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堇鼎
于力凡
时代:西周早期(前11世纪中叶~前10世纪中叶)
尺寸:通高62厘米,口径47厘米,重41500克
出土信息:1974年出土于北京市房山县琉璃河遗址253号墓
堇鼎(图1)是迄今为止北京地区出土青铜礼器中,形体最大、重量最重的一件,反映了当时北京地区的冶铸水平,其内壁上所铸铭文共26字,内容相当重要,佐证了有关西周时期燕国首位封君的史实。
堇鼎,1974年出土于琉璃河遗址的253号墓。该墓位于Ⅱ区东部,黄土坡村北,墓坑为长方形竖穴,墓向为357°,墓未经盗扰。墓坑长5.1米、宽3.5米、深7米。坑内为黄色填土,内夹有灰泥块,层层夯实。椁有二重,未见到木棺。外椁四周有熟土二层台。随葬器物分为两层,第一层有车轮灰痕及铜车马器,第二层随葬器物主要是青铜器,均放在二层台上。陶器、青铜器放置在北面二层台上,东、西两面二层台上分别放置车马器、兵器、工具和饰件。共计有石器、陶器、漆器、青铜礼器、车马器、兵器、工具和各类饰件50余件。其中青铜礼器22件,有铭文的13件。有铭铜礼器中,堇鼎铭文字数最多。堇鼎位于二层台中央,其他器物放置在堇鼎两旁。
一 功能与造型特点
堇鼎口微敛,口沿外折,方唇,立耳厚重,稍外撇,腹壁微鼓,最大径在腹中部,圜底下承三个粗壮的柱足,柱足上粗下细,足根部略粗,器内底与三足相对处有三个圆形浅凹槽。《说文》:“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荆山之下;入山林川泽,魑魅魍魉莫能逢之,以协承天休。易卦,巽:木于下者为鼎。象析木以炊也。籀文以鼎为贞字,凡鼎之属皆从鼎。”[1]按照许慎的定义,鼎的基本形态是“三足两耳”,据此来归纳大多数圆鼎的形态还是比较准确的,除此之外还有四足方鼎、圆形或方形的扁足鼎。许慎所下鼎的定义虽然不够全面,但是“和五味之宝器”是对鼎的功能的总结。在现在通行的以用途为依据的青铜器分类中,鼎通常被归入容器类中的食器类的烹饪器与盛食器,是一种用来烹煮食物的用器。张亚初先生在《殷周青铜鼎器名、用途研究》一文中对商周时期青铜鼎铭文进行过整理,选用材料多达1858器,确定青铜鼎的名称多达133种。在进行了详细的归纳统计、分析研究之后,将商周时期青铜鼎的用途进行了细致的归纳。作为用器的青铜鼎主要有以下八种用途:①烹煮牲、禽兽、鱼腊及大小肉块;②温热各种鱼肉食品;③盛装各种鱼肉食品;④盛用黍稷稻粱做成的干饭;⑤熬煮稀饭和水饭;⑥陈设熟食和进献各种食物;⑦和羹并盛置各种调味品;⑧热水或煮汤浆。青铜鼎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下列四个方面:①作一般性的祭祀或特定的祭祀用品;②作征战、出行、田猎时的用器;③作陪嫁器;④作艺术品以供玩赏。[2]

图1 西周堇鼎
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是青铜礼器中数量最多、地位最重要的器类。除了作为炊器与盛食器为贵族日常生活所不能脱离外,鼎也是贵族进行宴飨、祭祀等礼制活动时最重要的礼器之一,所谓“钟鸣鼎食”,即把鼎与钟分别作为贵族所使用的礼乐器的代表。西周时期形成了严格的用鼎制度。根据文献记载,西周时期权贵用鼎数量大致可分为五等,各等级用鼎的数量皆与使用者身份和地位相适应。此外,鼎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政权的象征。《左传·宣公三年》所记楚庄王问鼎中原更为人所熟知,表明了鼎这种器物在古代社会中特殊重要的地位。直到现在,中国人仍然有一种鼎崇拜的意识,“鼎”字也被赋予“显赫”“尊贵”“盛大”等引申意义,如大名鼎鼎、鼎盛时期、鼎力相助等。
青铜鼎是在新石器时代陶鼎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西周早期的青铜鼎,一方面,继承了商代晚期的传统;另一方面,在造型设计上又有了新的增损和改进,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从造型特点来看,无论圆鼎、方鼎、鬲鼎还是扁足鼎,腹都变浅,除扁足鼎以外,鼎足均为柱形,但不如商代的粗壮。圆鼎器体明显拓宽,腹部的最大径下移,但鼓出的程度尚不太大,有的鼎腿根部附饰浮雕兽面,鼎口略呈钝三角形,耳较厚大,一般稍向外张。这种兽面柱足鼎最早见于商末,西周早期它的形制更加成熟,特别是大型鼎。这时期还出现了附耳平盖鼎。西周早期鬲鼎比晚商更流行,但分裆愈来愈浅,袋腹几乎徒具形式,柱足细高。方鼎的四足细高,器腹较浅。这时期扁足鼎出现平盖,同时出现扁足方鼎。与堇鼎器形最为相似的是现藏于上海博物馆的德鼎(图2)。[3]该鼎1962年由汪敬之先生等无偿捐献,通高78厘米,口径为56厘米,重84.86千克。敛口,折沿,鼓腹,圜底,立耳外撇,下接三柱足。口沿下有六条短扉棱将纹饰分为三组,每组主纹为外卷角兽面纹,两侧均配置倒置的夔龙纹,足上部饰浮雕状外卷角兽面纹,下有三道凸弦纹。腹内壁铸铭文“王赐德贝廿朋,用乍(作)宝尊彝”。上海博物馆将其定为西周成王时器。

