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图表解(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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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阴阳学说

阴阳学说,是古人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属于中国古代的唯物论和辩证法的范畴。

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整体,世界本身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的结果,在阴阳二气的相互作用下,使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发生、发展与变化。

阴阳学说渗透到医学领域,成为中医学的独特思维方法。中医学引用阴阳学说来解释医学中的诸多问题,使阴阳学说与中医学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医学中的阴阳学说。阴阳学说贯穿于中医学的各个领域,用以解释人体的生命活动,疾病的发生和变化,并指导着疾病的诊断和防治,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文解读】

《易传•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此处之“道”,就是道理、规律的意思。就是说一阴一阳的变化是事物的普遍规律。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是说阴阳是自然界的一般规律,是许多事物的纲领,是事物变化的由来,是事物生长、消亡的根本,是事物无穷变化的内部原因所在。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

(一)阴阳的含义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中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

阴阳概念的形成有个过程:阴阳最初的含义是很朴素的,就是指日光的向背而言,朝向日光者为阳,背向日光者为阴。随着观察面的扩展,阴阳的朴素含义又不断引申,如向日光处明亮、温暖,背日光处晦暗、寒冷。于是古人就以明亮、晦暗,温暖、寒冷分阴阳。如此不断引申的结果,几乎将自然界中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划归于阴和阳两个方面。这时的阴阳,不再是特指日光的向背,而是一个抽象概念,即用阴阳来概括自然界中具有对立属性的事物和现象的两个方面。

【原文解读】

《诗经•大雅•公刘》曰:“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

《说文解字》释阴阳曰:“阴,瘖(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阳,高明也。”

以上原文所说的阴阳,是原始的、朴素的、直观的认识,仅仅是指日光的向背而言。

《灵枢•阴阳系日月》曰:“阴阳者,有名而无形。”

《道德经•四十二章》曰:“万物负阴而抱阳。”

《类经•阴阳类》曰:“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以上原文所说的阴阳,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具有哲学上的含义,即是用阴阳对自然界中的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进行概括。

(二)事物的阴阳属性

阴阳学说认为,自然界中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中对立着的两个方面,具有截然相反的两种属性,并用阴阳来概括之,这就是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也就是说,阴阳是对自然界中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

1.事物阴阳属性的划分

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阴、属阳的性质是如何划分的?《内经》以“水、火”作为象征,来划分事物的阴阳属性。因为阴阳是抽象的,而水火则是具体的,故《内经》以水火作为划分事物阴阳属性的根据,即“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水为阴,火为阳”。水性寒凉、向下、相对静,则为阴;火性炎热、向上、相对动,则为阳。故事物或现象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我们就可以根据具体而明显的水与火这对矛盾特征,将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或现象划分为阴阳两大类,即类似水性者属于阴,类似火性者属于阳。

因此,一般地说,凡是运动的、上升的、外向的、无形的、温暖的、明亮的、兴奋的、刚强的等特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阳;凡是静止的、下降的、内守的、有形的、寒冷的、晦暗的、抑制的、柔弱的等特性的事物或现象,都属于阴。(表1-1)也称之为阴阳的基本特性。

表1-1 阴阳属性归类表(举例)

【原文解读】

《医贯•阴阳论》曰:“阴阳者,虚名也;水火者,实体也。”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水为阴,火为阳,……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征兆”,即象征,引申为根据,水火是划分事物阴阳属性的根据。

2.阴阳属性的相对性

阴阳学说认为,具体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不变的,而是相对可变的,这就是阴阳属性的相对性。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运用范围的不同,事物的性质或对立面的改变,则其阴阳属性也就要随之而改变。

阴阳属性的相对性主要表现为:

(1)属阴属阳是相比较而言的:

事物或现象的阴阳属性,是通过比较对象而进行划分的,若比较的对象发生了变化,那么事物的阴阳属性也就发生变化。如温水与冷水相比而言,则温水属阳,冷水属阴;若温水与开水相比而言,则温水属阴,开水属阳。

(2)阴阳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化,事物的阴阳属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发生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如属阴的水加热至沸点升腾,可以转化为属阳的蒸汽,其属性即由阴转化为阳;反之,蒸汽遇寒后冷却可以转化为水,其属性即由阳转化为阴。

(3)阴阳之中复有阴阳:

