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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山水诗词中的“自然”情结
崇尚自然,放情山水,追求物我两忘的和谐境界是中国文人文化心理的重要特征。刘勰《文心雕龙·物色》云:“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实际上,自然山水不仅是文人文学创作灵感的重要来源,而且还是文学直接描写和吟咏的客观对象,是中国古代诗词最常见的题材之一。早在先秦时期,田园山水就作为背景出现在诗歌之中,魏晋以后,山水诗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传诵千古的佳构名作,成为中国韵文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文人词的成熟,山水题材也进入了词的创作领域。在诗词的世界里,山水不是外在于人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对象,而是主观化、情感化的“人化”自然,更是人回归自然、释放自然天性的心灵栖息地。自然山水从道德、情感、哲学等各个层面介入中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最终又上升至审美的境界,凝定为永不褪色的艺术杰作。从道德层面而言,诗(词)人继承了儒家“山水比德”的传统,并使山水诗承载了新的人格化的象征意义;从情感层面而言,他们丰富的感情和强烈的个性赋予自然山水浓厚亲切的人情味和非比寻常的精神气魄;从哲学层面而言,诗词作家深受道家“自然”哲学的影响,在对自然的观照中,他们领悟自我存在的价值,实现了人的自然化。
[1] 王晓骊,江苏苏州人,毕业于苏州大学人文学院,获文学博士学位。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