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近几十年来,出土简帛古书越来越多,颇有应接不暇之势。笔者曾指出此中有两大热点:一个是古文字研究;一个是学术思想史研究。所不同的是,前者需要大量的积累,追求颠扑不破,且有传承渊源,难以轻易进入其中;后者却似乎可以轻易进入,可备一说便能立足,也不乏今是而昨非,故结果可以说瑕瑜互见。比如马王堆帛书《五行》和后来的郭店简《五行》,关于其作者貌似容易达成一定共识。但是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关于《五行》经、传的作者,就笔者所见便有35种意见。这些意见中也有不能理解的地方,为什么不少人认为传是孟子作的。似乎在那个时间段中,承接子思的,非孟子不能做。这种想法也不能说毫无道理,因为荀子批判过思、孟五行,似乎可谓言之有故。但让人的怀疑是,孟子多数时候都只说仁义礼智根于心,他对圣的看法和仁义礼智圣五行并不相同。按照余嘉锡等学者的意见,孟子明显属于自成一家之言者,他虽然和子思相唱和,但是并不是全盘接受子思之言的。也许有人会说孟子有可能在还未出师时写下了《五行》的传,只不过这种可能性,并不能得到多少证据支撑。而且同样按照余嘉锡等的意见,这时候的孟子既然未能出师,那么其成绩仍然只能算作子思学派的。
与之类似的,关于出土简帛古书的学派,各有大量不同的意见存在。儒家之称已经不能囊括,因而进入了儒家八派等细分之中。而与此同时,也有学者提出了一些反思。笔者对此也有一些疑虑,首先清理了一下六家、九流十家和百家的来源、关系,继而据之提出要用百家之说来讨论出土文献的学派问题。有一些出土文献,可能不属于目前所知的任何一个学派,我们要有所阙疑。比如像《性自命出》和上博简《性情论》这样的作品,在流传过程中,篇章结构都发生了变化,子游之言见于《性自命出》而不见于《性情论》,说明这些作品在流传过程中还能不断发展,并未定型,一些章节之间也未必存在有机联系,可能是不同章节的集合,像《礼记》中一些通论性的作品一样。它最后虽可能曾被收入某部子书,或者说按照推想当如此,但其来源却未必一定属于这个学派。还有像《恒先》这样的一些作品,其作者现代人并不知晓,然而其在当时或许有名气。因此,现存所有关于古代的记载,特别是先秦时期的贤哲,即便是《汉书·艺文志》所载,可能也远远不及当时的实际,有着大量的缺漏。既然如此,将一些作品归入这样那样的学派著作,势必行不通。这是笔者后来所谓“古书佚失观”这个很简单说法的来源。
由于出土古书的公布,有一些诸子的年岁有了新的线索,如慎子等。因此有一段时间,笔者专门看钱穆的《先秦诸子系年》一书,发现很多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庄子和孟子的年代问题,钱穆正文中讲两人年岁差距不大,但是后来的生卒年表中,两人却差了一代;还有钱穆所定一些诸子的年岁基数,或三十或四十,并无定规。因此笔者发现钱穆所推的古人生卒年岁,特别是生年,或五或十,多不可靠。他自己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提出了考查“游仕年”之说,可惜他没有贯彻始终。现在看来,游仕年反倒是可靠的、值得重视的。古书与诸子年代紧密相关,从疑古时期开始至今,不少问题仍有待讨论。其中以《墨子》“十论”和《尚书》以及《庄子》等的讨论,较有国际性。笔者考察后发现用“思想系统”和“思想线索”方法,以及根据词汇分析学派、年代的方法,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考辨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主体部分”“主题思想”而不是个别文字,笔者尝试以“族本”说来讨论《金縢》以及《墨子》“十论”中的一些问题。以上所论,学派、人物、文本,皆和古书年代相关。
在关于中国古代典籍的年代讨论中,分析“同文”确定因袭关系是一个常用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关注到同文同源的问题,因此笔者有文讨论同文关系,着重提出同源说。不过此一视角在面对《老子》等文献时,仍然有所不足,因此笔者专门论述了“族本”说。
在同文中,诸子“言公”,一些同文其实很难分辨早晚先后。但我们还需要关注的是“公言”背后其实尚有“私义”,同样的或相近的言辞之下,关注的重点并不相同。比如“六位”,诸子皆言,但其发展到“三纲”,却不是儒家的本意,甚至其主导思想也和儒家无关。同样如此的还有“天人合一”这个被用滥了的话,其实诸子讲类似之言的时候,其所合之“一”,也大相径庭。
