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类学评论(总第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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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案”中国的治理性失衡

——以漳河上游流域的村落水纠纷为例

牛静岩[1]

摘要:水与土都是农业社会的核心资源。由于土的固定性以及长在土里的庄稼无法移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也被固定在土地之上,费孝通据此提出“乡土中国”的理论。而由水的流动性引发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或者冲突,围绕水的利用可能形成一整套勾连国家与社会、历史与现在的社会文化关系。置于乡村社会的“平常-非常”这一框架下,考察分析漳河上游流域、河北省与河南省交界的两个村落间的争水纠纷:在平常的日子里,西山村与东平村的人们通过多种方式形成多样的社会交往,村庄的边界隐于背后;在村落间由于争水而发生纠纷的“非常”状态之下,村落的边界一方面向彼此闭合,一方面向国家力量开放。在此过程中,村落内部并不是同质的,政治精英的个人意愿与实践、政治精英之间以及政治精英与普通村民之间的互动都对国家力量进入乡村的方式形成影响。村落再次由“非常”回归到“平常”后,在非常状态下得以进入乡村的国家权力被村落政治精英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转化与应对。村庄同时也面临着城镇化与现代化的冲击。国家治理事业原初的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活,但因为当地人的实践,从上而下的、设计相对单一的治理方式在实际上带来的结果是两个村落之间的动态平衡被打破。而这种“治理性失衡”即原博士论文题目中“伤”字的含义。

关键词:乡村社会 “平常-非常”动态平衡 水渠 水利社会 治理性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