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乐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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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教坊观念的变化
——从机构、音乐风格到乐籍人员之代称

教坊,是唐代始设的官属宴乐机构。在设置教坊之前,所有宫廷的礼乐与筵宴之乐均由太常寺统辖,基于宫廷官员认为太常寺应为掌管礼乐之司,不应任由俗乐混于其间,才奏请皇帝另设机构管理筵宴俗乐。这是设置教坊的主要动因,唐代教坊是以筵宴俗乐为标志的。唐代社会的繁荣,造就了音乐文化的繁盛,多种音乐形态在这里汇聚,多种新的音乐形式在这里创造。唐音乐文化在与多国、多地区的音乐文化交流融合中成为当时东方社会最先进的形态。周边国家与地区音乐文化在此汇聚的同时,也将这里经加工、融合改造过的音乐文化向周边输出,诸如高丽、日本等国度都从唐代的中国接受了许多。

应当看到,唐帝国的西部疆域可达咸海一带,许多现在版图上为中亚、西亚的区域,当时是在大唐帝国的版图之内的。这些与中原音乐不同的种类和风格,引起了当时皇族的极大兴趣,不断有一些西部疆域内外的乐部引入宫廷。这便是自隋代以来的七部乐、九部乐以及十部乐。除了燕乐、文康伎、清商伎属于中原的产品,天竺、高丽等属于外国的品种,其余诸如安国、康国、龟兹、疏勒、高昌等(有些乐部虽无以上乐部名称响亮,却也是西部疆域之内的,诸如石国乐、于阗乐等)多为当时西部疆域之内的乐部。这些乐部以不同于中原的音乐风格和结构特色、热烈而奔放的音乐语言受到推崇,皇帝的喜好更促使上行下效,以致“洛阳家家学胡乐”局面之形成。

教坊建立之初,明确为筵宴俗乐的音乐管理、演出和创作机构,成为大唐盛世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教坊乐的繁盛也成为唐代音乐文化繁盛的重要标志。教坊在初起阶段,更多是以机构的形式而广为人知。宫中教坊,又有宜春院、梨园等分支,同时在东都洛阳又设外教坊,一时间,宫廷内外的筵宴俗乐得到极大的繁荣。音乐主要是用来娱人,上行下效,府县之地亦成立了各自的教坊机构。宫廷教坊的主旨非常清楚,就是筵宴俗乐,而府县没有太常寺治下的相应机构,府县教坊要兼顾各级衙门中的礼乐和筵宴俗乐。

唐代教坊可能不仅限于宫廷与东都洛阳,《闻喜县志》卷之九“古迹”条载:“梨园,在县东五十里,唐太平乐府教坊。”我查手边能见到的其他史料,未见太平乐府教坊的记载。但是,闻喜县博物馆张英俊先生为我们提供的资料表明,闻喜的裴氏家族自北魏至隋唐已成望族。初唐时的佐命大臣裴寂被封为闻喜县公,其后则有裴矩、裴行简、裴度等唐代重臣。这些显贵们有倚权自重,仿效京师建教坊梨园的可能。现今闻喜县仍有“礼元”(梨园)镇的地名,据传为当年“梨园”旧地。当时只宫中方有、由玄宗一手建起的内教坊中梨园名称,竟然在远离京师之地亦有使用,倒是一件值得玩味的事情。府县教坊,在《明皇杂录》中已有记载,但梨园的名称在唐代一位显贵的家乡出现,却是少有。