用历时性方法来研究中国古代文献,其实卑之无甚高论。笔者最初是在研究《老子》的“道”时发现,哲学界多想用一个一以贯之的解释来说明道的含义,最平常的道路和道说之义不在此列,而某些引海德格尔来论道的人,尚没发现海德格尔有关道的论述,恰恰是以“道路”来立说。事后用历时性方法来考察孟子、商韩、荀子的人性论,发现可以得出一些与以往不同的意见,或者解决某些矛盾。之后关于《老子》的《道》《德》两篇,也发现其中存在历时性差别,《德》篇晚出。
“二重证据法”是一个被很多研究古代文献、古史者看重的方法,但是笔者在研究之后发现,很多人对“二重证据法”存在一定的误解,实际上是以“二重证明法”代替了“二重证据法”。“二重证据法”主要是针对上古史中的人物而言的研究方法,讲究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共时性等规则,某些所谓“二重证据法”失效的例证,实在是搞错了对象。
上古史的研究,自清末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就其中的研究方法而言,时间角度和空间角度研究法常常分立,层累与三集团说,都是某一种角度的结论,应该把从时间角度和空间角度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分析古史传说中纷纭复杂的问题。当然这个看似简单的视角,并非前贤没有注意到,只是处理对待的结果尚不能令人满意。笔者的研究,立足于古来的文献,基本以西周以来的材料为准,因而分析西周以来的古史系统,有四个阶段的变化。炎帝、黄帝等的传说或许开始就存在于某一地域、集团,但是其被政治承认为人文共祖,形成古史系统,则要晚至东周。
在竹简编联方面,简背划痕越来越重要。不过对于没有划痕或者划痕目前不明晰者,押韵不失为一种值得注意的方法。据之,《恒先》等的编联,或许可以增加一些说服力。
附录是关于“族本”说的一个补充。小文《清华简〈耆夜〉续探》用到了“族本”说。但是柯马丁教授后来的文章中似有曲解小文之嫌,而且他提出的不存在文本源头的“发现”,笔者的“族本”说已经提到了。关于“族本”说的文章,笔者曾和柯马丁教授在复旦大学的一个会议上两人同组发言时宣读。柯马丁教授关于《耆夜》的文章却存在误解和所谓的“发现”,故专门说明。原曾以读者来信方式投稿柯马丁教授发文刊物,不过石沉大海,毫无音讯。与柯教授略有相关的讯息中,所闻所见中外学人、学生百态,不禁令人感叹。
以上所列文章,皆关乎一些观念和方法,有反思也有探索。计有提倡用百家考查学派,用诸子游仕年考查诸子,考辨古书形成的对象是“主体部分”“主题思想”,以及同文同源说、族本说、言公与私义说、历时性研究法、二重证据法的规则、押韵法等,文中还有“古书佚失观”这类小观念。有一些并不是笔者的发明,只不过是在前贤时哲的基础上专门加大了论述,以此凸显其重要性,加以提倡,比如考察诸子游仕年、同文同源说等。新观念往往并不会得到认同,像此中个别文章就被刊物的审稿意见拒绝了,因为和他们的通见不符。不过想想现代学术的“通见”之建立,也就只是一百年左右的事情,则跳出此苑囿,略尽一己绵薄之力,以聚同仁,共同重新构建一些东西,也未必不可能。管见所及非常有限,但只要有更多的同道来探索新观念和新方法,则必能使古典文献研究取得巨大的进步。近些年有学者对出土文献能否改写学术史、思想史、哲学史持怀疑态度,主要是因为使用旧有的观念和方法带不来新的东西,如把出土文献按照《汉书·艺文志》分类后,顶多是补充了一些内容,在思想史上多了一点可以说说的东西,哪里有什么能全盘革新性的文本呢?其实,只有从观念和方法上改变旧有的固定观念及其相应的方法,才能重写学术史、思想史、哲学史。
有朋友曾经对笔者说百家说虽好,但是怎么给学生授课呢?这个问题很现实,六家或九流十家的分门别类,很清楚明白,即使不承认六家的胡适所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也不能免俗。学界还有一种哲学史、思想史编撰法,是考查范畴。笔者以为两种方法可以结合起来,老子、孔子、墨子是目前资料中在思想史上划时代的人物(也许子产也是,但是资料太少;托名管仲的《管子》中也有很多有思想性的东西,但是还难以断代),我们可以先以三人为中心,串联一些重要的弟子、后学,然后以范畴为中心。当然,人物、范畴都需要重新考查、论述,因为后来的诸子百家很多都在讲公言,其成名成家的私义需要细细辨析。以上仅管见所及,希望有学者能提出更多的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