事物具有无限可分性,用来概括事物的阴阳也具有无限可分性。即所谓阴中可再分阴阳,阳中可再分阴阳。《素问•金匮真言论》以昼夜为例,说明阴阳之中可以再分阴阳。以昼夜而言,则昼为阳,夜为阴。以白天的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以黑夜的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图1-1)。因此说,阴中有阴阳,阳中有阴阳,体现了事物的无限可分性。

在中医学中,根据阴阳属性的划分,则物质属阴,功能属阳。根据阴阳属性的相对性,物质可再分阴阳,功能也可再分阴阳,即是将具有凝聚、滋润、抑制等特征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阴;将具有推动、温煦、兴奋等特征的物质和功能,统属于阳。

【原文解读】

《局方发挥》曰:“阴阳二字,固以对待而言,所指无定在。”是说阴阳本来就是相对而言的,所指不是固定的。

《素问•金匮真言论》曰:“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鸣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故人亦应之。”(图1-1)原文以昼夜阴阳变化来说明阴阳之中可以再分阴阳。古代一日分为十二时辰,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代称十二时。“平旦至日中”:自卯至午时,6~12点。“日中至黄昏”:自午至酉时,即12~18点。“合夜至鸡鸣”:自酉至子时,即18~24点。“鸡鸣至平旦”:自子至卯时,即0~6点。

3.阴阳属性的普遍性

阴阳属性并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事物,而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中各种事物和现象之中。在自然界中,事物或现象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是普遍存在的,是无穷无尽的。阴阳既可用以概括相关联的事物或现象相互对立的两个面,又可用以概括同一事物内部属性相反的两个方面。即每一事物或现象都包含着阴阳,都是一分为二的。因此,阴阳属性具有普遍性,运用具有广泛性。

图1-1 昼夜阴阳之中再分阴阳示意图

【原文解读】

《素问•阴阳离合论》曰:“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原文举例说明阴阳的运用是极为广泛的,是数之不尽的。然而总的原则不外乎对立统一的阴阳道理。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主要有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相互转化四个方面,实质上就是探讨阴与阳之间的关系。

(一)阴阳的对立制约(图1-2)

1.含义

对立,是指处于一个统一体的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制约,是指一种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以另一种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为条件。阴阳的对立制约,是指属性相反的阴阳双方,存在着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及其相互制约的关系。

图1-2 阴阳对立制约归纳图

2.理解要点

(1)阴阳对立是自然界中存在的普遍规律:阴与阳代表了属性相反的两种事物和现象,或同一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如上与下、左与右、天与地、动与静、升与降、寒与热、水与火、物质与功能等等,都是属性相反的矛盾双方,这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规律。同时,它们并不是互不相干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是相互作用、相互排斥的。因此,也可以说阴阳双方的对立是绝对的。

(2)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又存在着相互制约的特性:阴阳双方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于它们之间的相互斗争、相互制约。斗争是一切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没有斗争,事物就不能变化和发展。制约是指一种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以另一种事物的存在和变化为条件,通过制约使事物之间保持着相对稳定,没有制约,事物的发展就会失去平衡。阴阳的对立斗争无所不在,通过相互斗争达到相互制约,既斗争又制约,即斗争和制约的统一,构成了阴阳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与变化。

如自然界,春、夏、秋、冬四季,有温、热、寒、凉的气候变化。春夏季节,由于阳热之气逐渐上升,抑制了秋冬的阴寒之气,故春夏季节出现温热气候;秋冬季节,由于阴寒之气逐渐上升,抑制了春夏的阳热之气,故秋冬季节出现寒凉气候。

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由于对立制约的关系,若一方过于强盛,则对另一方过度抑制,可导致其不足;若一方过于虚弱,则对另一方的抑制不足,又可导致其相对亢盛。

3.中医学中的应用意义

生理上,在中医学中,用阴阳对立制约的理论来说明人体的生理状态。人体相互对立的阴阳之间,处于相互斗争、相互制约之中,保持着动态平衡,即为“阴平阳秘”。

病理上,如果人体的阴阳对立制约关系失调,阴与阳不能维持相对平衡状态,而形成“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等病变,即为“阴阳失调”。

【原文解读】

《道德经•四十五章》曰:“静胜躁,寒胜热。”即清静克服躁动,寒冷克服暑热。

《管子•心术上》曰:“阴则能制阳矣,静则能制动矣。”