图2 西周德鼎 (上海博物馆藏 图片由上海博物馆提供)
二 纹饰特征
堇鼎两耳外侧各装饰一组相对的龙纹(图3),口沿下腹中部饰一周以扉棱为鼻梁的兽面纹,共有六组,三足根部各饰一组以扉棱为鼻梁的兽面纹,其下有三道凸弦纹(图4)。龙纹和腹部兽面纹均以云雷纹为地纹,足部兽面纹没有地纹。这种兽面纹是商周青铜器上最为常见的纹样,其特征是一个正面的兽头,有对称的双角、双眉、双耳以及鼻、口、颌等,有的还在两侧有长条状的躯干、肢、爪和尾等。但无论甲骨文或金文都没有涉及这一纹饰的名称。从现有资料看,最早把这种纹饰称为“饕餮”,这一称谓出自《吕氏春秋·先识览》:“周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报更也。”[4]自北宋以来,金石学书籍一直称商周青铜器上这种纹饰为饕餮纹。《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距离商代已很久远,因此其定名“饕餮”没有太多的依据。现代学者多否定“饕餮纹”定名的科学性,但仍有不少学者在著述中沿用“饕餮纹”的名称。并不是他们同意饕餮纹的命名,而是出于研究上的继承性,或是出于论证上的方便,以约定俗成的法则为准,沿用这一称谓。陈梦家先生在1954年发表的《殷代铜器三篇》中曾说:“自宋以来所称为‘饕餮文’的,我们称为兽面文的,实际上是牛头文。”[5]可见当时已有学者改用了兽面纹一词。马承源先生主张使用“兽面纹”,因此上海博物馆的青铜器馆没有沿用饕餮纹一词,而全部改为兽面纹。他指出:“兽面纹这个名词比饕餮纹为胜,因为它指出了这种纹饰的构图形式,而饕餮纹一词却只限于‘有首无身’这样的定义,但绝大多数纹饰并非如此。”[6]本文在论述中采用兽面纹这一称谓。

图3 堇鼎耳部外侧龙纹

图4 堇鼎足根部兽面纹
西周早期前段兽面纹多作主题花纹,基本形式虽沿用商代晚期的式样,但构图富于变化,牛角兽面纹明显增多,另外一种弯角垂地的兽面纹是前所未见的,兽角宽大粗壮,从兽额向上到达上栏然后沿栏边一直垂到下栏,尖端又钩曲上卷,占据了兽面的主要部位。同时流行一种由三列单线云雷纹组成的条带状兽面纹,线条有粗有细,单层无地纹,又返璞归真,追求朴实,除鼓起的兽目和鼻榫以外,兽体、兽角等都不明显,有的还在上列出现一排排旗帜形图案,被称为“列旗兽面纹”,或者叫作“羽脊兽面纹”。这种兽面纹最早出现在殷墟三期,但主要流行于西周早期前段,康王时期又逐渐消失。
堇鼎腹部兽面纹为连体式兽面纹,兽面的双角作云纹状,以扉棱为鼻梁,巨眼突睛,卵形眼珠,长方形瞳孔,张口,两侧嘴角内勾。兽面两侧对称展开躯干,躯干短而上扬,尾向下内卷,背上有“刺”,躯干下有脚,脚爪巨大,前三后一,呈张牙舞爪之姿。三足根部兽面纹与腹部兽面纹相似,只是兽面没有躯干。堇鼎上这一类兽面纹的特点是躯干短而脚后无长距,特别是脚爪极尽夸张,呈舞爪之势。1976年陕西扶风白村发现的微史家族铜器,其中的折觥、折尊、折方彝三器都饰这类兽面纹,而且在兽面的双角和躯干上都加了华丽的花边。[7]在传世的铜器中,令方彝和荣子方彝也都饰这样的兽面纹。
堇鼎耳部外侧装饰竖立式龙纹,两两相对,中有界隔,龙首在上,龙尾在下,尾部上卷,龙首有角,圆目突出,躯干下接腿爪。1979年陕西淳化史家塬西周墓出土的兽面龙纹大鼎两耳外侧也饰这种龙纹。[8]龙角属于鹿角类型。西周早期其他角形的龙纹不再出现,代之而起的是一种长冠龙纹,就是龙角也变成飘逸的绶带,或者像凤鸟那样的花冠。这种龙纹躯体较长,中间有一足,或作鳍形,尾部分开向上、下卷曲,就连双头龙纹也都带有花冠或绶带形长冠。另一种则是双体龙纹,所谓双体,就是龙的身躯向两侧蜿蜒展开,龙体波曲处有足、鳍,或填以圆涡纹等。
三 铭文探讨
(一)铭文释文
曾经先后有《文物特刊》《建国以来北京市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黄土坡墓地》《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发布了堇鼎的考古资料,学界尚未对堇鼎开展过研究。对堇鼎铭文研究著述不多(图5),较具代表性的论述有李学勤的《西周时期的诸侯国青铜器》,王世民的《西周时代诸侯方国青铜器概述》,张亚初的《燕国青铜器铭文研究》,陈平的《燕史纪事编年会按》《堇鼎铭文再探讨》。堇鼎腹内壁铸有阴文铭文4行26字,铭文字数虽不算多,但仍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今按《殷周金文集成》的释读,将释文依行款格式录于下。
