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关系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1972a,第12页)如果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中可以产生奴隶社会的私有制,奴隶制社会可以产生封建私有制,封建社会可以产生资本主义,那么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一定要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国家机器,利用无产阶级专政剥夺私有财产,靠超经济强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方式呢?[1]
马克思主义的中介思想认为,中介是标志不同事物之间联系、亦此亦彼的哲学范畴。恩格斯认为,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相互过渡,辩证法不知道什么是绝对分明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也不知道什么是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了“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马克思、恩格斯,1960,第535页)要真正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列宁,1976,第453页)
恩格斯曾经在致康拉德·施米特的信中写道:“如果不让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这两个概念中的一个或两个都和现实发生冲突,您想怎么能从卵生的爬行动物转到能生育活生生的幼儿的哺乳动物呢?……1843年我在曼彻斯特看见过鸭嘴兽的蛋,并且傲慢无知地嘲笑过哺乳动物会下蛋这种愚蠢之见,而现在这却被证实了!因此,但愿您对价值概念不要做我事后不得不请求鸭嘴兽原谅的那种事情吧!”(马克思、恩格斯,1975,第580页)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所有制结构已不再是单一的私有制,而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的所有制结构也已不再是单一的公有制,而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马克思提出,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1972a,第832页),就是既有公有制特征又有私有制属性的混合所有制。目前,在中国已有的企业财产所有制中,股份制以及国企、民企经过“混改”形成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既不是公有制也不是私有制,而是公私混合所有制,这是否可以视为马克思所设想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一种有益的尝试呢?(蔡继明、张克听,2005)
如果说彼此对立的经济范畴可以通过亦此亦彼的中介环节而统一起来,那么公有制和私有制通过互相融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就可能形成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周守正、蔡继明,2004;蔡继明、靳卫萍,2016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