《类经附翼•一卷•医易义》曰:“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

以上原文,指出了静与躁,寒与热,动与静,阴与阳之间的相互斗争、相互制约的关系。

(二)阴阳的互根互用(图1-3)

图1-3 阴阳互根互用归纳图

1.含义

互根,互为根据,相互依存之意。互用,相互为用,相互资生、促进、助长之意。阴阳的互根互用,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具有相互依存和相互为用的关系。

2.理解要点

阴阳的互根互用,也是自然界中存在的普遍规律,主要是说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阴阳两个方面的不可分离性。主要表现为:

(1)在划分事物阴阳属性时,阴与阳是互为根据的:事物的阴阳双方,既是相互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各以对立面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条件。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热为阳,寒为阴,没有热就无所谓寒,没有寒也就无所谓热。正如同上与下、寒与热一样,阴阳双方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因此,分析事物的阴阳属性,既要掌握阴阳的基本特性,又要注意事物必须具有相互关联性,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才能用阴阳来分析说明,即“有阴必有阳,有阳必有阴”。

(2)用阴阳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时,阴与阳又是相互为用的:这种关系在人体的生命活动过程中体现得十分普遍。如生命活动中的物质(阴)与功能(阳)之间,属阴的物质与属阳的物质(如精与气)之间,属阴的功能与属阳的功能(如抑制与兴奋)之间,都存在着相互资生,相互促进的关系,即“阴生阳长,阳生阴长”。

此外,阴阳互根也是阴阳相互转化的内在基础。阴阳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也是以它们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关系为基础的,如果阴阳双方没有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的关系,也就不可能向着与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原文解读】

唐•王冰注《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曰:“阳气根于阴,阴气根于阳。无阴则阳无以生,无阳则阴无以化。”

《医贯•阴阳论》曰:“阴阳又各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

以上原文,说明了阴与阳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资生的关系。“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就是阴与阳双方的互根互用关系遭到破坏,阴与阳之间也就失去了相互资生与相互促进的关系,称为“孤阴不生,独阳不长。”

3.中医学中的应用意义

生理上,可用来说明人体生命活动中,阴阳属性相反的物质与物质,功能与功能,以及物质与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关系。如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基本物质的精与气而言,精有形属于阴,气无形属于阳,精能化气,气能生精,精与气之间存在着相互资生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再如兴奋与抑制两种功能状态,既是相互制约的,又是相互为用的。即有“阴生阳长,阳生阴长”之意。

病理上,如果人体的阴阳互根互用关系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甚至危及生命。如人体生命活动中的阳气与阴液,当阳虚至一定程度时,可进一步发展,使阴液的化生不足,即“无阳则阴无以生”,而形成阴虚,也称为“阳损及阴”。当阴虚至一定程度时,也可进一步发展,使阳气的化生不足,即“无阴则阳无以化”,而形成阳虚,也称为“阴损及阳”。如果人体的阴液与阳气中的一方趋于消失,就会导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甚则阴与阳失去互根关系而相互分离,人的生命活动也就即将终止。《内经》称之为“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原文解读】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守”,镇守、基础之意。“使”,使役、护卫之意。即阴为阳之基,阳为阴之护。是说人体之阴阳相互为用,不可分离。

《类经附翼•求正录》曰:“阴不可以无阳,非气无以生形也;阳不可以无阴,非形无以载气也。”气为阳,形为阴。有形之体赖无形之气以生,无形之气赖有形之体而运载。阴与阳,气与形,相互依赖,相互为用。

《素问•生气通天论》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是说阴气平和,阳气固密,精神才能正常;如果阴阳分离决裂,精气也就随之绝灭。

(三)阴阳的消长平衡(图1-4)

1.含义

消长,增减、盛衰之意,是指事物运动变化中的增与减、盛与衰的变化状态。平衡,指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平衡是和消长运动分不开的,在绝对的、永恒的物质运动过程中,存在着相对的、暂时的静止和平衡。

阴阳的消长平衡,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互为消长的运动变化之中,维持着相对平衡的关系。也就是说,阴与阳之间的平衡,不是静止的和绝对的平衡,而是在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的互为消长运动之中维持着相对的平衡。