“匽(燕)侯令(饔)
大(太)保于宗周,庚申,
大(太)保赏贝,用乍(作)
大子癸宝尊。”[9]
对鼎铭文字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堇、、
这几个字。堇,在鼎铭文中书作
。其字在铭文中是做器者的私名。在有关堇鼎铭文的书籍和学者的论述中,或隶定为堇,或隶定为
。陈平先生曾对堇字做过考释,认为堇和
不是同一个字,应将其隶定为
。[10]另有学者对
几字也做过专门考释。[11]冯时先生对
字提出了新的认识,认为
宜训为养,句意为燕侯命堇赴宗周奉养太保召公。[12]目前多数学者还是同意唐兰先生的观点,将铭文释义为燕侯命令堇把东西送给在宗周的太保,在庚申这天,太保赏给堇贝,用来做大子癸的煮菜用的宝鼎。[13]
(二)铭文涉及问题
铭文中提到的太保即召公,姓姬名奭。《史记·燕召公世家》说:“召公奭与周同姓,姓姬氏。”[14]对于召公的身世,学者们有不同观点。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观点认为召公为文王之子,另一类观点认为召公是“周之分子”或“周之支族”。召公生活于西周初年,经历了武、成、康三世。他为西周王朝的建立和巩固起过重大作用。《尚书·君奭》:“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15]《史记·周本纪》:“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16]《诗经·江汉》:“文武受命,召公维翰。”[17]《诗经·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18]除文献记载外,在周初有铭铜器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召公其人的数量比较多。据殷玮璋先生统计已公开发表的总数有60件。[19]这在周初是很少见的,与召公的地位高、居官时间长有很大关系。与召公有关的铜器铭文对召公使用的称谓不同,有的称召或召公,有的称保或大保,有的称尹、皇尹、天尹、皇天尹。出现这些称谓,与召公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的不同身份相关。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召公的一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认为与其他诸侯国相比,周代燕国的历史延续之长,与召公开创基业的功绩有密切的关系。“召公奭可谓仁矣!甘棠且思之,况其人乎?燕外迫蛮貉,内措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然社稷血食者八九百岁,于姬姓独后亡,岂非召公之烈耶!”[20]

图5 堇鼎铭文拓片
据《史记》的记载,第一代燕侯是召公姬奭,也就是太保,可是堇鼎上的铭文却记载了燕侯给太保送东西,显然燕侯和太保是两个人。首先要解释一下《史记》记载和堇鼎铭文之间存在的矛盾。周朝建立后,为了加强对各地的控制,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周武王采取了大行封建,以屏周室的政策,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诸侯国,被封的诸侯要服从周王的命令,向周王贡献财物,还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左传·昭公九年》说,“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21],知此类分封,主要集中在文、武、成、康四世。有关周初的封国数,有几种不同说法。《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皆举亲也。”[22]《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23]《荀子·儒效》:“杀管叔、虚殷国,而天下不称戾焉,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24]《史记·周本纪》记述武王灭商以后曾分“封功臣谋士”,其中明确写有“封召公奭于燕”[25]。古今学者们对召公奭是否去燕就封,多有疑惑。