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小公司是指哪部分企业群体
我国对企业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即使是按照规模大小进行分类,也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口径。
1.工业和信息化部划分标准
我们经常在生活中听到“中小企业”的提法,这个概念源自2002年颁布、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的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011年,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具体划分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各类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工信部的划型标准适用范围很广,统计局和财政部的相关企业划分都以此为依据:
2017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发布了《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1年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微型企业参照执行)。同时规定以下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符合工信部划型标准的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合称为“小型微型企业”。
2.税法的划分标准
因为本书将会讨论小公司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需要关注税法中有关小企业的概念。
税法口径中有“小型微利企业”的提法。这是根据2007年公布、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除满足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限定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基于企业所得税优惠设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
增值税口径中有“小微企业”的提法,是指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是基于增值税优惠设定的概念,以销售额作为划分标准。
3.本书所说的小公司范围
先来看看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三者之间关系的实例。
甲企业2022年末资产总额100万元,当年销售额共24万元(月销售额均为2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从业人数20人。那么该企业按照增值税现行的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现行的优惠政策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按照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综合以上的划分标准,本书所说的小公司的范围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为准,同时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不同行业,其标准有所不同。
(2)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小公司所需提供的会计信息,只需满足工商、税务、银行等行政部门的检查需要,而不用满足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3)非集团公司。即既不是集团内的母公司,也非集团内的子公司。如否,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以和集团内其他公司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本书中视同小公司。该视同处理是借鉴财政部、工信部2020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二条的规定。
本书以小公司为对象,阐述小公司如何进行财税管控,利用财务手段节税,实现控制成本、提高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