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礼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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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之现状

《荀子》是我们研究荀子“礼”思想的“第一手资料”,因此,述评荀子“礼”思想研究成果之前,我们有必要简要梳理《荀子》文本校释方面的研究成果。

西汉时期,刘向删除《孙卿书》的重复篇目,将原书剩下的三十二篇重新命名为《孙卿新书》。继刘向之后,唐朝人杨倞调整了《孙卿新书》篇目次序,并且替它做注解,遂有《荀卿子》之名。这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荀子》一书。清朝时期,朴学鼎盛,诸子学复兴,尤其是各家校释《荀子》,用力甚勤,成就卓著,“据有人统计,自唐至明,《荀子》的校注,包括明人那些节本、评点本,总共不过七种,而仅清代就有二十五种之多,不但数量徒增,而且版本考订文字校勘词义训释等各方面,都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绩”[17],尤其是王先谦综采众家之说,撰成《荀子集解》,成为后世荀学研究的善本。

20世纪50年代以来,关于《荀子》文本的校勘、注释、注译方面,成果丰富,学界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注释文本,其代表性研究成果主要有:梁启雄的《荀子柬释》,经修订后更名为《荀子简释》[18];章诗同的《荀子简注》[19];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的《荀子新注》[20];杨柳桥的《荀子诂译》[21];张觉的《荀子译注》[22];骆瑞鹤的《荀子补正》[23];董治安和郑文杰合著的《荀子汇校汇注》[24];李中生的《荀子校诂丛稿》[25];王天海的《荀子校释》[26][27]除此之外,台湾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李涤生的《荀子集释》[28]和熊公哲的《荀子今注今译》[29]为主要代表。

本书选取王先谦的《荀子集解》为主本,同时参照梁启雄的《荀子简释》、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的《荀子新注》、王天海的《荀子校释》、熊公哲的《荀子今注今译》等注释本。这是本书研究荀子“礼”思想的文献依据。

众所周知,荀子是先秦儒学的集大成者,在他所构筑的思想系统中,“礼”是一以贯之的主要脉络与立论宗旨。20世纪以降,特别是80年代以来,荀子“礼”思想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学术专著、专题论文层出迭现,成果显著。下面,我们将从礼之思想渊源、礼之缘起、礼之本质、礼之功用四个视角简要梳理、评介荀子“礼”思想的相关研究成果。

(一)荀子“礼”之思想渊源研究

礼之思想渊源研究,指基于思想史的内在发展来考察“礼”之所以形成的思想资源或思想前提,余英时先生将此种方法界定为“内在的理路”[30]。在构筑“礼”思想的具体过程中,荀子既汲取了儒家(尤其是孔子)的思想资源,同时也借鉴了其他各家的合理内容。

陆建华在《荀子礼学研究》[31]第一章“荀子礼学产生的思想前提”中简要分析了道家、墨家、法家、郭店儒家竹简及孟子等礼学思想,揭示出先秦礼学发展的大致进路,认为“各家各派不同的礼学架构和架构礼学的不同逻辑,为荀子礼学的框架结构和思维路径给出了多种参照、多重可能”,“荀子礼学就是在吸收春秋战国以来所有礼学派别的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对于以往一切礼学精华的总结”。对荀子之前的礼学思想进行简要而系统地梳理,是该专著值得称许之处,可稍有不足的是,在分析各家各派礼学思想之时,著者并没有将荀子“礼”思想引入与之做比照分析,因而难以寻见他们礼学思想与荀子之间的同与异。2004年,以荀子礼学为研究对象的又一专著出版问世,即高春花撰写的《荀子礼学思想及其现代价值》[32]。该专著第一章“荀子礼学思想产生的前提”之第二节“思想文化前提”中同样论及荀子“礼”之渊源问题,主要从孔子礼学思想与早期法家思想两个角度,探寻了荀子“礼”思想对它们的承接与吸收,认为“孔子的礼学思想、早期法家的法治理论为荀子礼学思想的产生作了思想文化的铺垫”。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著者引证《荀子》文本相关思想,将之与早期法家思想进行比较研究,这样较易把握思想之间的承继与发展。单就这方面而言,高春花胜过陆建华。但由于高春花仅对孔子及早期法家之礼学思想做出分析,并未涉及道家、墨家、儒家等其他流派的礼学思想,这又是高春花稍逊于陆建华之处。白奚亦曾撰文《荀子对稷下学术的吸取和改造》[33],依次从人性论、礼法观、天人观三方面探究荀子对稷下学术的吸取与改造,他认为,稷下学术是荀子学说的直接的思想来源,为荀子总结先秦学术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素材。该文第二部分论及荀子礼法思想之渊源问题,认为稷下学术孕育出一种以法治为主、礼治为辅的礼法结合的政治模式,此一模式发端于慎到,成型于尹文,丰富于管子,后为荀子所吸收并做出了实质性的改造,即以儒家思想为根基来吸取法家思想,提出了另一种异于稷下学术的以礼治为主、法治为辅的礼法结合的政治模式。该文对荀子礼法来源的概括客观而又准确。