其主要原因是《史记·鲁周公世家》在记述周公受封一事时说:“封周公旦于少昊之虚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又说:“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鲁。”[26]按照这段记载,周公虽被封于鲁,但需留佐武王,因此由其长子伯禽到鲁国就封。而召公在周王朝中与周公地位相当,身居太保要职,亦是难以离开宗周而放外任,召公之封燕,当亦如周公那样“亦以元子就封,而次子留相王室,代为召公”。不过,关于召公与周公一样未到封国就封的观点,仅仅是推论。西周前期燕国的历史已亡佚。《史记·燕召公世家》说:“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燕惠侯当周厉王奔彘,共和之时。”[27]由于文献的缺失,燕惠侯以前的历代燕侯无从考究。
1986年在墓地西南部发掘的1193号墓墓室四角各有一条墓道,为前所未见的特殊形制。墓内随葬器物因被盗掘所剩无几,现存主要有较多的戈、戟、矛、盾、甲、胄等兵器,以及马具等物。有的铜戟有“匽侯舞戈”铭文,盾饰铜泡有“匽侯舞易”铭文,表明其为燕侯举行礼仪活动所用舞器。值得庆幸的是,该墓出土了完整的铜罍、铜盉各一件。两件铜器的盖与器口内壁各铸有阴文铭文43字,铭文字数与内容相同,仅个别字的写法和行款字数有别,是目前琉璃河燕国墓地出土的最长的铭文。该篇铭文记述周王褒扬太保,册封匽侯,授民授疆土的重要史实。虽然对于铭文中“令克侯于匽”一句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但是学者公认作器者是召公奭的元子,是真正的第一代燕侯。堇鼎铭文也恰恰补证了这一史实。
除堇鼎外,253号墓还出土12件有铭青铜器,其中4件为圉器,即圉方鼎、圉甗、圉簋和圉卣。圉甗、圉簋、圉卣三器铭文内容相同,均为:“王(祓)于成周,王赐圉贝,用乍(作)宝尊彝。”唐兰先生释义为王在成周举行祓除礼,王把贝赏给圉,用来做宝器。[28]圉方鼎铭文:“休朕公君匽(燕)侯赐圉贝,用乍(作)宝尊彝。”唐兰先生释义为称颂我的公君燕侯把贝赏给圉,用来做宝器。[29]这两段铭文说圉到了成周,既受王的赐贝,又受燕侯的赐贝。根据圉器和堇鼎铭文可知,圉和堇均被燕侯委派到成周和宗周参加典礼活动,地位应当十分显要。圉器的年代略晚于堇鼎,有学者认为圉可能是此墓的主人。
铭文末尾是族氏名。依据《殷周金文集成》统计带有“
”字的青铜器共计19件,其中商代16件,西周早期3件。除堇鼎铭文较长外,其余铭文一般就三五个字。此族氏名一般是在铭文的开头或结尾,位置比较固定。由族氏名
可知堇是殷商遗民。此族氏名在商代铜器上常见,可见堇的祖先在商代有相当地位。琉璃河遗址发现有大量殷遗的墓葬和殷遗制作的青铜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西周初期对于殷商旧贵族采取的政策。在平定三监和武庚的叛乱后,周人决定改变对殷商贵族就地监督的办法,把他们集中迁移到洛邑或是分配给主要的姬姓贵族的封君,由封君带往远处的封国去,使他们成为封国的“国人”。其目的不仅是防止殷贵族发生叛乱,消除殷贵族在原住址的势力,减少他们对周朝的威胁,而且是将殷贵族作为分封出去的封君统治封国的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支柱。
根据铭文外部形态的变化,可以归纳出文字上具有时代特征的分期。商代晚期铭文以一字至五六字为多,最长的也不过50字;而在西周早期长篇铭文就比较常见。武王时期的天亡簋有76字,康王时期的大盂鼎有291字,小盂鼎多达400字左右。内容丰富多彩,除记述为亲属和自己铸器外,还有记载王室的政治谋划、历代君王事迹、祭典训诰、宴飨、田猎、征伐方国、政治动乱、赏赐册命、奴隶买卖、土地转让、刑事诉讼、盟誓契约,以及家史、婚媾等。西周前期是从武王至昭王时期。堇鼎铭文具有西周前期铭文的典型特征。第一,堇鼎铭文末尾有族氏文字。这时期有族氏文字的铭文渐少,多数系于文末。仅有族氏文字的铭文已不存在。第二,铭文与商后期的特征基本相同,只是点画粗细程度比商后期略减少。“宗”字所从的“宀”头两边斜行方折,或作四笔书写,形如侧视的屋顶。另外,“宝”“室”“家”字也如此。“贝”字下开口,且末端相对上卷。“于”字作繁体。“保”字上从“玉”,说明是太保家族或者太保的下属提到太保。其他如“公”字上部的两画作竖直或斜直与“口”字相连,“口”字椭方或上方下圆;“其”字上两画与两侧画垂直;“文”字中间有心形;一至四数目字均作横画,且前粗后细;而文王、武王的专用字文、武多从“王”旁。从康王之世开始,“于”字有作“于”形的。第三,铭文布局分四行。通篇的外缘作长方形,但由于族氏文字的存在和点画结体上的特点,每一行字数的多寡是不一致的,每一个字的大小长短也存在较明显的差异。第四,铭文文辞格式为“简单纪事,干支纪日,赏赐贝,乍某宝尊彝,族氏文字”。
