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季刊(2019年/第2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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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21世纪全球经济与20世纪全球经济的差异,至少体现在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全球经济中发展中国家的权重大幅提升。特别是,基于其经济快速增长,中国、巴西、印度和南非等新兴经济体在未来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二是“无重量经济”(weightless economy)——创意、知识和信息经济(产出)——日益成为经济产出的重要部分,对经济增长和发展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在发达经济体还是在发展中经济体,皆如此。

这两方面的事实足以表明,创建于20世纪并左右当今发达工业化经济体增长的经济制度和法律,在治理全球经济活动时愈加乏力。知识产权领域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当今的全球知识产权制度,深受美国和其他发达工业化国家过去100年来知识产权历史沿革的影响。显然,世界贸易组织采纳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体系”(Trade 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反映了20世纪最后25年国际社会流行的关于如何管理智能和知识进步的认识,以及当时的经济权力结构。[3]

也许有些讽刺的是,当全世界已经统一采用一套管理知识进步的制度时,发达的工业化经济体却开始面临这套由它们自己设计且为它们服务的制度带来的重重障碍。当下,人们普遍认为美国等国家对创新的管理是次优的,还导致不断增多的诉讼和冲突。比如,在信息技术领域,大批弱专利(weak patents)和过度专利的风潮使后续创新变得艰难,同时侵蚀了知识创造带来的部分收益(Bessen and Meurer,2014)。此外,在制药等领域,越来越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一定导致更多新的化学物被发现(Dosi and Stiglitz,2014)。相反,不同产业的需求和需要,变得越来越对立,引发政策制定者的高度关注。知识公地(knowledge commons)在减少,甚至公共资助和推动的创新成果也被私有化了[4],因此降低了平等和效率。尽管对此该如何应对,目前尚无共识;但人们已经认识到,即使发达国家于现行制度也并不满意。

对现行制度的不满,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严重。自采用“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来,越来越明显的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条款没有契合发展中国家的需求,而是过多服务于发达国家的公司利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矛盾日渐突出。例如,延长全球制药公司的专利保护期,是以穷人的健康为代价的;书籍版权保护期大大超过了补偿作者所需的时间,限制了发展中国家对书籍和教材的使用。

如果知识经济和创意经济是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静态社会将转变为促进增长和发展的“学习型社会”(Greenwald and Stiglitz,2006,2014),就急需反思现有的制度并允许信息和知识更自由地流动。此外,如果我们考虑伦理因素,就会发现现行制度是严重退化和非常低效的,正如我们接下来将要讨论的。

本文试图从学术视角,思考发展、知识产权与创新的关系,现状如何,可替代的方案是什么。在多数情况下,我们更关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而不是对发达国家的影响。本文不仅关注现行制度的弊端和应对严重过剩(most egregious excesses)的潜在替代方案,而且更积极地思考什么样的制度最有利于促进发展并增进发展中国家的福利。[5]我们寻求一套新的、更好的知识产权规则。正如一些人开始思考如何重构美国经济规则以确保更公平高效的制度[6],重构世界经济规则特别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时机也已成熟。

本文首先概述实施知识产权的基本逻辑以及“私人垄断推动创新”的具体替代方案。接着,我们介绍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和发展过程。理论和大多数历史证据表明:比“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更弱,或者至少与它显著不同的知识产权制度,更能促进发展,至少在初始阶段是如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全球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经济发展目标方面是不充分的,也阻碍了福利的改善。再接下来,文章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低效和阻碍福利增进的案例开展了大量研究,包括食品安全、气候变化和教育三个领域。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方法,运用这些方法可以使法律能更好地促进发展并防止全球知识产权制度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