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清代甘肃士绅的构成和分布
不断地在发展中自我调适、自我完善,是社会发展、运行毋庸置疑的规则。尽管人类有着追怀往事的天性和详尽记述历史的优良传统,但在发展了的现实中(即便是同一社会事物在同一性质社会中的自然延续)也难以完全再现它原初的形态、特征和意义。所以,称谓和概念也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尤其是那些昭示身份的概念,必定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秩序的变动而发生变化,所以,称谓概念本身及其指属范围,都会发生相应地改变。“士绅”之概念及范畴也是如此。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群体的称谓,从总体上看,它具有从最初单纯的士人阶层逐渐发展到士绅结合的趋势,即从单纯的知识阶层向地方官员趋近,再到衣锦还乡官员这样一个环境迁移的过程。伴随着这一迁移的,是其人在地方上社会影响力的增强。有学者这样论述其人在封建时代的社会角色:“士绅在(科层)帝国时代也是普遍存在的,尽管其作为统治阶级中主要的集团发挥作用的现象,并不如贵族在封建时代那样普遍,但在中国以及其它一些国家(如英国),士绅则成为(科层)帝国统治阶级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值得注意的一支力量。”[1]正所谓“在古代中国社会,士绅阶层作为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秩序的牢靠的社会基础,为王朝的社会命运带来了晚秋小阳春般的值得品味的历史时光。但在整个封建社会历史运行的轨迹上,士绅作为一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只是在封建社会后期,才由晦暗的历史走向了显亮的时代”。[2]
明清是士绅阶层发展比较成熟的时期,尤其在清代,不但是这一阶层发展的高峰时期,而且伴随着皇权和中央集权由强化到逐渐衰微,在清朝中叶以后,士绅阶层在社会事务,尤其是在基层社会事务中的权力和影响逐渐扩大,这也正好符合皇权和绅权关系的弱强变动规律。因为“士绅力量的形成、发展同贵族力量的下降、消亡本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构成力量的演化、替代的统一的历史过程。”[3]有学者还认为,士绅“这个集团曾在中国明清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处于中国社会结构中关键的一环上”[4]。费正清甚至指出:“在过去的1000年,士绅越来越多地主宰了中国人的生活,以致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5]还有学者把士绅发展看作政治制度的一种,如阳信生就说:“中国封建社会存在着一种自隋唐开始到明清时代趋于成熟的政治制度——绅士制度。”[6]所以探究士绅的构成及发展,对于客观评价其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社会角色及影响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