教坊中存有的多种音乐形式、众多的曲目,渐渐形成了与太常之乐不同的特色,因而成为一种音乐风格的代称,即教坊乐。一说到教坊乐,显然是与燕俗之乐相联系的。

教坊,最初作为音乐机构,其职能比较清楚。正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当教坊乐的风格形成之后,上行下效,在州县之地也设置教坊,从而形成了教坊乐自上而下的完整体系,教坊俗乐的风格在全国范围内得以确立。在机构的设置和音乐风格上,都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得以体系化。虽然在宋代教坊又回归太常寺所辖,但教坊乐的风格已经形成,在人们心目中已经成为筵宴俗乐的代称。辽宋金元,以至明清时代,均如此。太常是宫廷中的音乐机构,即便是后来教坊回归,它们之间虽有依附关系,但地方官府中并无太常,其礼乐是由教坊兼任的。地方上的教坊实际上承担了宫中太常和教坊所承担的全部职能。

从音乐形态上讲,地方教坊可以囊括多种形式的音乐。当我们认识到这一点,就会感觉到乐户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贡献究竟有多大了。正是这种自上而下的音乐机构,正是这样一种以贱民为主的乐人制度,使得中国传统音乐体系化,教坊作为一种机构以及音乐风格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实际影响也就昭然了。教坊主要构成人员的乐户,也成为教坊的代名词。教坊标志着宫廷燕乐的进一步俗乐化和非仪式化。段安节《乐府杂录》载:

古乐工都计五千余人,内一千五百人俗乐,系梨园新院,于此旋抽入教坊。

陈旸《乐书》卷一八八《教坊部》载:

唐全盛时,内外教坊近及二千员,梨园三百员,宜春、云韶诸院及掖庭之伎,不关其数。太常乐工动万余户(项按:可见太常也是乐户的地盘)。

唐太常乐工实行由各府县乐籍分番上下轮值制度,“动万余户”,是开元天宝时太常乐工之总数,“五千余人”,是其常住京都之人数。教坊人数占据其中的三分之一,是其中最活跃的部分。崔令钦《教坊记》载曲名343种,就音乐的族别看,以汉族歌曲为多;就所配歌辞的形式看,以杂言的曲调为多;就曲名所反映的歌曲内容看,以表现牧羊、采桑、摸鱼、拾麦等劳动生活,以及念家、归国、想夫、望远等民众感情的曲调为多。日本所传的唐代乐曲,主要是教坊曲。敦煌写本中所见调名,绝大多数也见于《教坊记》。教坊曲是唐代最流行的一批乐曲的集合,可视作隋唐燕乐的代表[106]

曲子的大量产生,是设立教坊的结果。教坊妓的歌唱,造成了隋至盛唐的曲子辞繁荣。

教坊建立之始,是以集中俗乐和表演俗乐为职志的。玄宗所立的教坊,“居新声、散乐、倡优之伎”[107],据崔令钦《教坊记》,开元、天宝间教坊所掌的乐曲达343种之数。花蕊夫人《宫词》追记盛唐音乐盛况说:“太常奏备三千曲。”可以说,这些新乐曲的大批产生,是在教坊建立,从而造成俗乐汇流、民歌集中的条件下实现的。

宋代市民文化的兴起,在州县等地设置教坊已成普遍现象。州县教坊与宫中教坊相同,均为声色娱乐之地。明朝中叶以后,城市工商业长足发展,娱乐业随之愈加兴盛,教坊的含义也产生了新的变化。《五杂俎》云:

万历年间,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 [108]

教坊成为官妓的代称,所谓隶郡县为乐户者,其实也属官妓。这体现出当时的人们对这一阶层人员的认识,反映出人们观念上的变化。其实,这种观念的变化更多体现在工商业发达的重镇地区,但从山西的情况来看,虽然乐户们在乡间也因其行为和职业等多方面的原因为社会所鄙视,却更多沿袭了唐宋以前的乐户传统,不似商业重镇那样完全以妓女的身份而论。这种为地方官府、王府承值,道路、礼仪、筵宴服务的官鼓手群体,散居在民间,并以家庭、“户”为基本单位,这与城市中以妓院的形式生存的一群有相当的区别。