图1-4 阴阳消长平衡归纳图

2.理解要点

(1)阴阳的消长平衡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

自然界中相关联的事物或现象的对立双方,总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着的。阴阳的消长平衡,符合于事物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消长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规律。也就是说,在绝对的消长运动之中维持着相对的静止平衡,在相对的静止平衡之中又存在着绝对的消长运动。阴阳的消长含有“量变”的过程,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

(2)导致阴阳消长的原因:

一是阴阳双方的对立斗争,其结果必然会出现一增一减或一盛一衰的互为消长状态,即为此长彼消,此消彼长。二是阴阳双方的互根互用关系,相互之间产生皆盛或皆衰的状态,即为此长彼长,此消彼消。

(3)阴阳消长的运动变化形式:

①由阴阳双方的对立斗争,而导致的阴阳互为消长变化,其形式:一为此长彼消,包括“阴长阳消”“阳长阴消”;一为此消彼长,包括“阴消阳长”“阳消阴长”。此长彼消中,“长”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消”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是由一方的长而导致另一方的消。此消彼长中,“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长”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是由一方的消而导致另一方相对的长。如以四季气候变化而言,从冬到春及夏,由于阳热之气上升,气候由寒冷逐渐转暖变热,这是“阳长阴消”的过程。由夏到秋及冬,由于阴寒之气上升,气候由炎热逐渐转凉变寒,这是“阴长阳消”的过程。②由阴阳互根互用关系,而导致的阴阳双方皆长皆消变化,其形式:一为此长彼长,包括“阴长阳长”“阳长阴长”;一为此消彼消,包括“阴消阳消”“阳消阴消”。如以人体气血为例,气为阳,血为阴。因气能生血,若气虚日久的患者,可导致血的化生不足,而形成气血两虚证,此即是阳消阴消的过程。对因气虚而导致血虚的患者,用补气药治疗,补气可以生血,使患者气血恢复正常,此即是阳长阴长的过程。

【原文解读】

《素问•厥论》曰:“春夏则阳气多而阴气少,秋冬则阴气盛而阳气衰。”季节气候变化,春夏季节,阳热之气上升,阴寒之气下降,是为阳长阴消;秋冬季节,阴寒之气上升,阳热之气下降,是为阴长阳消。

《素问•脉要精微论》曰:“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原文是以阴阳消长理论来说明季节气候的盛衰变化。“冬至四十五日”,是指从冬至到立春,阳气逐渐上升(冬至一阳生),阴气逐渐下降;“夏至四十五日”,是指从夏至到立秋,阴气逐渐上升(夏至一阴生),阳气逐渐下降。

3.中医学中的应用意义

阴阳消长平衡理论,在中医学中,既可用以说明人体的生理变化,也可用以分析病理变化,但二者在程度上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生理上,人体的阴阳消长变化,是稳定在一定范围内的维持着相对平衡状态中的消长变化。

病理上,人体的阴阳消长变化,是超越了一定限度的不能维持着相对平衡状态,即出现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变化。

【原文解读】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四)阴阳的相互转化(图1-5)

图1-5 阴阳相互转化归纳图

1.含义

转化,即转换、变化。指矛盾的双方经过斗争,在一定条件下走向自己的反面。阴阳的相互转化,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方向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

2.理解要点

(1)阴阳转化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

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是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质量互变过程。用阴阳的消长与转化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过程,则包含着量变和质变过程。如果说阴阳的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那么阴阳转化就是一个质变过程。阴阳的消长(量变)和转化(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阶段,阴阳消长是阴阳转化的前提,而阴阳转化则是阴阳消长的必然结果。

(2)阴阳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阴阳之间的相互转化,一方面,是事物本身的不断运动,对立双方已倚伏着相互转化的因素,这是转化的内在根据。另一方面,事物的转化还必须具有一定的外部条件。在内在根据和外部条件的作用下,事物发展变化到物极阶段,超越了正常消长范围,事物必然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如果没有“内在根据”和“外部条件”,则事物就不可能发生转化。在《内经》中,常常用“极”“重”“甚”来说明转化条件。

就自然界四季气候变化而言,由春温发展到夏热的极点,就是向秋冬寒凉转化的起点;秋凉发展到冬寒的极点,就是逐渐向温热转化的起点。“极”,是指事物发展到极的阶段、极的限度,即“物极必反”之义。古人往往将“极”当作转化的条件。随着事物的不同,其促进转化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也就会不一样。