(二)荀子“礼”之缘起研究

礼之缘起研究,指从发生学的视角来探讨礼的由来、根据、创设等问题。

关于荀子“礼”之缘起,学界主要有以下五种观点:(1)缘情制礼说。马育良在《荀子对礼之存在合理性的另一种论证》[34]中分析了荀子关于情礼关系的具体论说,认为情是礼得以生成的内在心理根据,礼是对情的物质呈现和仪式表达。(2)性恶说。陶师承在《荀子研究》[35]中阐述了这种观点:“今人性恶,故设礼义,所以禁其情欲也。”郭志坤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礼是如何产生的?荀子从‘性恶论’找到了答案。”[36](3)明分使群说。这一观点发端于段秋关,后为俞荣根、王钧林等学者所发挥。俞荣根在《儒家法思想通论》[37]中说:“因为人之性恶,所以需要礼义来教化,法律来约束;因为人之性恶,社会上就生出争夺祸乱,所以需要礼法来规定权利义务的权限。前者可称之为‘化性起伪’说,后者又叫做‘明分使群’说。”王钧林在《中国儒学史》[38]中指出:“具体说来,礼产生于明分使群的需要、养情成文的需要、化性起伪的需要。”(4)礼本于天地说。在《荀子礼论研究》[39]中,惠吉兴对先王制礼的先验性根据进行探寻时说,“荀子的性恶论表明,礼不可能根源于人的内在本性,礼的本源只能存在于主体之外”,“礼不能脱离社会、人类、天地万物而产生和存在,但真正具有本源地位的只有天地”。张奇伟在《荀子礼学思想简论》[40]中也表达了与之相类似的观点:“荀子以天地自然而非人为的运行过程为原型,以人间礼义制度为摹本,认为人间的礼本是模拟天地而来,应是顺从自然而动,力图营造一个礼学的形而上学的基地。”(5)圣人制礼说。在《论荀子的哲学思想》[41]中,夏甄陶指出,荀子主张礼义法度是圣人化性起伪的产物。李哲贤在《荀子礼论之特质研究》[42]中抱持类似的观点,认为荀子之礼是人文世界的最高范畴,出于先王之制作,其目的在于治理人性之恶。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圣人制礼”说,学界存在另一种解读方式,卞修全、朱腾在《荀子礼治思想的重新审视》[43]中对礼之起源追问时说:“荀子的礼其实导源于天时、地利、人情,先王只是发现并整理了已经存在并运行的礼,所以与其说‘先王制礼论’是一个立法过程,不如说先王发现了长久以来人类共同生活的经验。”这一观点的提出,为我们重新理解性恶论与先王制礼论之间的内在的理论困境开启了有益的致思路径。

(三)荀子“礼”之本质研究

礼之本质研究,主要指考察礼本身所蕴含的深层的精神实质,换句话说,礼之本质,就是礼之“义”或礼之“本”。有的学者从礼与“分”的内在联系来揭示荀子“礼”之本质,同时也有学者从人道层面来阐发荀子“礼”之本质。