四 余论
综合上述几方面来看,堇鼎的器形、纹饰、铭文都符合西周成王时器的特点,因此将堇鼎确定在成王时期是没有问题的。堇鼎最重要的价值在于铭文记载了燕侯给太保送东西,显然燕侯和太保就是两个人。再参考两件克器铭文,从而揭示西周燕国第一代燕侯这一重要史实。该鼎造型雄浑凝重,纹饰简洁古朴,其器形、纹饰、铭文与黄河流域商周遗址出土的同类器物相似,说明了3000多年前,北京地区已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同中原地区在政治、文化、经济各方面形成了统一的整体。堇鼎是迄今北京地区出土青铜礼器中形体最大、最重的一件,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体积如此巨大的鼎,反映了当时北京地区的冶矿与铸造行业规模很大,生产技术高度发达,堇鼎代表北京地区青铜文化的高超水平。
[1]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第143页。
[2]张亚初:《殷周青铜鼎器名、用途研究》,《古文字研究》第18辑,第295页。
[3]郭沫若:《由周初四德器的考释谈到殷代已在进行文字简化》,《文物》1959年第7期,第1页。
[4]《吕氏春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347页。
[5]陈梦家:《殷代铜器三篇》,《考古学报》1954年第1期,第23页。
[6]马承源:《中国青铜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第324页。
[7]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庄白一号西周青铜器窖藏发掘简报》,《文物》1978年第3期,第3页。
[8]《中国青铜器全集》第6卷,文物出版社,1997,图版123。
[9]《殷周金文集成》第2册,中华书局,2007,第1384页。
[10]陈平:《堇鼎铭文再探讨》,《古文字研究》第22辑,第88页。
[11]张全礼:《读堇鼎铭文》,《首都博物馆论丛》第27辑,第230页。
[12]冯时:《堇鼎铭文与召公养老》,《考古》2017年第1期,第78页。
[13]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第96页。
[14]《史记》卷三十四《燕召公世家第四》,台海出版社,1997,第458页。
[15]《尚书正义》卷十六《君奭》,《十三经注疏》第1册,中华书局,2009,第474页。
[16]《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台海出版社,1997,第17页。
[17]《毛诗正义》卷十八《江汉》,《十三经注疏》第1册,中华书局,2009,第1236页。
[18]《毛诗正义》卷十八《召旻》,《十三经注疏》第1册,中华书局,2009,第1249页。
[19]殷玮璋、曹淑琴:《周初太保器综合研究》,《考古学报》1991年第1期,第3页。
[20]《史记》卷三十四《燕召公世家第四》,台海出版社,1997,第461页。
[21]《春秋左传集解》第二十二《昭公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第1320页。
[22]《春秋左传集解》第二十六《昭公七》,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第1566页。
[23]《春秋左传集解》第六《僖公中》,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第345页。
[24]《荀子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第108页。
[25]《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台海出版社,1997,第16页。
[26]《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台海出版社,1997,第451页。
[27]《史记》卷三十四《燕召公世家第四》,台海出版社,1997,第458页。
[28]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第98页。
[29]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第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