(3)阴阳转化形式:

包括阴转化为阳,阳转化为阴两个方面。

【原文解读】

《素问•天元纪大论》曰:“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是说事物由小到大的生长发展过程称为“化”,事物生长发展到极点向其反面转化阶段称为“变”。

《素问•六微旨大论》曰:“物之生从于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成败倚伏生乎动,动而不已则变作矣。”是说事物的新生,是由化而来,事物发展到衰极阶段,是由变而成,变与化的相互斗争与转化,是事物成长与衰败的根本原因。“成败倚伏”,是说新事物生成之时,已倚伏着败亡的因素;当旧事物败亡之时,也孕育着新事物产生的因素。由于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不断运动,相互斗争而导致事物变化。“薄”,此处同“搏”。

《灵枢•论疾诊尺》曰:“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阴主寒,阳主热。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这里的“重”和“极”就是指促进转化的条件。“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是说阴盛至极必然转化为阳,阳盛至极必然转化为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都是阴阳转化的道理。

3.中医学中的应用意义

生理上,阴阳相互转化理论,在中医学中,可以用来说明在人体的生理活动中,阴阳属性相反的物质与物质、功能与功能、物质与功能之间,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关系。如在人的生命活动中,体内的营养物质(阴)与功能活动(阳)之间的相互转化,是在营养物质滋养了脏腑组织器官后,可产生功能活动;在某些脏腑组织器官功能活动的作用下,对饮食物进行消化吸收,可产生营养物质。这就是体内物质与功能相互转化的条件。

病理上,阴阳相互转化理论,也可以用来说明疾病过程中,表里、寒热、虚实等证候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关系。

总之,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相互转化四个方面,是从不同角度来说明阴阳之间的相互关系、运动规律和变化形式。阴阳的对立与互根,是阴阳学说中最基本的规律,构成了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阴阳的消长与转化,是阴阳运动变化的基本形式,说明了事物的量变与质变关系及其过程。阴阳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理解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有助于认识错综复杂的事物与现象,也有助于理解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运用。

三、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贯穿在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一)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组成人体的各个组织部位,都可以根据阴阳对立互根的理论,来划分人体组织部位的阴阳属性。

人体脏腑经络形体组织的阴阳属性,就大体部位来说,上部属阳,下部属阴;体表属阳,体内属阴。就背腹四肢来说,则背部属阳,胸腹部属阴;四肢外侧属阳,内侧属阴。就脏腑来说,五脏属阴,六腑属阳;五脏之中,心肺在胸中(膈上)属阳,肝脾肾在腹中(膈下)属阴。就十二经脉来说,循行于四肢外侧面的经脉为阳经,循行于四肢内侧面的经脉为阴经。(图1-6)

图1-6 人体组织结构(部位)的阴阳属性归纳(举例)图

确立人体组织结构的阴阳属性,一是根据“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来划分其属阴属阳;二是根据阴阳属性的相对性,即阴阳之中还可以再分阴阳。可见人体组织结构的阴阳属性的划分也是相对而言的。

【原文解读】

《素问•宝命全形论》曰:“人生有形,不离阴阳。”

《素问•金匮真言论》曰:“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脏腑中阴阳,则脏者为阴,腑者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皆为阳。……故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

(二)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

阴阳学说认为,在人体的生命活动过程中,由于体内阴阳二气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和消长转化,维系着协调平衡的状态,人体的生命活动才能有序进行,各种生理功能才能得到稳定发挥。

就人体生命活动中的物质与功能之间的关系而言,物质基础称为阴精(体阴),功能活动称为阳气(用阳)。人体的生理活动(阳)是以物质(阴)为基础的,没有阴精就无以化生阳气;而功能活动的结果,又不断地化生阴精。这样,物质与功能(体阴与用阳)共处于相互对立、互根、消长和转化的统一体之中,维持着动态平衡,保证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

【原文解读】

《素问•生气通天论》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就是说机体的阴精平和,阳气秘固,阴阳协调,生命活动就正常。

