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命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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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江湖豪侠?土鸡瓦狗!(4k)

“最恶不过是红衣!”

北市,说是三省边民们的一处互市,但这些年来已渐渐发展成一处小集镇。

各种铺子、客栈乃至青楼,一应俱全。

占地不算广,人也不算多,但却比很多县城都要繁华。

张家客栈,虽地处北市边缘,来往的客人却是各个客栈、酒楼里最多的。

也最闹热。

今日的客人又格外多。

背着九环刀的壮汉豪饮一大口酒,一拍桌子,继续道:

“那三件红衣,一件锦红衣,一件绣蛇衣,一件内行司的猴儿衣,是又恶又凶,但旁个人怕他们,老子可不惧!”

他打了个酒嗝,醉眼朦胧,得意洋洋:

“当初在洛阳府外,我一个人便斩了三个蛇司的探子,嘿,你别说,那些个探子身上,银钱还不少!”

坐在隔壁桌的年轻公子摇着扇子,惊讶道:

“九环刀,洛阳府......阁下莫非是洛阳刀甲,周全实?”

“便是洒家!”汉子哈哈一笑:“绣花扇,秀才衣,我若没猜错的话,公子是人榜十七的锦绣书生吧?”

“正是在下。”书生抱拳做礼。

堂客们发出惊呼,洛阳刀甲,锦绣书生!

这可都是江湖中名声很盛的俊杰,位在人榜前列!

一时之间,恭维声,敬酒声,赞贺声,此起彼伏。

壮汉子笑的更洪亮了,与旁人说笑,骂那朝廷鹰犬,说这昭觉寺的传奇故事,好不快活!

“可惜可惜,此地是蛮蜀,那三件红衣都不敢来,砍不了朝廷鹰犬!”

汉子又是一大碗酒下肚,摇头叹息直拍大腿。

怪异的是,这次没人附和。

客栈里很安静。

汉子眉头一皱,下意识的转过头,看向客栈大门。

门外,数十匹高头大马,数十件淡红色的蛇锦衣袍。

‘啪!’

汉子手中的空酒碗,摔碎在了地上。

五十余位红衣缇骑里头,为首的阴冷青年转过头来,一身淡红锦衣,锦衣上绣着两条蛇纹。

阴冷青年冷漠开口:

“周全实,洛阳人士,身负四重大罪。”

汉子额头冒出冷汗,连拔出背后九环刀的勇气都没有,转身就想要逃。

青年一拉缰绳,烈马飞踏进客栈,长枪一刺一挑,汉子便如同破布娃娃般被甩飞了出去,尸体将一张木桌砸碎。

人榜十四,洛阳刀甲,陨。

青年收起长枪,身上淡红色的锦衣中,两条蛇纹爬走,看上去又阴又煞!

他扫视了一圈,被他目光落见的堂客无不头皮发炸汗毛竖离,无人敢言语,无人敢喘息。

青年骑着马,出了客栈,红衣缇骑飞驰而去,马踏长街,蹄声轰隆,所过之处路人无不收声、垂首。

张家客栈里也还是一片死寂。

许久。

“蛇司的红衣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锦绣书生喃喃自语,握着扇子的手满是汗水。

没人回答。

几个店小二将尸体搬抬了出去,没一会儿,从中原来的俊杰们又都继续饮酒,但已无人高谈阔论,甚至不敢大了声儿,

生怕将那些毒蛇给招来!

三件红衣,锦衣卫的锦红衣,内行司的猴儿衣,教化使司的绣蛇衣,

江湖人士最怕的,就是绣蛇衣,绣蛇衣里,又最怕骑着马的缇骑。

锦衣卫和大内行司可没功夫搭理他们这群泥腿子,唯有蛇司的红衣缇骑,负责追、猎、捕、杀,追猎捕杀的对象,便有江湖豪侠们。

“是了,是了!”有侠客凝重:“这儿是蛮蜀,本就该有蛇司的人,最多的就是蛇司的人!”

“别要忘了,蛇司是教化使司——教化使司教化的,可不就是蛮夷么!”

堂客们恍然大悟,说话做事,都更谨慎了些。

“刚才那个杀人的,就是蛇司里的【蛇】吧?”

“肯定的,一蛇掌五十人......我听说,教化使司的蛇,都是已点燃命火的强人!”

“难怪堂堂人榜十四的洛阳刀甲,被一枪钉死哩!”

有人唏嘘不已。

“客人,打尖儿还是住店?”

