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理论范式变革:从“国家与社会”到“政党、国家与社会”
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是我国国家治理长期以来依赖的研究范式,在解释城市基层治理场域中的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强弱的比较以及关系等方面的研究中占有重要位置。从学术演化的角度看,国家与社会关系分析范畴形成于西方社会,从黑格尔、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讨论到韦伯对国家概念的经典界定,大致勾勒了这一现代范畴的起源脉络。[14]在这一范式的影响下,我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引发了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在这一问题上的交叉讨论,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解释,如“强国家—弱社会”“强国家—强社会”“社会中的国家”“政府中心主义”“社会中心主义”“制度与生活”等[15],试图对新时代背景下的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对比态势进行解释。事实证明,这些解释在当时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我国国家与社会的实际。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批判并修正“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这是大势所趋,也是时代的要求。
(一)社区治理实践亟须“中国方案”
在西方话语体系中,“国家”更多的是指政府,西方话语体系中的政党(party)与国家(state)是分开的,在我国,政党与国家不能简单地一分为二。[16]基于中国国家治理的实际情境来解释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学术研究的重要方向与思路。在城市基层治理的研究中,也要切合党、国家与社会在社区中的作用发挥与优势进行解释,寻求贴合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
(二)社区治理实践催生“新的”理论解释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与统合力量在国家治理实践特别是基层治理实践中日渐凸显,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范式并没有充分关注到这一新形势与背景的变化。党的组织体系并不只是平行于行政与社会的网络,而是统筹行政与社会的、具有整合力量的网络,这是“国家与社会”分析范式解释中国国家治理实践特别是基层治理实践的一个主要缺陷。在技术赋权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这样的新变化也催生了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的解释模式。[17]
(三)政党“在场”的理论解释呼之欲出
城市社区是政党、国家与社会共同作用的治理场域,各种力量在此聚集并在日常任务执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交互作用。因此,关于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主体所携带的资源等要素的讨论是重要话题。在社区治理场域中,长期以来的行政化带来了社区社会组织在自主性上的缺失,这是基层社会难以成长的现实障碍,形成了“政府不放手、社会没成长”的尴尬情境。因此,在社区治理场域中,“将政党带回来”是时代的理论要求,或者说,政党一直“在场”但一直未受到重视是长期以来的理论研究现状。当前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就是要用理论描述当前政党“在场”这一重要现实,通过描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鲜活的实践模式与机制,解释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情境特别是基层治理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这是实践对于理论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