(三)说明疾病的病理变化

病理,是指疾病发生、发展与变化的机制。阴阳学说认为,在人体复杂的生理活动中,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与相互转化,保持着协调平衡关系,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条件。即是“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如果阴阳之间的协调平衡关系一旦遭到破坏,使阴阳失去平衡,就会产生疾病。因此,“阴阳失调”是疾病发生和发展变化的基础。

疾病的发生取决于邪气与正气两个方面因素,即邪正斗争导致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疾病的病理变化虽然很复杂,但总的不外乎阴阳的偏盛和偏衰两个方面。

1.阴阳偏盛(图1-7)

盛,指邪气盛。阴阳偏盛,是指疾病过程中阴邪或阳邪偏盛,是阴或阳高于正常水平的病理状态。“邪气盛则实”,阴阳偏盛的证候为实证。在阴阳偏盛的病变过程中,邪气盛(胜)必然要制约或损伤人体正气,因此,在阴阳偏盛的实证中,还可导致虚的症状表现。

图1-7 阴阳偏盛偏衰与证候性质关系归纳图

(1)阳偏盛:

是指病理变化中的阳邪亢盛,由于阳邪的性质和致病特点多为热,故阳盛多表现为实热证候,即为“阳胜则热”。阳盛又能损伤人体的阴液而导致阴虚,因此,阳盛的实热病证往往可以兼有阴虚,即为“阳胜则阴病”。此“病”字,是损伤之意。

如人体感受暑热之邪,造成机体阳气偏盛,出现高热、烦躁、面赤、汗出、脉数等实热证候,即为“阳胜则热”。而暑热阳邪往往又可损伤机体的阴液,同时还出现口渴喜饮、唇干舌燥、小便短赤等阴液不足的症状表现,即为“阳胜则阴病”。

(2)阴偏盛:

是指病理变化中的阴邪亢盛,由于阴邪的性质和致病特点多为寒,故阴盛多表现为实寒证候,即为“阴胜则寒”。阴盛又能损伤人体的阳气而导致阳虚,因此,阴盛的实寒病证往往可以兼有阳虚,即为“阴胜则阳病”。

如过食生冷或外感寒邪,可造成机体阴邪亢盛,出现恶寒、脘腹冷痛、泻下清稀、舌淡苔白、脉迟等实寒证候,即为“阴胜则寒”。而阴寒之邪往往又可损伤机体的阳气,同时还可出现形寒肢冷、神疲蜷卧等阳气不足的症状表现,即为“阴胜则阳病”。

2.阴阳偏衰(图1-7)

衰,指正气虚。阴阳偏衰,包括阴偏衰、阳偏衰,是机体的阴液或阳气低于正常水平的病理状态。“精气夺则虚”,故阴阳偏衰导致的证候为虚证。

(1)阳偏衰:

是指疾病过程中机体阳气不足的病理变化。阴阳是相互制约的,阳虚不能制约阴,则阴相对偏盛而出现寒象,此寒是由阳虚不能温煦所导致的,故为虚寒,即为“阳虚则寒”。

如机体阳气亏虚,临床上常见到畏寒肢冷、神疲蜷卧、自汗、舌淡、脉微等症状,就是虚寒病证。

(2)阴偏衰:

是指疾病过程中机体阴液不足的病理变化。阴虚不能制约阳,则阳相对亢盛而出现热象,此热是由阴虚不能滋润所导致的,故为虚热,即为“阴虚则热”。

如机体阴液亏虚,临床上常见到潮热盗汗、五心烦热、口干舌燥、舌红少苔、脉细数等症状,就是虚热病证。

(3)阴阳互损:

由于阴阳之间具有互根互用的关系,所以在阴阳偏衰病变的发展过程中,当机体的阴精或阳气任何一方虚损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另一方不足,形成阴阳俱损的病理状态,称之为“阴阳互损”。

当阳气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阳不能生阴,继而又出现阴虚现象,称为“阳损及阴”。同样,当阴精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阴不能生阳,继而又出现阳虚现象,称为“阴损及阳”。阳损及阴、阴损及阳,最终导致阴阳两虚的病理状态。但二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阳损及阴是以阳虚为主的阴阳两虚,阴损及阳是以阴虚为主的阴阳两虚。