注 释

[1].魏收:《魏书·刑罚志》,中华书局,1974年,第2888页。

[2].《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976页。

[3].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511页。

[4].《北史·魏道武帝纪》,中华书局,1974年,第17页。

[5].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515页。

[6].《魏书·孝感列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884页。

[7].《隋书·裴蕴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574—1575页。

[8].《隋书·万宝常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783页。

[9].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11页。

[10].黄现璠:《唐代社会概略》,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14—19页。

[11].岸边成雄著,梁在平、黄志炯译:《唐代音乐史的研究》,台北中华书局,1973年,第10页。

[12].岸边成雄著,梁在平、黄志炯译:《唐代音乐史的研究》,第282页。

[13].岸边成雄著,梁在平、黄志炯译:《唐代音乐史的研究》,台北中华书局,1973年,第138、141页。

[14].高承:《事物纪原》卷六《教坊》,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16页。

[15].白居易:《立部伎》,《全唐诗》卷四二六《白居易三》,中华书局,1980年,第4691页。

[16].岸边成雄著,梁在平、黄志炯译:《唐代音乐史的研究》,台北中华书局,1973年,第276页。

[17].郑处诲:《明皇杂录》,田廷柱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第26页。

[18].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排印本,第631页。

[19].俞正燮:《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附古事》,《癸巳类稿》卷一二,求日益斋刻本。

[20].俞正燮:《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附古事》,《癸巳类稿》卷一二,求日益斋刻本。

[21].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第3347—3348页。

[22].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四六《乐考一九》,中华书局,1986年。

[23].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第2699页。

[24].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第2940页。

[25].陈旸:《乐书》卷一八八《东西班乐》,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6].陈旸:《乐书》卷一八八《钧容直》,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7].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新1版,第3358页。

[28].岸边成雄著,梁在平、黄志炯译:《唐代音乐史的研究》,台北中华书局,1973年,第92—93页。

[29].朱瑞熙等:《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265页。

[30].吴自牧:《梦粱录》卷二,《知不足斋丛书》本。

[31].姜伯勤:《敦煌艺术宗教与礼乐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459页。

[3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第612页。

[33].脱脱等:《辽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441页。

[34].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七,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光绪三十四年许函度刻本。

[35].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八。

[36].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九九。

[37].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〇。

[38].脱脱等:《金史》,中华书局,1975年,第158页。

[39].王颋点校:《庙学典礼》(外二种),《元代史料丛刊》,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9—10页。

[40].夏庭芝:《青楼集》,明嘉靖青藜馆刻本,第8、18、21、23页。

[41].宋濂等:《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第1691页。

[42].宋濂等:《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第1695—1696页。

[43].关汉卿:《杜蕊娘智赏金线池杂剧》第三折,《元曲选》(下),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第1251页。

[44].王颋点校:《庙学典礼》(外二种),第79—80页。

[45].王颋点校:《元统元年进士录》,附《庙学典礼》(外二种),第200页。

[46].宋濂等:《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第1695页。

[47].陶慕宁:《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东方出版社,1993年,第112页。

[48].宋濂等:《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第2017页。

[49].刘明澜:《金元北曲的多元性与主体性》,《中国音乐学》2000年第3期,第33页。

[50].《元典章》卷五七《刑部十九·诸禁杂禁·禁学散乐词传》,清光绪三十四年修订法律馆刻本。

[51].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2321页。

[52].转引自俞正燮:《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附古事》,《癸巳类稿》卷一二。

[53].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华书局,1959年,第230、212页。

[54].许世杰、师天群:《河津鼓吹乐源流浅谈》,《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山西·临汾·河津卷》油印本,第90—93页。

[55].闫钟:《试析乐户的贱民身份》,载马戎、周星主编,潘乃谷、王铭铭执行主编:《田野工作与文化自觉》,群言出版社,1998年,第861—875页。

[56].《吉县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第354页。

[57].《五台县志》,转引自《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山西卷》,中国ISBN出版中心,1997年,第7页。

[58].《代县志》,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364页。

[59].景蔚岗:《鼓吹乐述略》,《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山西卷》,1999年送审稿。

