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视域下中国传统民居空间认同研究:以浙江温州楠溪江古村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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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键概念之界定

空间作为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似乎并不是传统民俗学所关注的对象,作为一门乡土气息浓郁的学科,民俗学始终坚守在田野第一线并深以为傲。“空间”之“空”,“窍也,从穴工声,经传亦以孔为之,如空穴空道之空是;孔必中空,故引申为空虚之空”澄衷学校编,宁波帮博物馆监制.澄衷蒙学堂字课图说(特制珍藏版):卷四,七十.。这个“空”应该是圆形的,跟人类早期的居住空间洞穴很接近。“空间”之“间”,“居晏切,隙也,有隙则物不连属,故为间断之间;居闲切,隙必在两物之间,故为中间之间”澄衷学校编,宁波帮博物馆监制.澄衷蒙学堂字课图说(特制珍藏版):卷四,七十一.。以上乃是20世纪初宁波蒙学堂教科书的解释,在当时中国知识界应该有一定的代表性。人类在大自然中隔出或造出这样一个圆形的空间,从而把自己遮盖或从自然界中分隔出来,其实就是一种文化,或者说,这种分隔有点类似于西方亚当夏娃遮羞的树叶,隔开别人的目光,留下自己的空间。因此,圆形空间自诞生伊始就被烙上了文化的印记,亦即空间是文化的空间。民居空间当然更是如此。“一个专名,一个用语,一个公式,因为它诸多意义中的一个意义,或者它所暗示的思想中的一种思想,与某一时代流行的信仰、价值标准以及口味相投而得以流行或被人们所接受。由于这些专名、短语、公式中的别的意思,或者暗示的言外之意,并没有为运用它的人们清晰地区分开来,而逐渐成为其意义中起支配作用的成分,它们也就可能有助于改变信仰、价值标准及口味。”[美]阿瑟·O.洛夫乔伊.存在巨链.张传有,高秉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19.一个专名或术语顺应时代潮流被创造出来之后,支配着民众的思维,在悄悄改变着某些固有的信仰或价值标准,最终撬动时代变迁的杠杆。某些专名或用语恰恰暗含着中国空间史的讯息,也就是说,通过空间观念史的梳理能适度还原中国传统民居空间的认同史。对观念及其在人类事务中的作用所进行的历史研究,其中就包括民俗学或人种志的一些分支。[美]A.O.洛夫乔伊.观念史论文集.吴相,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1.社会学的历史性部分,不是作为政治体制、法律、习俗(mores)或者在特定阶段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状况的因果要素,就是作为其后果或“合理化”。[美]A.O.洛夫乔伊.观念史论文集.吴相,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2.

近年来,随着民俗学理论体系的日渐完善,对民俗学研究方法的检讨反思也层出不穷,许多学者提出了民俗学研究的新理论和新视角。尤其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非遗”保护的“整体性”原则、区域保护、活态保护等概念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认可。在笔者看来,这些都与民俗学对空间的关注有一定关系。从学术传统来看,相对于民俗学而言,社会学对空间的研究则更为多些,也更为深入些。社会学科在讨论社会变迁时,常常将人类社会作二元划分,如从时间的维度上讲,可以将其视为“传统社会—现代社会”;若以空间进行划分,人类社会则是固定空间被打破再整合的过程,例如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的“社区—社会”(2010年)、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军事社会—工业社会”(2001年)、涂尔干(Emile Durkmeim)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2000年)及费孝通的“礼俗社会—法理社会”(2013年)。在传统社会中,古村落作为一个人居聚落,其自然空间(以村落的寨墙为边界)、社会空间(以村民的社会关系为边界)、文化空间(以村民共享的具有较高同质性的生活文化为边界)高度重合,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固定空间。陈占江.空间、认同与社会秩序——转型期城中村问题研究.学习与实践,2010(3):121-122.本书所关注的传统民居空间,就是这种相对固定空间的分隔、区分及对象化,同时还要延展到更大的社会空间或文化空间。首先,民俗学关注人居聚落及聚落里的民居空间;其次,是使民居空间不空的生活文化,以及生活文化的主体即村落民众;最后,从社会结构视角审视民居空间与人居聚落及社会变迁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当村落的自然空间和社会空间被打破之后,村落文化空间走向碎片化和景观化就成为现实,村民对居住空间的认同感也在淡化。古村落长久以来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村民们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没有明显的社会流动,是较为传统的熟人社会。村民们的生产、生活、社会交往、娱乐及信仰等都以村落空间为中心而有序铺展。从广义上说,这个空间就是村民的居住空间,其具体体现便是村落的整体规划、布局,以及村落公共空间的功能设置,等等。而对于村民个体而言,个体所居住生活的民居便成了其个人生活展演的场域,是狭义层面的居住空间。本书所探讨的传统民居空间认同,系指村民在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上对居住空间的认同。具体言之,居住空间可以是一个村落,也可以是一个家庭居住的房屋。行文中提及某种空间时,笔者会用限定词加以明确。对民居空间认同的有物质化的存在即器物层面,有非物质的存在如制度的和文化的层面等,本书中的“认同感”其实就是一种归属感、一种存在感,有潜在的,等待被激活;有主动的、积极的,渴望被接纳。

研究者过去常常习惯于将家庭置于伦理学的视阈内来审视,视家庭为一个伦理有机体,一个血缘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居住结合体。在该结合体中,家庭的重心不是房屋的空间关系,而是家庭成员的血缘关系。理想的家庭就是对血缘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反复再生产,并使之保持一种持久而稳定的凝聚力。因此,与家庭有关的关键词是托尔斯泰式的:和睦或者争吵、温馨或者暴虐、友爱或者敌意、幸福或者痛苦、忠诚或者欺骗,等等。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词语只是对家庭伦理或者个体伦理品质的书写。家庭的创立形式是婚姻的缔结,这种缔结是奔着一个幸福的伦理目标而来的。而民居空间则成为这个伦理目标的重要载体,不只是家庭的外部结构性框架,还深深地嵌入家庭的复杂场域中来。

与村落空间的公共生活密切相关的是乡村社区,即城市向乡村渗透影响的产物。该社区是取代传统村落机械团结或有机团结的象征性存在,而后者寄寓着中国传统乡村的田园理想。城市变迁的众多力量和现代民族国家的普适结构威胁着传统的秩序和地方。因此,乡村被认为是组织严密的、平等的,不喜欢炫耀差别并尊重按常规程序办事的能力。它所体现的文化是自愿共享的、均匀统一的,所形成的社会系统相当于一个环绕的整体,其基础是地位关系、多元角色、密集的互动网络、均衡的社会结构,以及归属感。[英]奈杰尔·拉波特,乔安娜·奥弗林.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关键概念(第二版).鲍雯妍,张亚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305-306.不过,这样的均质和共享已经被城市化碾压,村落边界被较早富裕起来的村民突破,且以改善家庭住房的名义而进行。我们在此想表述的一个情况是,村落的溃败大都源于村民对民居空间的升级换代,尤其是在中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那些先富裕起来的村民的炫耀性的带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