如气虚到一定程度不能生血,引起血的化生不足,即属阳损及阴;血虚到一定程度不能生气,引起气的生成不足,即属阴损及阳。

总之,阴阳失调的病理变化,主要包括阴阳偏盛和阴阳偏衰,导致证候性质有寒、热、虚、实的不同,“阳胜则热”是实热证,而“阴虚则热”是虚热证,“阴胜则寒”是实寒证,而“阳虚则寒”是虚寒证。

【原文解读】

《素问•通评虚实论》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这是划分虚实证候的主要根据。在病变过程中,若以邪气盛为矛盾主要方面的则为实证,若以正气虚为矛盾主要方面的则为虚证。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素问•调经论》曰:“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

(四)用于疾病的诊断

中医诊断学主要包括诊法和辨证两个方面。阴阳学说用于疾病的诊断,主要是用于分析四诊所收集的症状体征的阴阳属性,以及辨别疾病证候的阴阳属性两个方面。

1.分析四诊资料

即是将望、闻、问、切四诊收集的临床资料,以阴阳理论来分析具体症状和体征的阴阳属性。(表1-2)如:

表1-2 症状体征分属阴阳表(举例)

望诊方面,以色泽分阴阳,则色泽鲜明者属阳,色泽晦暗者属阴。

闻诊方面,以语音分阴阳,则语声高亢洪亮者属阳,语声低微无力者属阴。

问诊方面,以寒热喜恶分阴阳,则怕热喜冷者属阳,怕冷喜热者属阴。

切诊方面,以脉象形态分阴阳,则脉象浮、数、洪、滑者属阳,脉象沉、迟、细、涩者属阴。

在症状和体征方面分清了阴阳属性,为辨证提供了依据。

2.辨别疾病证候

疾病证候是复杂的,以阴阳理论来辨别证候,主要是辨清证候的阴阳属性。如八纲辨证(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个辨证纲领)中,阴阳是八纲辨证的总纲,即表证、实证、热证属阳,里证、虚证、寒证属阴。又如外科体表感染性疾病中,病变局部表现为红、肿、热、痛等症状者属阳证,局部表现为苍白、漫肿或平塌、不热、隐痛等症状者属阴证。

在证候方面辨清了阴阳证候,有利于认清疾病的本质,为治疗提供了依据。

【原文解读】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察色按脉”,泛指四诊所见。

《素问•脉要精微论》曰:“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纪”,纲纪,头绪。“从阴阳始”,首先辨清阴阳属性。

《素问•阴阳别论》曰:“所谓阴阳者,去者为阴,至者为阳;静者为阴,动者为阳;迟者为阴,数者为阳。”指脉象分阴阳。

《景岳全书•传忠录•阴阳篇》曰:“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医道之纲领。阴阳无谬,治焉有差?医道虽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阴阳而已。故证有阴阳,脉有阴阳,药有阴阳。以证而言,则表为阳,里为阴;热为阳,寒为阴……以脉而言,则浮大滑数之类皆阳也,沉微细涩之类皆阴也。……设能明彻阴阳,则医道虽玄,思过半矣。”

以上原文例举阴阳在辨证上的重要性。

(五)用于疾病的防治

调整阴阳,使之保持或恢复相对平衡,达到阴平阳秘,是防治疾病的基本原则。

1.指导养生防病

养生,即保养生命之意。养生的目的,是健身防病和延年益寿。阴阳学说认为,人体的阴阳变化与自然界四时阴阳变化保持协调统一,就可以达到防病和延年益寿的目的。因而主张顺应四时养生,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精神内守,饮食有节,起居有常,法于阴阳,以保持机体内部,以及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阴阳协调平衡,达到增进健康,预防疾病的目的。

根据“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的原则,对“能夏不能冬”[“能(nài奈)”,通“耐”]的阳虚阴盛体质者,夏用温热之药预培其阳,则冬不易发病;对“能冬不能夏”的阴虚阳亢者,冬用凉润之品预养其阴,则夏不易发病。此即所谓“冬病夏治”“夏病冬养”之义。

【原文解读】

《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曰:“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原文指出了调养四时阴阳的基本原则及其重要性。“春夏养阳,秋冬养阴”,是《内经》提出的顺应四时养生的基本原则。是说人们在生活习惯,衣着更换,饮食调配,起居规律等方面,在春夏阳气发泄的季节,要注意保养阳气;在秋冬阴气收敛的季节,要注意保养(藏)阴精,以适应自然万物阴阳消长之规律。