高积顺在《试论荀子礼法思想的独特性格》[44]中从礼与分的内在联系出发阐述他对荀子“礼”之本质的理解。“分”是礼义,不了解它就不懂得礼的精神,这是该文对荀子“礼”之本质的概要式总结;然后,作者又细致分析了“分”的含义、要求、内容,认为“分”是名分和权利的统一,礼是用来确定名分及其权利的制度性规范。韩进军在《荀子社会控制规范体系的基本架构》[45]中,对荀子“礼”的三个层面(习俗,道德及政治)分析后指出,“荀子这种三位一体形式的软控制规范系统,集中体现在一个核心上,即对社会等级的划分”,并且认为“‘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这是对礼本质的界定”。另外,杜明德在《荀子的礼分思想与礼的阶级化》[46]中也阐述了与之大致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分”是为了克服个性、保障群性而创制,是礼最重要的精神所在,也就是礼之义。张奇伟在《荀子礼学思想简论》[47]中阐明了其对荀子“礼”之本质的理解,认为“礼以社会地位高低之等、政治权势尊卑贵贱之差和经济财富贫穷多寡之别为基本内容的等级理念及其等级制度为核心。礼的本质就是等级制”。他对荀子“礼”之本质的这一概括,客观而中肯,这与就“分”的角度来言说礼之本质,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为礼之“分”本身就内具了“等级制”的意蕴。陆建华在《荀子之礼本质论》[48]中将荀子之“礼”离析为政治制度、道德规范、宇宙之道三部分,认为政治制度是荀子之“礼”的主要方面,由此,他指出说:“荀子之‘礼’本质上是政治之礼,指政治制度。只是在少数特定场合下兼具道德规范和宇宙之道两类属性。”将政治制度视为荀子“礼”之本质,这是该文所传达的主要论点;然而,作者似乎混淆了礼之本质与礼之类型的界限,错误地将礼之类型理解成礼之本质。尽管该文以“荀子之礼本质论”为标题,但作者仅对荀子礼之类型做了深入的理论分析,这只是礼的外延,而并非礼的本质,所以他没有捕捉到荀子“礼”之本质的理论内涵。黎红雷在《礼道·礼教·礼治:荀子哲学建构新探》[49]中从“道”的高度对荀子“礼”之本质做出了一定程度的分析和论述,他认为,为了突出“礼”的地位和作用,荀子把“礼”定义为“人道之极”,从“道”的角度回答“礼”的本质。在对荀子“礼”之三本说做出解读以后,作者指出“礼”是自然和人类社会总体规律(“道”)的体现,因此他说:“‘礼道’,成为天地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的本原。”尽管作者对荀子“礼”之本质做了合理的重构,但是他没有进一步揭示作为“人道之极”的礼的具体意蕴。

(四)荀子“礼”之功用研究

“礼”之功用研究,指探究礼的价值指向和实践效用。目前学者主要从道德与政治两种维度给予荀子“礼”之功用以不同程度的理论阐发;同时,也有学者揭示了荀子“礼”之经济功用(“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及认知功用(“解蔽”),但是这两个方面未能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

罗国杰先生所主编的《中国伦理思想史》[50]指出,荀子“礼”之内容,既包括政治制度、法律准则,也包括道德规范;“礼”的目的和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即“分”和“养”。其中,“养”应该建立在“分”的基础上,使得社会共同体中的任何一个个体,都能根据自己的等级名分,在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同时,得到适当的物质生活的满足。将“礼”之功用概括为“分”与“养”的统一,应该说,这是贴近荀子本有之义的。许建良教授在其专著《先秦儒家的道德世界》[51]第四章“荀子‘道德纯备,智惠甚明’的道德思想”中分别从道德教化、道德修养、理想人格三种视角,系统梳理了荀子“礼”之道德功用。道德教化和道德修养以“礼”为内容和标准,而培养“全而粹”的理想人格(君子和圣人)则是前两个方面的价值旨归和伦理诉求。该著作为我们研究荀子“礼”的道德功用论指明了大致的方向。

除此以外,关于荀子“礼”之功用研究,也有一些优秀的学术论文。田大庆在《论荀子“制礼明分”的经济思想》[52]中首次挖掘了荀子“礼”之经济功用,认为“制礼明分”是荀子经济思想的总纲领,分析了“制礼明分”的具体内涵,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调节各个等级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制礼明分”的首要内容;社会分工是“制礼明分”的逻辑基础;富国强民是“制礼明分”的历史使命。黎红雷在《礼道·礼教·礼治:荀子哲学建构新探》[53]中从道德和政治视角出发,认为荀子“一方面把‘礼’作为道德教化的依据,建立起自己的道德学说;另一方面把‘礼’作为社会治理的准则,形成自己的政治思想”,而后,他又对“礼”的这两种功用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但是,他基本上并未论及荀子“礼”的经济功用和认知功用(解蔽)。王楷在《礼及身而修:荀子的礼的个体修养之维》[54]中从个体修养之维对“礼”之道德功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其基本观点是:礼依义而成,义由礼而行;礼的合理性不仅在于行为的适当性,更在于仁义等内在德性行之于外的自然流露;对礼的践行是行为主体培养完善德性人格的实践途径。丁成际在《荀子礼之功能论》[55]中对荀子“礼”之功能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说,他认为,对于个体和群体来说,礼均有教化与制约的作用;作为规范性的礼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的功能:礼具有“养人”和“别人”的功能;礼具有使政治制度化的功能;礼具有对人的情感的规约功能;礼具有引导伦理教化与现实实践的功能。

总体而言,应该说,对于荀子“礼”思想的研究,学界达到了相当的广度和深度,尽管如此,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之处:学者们从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管理哲学多重视角给予荀子“礼”之道德功用和政治功用以深入的研究,但是他们疏于考察这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与此同时,对于荀子“礼”思想所蕴含的现代性价值,学界也缺乏充分的挖掘与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