[60].闫钟:《试析乐户的贱民身份》,载马戎、周星主编,潘乃谷、王铭铭执行主编:《田野工作与文化自觉》,群言出版社,1998年,第861—875页。

[61].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第690页。

[62].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1818、1827页。

[63].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四《教坊官》,中华书局,1959年,第367页。

[64].李诩:《戒安老人漫笔》卷四《徐子仁宠幸》,中华书局,1982年,第133页。

[65].谢肇淛:《五杂俎》卷八《人部四》,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9年,第225—226页。

[66].徐君、杨海:《妓女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75页。

[67].张正明:《明代的乐户》,中国明史学会主办《明史研究》第一集,黄山书社,1991年,第208—215页。

[68].王士禛:《池北偶谈》卷一二《脱十娘郑妥娘》,中华书局,1982年,第287—288页。

[69].余继登撰、顾思点校:《典故纪闻》卷一六,中华书局,1981年,第287页。

[70].西周生:《醒世姻缘传》,齐鲁书社,1980年,第163页。

[71].《隰州志》,隰县县志编纂委员会1982年重排本,第90页。

[72].冯梦龙:《醒世恒言》,顾学颉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

[73].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第1654页。

[74].焦竑《玉堂丛语》卷五:“陆文裕公为山西提学时,晋王有一乐工,甚爱幸之。其子学读书,前任副使考送入学,文裕到任,即行文黜之。晋王再四与言,文裕云:‘宁可学校少一人,不可以一人污学校。’坚意不从,乃已。”中华书局,1981年,第160—161页。

[75].张正明:《明代的乐户》,中国明史学会主办《明史研究》第一集,黄山书社,1991年,第208—215页。

[76].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中华书局,1959年,第15页。

[77].王书奴:《中国娼妓史》,上海书店,1992年据1934年影印版,第193页。

[78].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04页。

[79].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二三九,中华书局,1977年,第3492页。

[80].《皇朝文献通考》卷一七四《乐考二十·俗部乐》,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6375页。

[81].转引自徐君、杨海:《妓女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80页。

[82].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二三九,中华书局,1977年。

[83].《皇朝文献通考》卷一七四。

[84].《雍正实录》卷一一。

[85].《晋政辑要》卷八。

[86].《皇朝文献通考》卷一七四,商务印书馆,1936年。

[87].龚自珍:《京师乐籍说》,《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新1版,第117—118页。

[88].韦庆远:《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459—460页。

[89].参见《文史精华》编辑部编《近代中国娼妓史料》,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14—338页。

[90].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58页。

[91].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第40—43页。

[92].以上各条参见《汉语大词典》卷四,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年,第295页。

[93].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九,中华书局,1997年,第197—198页。

[94].《大唐六典》卷六,中华书局,1992年。

[95].项阳:《山西乐户考述》,《音乐研究》1996年第1期,第76—88页。

[96].闫钟:《试析乐户的贱民身份》,载马戎、周星主编,潘乃谷、王铭铭执行主编:《田野工作与文化自觉》,群言出版社,1998年,第861页。

[97].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七,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清光绪三十四年许函度刻本。

[98].《全唐诗》卷八〇三《薛涛》,中华书局,1960年,第9035页。

[99].王定保:《唐摭言》,《丛书集成》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93页。

[100].《全唐诗》卷五二〇《杜牧一》,中华书局,1960年,第5940页。

[101].吴自牧:《梦粱录》卷三《皇太后圣节》,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版,第16页。

[102].《汉语大词典》(4),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8年,第1297页。

[103].冯梦龙:《醒世恒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

[104].赵璘:《因话录》卷一,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71页。

[105].参见《汉语大词典》卷四,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年,第267页。

[106].王昆吾:《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中华书局,1996年,第20页。

[107].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二二,中华书局点校本。

[108].谢肇淛:《五杂俎》卷八,中华书局,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