2.指导疾病的治疗

阴阳学说指导疾病的治疗,一是确定治疗原则,二是归纳药物的性能。

(1)确定治疗原则(图1-8):

由于疾病的基本病理变化是阴阳失调,因此,阴阳学说在治疗方面的应用,主要就是根据这一基本病理变化来确定治疗原则,调整阴阳的偏盛偏衰,恢复阴阳的协调平衡。所以说,调整阴阳失调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

图1-8 调整阴阳失调的归纳图

1)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

阴阳偏盛为邪气盛的实证,治疗时采用“泻其有余”“实则泻之”(祛邪)的治疗原则。

对阳偏盛导致的实热证,用寒性药治疗,《内经》称之为“热者寒之”。若阳盛伤阴,兼有阴虚时,又须酌加养阴药,以兼顾其不足。

对阴偏盛导致的实寒证,用热性药治疗,《内经》称之为“寒者热之”。若阴盛伤阳,兼有阳虚时,又须酌加助阳药,以兼顾其不足。

2)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

阴阳偏衰为人体正气不足的虚证,治疗时采用“补其不足”“虚则补之”(扶正)的治疗原则。

对阳虚不能制约阴而致阴相对盛的虚寒证,用补阳药治疗,扶阳以抑阴,《内经》称之为“阴病治阳”。亦为“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治法。

对阴虚不能制约阳而致阳亢的虚热证,用补阴药治疗,滋阴以抑阳,《内经》称之为“阳病治阴”。亦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治法。

3)阴阳互损的治疗原则:

阴阳互损导致阴阳两虚,应采用阴阳双补的治疗原则。根据阴阳互根互用的理论,对阳损及阴的以阳虚为主的阴阳两虚证,以补阳为主,兼以补阴。对阴损及阳的以阴虚为主的阴阳两虚证,以补阴为主,兼以补阳。

【原文解读】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寒者热之,热者寒之。”

《灵枢•邪客》曰:“补其不足,泻其有余。”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阳病治阴,阴病治阳。”“阳病治阴”,对阴虚不能制约阳而致阳亢的虚热证,用补阴的方法、药物治疗。“阴病治阳”,对阳虚不能制约阴而致阴相对盛的虚寒证,用补阳的方法、药物治疗。

《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即补阳。“阴翳(y ì意)”,此指虚寒证。“壮水”,即补阴。“阳光”,此指虚热证。是说用补阳的方法,治疗阳虚阴盛的虚寒证;用补阴的方法,治疗阴虚阳亢的虚热证。

(2)归纳药物的性能(表1-3):

用阴阳来分析和归纳药物性能的阴阳属性,作为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药物的性能,主要以药物的性、味、升降浮沉来决定的,而药物的性、味、升降浮沉,又可用阴阳来概括说明。

表1-3 药物性能的阴阳属性归类表

1)药性:

是指药物的寒、热、温、凉四种性质,又称“四气”。其中,寒性、凉性的药物,能清热泻火,减轻或消除热象,故属阴,多用于阳热之证;热性、温性的药物,能散寒温里,减轻或消除寒象,故属阳,多用于阴寒之证。

2)五味:

是指药物的酸、苦、甘、辛、咸五种滋味。其中,辛味能发散,甘味能补中,故属阳;酸味能收敛,苦味能清火,咸味能软坚,故属阴。

3)升降浮沉:

是指药物在体内发挥作用的趋向。其中,具有升、浮作用趋向的药物属阳;具有沉、降作用趋向的药物属阴。

【原文解读】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

《医贯•阴阳论》曰:“神农尝药,按阴阳而分寒、热、温、凉、辛、甘、酸、苦、咸之辨。凡辛、甘者属阳,温、热者属阳;寒、凉者属阴,酸、苦者属阴。”

《景岳全书•传忠录•阴阳篇》曰:“以药而言,则升散者为阳,敛降者为阴;辛热者为阳,苦寒者为阴;行气分者为阳,行血分者为阴;性动而走者为阳,性静而守者为阴。”

以上原文,以阴阳的属性来归纳药物的性能。

总之,治疗疾病,就是根据病证的阴阳偏盛偏衰情况,确定治疗原则。再结合药物性能的阴阳属性,选择相应的药物,以纠正由疾病引起的阴阳失调状态,从而达到治愈疾病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