店小二的招呼声响起,堂客们侧目看去,眼睛都是一亮。

穿着素衣的少女走进客栈,素衣沾水,打扮怪异,缠着佛珠戴着护身符,手中还捧着一卷湿漉漉的书册,但容貌是上上之类。

并非那种一眼惊艳的倾国倾城之姿,气质上更像乡邻里的质朴女孩,但给人的观感,就是要胜过大艳大丽的狐媚女人。

女孩身后跟着的,却是一个赤着脚,没穿衣服,只围了一条草裙的山野蛮子。

那山野蛮子看着,很虚。

堂客们的眼中闪过鄙夷之色。

“住店。”

诸葛灵槐脆生生道:

“要一间上房,记挂在俺们金鸡村账上就行。”

“哟,灵槐姑娘?”掌柜的一眼认出了诸葛灵槐,担着笑脸弯着腰,大步迎了上来:

“您怎么来了?”

堂客们有些诧异,金鸡村......一个村里头的乡野姑娘,怎的叫掌柜恭恭敬敬?

“和我朋友来的,到昭觉寺上香。”诸葛灵槐指了指身边,正好奇张望、一副没见过世面模样的陈圣。

掌柜看了眼陈圣腰间围的草裙:

“这位是?”

“白蛇寨的。”诸葛灵槐简短道:“来的路上我们坠了河,他的鸡羽被冲走了。”

“原来如此。”掌柜恭敬依旧。

诸葛灵槐此时好奇问道:

“进门时候,看见有尸体被抬了出去......发生什么了?”

“您有所不知,死的是人榜十四的洛阳刀甲周全实,红衣大人们刚才路过,听见他的妄言,便给一枪钉杀了。”

诸葛灵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吩咐小二将两人引上了楼,掌柜这才擦了把汗水,脸上闪过迷惑。

金鸡村的灵槐姑娘,怎么和白蛇寨的蛮子搅合到一起了?

怪事儿。

锦绣书生此时又摇起了扇子,好奇问道:

“掌柜的,这金鸡村是什么?怎的叫你敬成这般模样?”

老掌柜斜了眼这位人榜高手:

“金鸡村是龙驿县底下的村子,村子里的大婆婆是高人,我承过其恩惠的。”

书生失笑:

“原来就是个乡野小村......乡野里头,能有什么高人?”

老掌柜呵了一声,没再搭理他。

楼上。

诸葛灵槐搀着陈圣进了房间。

“人榜是什么?”陈圣好奇问道:“我在龙驿县掉了次脑袋后,很多事情记不清了。”

诸葛灵槐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喔,江湖上的野榜,给二十五岁以下的江湖人士们排位的。”

陈圣一惊:

“那刚才死的人榜十四,岂不是青年男女中,名列第十四位的俊杰?”

“是个铲铲。”少女飙出一句西蜀土话来:“一般新生三四百天,就能上榜了,人榜十四,我估摸着也就是新生八九百天的水准?”

陈圣:???

陈圣:“啊?”

少女翻了个白眼:

“穷文富武,这些混迹在江湖里的,说好听点是侠客,说难听点,就是没正事儿的盲流子!”

她摇头道:

“千日新生是要用大药熬炼的,新生一日就得一副大药,据我所知,在中原,一副大药的价格得十多两银子,还得有门路才能买到。”

“一两银子,能买三百斤米,千日新生,拢共就得一万多两银子......你想想,一群没背景、没家底的盲流子,从哪里去找这一万多两银?”

陈圣听的目瞪口呆,念头一转,却又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也对,江湖侠客,某种意义上,和上辈子的无业游民,似乎没啥差别?

一两银子三百斤米,哪怕按照上辈子的购买力,一万两银子,也相当于一千万了。

实际上,恐怕不止。

毕竟,两个世界的生产力可是天差地别,这年代,粮食就是命。

陈圣还是觉得有些不对:

“可那王百户,就一个百户官儿,说小不算小,但也大不到哪里去,而他可也已新生千日了......一个百户,总不能摸出一万两银吧?”

诸葛灵槐摇了摇头:

“军队不一样,千日新生,可以大药熬炼,也可以军中煞气打磨。”

“而且,一群江湖上的盲流子,凭什么和正六品的世袭百户相比?”

“那江湖上的人,眼界都浅,厉害的人,或在朝廷,或在三教,要么就是在豪门世家....江湖天地人三榜,地榜和天榜还像那么回事,人榜就算了。”

陈圣了然,挠了挠头,似乎也是这么个理。

百户听着不大,手底下一百来号人,但好歹是正六品。

六品,放在上辈子,怎么也得是个正处乃至副厅了吧?

