到很多郧阳、均州的流民,小人注意打听,又多方对比,是以知道的清楚了一些。”

能够主动的注意收集情报,还知道将收集来的情报互相验证……不错,韩复心中点了点头,口中再度问道:“你在梅家堡作乡勇的时候,可曾担任过什么职位?”

“乡勇也没什么职位不职位的,不过梅家堡的乡勇,小人也参与编练就是了。”叶崇训道。

“嗯。”韩复点了点头,提笔在叶崇训名字上面画了一圈,然后说道:“你站到冯山旁边,就是古铜脸那个,以后你就是第三队。”

丁树皮见到韩千总和这高个乡勇聊得最多,心中默念,将叶崇训的名字记了下来。

跟在叶崇训后面的,是武昌县来的陈永福父子,父亲三十七岁,儿子陈大郎十九岁,父子俩只差了十八岁,据他们自己说,陈大郎还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不过都不在了。

这家庭配置,属于放在早几年,计生办主任看了都两眼一黑的存在。

韩复将陈永福和陈大郎,分别编排进了第一队和第二队。

从石花街外,天黑之前抵达桃叶渡的,不算石玄清和丁树皮,一共有34人,其中三个十三四岁过于年幼,两个年纪在五十上下,韩复只做登记,没做编排。

剩下的29人,按照顺序,平均分到三个小队当中。

其中第一队和第二队都是十人,第三队九人。

宋继祖、冯山、叶崇训暂定为三个小队的小队长。

韩复前世作为苦逼的科长,虽然啥活都干过,但带兵打仗这事是真没干过。

解放军虽然强大,但编制明显不适合十七世纪的大明朝。

他只好凭着记忆,是按照戚家军的队、旗、司、局、营的编制来。

以十二人为一队,三队为一旗,三旗为一司,三司为一局,三局为一营。

小队当中,设战兵十人,队长一人,伙夫一人。

三队为一旗,设一旗总,配备一门三十斤的虎蹲炮。

不过现在连小队都不满编,这些只能一切从简,旗总也暂时空缺。

毛笔字书写效率较低,韩复在登记的时候问的又十分细致,以至于全都登记完以后,已经是一个时辰过去了。

先头登记的那些人,除了三个小队长之外,其他人都席地而坐,三五成群的聊起了天,甚至还有几个躺在地上,鼾声如雷。

韩复放下笔,甩了甩手腕,望着昏黄火把照耀下的这些流民和花子们,心中忍不住想到,这便是我韩某人在这乱世之中,赖以生存的根本么?

若是将来有一日,自己侥幸能够有称孤道寡的机会,不知这些人当中,又会有几位公侯,几位将军?

不过。

自己本来是豪情万丈的,为啥越看这些人,越觉得没有底气呢?

感觉带着这帮人,不像是个带兵打仗的千总,倒像是个丐帮长老!

收回思绪,韩复侧头看向站在自己身后,一直没有说话的丁树皮:“丁兄今日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丁树皮连忙摆手,眼神比先前更多了几分畏惧。

“丁兄也看到了,本职招兵买马不是说说而已,将来许是要上阵杀敌,建功于沙场的。”

韩复继续说道:“丁兄虽然是石花街本地住户,但替本职办差可称得上是尽心尽力,若是想要从军报效,搏一个前程,本职可以为你破例。若不是不愿,也不勉强,可到石道长那里领二两银子,便可回石花街。”

“这个……这个……”

丁树皮一时犯了难。

他无父无母,也没有老婆孩子,正经的光棍一条。

家中也只有破屋一间。

他既不种地,做生意也没有长性,平常就是给人帮闲、跑腿打短工为生,日子过得叮当响。

若只是如此,那便罢了。

偏偏丁树皮人穷志不短,他还有梦想!

他小的时候念过几天私塾,读过几本书,尤其是三国,读完以后自觉英雄气暴涨,自命不凡,时常拉着人家高谈阔论,吞吐宇宙之机。

大人不听他讲,他就拉着街上的小孩子讲。

久而久之,这样没什么本事,又喜欢讲怪话的人,自然就成为了石花街众人嘲弄的对象。

渐渐地,镇上的富户连帮闲、短工都不肯用他了,丁树皮日子过得愈发困苦。

不过,石花街的记忆再灰暗,那也是自己的家乡,一时间要舍了家乡,变成丘八,他还是很犹豫的。

但连他都能看的出来,这韩千总不是一般人,跟着他混,再怎么样,也比在石花街每天造大粪强。

就是当兵太危险了,搞不好就要死人。

丁树皮思来想去,一时非常的犹豫。

半晌才说道:“这个……好教千总爷知道,千总爷垂青,小人自然是一万个愿意,只是小人生性胆小,于战场杀敌之事,实在是……实在是不甚擅长。”

生性胆小……你这个丁树皮,倒是肯说实话,韩复摆手笑道:“这个无妨,你不在三个小队中任意一队,只需跟在我身边即可,就……就当做是亲兵吧!”

戚继光在《纪效新书》里面说,募兵最好的就是乡野老实之人,就像是宋继祖那样的,而最不好的就是形动伶便的城市油滑之人,而偏偏丁树皮就有点过于城市化。

不过,城市油滑之人也有城市油滑之人的用处。

“啊?”

那边,丁树皮愣了愣,分开两手两脚看了又看,心说,我,丁树皮,居然也能当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