收敛杂念,陈圣好奇追问:

“天榜是最厉害的榜了吗?譬如天下第一道宗王道陵,可就在那天榜之中?”

诸葛灵槐惊了,转头盯着陈圣。

陈圣被她瞧的有些不自在,声音变的有些低微:

“我说的.....哪里不对吗?”

诸葛灵槐沉默片刻,幽幽开口:

“若那天榜第一知道,有人拿他和王道陵相提并论,恐怕要喜上三天三夜才是......都说了是江湖野榜,就龙驿县的张师爷,估计都能挤进天榜。”

“当然,张师爷本身也很厉害,龙驿县的孟祝涛,毕竟是蜀城知府的嫡子,西蜀王的孙子.....身边有高人是正常的。”

听到这里,陈圣对天地人三榜彻底失望。

所谓江湖侠客,原来不过是土鸡瓦狗。

不过嘛,这些土鸡瓦狗......

他想起走进客栈时,那满眼的墨迹。

几乎每一个江湖人士身上,都有墨迹。

陈圣心头一阵悸动,连忙默诵真武咒,平复下杀心,自己是有底线的。

至此,对于墨迹,他大抵有了猜测——恐怕,只有开始新生、筑基的人,身上方会有墨迹。

杀之,才能夺命。

普通人身上的命数,为何夺不得呢?

摇了摇头,不再思索这些繁杂事,陈圣刚想要继续追问诸葛灵槐,却瞧见这丫头,已然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她一整夜未眠。

将小丫头抱在床榻上,虽然自己身体还很虚弱,但一转念头,想到底下来自中原的江湖人士的水准,陈圣倒也没太大的顾及。

想了想,将装着腰牌、书信和银钞的布囊带上,他便出了客房下了楼。

一楼大堂,堂客们对这个走下来的草裙蛮子只是打量了两眼,便不再多瞧,

对于一些鄙夷的目光,陈圣倒也不以为意,反而一个又一个的打量着这些‘江湖侠客’。

鼠命,牛命,兔命......

除了没有虎命和龙命,其余十大主命,都可找见。

陈圣深吸两口气,连忙默诵真武咒,

不是他嗜杀,而是那种狩猎命数后,获得天生妙术,增添力量的感觉,实在太过畅快。

他能自持,已经很不容易,要说半点杂念没有,那是不可能的。

“这儿怎么会有如此多中原来的江湖人士?”

陈圣有些困惑,此时也不知金昭烈和阿蛮在哪儿,出去干找也不是个事儿,

索性便寻了一张空桌坐下,要了一壶酒和两碟小菜,再要了一大份炒饭——他饿急了。

一边吃,他一边静静听着堂客们的谈论。

“这野蛮子还会用筷?”有堂客小声发笑。

陈圣依旧不在意。

富有者,不会因为被穷困者嘲笑生活困顿而恼怒。

他只是静静的听着,渐渐也明白了这些中原侠客们蜂拥而至的目的。

昭觉寺的法会三年一次,今年又格外盛大,

来的不只是江湖豪侠,还会有中原的世家贵人,只因为昭觉寺放出话来,今年法会,会选择三人,为之祈福。

至于祈福有什么特殊?

陈圣不得而知。

但听见一位堂客说,昭觉寺的【祈福】,乃是传说中的【大玄之术】。

奇、异、妙、玄、仙,自己所会的断头不死、暴血和震山吼,大抵都是勉强跻身于妙术行列,

而玄术之能,依照王八道长所言,大可搬山倒海,小可先见未来。

“据闻,此次汉王世子也会来,争那祈福名额。”

“堂堂汉王世子,需要和我等争?直接内定还差不多!”

“这你就不明白了,昭觉寺一视同仁,皇亲国戚、世家豪门、江湖侠客,一般无二!”

“啧,恐怕也唯有昭觉寺,方才能得如此底气了吧?”

“到底是天下前五的寺庙,再说了,此地是蛮蜀,中原的贵胄,在这儿可不好使。”

静静听着堂客们的交谈,陈圣心头大抵有了数。

恰巧此时。

客栈外响起车轮滚滚与马蹄声,陈圣连同堂客们张望出去,三架黑色马车,停在客栈外,马车上绣着金线,还有小旗插着一侧,旗子上是一个‘汉’字。

“说曹操,曹操到啊......”有堂客失神喃喃。

下一刻,马车上走下一个温润如玉的青年公子,满身书卷气,满身贵气。

公子扫了一眼客栈,目光落在一个猛猛刨饭的蛮子身上,微微一怔。

他走进来,一屁股坐在了陈圣对面。